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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玉忠:白马论在公孙龙思想体系中的地位不同一般 
作者:[翟玉忠] 来源:[] 2025-11-24

本篇为《公孙龙子·白马论》全文。

白马论在公孙龙思想体系中的地位不同一般,是公孙龙的代表性论点。《公孙龙子·迹府篇》引公孙龙答孔穿语:“龙之所以为名者,乃以白马之论尔。今使龙去之,则无以教焉。”

《公孙龙子·迹府篇》专讲公孙龙事迹,开篇点明了白马非马的真义。上面说:“公孙龙,六国时辩士也。 疾名实之散乱,因资材之所长,为守白之论。谓白马为非马也。白马为非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也。夫言色则形不当与,言形则色不宜从。今合以为物,非也。如求白马于厩中,无有,而有骊色(骊色,杂色——笔者注)之马,然不可以应有白马也。不可以应有白马,则所求之马亡矣,亡则白马竟非马。欲推是辩,以正名实,而化天下焉。”谢希深注云:“马体不殊,黄白乃异,彼此相推,是非混一,故以斯辩而正名实。”

受西方形式逻辑判断结构“主词+联系词+宾词”的影响,当代学者在解释“白马非马”时,极易将“非”字理解为“不是”之意。事实上白马与马只是相异的概念,而非二元对立的概念。“白马非马”中的“非”字是不等同于、异于之意——这一点已故中山大学林铭钧教授在《“白马非马”的逻辑思想再探讨》一文中曾详加论述。(原文载《学术研究》1982年第5期,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

《公孙龙子•白马论》原文:

白马非[1]马,可乎?

曰:可[2]。

曰:何哉?

曰:马者所以命形[3]也,白者所以命色[4]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5]。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也。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6]?有白马,为有马、白之非马,何也[7]? 

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8]。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9]。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10]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11]。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与不可,其相非明。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12]。

曰:以马之有色为非马,天下非有无色之马也,天下无马,可乎[13]?

曰:马固[14]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已[15]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16]。白马者,马与[17]白也。马与白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18]。 

曰:马未与[18]白为马,白未与马为白。合马与白,复名白马。是相与以不相与为名,未可。故曰,白马非马未可[19]。

曰:以有白马为有马,谓有白马为有黄马,可乎?

曰:未可。[20]

曰:以有马为异[21]有黄马,是异黄马于马也。异黄马于马,是以黄马为非马[22]。以黄马为非马,而以白马为有马,此飞者入池,而棺椁异处[23],此天下之悖言乱辞也[24]。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者,离[25]白之谓也。不离者,有白马不可谓有马也。故所以为有马者,独以马为有马耳,非以白马为有马。故其为有马也,不可以谓马马[26]也[27]。

曰白者不定[28]所白,忘之[29]而可也[30]。白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31]。 马者,无去取[32]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33]。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34],故唯白马独可以应耳。[35]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36]。


注释:

[1]非:关于此字的解释,陈宪猷先生在《公孙龙子求真》一书中论述最详。鉴于此字在整个名学中,乃至对于理解中国人的思维方式都极为重要,我们不防将陈文录在这里,以免除读者的翻检之功。

“白马非马”之“非”字,《说文》段注云:“韦也,韦者相背也”,并指出“韦”与违离之“违”不同,故说:“非,以相背为义,不以离为义”。

又“靠”字注云:“相韦也。……相韦者,相背也,故从非。今俗谓相依曰‘靠’,古人谓相背曰‘靠’,其义一也。”按,相背曰靠者,即背靠背之意,故又有依存义。可见“非”字本义与“靠”字相同,是以背相靠而互相依存之意,也就是指两者有不同,但又不绝对违离,而仍有互相依存,靠近的关系,正如段氏所云:“(鸟飞)翅垂则有相背之象,故曰‘非’。”两翅同为鸟之一部分,但翅不同于鸟;彼翅异于此翅,两翅相背而又相依,此“非”之本义也。这正符合公孙龙“白马非马”中“非”字之义。

而这一训解,在先秦名学中多用之。如《庄子·田子方》载:“孔子见老聃,老聃新沐,方将被发而干,慹然似‘非’人。”下文接着说老聃自称这是“得至美而游乎至乐”的得道的境界,谓之“至人”,而孔子对此也大加赞许。可见“至人”也是人,而“非人”即“至人”即异于寻常的人,与“人”为一类,是“人”中之得道者。“非人”绝无“不是人”之意;此“非”字用的正是相依而又相背这个本义。

