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为《公孙龙子·名实论》全文。 《说文解字》释“名”云:“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夜晚人们不能看清楚,故互称己名。 《说文解字》释“实”云:“实,富也,从宀,从贯。贯,货贝也。”清代段玉裁注:“以货物充于屋下,是为实。”“实”显然有物充满空间之意。 公孙龙运用中国本土学术概念论述名与实的关系,它与西方逻辑学简直风马牛不相及。大家知道,西方传统逻辑学包括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四个基本规律,其中同一律是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可以用公式A=A来表示,用名学来说就是“马是马”,这正确,又未免肤浅。而名学不满足于这一点,讲白马不等于马,“白马非马”,这种思辨境界应该说比西方传统逻辑学更为高度发展。所以过去100年来许多学者想用西方逻辑学解读中国名学的真义,可谓升山采珠,缘木求鱼! 《公孙龙子·名实论》是名家的理论核心,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近代学者王琯论本篇云: 《墨子·经说上》:“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释“名实”之义最富。“名”为名词,所以代表事实,故曰“所以谓”,“实”为事实,所以承当此名之本体,故曰“所谓”。通篇大旨即在正名正实,二者使求相符,明定界说,科律最严。《经说》曰:“名实耦,合也。”公孙造论,殆同此旨,盖不特全书关键,正名家精神之所寄也。(王琯:《公孙龙子悬解》,中华书局,2010年,第87页。) 名学理论核心在《墨经》写作时代已经成熟。因为《经下》及相对应的《经下说》中已经对《名实论》的主要内容作了阐述。上面说:“(经)彼彼此此与彼此同,说在异。(说)彼,正名者彼此。彼此可: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彼此不可:彼且此也;彼此亦可:彼此止于彼此,若是而彼此也,则彼亦且此也。” 雷一东女士解释说:“把彼物命名为‘彼’,此物命名为‘此’与‘彼物、此物’是同一的,因为不同的实物有不同的名字——正确的命名应该分清‘彼’和‘此’。彼此可以这样用:用‘彼’来命名彼物时只限于彼物,用‘此’来命名此物时只限于此物;彼此不可以这样用:用同一个名字既命名彼物又命名此物;彼此也可以这样用:‘彼’‘此’两个名字只用来命名彼物或此物,在这种情况下说到‘彼’‘此’时,彼物也就是此物了。”(雷一东:《墨经校解》,齐鲁书社,2010年版,第347页。) 古人写书常常把总论或总序放在末尾,道藏本将《名实论》列为第六,这里我们将之提前,总领《名学十三篇》。本篇主旨又全在第一句中“物”“实”“位”“正”四字,要在正名(位)责实。具体内容即文章最后一段的“审其名实,慎其所谓”。北宋谢希深注云:“公孙龙之作论也,假物为辩,以敷(敷,论述——笔者注)王道之至大者也。夫王道之所谓大者,莫大于正名实也。 仲尼曰:唯名与器,不可以假人。 然则名号器实,圣人之所重慎之者也。 名者,名于事物以施教者也。实者,实于事物以成教者也。失名非物也,而物无名,则无以自通矣。物非名也,而名无物,则无以自明矣。是以名因实而立,实由名以通,故名当于实,则名教大行,实功大举,王道所以配天而大者也。是以古之明王,审其名实而慎其施行者也。” 名教(礼教)、名法(刑名法术)构成中国文化的主体——名实对于社会治理的意义大矣! 《公孙龙子•名实论》原文: 天地与其所产焉,物【1】也。物以物其所物【2】而不过【3】 焉,实也【4】。实以实其所实,而不旷【5】焉,位【6】也。出其所位非位【7】,位其所位焉,正也【8】。 以其所正,正其所不正;不以其所不正,疑其所正【9】。其正者,正其所实也;正其所实者,正其名也【10】。 其名正,则唯乎其彼此焉【11】。谓彼而彼不唯乎彼,则彼谓不行【12】 。谓此而此不唯乎此,则此谓不行。 其以当不当也,不当而乱也【13】。 故彼彼当乎彼【14】,则唯乎彼,其谓行彼【15】。 此此当乎此,则唯乎此,其谓行此, 其以当而当也。以当而当,正也【16】。故彼彼止于彼【17】,此此止于此,可【18】。 彼此而彼且此【19】,此彼而此且彼【20】,不可【21】。 夫名,实谓也【22】。 知此之非也,知此之不在此也,则不谓也。知彼之非彼也,知彼之不在彼也,则不谓也【23】。 至矣哉【24】,古之明王!审其名实,慎其所谓【25】。 