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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信芳:“民可使由之”没有“愚民”的含义 
作者:[刘信芳] 来源:[《学术界》2010年8期] 2011-08-16

  〔摘要〕:孔子所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旧注或从中读出“愚民”的含义。当代学者或不满旧注,作出各种改读。由于新出竹书《尊德义》含有对这句话的句读理解,可知改变句读的诠释路径是走不通的。但《尊德义》“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知之。民可道也,而不可强也”的释读是新的难题。本文对有关竹书的文句提出新的解释,依据郑玄注所包含的语法定位以及对新出竹书例句的理解,认爲“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句有一隐藏主语“王”,“之”指代“王”而不是指代“民”,句意是说:王可以使民跟从他,不能使民认知他。


  〔关键词〕: 由之 知之 经典解释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是孔子的一句名言,然而缺乏语境,不知道是在什麽情况下说的,也不能确定是针对什麽人说的,留下了巨大的解释空间。古往今来,不知道有多少研究中国古代经典,研究中国思想史的学者对这句话作过深入思考,歧说之多,使其成爲经典诠释突出的讼案之一。新出竹书《尊德义》有相关文句(文句中有异文),有解释,而且举出史例作说明。这使旧的分歧有所澄清,但新的争论随之産生。本文依据郑玄注所包含的语法定位以及对新出竹书有关文例的解释,对“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提出自己的见解,试说如下。


一、关于“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旧注与新说


  《论语·泰伯》“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郑玄注:“民,冥也,其见人道远。由,从也。言王者设教,务使人从之。若皆知其本末,则愚者或轻而不行。”何晏《集解》:“由,用也。可使用而不可使知者,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朱熹《集注》:“民可使之由于是理之当然,而不能使之知其所以然。”


  旧注惟郑玄说与原文最近,然其中“若皆知其本末,则愚者或轻而不行”已小有偏差。《集解》、《集注》而下,从孔子原文中读出愚民思想,由于春秋时期思想家已知重民,当代学者往往不满此类解释,于是殚精竭虑,解家纷出。廖名春先生曾总结学者对以上句例有以下读法,谨择其要者述之于次:


  其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其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其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其四、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其五: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1]


  郭店楚简公布以後,爲“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解读提供了新的契机,《尊德义》简21-22:“民可 (使)道之,而不可 (使)智(知)之。民可道也,而不可 (强)也。”裘锡圭先生指出:“道,由也。《论语·泰伯》:‘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2]其中“民可道也,而不可 (强)也”有解释性的意义,廖名春先生据此指出,以上试图用改变句读方式作出的所有解释都不能成立,这显然是正确的意见。


  尽管新出竹书的文例堵住了错误的解读路径,但“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仍然是很难读的。不仅如此,简文“不可 (使)智(知)之”与“不可 (强)也”句例中的“知”与“强”虽然有联系,然而如何作出解释则成爲新的难题。彭忠德先生认爲:“知之一义爲主持、掌管,此处即当引申爲控制、强迫。”[3]李锐先生支持彭说,将句例理解爲 “民衆可以让人引导他们,不能让人管制他们。”[4]其後又作《新释》一文,译作“民衆可使导之,不可使管之”,其论证有所细化。[5]廖名春先生认爲“知”当爲“折”字之借,“‘折民’即‘制民’,折就是制,就是用强力制服,压服”,“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知之。民可道也,而不可强也”是说“老百姓可以让人引导他们,而不能让人用暴力去阻止、折服他们;老百姓可以引导,但不能强迫”。


二、关于句例隐藏主语“王”与“由之”、“知之”中的“之”

  以上解释实际上是将《泰伯》中有关句例“由之”、“知之”中的“之”理解爲“他们”,也就是“老百姓”,这一解释是不能成立的。对此我们有必要回到旧注来分析句例的语法构成。上引郑注“言王者设教,务使人从之”是紧扣“民可使由之”的释译,其中“王者设教”是主语,在“民可使由之”句中是隐藏的或者说是省略的。“务使”之“使”紧扣“可使”之“使”。“人”紧扣“民”,先秦“人”与“民”含义有差,至汉代这种差别已经缩小,郑注以“人”释“民”是可以理解的。“从之”紧扣“由之”。不难看出,“民可使由之”中的“民”是前置宾语,“之”是代词,指向句子的隐藏主语“王者设教”,或者乾脆就是指“王”,我倾向于理解爲“王”(说详下)。“可”是可以、能的意思。句意是说,王可以使民跟从他,不能使民认知他。圣君尚且很难得到所有民衆的认可,暴君就更不可能做到了。