又《资治通鉴·周纪·郝王十五年》载:“平原君使(邹衍)与公孙龙论白马非马之说”。胡三省注云:“此亦庄子所谓狗非犬之说”。而关于“狗非犬”胡氏则引成玄英之疏以释之。《庄子·天下》“狗非犬”句,成疏曰:“狗、犬同实异名。名实合,则彼所谓狗,此所谓犬也,名实离,则彼所谓狗,异于犬也。墨子曰:狗,犬也,然异于犬也。”成疏所谓“同实异名”,指的正是自其同者视之狗犬无分;就其异者论之,则狗、犬有别。后期墨家所谓“杀盗非杀人”者,说的亦是:盗与人,从其同者言之,都是人;但细说之,则盗有异于人,这就从逻辑上区分了“盗”的本质。值得注意的是,胡氏引成疏,恰好证明了在先秦,邹衍、公孙龙、庄子、墨家的名辩著作中,均毫不例外地把“非”理解为“异于”,且用于区分“共名”与“别名”,而非单纯的否定词。所谓“异于”者,正是相依而又相背之义。

再看公孙龙“白马论”这个论题也是如此。它讨论的是概念同异的问题。所谓“白马非马”是说“白马”这个概念依存、靠近于“马”这个概念,但这两个概念又不尽相合,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公孙龙认为,这两个概念还是互相依存、靠近的,只是异而不同,而不是然之与否。我们再考之名学古籍,对“白马非马”的论题本身,亦一向作同异解。如《庄子·秋水》云:“公孙龙……合同异、离坚白,然不然,可不可”。所谓“合同异”即指《白马论》。《迹府》云:“夫仲尼异楚人之所谓人,而非龙异白马之所谓马,悖”。

本篇”白马非马”句,谢希深曰:“故举白马,以混同异”。王启湘案:“离白言马,则同;合白言马,则异。异不可为同,故曰白马非马”。可见,自《庄子》以来,皆以同异之辩来解释《白马论》,古义未失。所谓“非”即“异”者,以今语译之,即“不同于”,或“不等于”之意;而不是两者绝对相反之意。《指物论》中“指非指”之“非”亦多同此解。(陈宪猷:《公孙龙子求真》,中华书局,1990年,第15—17页。)

[2]此句旧注:“夫阐微言,明王道,莫不立宾主,致往复,假一物以为万化之宗,寄言论而齐彼我之谬,故举白马以混同异。”

[3]命形:指称马的形体。

[4]命色:指称马的毛色。

[5]此句旧注:“马形者,喻万物之形,皆材用也。马色者,况万物种类,各有亲疏也。以养万物,则天下归存,亲疏以待人,则海内叛。譬如离色命马,众马斯应,守白求马,唯得白马。故命形而守一白色者,非命众马也。”

[6]非马也:当读作:“非马邪?”,古时“也”、“邪”、“耶”通用。旧注:“既有白马,不可谓之无马,则白马岂非马乎?”

[7]此句旧注:“白与马连而白非马,何故?”

[8]致:至,引申为满足要求。

[9]此句旧注:“凡物亲者少,疏者多,故离白求马,黄黑皆至,以白命马,众色咸去,怀柔之道,亦犹此也。”

[10]一:相同,没有变化。

[11]此句旧注:“设使白马乃为有马者,但是一马耳,其材不异众马也。犹君之所私者,但是一人耳,其贤不异众人也。人心不常于一君,亦犹马形不专于一色,故君之爱己则附之,君之疏己则叛之,何可私其亲党而疏于天下乎。”

[12]此句旧注:“如黄黑马亦各一马,不异马也而不可以应众马,不可以应白马者,何哉?白非黄,黄非白,五色相非,分明矣。君既私以待人,人亦私以叛君,宁肯应君命乎?故守白命马者,非能致众马,审矣。”

[13]此句旧注:以马有色为非马者,天下马皆有色,岂无马乎? 犹人皆有亲疏,不可谓无人也。

[14]固:本来。

[15]如已;而已,如、而古通用。

[16]此句旧注:马皆有色,故有白马耳。若使马原无色,而独有马而已者,则马耳,安取白马乎?如人者,必因种类而生,故有华夷之别,若使原无氏族,而独有人者,安取亲疏乎?故白者,自是白,非马者也。 

[17]与:连词,和。

[18]此句旧注:白既非马,则白与马二物矣,合二物以共体,则不可偏谓之马。故以马而喻白,则白马为非马也。

[18]与:动词,结合 

[19]此句旧注:此宾述主义而难之也。马自与马为类,白自与白为类,故曰相与也。马不与白为马,白不与马为白,故曰不相与也。合马与白,复名白马。乃是强用白色以为马名,其义未可。故以白马为非马者,未可也。上之未可主义,下之未可宾难也。

[20]此句旧注:主责宾曰,定以白马为有马者,则白马可得为黄马乎?宾曰未可也。

[21] 异:《说文解字》释“异”云:“异,分也。”段玉裁注:“分之则有彼此之异。”

[22]此句旧注:既以白马为有马,而黄马不得为白马,则黄马为非马明。执者未尝不失矣。

[23]飞者入池,而棺椁异处:这是形象地比喻言说自相矛盾。王琯注云:“飞者本应上翔,而乃下潜入池;棺椁本应相依,而乃异地分处,此所谓悖言乱辞也。”