至矣哉,古之明王! 注释: 【1】物:泛指天下万物;旧注(指北宋谢希深注,下同;谢氏注多能阐发《公孙龙子》一书的政治、社会学意义,难能可贵,为后世学者多所不及——笔者注):“天地之形及天地之所生者,皆谓之物也。”《荀子·正名篇》有:“故万物虽众,有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 【2】 物以物其所物:前一个“物”指“物”这个名称;第二个“物”是动词,意为命物,引申为指称;第三个“物”是所命之物。 【3】 过:过差。 【4】实:含“不过”之意;旧注:“取材以修廊庙,制以车服器械,求贤以实,侍御仆从,中外职分,皆无过差,各当其物,故谓之实也。” 【5】旷:空虚不实。 【6】 位:名位;旧注:“实者,充实器用之小大,众万之卑高,器得其材,人堪其材,庶政无阙,尊卑有序,故曰位也。” 【7】此句旧注:“离位使官,器用过制,或僭于上,或滥于下,皆非其位。” 【8】此句旧注:“取材之与制器,莅事之与制赏,有尊卑,各亦异数,靖共(靖共,当为安恭之意——笔者注)其位而不僣滥,故谓正也。” 【9】 疑其所正:疑,质疑;旧注:“以正正于不正,则不正者皆正,以不正乱于正,则众皆疑之。” 【10】 正其所实者,正其名也:旧注:“ 仲尼曰,必也正名乎。 故正其实,正矣。其实正,则众正皆正矣。” 【11】则唯乎其彼此焉:唯,古应答之词;彼此,此,这个,彼,那个;旧注:“唯,应辞也。 正其名者,谓施名当于彼此之实,故即名求实,而后彼此皆应其名。” 【12】 谓彼而彼不唯乎彼,则彼谓不行:谓,这里有称号、指示(教命)之意;不行,行不通;旧注:“谓者,教命也。发号施命而召于彼,而彼不应者,分不当于彼,故教命不得行也。” 【13】其以当不当也,不当而乱也:当,相当,符合。旧注:“教命不当而自以为当者,弥不当也,故曰其以当不当也。 以其命之不当,故群物不应,逆其命矣。 以不当,应物之不应命,而势位以威之,则天下皆以不当为当,所以又乱之矣。” 【14】彼彼当乎彼:彼名称呼彼物并且符合彼物。 【15】行彼:彼名可以适用彼物。 【16】此句旧注:“施命于彼此,而当彼此之名实,故皆应而命行,若夫以当,则天下自正。” 【17】彼彼止于彼:止,停止,这里引申为仅当之意;全句意为以彼名指称彼物且仅当称呼彼物。 【18】此句旧注:“彼名止于彼实,而此名止于此实,彼此名实不相滥,故曰可。” 【19】彼此而彼且此:用彼名指称此事物,既指称彼,又指称此。 【20】此彼而此且彼:意与注[19]同。 【21】此句旧注:“或以彼名滥于此实,而谓彼且与此相类。或以此名滥于彼实,而谓此且与彼相同,故皆不可。” 【22】夫名,实谓也:名是实的指称。 【23】此句旧注:“夫名所以命实也,故众政之与实,赏刑名当其实,乃善也。假令知此之大功,非此人之功也。知此之小功,不足在此之可赏也,则皆不命赏矣。假令知彼之大罪,非彼人之罪也,知彼之小罪,不足在彼之可罚也,则皆不命罚矣。” 【24】至矣哉:头等重要的大事啊! 【25】审其名实,慎其所谓:详尽考察名实,慎重地给事物命名。 《公孙龙子•名实论》释义: 天地及天地间产生的万类,名为物。指称天下万物不发生过差,各当其物,这就是物的实。实对于所指称的物来说无过差,有序,不空虚不实,就是(名)位。离开本来的名位就是非位,符合其名位,就是正。 应当以正确的名位校正不正确的名位,不应当用不正确的名位怀疑正确的名位。这里的正是按它所指称的实去校正,校正了,就是正了名。 名正了,那么彼名就当施于彼实,此名就当施于此实。名施于彼,而彼实不相应,彼名就行不通。名施于此,而此实不相应,此名就行不通。所谓名实符合,但实际并不符合,不符合必然导致混乱。 所以彼名称呼彼物并且符合彼物,就是相应于彼物,这叫做彼名可以适用彼物。此名称呼此物并且符合此物,就是相应于此物,这叫做此名可以适用此物。这是因为名符合于实。也因为名符合于实,所以天下万物自得其位。 所以以彼名指称彼物且仅称呼彼物,以此名指称此物且仅称呼此物,彼此名实不相滥,这是正确的。用彼名指称此事物,既指称彼,又指称此。用此名指称彼事物,既指称此,又指称彼。这是不正确的。 名是实的指称。知此物的实并不是此物的名所指称的,知此名指谓的此实不存在于此事物,则此名就不指称此事物了;知彼物的实并不是彼物的名所指称的,知彼名指谓的彼实不存在于彼事物,则彼名就不指称彼事物了。 古代圣王无不关切名实这样的头等大事,详尽考察名实,慎重地给事物命名。太伟大了,古代圣王! (选自《中国名学:中国古典逻辑体系及其时代意义》,该书可在京东、当当上买到;支持我们,欲购作者签名版请加微信:zhai20050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