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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老子思维方式的史官特色 
作者:[王博] 来源:[《道家文化研究》1994年3月] 2010-03-08

内容提要  老子哲学舆史官文化有着密切联系。从思维方式这一角度来看,史官由于其职掌的关系,在工作中渐渐形成了一些稳定的思维特征,比较明显的有:1.推天道以明人事;2.辩证思维;3.侯王中心的思考方式。这些思维特征在老子哲学中都有体现。

 

老子思想的形成与其史官的经历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如老子哲学核心范畴“道”的提出,就和史官掌天道有关系,这方面我已有专文阐述。实际上,从思维方式领域来看,老子哲学也有明显的史官特色。以下,我想从“推天道以明人事”、“辩证思维”和“心的思考方式”三个方面来论证这一问题。

一、推天道以明人事(以天占人)

史官思维的第一个特征可以用“推天道而明事“(或者“以天占人”)来概括,这种特征的形成,当然也和其职掌有关。

而进一步来看,史官之观察天道,也并不是进行究,而(P46)是和人事的需要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他们观察日月星辰等运行位置的变化规律,一方面是为了制定历法,“敬授民时”,为人们的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服务;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占卜人事的吉凶、国家的兴亡等,就是所谓占星术的内容;这两个方面虽然有别,但是,在人事必须顺从天道这一点上,却是非常一致的。这种工作性质使得史官形成了把天道和人事结合起来进行思考、并从天道推明人事的习惯。这种习惯,在由史官编纂成文的《易经》卦爻辞中即有表现。如:“干卦爻辞中说的龙象,属于自然现象。初九为‘潜龙勿用’,九二为‘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九五为‘飞龙在天,利见大人’,这些爻辞意味着龙由潜伏到腾空,同人的政治生涯从不见用到飞黄腾达是一致的。又如大过卦九二爻辞说:‘枯杨生稀,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九五爻辞说:‘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这就是说,枯杨生秀和开花,同老夫或老妇新生一样,具有更生的意义。……以上这些比喻,都是将自然现象同人类生活联起来考察,或者借自然现象的变化说明人事活动的规则。”这其实就是认为“天道和人事具有一致性”,乃是卦爻辞中世界观的一个重要特点。

《易经》而后,这种思维特点同样体现于各时期的史宫中。《国语,周语上》记载:

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阳父曰:“周将亡矣!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于是地震……夫国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征也。川竭,山必崩。若国亡不过十年,数之纪也。夫天之所弃,不过其纪。”

在太史伯阳父看来,自然秩序和人事是有密切联系的。人事的混乱导致天地之气的失序,从而引起地震,而地震又反过来对人事发生影响,是亡国的征兆。这裹,伯阳父从三川地震这个自然现象(P47)推出了民乱国亡的结论。

推天道而明人事的思维特征使得史官在思考人事问题时,常常引自然的事物来做依据。如《国语·郑语》记载……“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是一个普遍的法则,而且首先是一个自然事物的法则。不同的东西如土舆金木水火的结合,才能形成众多的事物,而仅仅是单一的东西,则没有生命力。由此出发,史伯断定周王只喜欢听阿谀奉承的意见,而疏远忠言直谏者,必定会伤使周王朝衰亡下去。

又《左传·昭公三十二年》记载史墨的话说……“物生有两、有三、有五、有陪贰”乃是—‘个普遍的法则,史墨由天有三辰,地有五行,进一步又谈到王有公,诸侯有卿。在论述“社无常奉,君臣无常位”时,史墨引用了《诗》“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之语。这些都是把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联系起来进行思考,认为天道和人事具有一致性。

《左传·哀公九年》还记载有这样一段话:

晋趟鞅卜救郑,遇水适火,占诸史趟、史墨、史龟。史龟曰是谓沈阳,可以兴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代齐则可,敌宋不吉。史墨曰:盈,水名也,子,水位也,名位敌,不可干也。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水胜火,伐姜则可。史趟曰:是谓如川之满,不可游也。郑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郑则不吉,不知其它。

P48)由“水胜火”而推论“伐姜则可”,由“如川之满,不可游也”来说明郑方有罪,不可救也”,这仍然是用自然事物来推明人事。

这种思维特点同样地被老子所继承,体现于老子的思想中。在《老子》一书中,我们经常可以发现从自然现象推论人事的例子。如: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五章)

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八章)

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无有入无问,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四十三章)

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壬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壬。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六十六章)