[24]此句旧注:黄、白、色也。 众马,形也。而强以色为形,飞者入池之谓也。黄马白马同为马也,而取白弃黄,棺椁异处之谓也。凡棺椁之相待,犹唇齿之相依,唇亡齿寒,不可异处也。夫四夷守外,诸夏待内,内外相依,天下安矣。若乃私诸夏而疏夷狄,则夷狄叛矣。 勒兵伐远,人不堪命,则诸夏乱矣。内离外叛,棺椁异所,则君之所私者,不能独辅君矣。故弃黄取白,悖乱之甚矣。

[25]离:离弃。

[26]马马:如现代汉语之“人人”,有任何一马的意思。

[27]谢希深注以为“客难”之意,但更似论主的总结性论述。此句旧注:宾曰离白是马,有马不离实为非马,但以马形、马色坚相连属,便是二马共体,不可谓之马马,故连称白马也。

[28]定:限定。

[29]忘之:忽略,不计。

[30]此句旧注:万物通有白色,故曰不定所白,白既不定在马,马亦不专于白,故忘色以求马,众马皆应矣。忘私以亲人,天下皆亲矣。

[31]此句旧注:定白在马者,乃马之白也。安得自为白乎? 

[32]去取:选择之意。

[33]此句旧注:直云马者,是于众色,无所去取也。无取,故马无不应,无去,故色无不在。是以圣人,澹然忘怀,而以虚统物,故物无不洽,而理无不极。

[34]去:排除之意。

[35]此句旧注:去黄取白,则众马各守其色,自殊而去,故唯白马独应矣。王者党其所私而疏天下,则天下各守其疏,自殊而叛矣。天下俱叛,谁当应君命哉?其唯所私乎?所私独应命,物适足增祸,不能静,乱也。

[36]此句旧注:不取于白者,是不去黄也,不去于色,则色之与马,非有能去。故曰无去者,非有去也。凡黄白之在马,犹亲疏之在人,私亲而皆疏,则疏者叛矣。疏有离叛,则亲不能独存矣。故曰白马非马。是以圣人,虚心洞照,理无不统,怀六合于胸中,而灵鉴有余;烛万象于方寸,而其神弥静。故能处亲而无亲,在疏而无疏,虽不取于亲疏,亦不舍于亲疏,所以四海同亲,万国共贯也。


《公孙龙子•白马论》释义:

客:说白马不等同于马,可以吗?

主:可以。

客:为什么说可以呢?

主:马这个名是用来指称马形体的,白这个名是用来指称马毛色的。指称马的毛色不是指称马的形体,所以说白马不等同于马。

客:有白马在这里不能说没有马,不能说没有马,难道不是马吗?有白马在,说白与马相连后就说非马,这是什么道理?

主:如果有人求取马,则黄马、黑马都可以满足。如果这人只求取白马,则黄马、黑马不可以满足。假如白马是马,那么所求取的对象相同,所求取的对象相同,白马与马就没有区别。既然所求取的东西相同,黄白、黑马有时可以满足,有时不可以满足,为什么是这样呢?可以与不可以,二者明明是相反的。黄马、黑马没有变化,可以满足马的求取,却不可以满足白马的需要。所以说,白马不等同于马是十分清楚的。

客:以为有毛色的马就不等同于马,天底下没有无毛色的马,说天下没有马,可以吗?

主:马本是有毛色的,所以才有白马。假如马都没有毛色,那就只有马而已,哪里还会有白马呢?所以说白马并不等同于马。所谓的白马,既有指称毛色的白又有指称形体的马。一个是马,一个是白马,所以说白马不等同于马。

客:按你的说法,马没有与白相结合自称为马,白未与马相结合自称为白。将马与白放在一起,称为白马,是强用白色以为马的名称,这是不可以的。那么称白马不等于马也是不可以的。

主:你以为有白马就是有马,说有白马就是有黄马,可以吗?

客:不可以。

主:你认为有马异于有黄马,是将黄马异于马。将黄马异于马,是认为黄马不等同于马。

你认为黄马不等同于马,而又认为白马为是马,这是如说飞鸟入于池中,棺椁分处两个地方一样,这是天下自相矛盾,极不合理的言论。

说有白马不可以指称没有马,这是从离弃白这个角度来说的。不离弃白,有白马就不可以指称说有马。原先认为有马的原因,是专以马来说的,而不是以白马来说的。所以说有马,不可以指称任何一个有毛色的马。 

将白色并不限定于所白之物,忽略白的存在是可以的。而说白马,是限定了白,限定白在马,是马的白,不自为白。对于马,如果不选择毛色,所以黄马、黑白都可以满足需要。白马,是选择了毛色,黄马和黑马都因毛色被排除了,所以只有白马可以应征。不排除毛色,是因为不能排除毛色,所以说白马不等同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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