  对于《泰伯》、《尊德义》句例中的相关问题,我们还有必要作出以下说明:


  其一、爲什麽可以将“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中的隐藏主语理解爲“王”?其实《尊德义》中已经隐含了这种理解。《尊德义》21-23:“民可 (使)道之,而不可 (使)智(知)之。民可道也,而不可 (强)也。桀不胃(谓)亓(其)民必 (乱),而民又(有)爲 (乱)矣。受(纣)不若也,可从也,而不可及也。”既举桀纣爲例,那麽“民可使道之”句的隐藏主语爲“王”,是很明确的。其中“桀不胃(谓)亓(其)民必 (乱)”句的意思是,桀不以爲他的老百姓必定犯上作乱,然而老百姓却造反了,这就是“不可使知之”的历史借鉴。帝王让老百姓跟从他是可以做到的,但要让老百姓认知他,则不一定。倘若施暴政,老百姓会造反。


  “受不若也”句例中的“受”,整理者的释文爲“爰(?)”,是隶作“爰”而对字形有所存疑。李锐先生依“爰”字作解,将该句译爲“于是情况就不顺了”。学者多改隶作“受”,[6]隶作“受”是正确的。不过“受”究竟如何读,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学者或依其字作解,如刘钊先生作出的释译爲“民衆如果受到强迫”。[7]其实“受”应读爲“纣”。文例中既举桀爲暴君之例,接着再举纣爲例,是顺理成章的。经典桀纣多联言,如《墨子·公孟》:“若先生之言,则是不誉禹,不毁桀纣也。”出土文献其例亦多,上博藏五《鬼神之明》2:“桀受(纣) (幽)万(厉)。”又:“桀折于鬲山,而受(纣) 于只(岐) (社)。”[8]可爲其比。“若”,《尔雅·释诂》:“若,善也。”《释言》:“若,顺也。”“不若”,不善,不顺,谓纣逆天而行。“可从也”,民衆可以跟着他(无可奈何)。“而不可及也”,及,至也。老百姓不会跟着他去送死(桀纣暴政的终点是毁灭)。


  其二、之所以将“不可使知之”中的“知”释爲“认知”,是“知”有了解的含义。《论语·宪问》:“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贡曰:何爲其莫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据《史记·孔子世家》,西狩获麟,孔子道穷,诸侯不能真正了解孔子,不予认知,其学不爲所用,唯天知孔子,故出斯语。又《宪问》:“子曰:不患人之不已知,患其不能也。”《先进》:“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史记·刺客列传》引豫让曰:“士爲知己者死,女爲悦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爲报仇而死。”侠士若认知某人,可以爲报知遇之恩而死。以上句例中的“知”都有了解、认同的含义。


  其三、“民可使由之”,《尊德义》作“民可使道之”,裘锡圭先生释“道”爲“由”,仅引《泰伯》中的文例爲解。学者多读“道”爲“导”,解爲引导,我也曾经有这样的理解,这种理解不算错。现在看来,裘先生的解释是谨慎的,可靠的。郭店简《成之闻之》15:“上不 (以)丌(其)道,民之从之也难。”“从之”与“由之”、“道之”相应,亦可见出上引郑注解“由之”爲“从之”的准确性,明显优于何晏《集解》。同时不难看出,民之所以“不可使知之”,是因爲上不行天地之道,不以人道治民,所以民不跟从他。此例“从之”之“之”指代“上”或上施政之“道”,是确凿无疑的,此亦可以作爲我们将“民可使由之”的“之”释爲“王”的旁证。


  其四、“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不包含愚民的意思。


  对于“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孔颖达的《疏》说:“此章言圣人之道深远,人不易知也。由,用也。民可使用之而不可使知之者,以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故也。”此引《易·系辞》爲解,有一定道理。然此疏已有所破注,且承何晏《集解》“愚民”的解释路径进一步发展。


  有必要指出:既然“由之”、“知之”之“之”是指代“王”,而不是指代“民”,那麽“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与“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就不具有相关性,学者从中读出愚民的含义是不妥当的。郭店简《尊德义》31:“ (治)乐和 (哀),民不可或(惑)也。”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澄清这一问题。