不仅如此,老子遗把此种思维特点建立在一个系统的理论之。他以道为整个世界——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本原和依据,这就为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统一奠定了一个理论的基础。老子看来,域中有四大:道、天、地、人,而这四者间的关系是: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要效法天地、天地要效法道,而道则是自然而然。天、地、人相对于道来说都是第二义的,它们依据于道而统一起来。

扬雄在《法言·五百》中曾指出:“史以天占人。”这是对史官思维特点的极好概括。推天道以明人事(以天占人),应该就是依据自然事物及其法则来推断人事的意义。验之于从伯阳父、史墨到老子诸人的主张,扬雄的说法是很合乎实际的,扬雄接着说:“圣人以人占天”,所谓圣人,指的是孔子。孔子只讲人事、人道,而不谈天道,有时偶而说些天命,所以扬雄说是“以人占天”,即尽人事而上达天命之义。通过扬雄的这种比较,我们更能看出史官思维的特色,看(P49)出老子思想与孔子思想相比所具的特色、以及这种特色形成的原因。

史官推天道以明人事的思维方式同时也产生了一个问题,就是它形式上虽赋予了天道以崇高的地位,以之为人事活动的准则,但同时它把天道和人事紧紧联系在一起,却也使天道领域失去了独立性。与古希腊相比,中国古代缺乏纯粹的自然哲学体系,或即此有关。就老子而言,他并不关心一般宇宙论所重视的一些问题,如本原(道)是如何化生出万物的,万物灭亡后是否又复归到本原等,他只是设定道为万物的母亲,以确立道相对于万物而言的权威地位。而且,他虽然也以道为实有体,但最关注的还是它的运动所表现出来的法则——可供人生效法的法则。这些都表现出孝子天道观与社会政治人生学说密切结合的特点。——这种与史官相联系的特点。

二、辩证思维

史官在长期地观察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基础上,对事物内部的矛盾以及矛运动推动事物变化,都有了一定认识,从而使其思维呈现出辩证性的特点。

首先,由史官编纂而成的《易经》已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存在的对立现象和对立面之间的互相转化有了初步认识,提出了“无平不陂、无往不复”等辩证色彩很浓的命题,这之后,太史伯阳父已开始用对立现象来解释地震。(P50

与伯阳父同时的史伯(有学者以为二者为一人)提出的“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命题,在古代辩证思维的发展过程中也是一个重要环节。史伯强调单纯同质的东西是没有生命力的,“声一无听,色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而不同的东西相结合,才会产生新的事物,“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正七体以役心,平八素以成人,九纪以立纯德,合十数以训百体”。在这段话中,史伯虽然没有突“对立”的重要地位,但是,通过指出单一的东西之不能产生新事物,他已经提示了“差异”的必要性,为“对立”范畴的确立准备了条件。

从目前的材料来看,史伯、伯阳父之后,在辩证思维方面做出最重要贡献的史官当是春秋末期晋国的史墨。他提出“物生有两、有三、有五、有陪贰”,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矛盾现象的普遍性有了较深刻的认识。他还认识到矛盾包含有主次两方面,所谓“陪贰”,即是指次要方面,而主次两方面的位置也是可以变化的,即“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史墨承认发展和变化的普遍性,而矛盾双方的运动和变化正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从这些来看,史墨对于作为辩证法核心内容的对立统一规律已经有了初步把握。

以上所举都是较系统、且一直被学者所重视的材料。除此之,《左传》、《国语》中,我们还可发现一些记载,表明史官对于对立面的互相包含以及转化条件有了认识。如《国语·晋语一》记载:

献公卜伐骊戎,史苏占之,曰:“胜而不吉。”公日:“何谓也?”封日:“遇兆,挟以衔骨,齿牙为猾,戎夏交(提手+卒)。交(提手+卒),是交胜也,臣故云。 ”

战争的胜利,本取得战争的胜利,本来是件吉利的事情,但史苏却说不吉。这(P51)固然是从兆象分析而来,但同时也是他长期经验积累而得来的认识。所以,当献公俘获骊姬,得胜归来后沾沾自喜时,史苏仍然劝君“乐其吉而备其凶,凶之无有,备之何害?若其有凶,备之为瘳。”这际上是认为在“吉”中就包含着“凶”的种子。《老子》“福兮祸所依”,舆这是一致的。

《左传·定公十三年》有这样一段话,说卫公叔文子富,而卫灵公却很贪,文子怕因此而得罪,所以向史鳅请教。史鳅说:

无害。子臣,可以免。富而能臣,必免于难。上下同之。戎也骄,其亡乎。富而不骄者鲜,吾惟子之见。骄而不亡者未之有也。戎必与之。

身处富贵的地位,如何能够保持,而不向相反的方面转化,史鳅认为关键在于当事人的态度。史鳅指出两种态度,相应地也就有两种结果:一种是“能臣”,即处下不争,这就能免于害;另一种是“骄”,从而导致财富的失去及个人的灭亡。史鳅对于对立面之间互相转化的条件已经有了认识,其所论与《老子》“富贵而骄,自遗其咎”是一致的。

史官思维的辩证性在老子这裹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与系统。《老子》五千言中,我们随处都可以看到对对立统一现象的说明: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有无相,鸡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第二章)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第二十二章)

祸兮福所依,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也。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第五十八章)

在老子看来,世界上的对立以及对立面之间的相互依存、转化是永恒的,因而,人们应善于从一个事物的对立的一面来把握该事物。来寻找它的根源,如“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一语所显示的。(P52

老子不仅承认天下万物中矛盾的普遍性与必然性,而且,还把它引入对万物本原——道的理解中来。在老子看来,道和具体的事物一样,也包含了两个对立的方面:无名和有名、无欲和有欲、惚和恍等,而且,这两个方面也是互相转化的,它们的转化也就构成了道的运动,如《老子》四十章所说:“反者道之动。”在先秦诸子中,老子可以说是辩证法大师,在对于矛盾现象的揭露和运用方面,恐怕没有一个思想家能和他相比。究其原因,不能不说和他做过史官有关。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春秋以前辩证思维方面的成绩,主要都是通过史官获得的。这种情况之出现,当然和史宫观察天道和人事,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因而有条件进行思考有关。史官的辩证思维,除了前面所述内容外,我觉得还有一侗贡要特点,那就是强调对立面之间的平衡与和谐,而不是冲突和斗争。以由史官发展起来的阴阳思想为例,伯阳父就非常重视阴阳有序,所谓“序”,即是平衡与统一,老子也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又如史伯的“和同之辩”,强调不同事物的结合,而结合的结果也是“和”,即所谓“和乐如一”,“和之至也”,老子也很推崇“和”,除“冲气以为和”外,五十五章说:“终日号而不夏,和之至也。知和日常,知常日明。”亦是此义。

三、侯王中心的思考方式

史官之职为天子及诸侯所设置,它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当好王公诸侯的参谋和顾问,即所“箴王阙,备顾问。”从《左传》和《国蝗》所记的史官事迹来看,基本上都和周王、各国诸侯或者重要的卿大夫有关,如史伯论和同是在舆郑桓公的对话中,史墨“物生有两”的命题是在回答趟简子的问题时等。

史官之能成为王公大人的参谋和顾问,当然与其懂得阴阳天(P53)时礼法,具有丰富的自然、历史知识有关。从史书的记载来看,王公大人们向史官咨询的内容非常丰富,如迁都、日食、释梦、婚嫁、疾病、灾异、战争胜负、国家兴亡以及个人命运等都在其中,而史官也会利用其掌握的卜筮工具、历史知识及经验等,给予一个较确定的答复,供王公大人们参考。

这种工作特点,再加上历史条件的限制,使得史官们形成了以侯王为中心的思考方式,一方面,他们思考,服务的对象主要是侯王;另一方面,他们也认为侯王是国家治乱与否的关键。《国语,鲁语上》记载鲁太史里革的话说:

夫君也者,民之川泽也,行而以之,美恶皆君之由,民何能为焉?

君主的言行,往往是群臣及百姓去效法的榜样,而且直接关到民之利益、国家兴废,因此,这也需要对侯王提出更高的要求。从古代记载来看,史官非常注意要求君王听取、采纳不同的意见,并把这提到有关国家兴亡的高度,如史伯的和同之辩就是针对周王不听忠谏而发,并得出周必弊的结论。又如《国语·晋语九》记史黯(即史墨,时为趟简子臣)对赵简子的话说:

夫事君者,谏过而赏善,荐可而替否,献能而进贤,择材而荐之,朝夕诵善败而纳之,……听则进,否则退。

史墨认为,这样的臣子才能算做良臣,若君有过而不能谏,则非良臣。

匡正君过方面,鲁国太史里克是一个显例。《国语,鲁语上》记载:

莒太子仆弑纪公,以其宝来奔。宣公使仆人以书命季文子日:“夫莒太子不惮以吾故杀其君,而以其宝来,其爱我甚矣。为我予之邑。今日必授,无逆命矣。”里革遇之而更其书曰:“夫莒太子杀其君而窃其宝来,不认穷固又求自迩,为我流之于夷。今日必通,无逆命矣。”

违抗君主命令,乃是死罪,当鲁公问罪时,里革对日:

臣以死奋笔,奚啼其闻之也!臣闻之曰:“毁则者为贼,掩贼者为裁,窃宝者为宄,用宄之财者为奸”,使君为藏奸者,不可不去也。

P55)《鲁语上》遐记载:

宣公夏滥于泗渊,里革断其罟而弃之,日:“……今鱼方别孕,不教鱼长,又行网罟,贪无艺也。”

    史官之匡正君王,从根本上讲,乃是为了维护其长远利益,开明的君主一般都能认识到此点,如鲁宣公就说:

        吾过而里革匡我,不亦善乎!是良罟也,为我得法。使有司藏之,吾无忘念。

史官之思考问题虽以侯王为中,但他们并不就是侯王的代言人。从历史实际来看,史官由进谏传统渐渐发展出社会政治批判意识,这种意识一方面表现在对弑君之类问题的看法上,另一方面,也表以民为本本及关心民之疾苦问题上。

又如《鲁语上》记载:

晋人杀厉公,边人以告,成公在朝。公曰:“臣杀其君,谁之过也?”大夫莫对,里革曰:“君之过也。夫君人者,其威大矣。失威而至于杀,其过多矣。且夫君也者,将牧民而正其邪者也,若君纵私回而弃民事,民旁有匿无由省之,益邪多矣。若以邪临民,陷而不振,用善而不肯专,则不能使,至于殇灭而莫之恤也,将安用之?”

君主被杀,主要原因是君主自己的过失太多。这种主张,显然不全合侯王的胃口。

另外,就是史官所具有的民本思想,强调民之愿望对于国家兴亡的重要性。如史伯在与郑桓公的对话中,就引《泰誓》语:“民之所,天必从之”,又如《左传·庄公三十二年》记虢国史官嚣的话说:

吾闻之,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

P55)因此,君主在行事时要注意百姓的利益而不能只顾一己之私利,否则,便会国败乱生。《晋语一》记史苏的话说:

昔者之伐也,兴百姓以为百姓也,是以民能欣之,故莫不尽忠极劳以致死也。今君起百姓以自封也,民外不得其利。而内恶其贪,上下既有判矣。

史苏强调君主要“兴百姓以为百姓”,而不能“起百姓以自封”,表现出了鲜明的民本立场。

史官的这种以侯王为中心来思考问考问题,而百非侯王代言人的特点在老子思想中也有体现。《老子》一书基本上就是为侯王们提出一个长生久视、长治久安之道。高亨先生曾说:

老子之言皆为侯土而发,其书言“圣人”者凡三十许处,皆有位之圣人也。言“我”言“吾”者凡十许处,皆侯王之自称,而非平民之自称。所谓“上善、上德、下德、上仁、上义、上礼、善道者”等等,皆侯王之别称,而非平民之别称也。所谓“为天下溪,为天下谷,为天下贞”等等,皆侯王之口吻,而非平民之口吻也。故《老子》书实侯王之窦典,《老子》哲学实侯王之哲学也。(《老子正诂》)

先生此段话中有些说法未必恰当,如《老子》书中言“我”或“吾”者有些乃老子自谓,像“吾言甚易知”及二十章众“我”字等即是,而非皆侯王之自称。但是,其指出《老子》书为侯王之宝典,还是很正确的。包括老学在内的道家在汉代即被看作是“君人南面之术”,并非偶然,因为老子的思考确是以侯王为中心,为之提供治道的。如三十七章说: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土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止。

六十五章说: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六十六章也说:

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

老子仍未摆脱为侯王充当参谋和顾问的的史官立场,同时,他也认为侯王是国家治乱的关键,只是侯王以正治国,百姓便会遇上安静富裕的生活。五十七章说:

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白化,我好静而民自止,我无事而民自富,而无欲而民自朴。”

不过,老子同样也不是侯王的代言人,他继承了史官的谏议传统及由此而发展出来的社会批判意识,一方面批判了侯王们的享乐生活。五十三章说:

朝甚除,田甚燕,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

    七十七章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了对民生疾苦的关注。七十五章说: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生之厚,是以轻死。

    因此老子要求侯王照顾到百姓的利益,“以百姓心为心”,使他们能“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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