  其五、《尊德义》“不可使知之”与“不可强也”句例中的“知”与“强”有联系,但这种联系也许不是训诂释义层面的联系,而是在文义理解上作进一步说明的联系。王不能使民认知他,极端的例子是民会造反,对此帝王不可用强。郭店简《成之闻之》13-15:“是古(故)君子之於言也,非从末 (流)者之贵,穷湶(源)反 (本)者之贵。句(苟)不从丌(其) (由),不反丌(其) (本),唯(虽) (强)之弗内(入) (矣)。”君子设教,说的话不能穷源反本,虽然采取强制的方法,老百姓仍然听不进去。以上二例中的“强”都有知其不可爲而强行爲之的意思。“知”虽然有“主”、“管”的含义,但没有释爲“强”的用例;即使读爲“折”,解爲“制伏”,也与上引文例的语境不合。学者试图在“知”与“强”之间找出释义上的联系,也许会劳而无功。


  其六、《尊德义》中还有一例与我们讨论的问题有关,不妨附带作一说明。简19-20:“ (教)亓(其)正,不 (教)亓(其)人,正弗行矣。古(故)共是勿(物)也而又(有)深安(焉)者,可 (教)也而不可矣(疑)也。可 (教)也而不可迪亓(其)民,而民不可 (止)也。”学者或释“迪”爲“啓迪”。[9]其实参照“由之”、“从之”、“道之”之例,不妨读“迪”爲“由”。[10]《说文》:“迪,道也。从辵,由声。”郭店简《缁衣》19:“我既见,我弗迪圣。”迪,今本作“由”。上引句例应理解爲:可以施教于民,而不可跟随民衆。设教者一旦落在民衆之後,那就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做了群衆的尾巴”。有如头羊应领着羊群走,如果头羊因爲某种不可抗力落在羊群後,群羊失去方向,将很难在迷失的路上返回来。


三、本文释读意见


  本文的释读意见可作如下概括:

  1、从孔子以及孔门後学的言论中不难得知,孔子不主张愚民。有相当一批学者不满旧注从“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中读出愚民的含义,是有道理的。


  2、尽管不少学者对“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作出种种改读,但由于《尊德义》中的相应文句包含有句读,说明各种改读都是不成功的,我们还得回到旧注的句读上来作理解。


  3、据《尊德义》举桀纣爲例来解释“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知之”,以及郑玄注“言王者设教,务使人从之”,可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有一隐藏主语“王”。


  4、郑玄注中所包含的语法定位是可靠的,由“王者设教,务使人从之”可知“民可使由之”的“之”是指代“王”,而不是指代“民”。


  5、“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可以参考《尊德义》的相关句例直译爲:王可以使民跟从他,不能使民认知他。若举反面的例子,桀纣可以使老百姓跟着他走,这是可以做到的;如果认爲老百姓认知他,认同他,会陪着他一直走进死路,那是不可能的。逆天而行,老百姓会造反。


   
  附记:本文已发表于《学术界》2010年8期。
   
  (编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爲201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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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廖名春:《〈论语〉 “民可使由之”章的再研究——以郭店简《尊德义》爲参照》,《华学》第九、十辑(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8月,第171-175页。以下引廖说出处同。已有多位学者列举过不同的句读,恕不一一徵引。
[2]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第175页。以下引裘说出处同。下文凡引竹简,均附竹简编号,不另具页码。
[3]彭忠德:《也说“民可使由之”章》,《光明日报》2000年5月16日。彭氏的句读爲:“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解说爲:“孔子说:对于民衆,应该用(德)引导他们,不应该用(德)强制他们。”
[4]李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再解》,“考古学与中国现代学术国际研讨会”论文,烟台大学,2004年10月。
[5]李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新释》,《齐鲁学刊》2008年1期,第11-15页。以下引李说出处同。
[6]参黄德宽主编:《古文字谱系疏证》(一),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5月,第507页。《尊德义》简23“受”与包山简147“受”字形十分接近,可知《尊德义》“受”中间从“舟”而笔划略有省减,释爲“受”是可靠的。
[7]刘钊:《郭店楚简校释》,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32页。
[8]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12月。
[9]刘钊:《郭店楚简校释》,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31页。
[10]迪,陈伟释文直接用“由”字,括注云:“字本作‘迪’。”解爲“听任”。参陈伟:《郭店竹书别释》,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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