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勇于敢者则杀,勇于不敢者则活(1)。知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天之道,不战而善胜(2),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战而善谋(3)。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译文:
勇于敢为者就会走向死路,勇于不敢为者就会走向活路。知道这两种情况,或是有利或是有害。天道厌恶哪个,谁知道其中原因呢?顺应天道治国,不用征战而能取得胜利,不用言说而能做出反应,不用召唤而能到来,征战的时候善于智谋。天道之网恢弘宽大,看似稀疏,然而却不会失去对万物的作用。
解说:
关于注解本章老子的“敢”字,我想,太多的推想倒不如在老子自己的言论中分析一下,更有根据。《老子》当中有一句最为有名的名言,“我恒有三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第六十七章)老子在前文也说过要“后其身……外其身”,也是不敢为天下先的意思。(其实这些例子很多)
那么本章所讲的“敢”则走向死路,“不敢”则走向活路,应该是指敢为天下先,还是不敢为天下先。敢为天下先当然是因为君王为了自己的利益,就算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也是自以为会对天下有利。而实际上敢为天下先就必然走向以智治国,(其实就是实行人治废弃法治)以智治国最终的结果反而是对天下有害。如此之天道原理,谁能知道其中奥妙呢?
治理好国家,目的是让百姓安居乐业。民富而兵强,勇敢的作战是为了制止战争,前文我也引用过《商君书》及《司马法》中“以战去战,虽战可也”的话。如果没有强大的实力,空讲仁义岂能无敌?老子所谓的“不战而善胜”与孙子讲的“不战而驱人之兵”以及“先为不可胜,待敌之可胜”本身就是一个意思,哪是腐儒所理解的只要讲仁义,就可以不用打仗能战胜敌人。
老子多次讲行不言之教,商君将之用于实践,就是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用不着空洞的说教,百姓乃至百官都因循法而自为,法治之下,人民的事物,朝廷都能有条不紊的做出反应,才能百事不留。(参阅第三十八章)
如果有法治,犯罪的人,尽力逃避,最终也将被处罚。有功的人,不用表白,一定也能得到奖赏。岂不是不召而自来?这也是老子后面讲“天网恢恢,疏而不失”的道理了。这句名言几乎也成了法律界的专用语。
关于“战而善谋”,流行本注家几乎都注为“坦然对待,而善于谋划”。(繟然:坦然,宽舒的样子)而今观帛书老子,前后皆为“战”字(参见注释3),实无理由与“坦然”混淆。我想儒生所有注本都反对战争,可能是在此注成“坦然”的原因吧。
老子从不是逃避战争,前面多个章节都讲过老子对战争的看法,我在这里不再赘述。《孙子兵法》曰:“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虽然不战而屈人之兵最好,然而并不是因为国家强大就不会有战争发生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自知自胜,同理,你不打别人,别人并不一定会不打你。如果战争不可避免,应当本着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的原则来行事。
注释:
(1)甲本此处缺,乙本用“栝”,本义为树名;又为箭末扣弦处,机栝。《道藏乙本》注其通“活”。通行本作“活”。 此处之“栝”不得其解,而事实上其字并非很是清晰,到底是否为“栝”字实难定论。分析其与前文之“杀”字相对,故应为“活”字。故从今本。
(2)甲本缺,应作“弹”,参注(3)。本句乙本作“不单而善朕”。乙本中“胜”作“朕”。通行本作“不争而善胜”。
(3)“弹”甲本尚可清醒辨认,乙本作“单”。《金石文字辨异》:“汉镜铭白牙单琴。按:单即弹字。”本段乙本前後用两个“单”。甲本後句用“弹”,前句缺,另根据前後句意,甲本前句亦作“弹”。弹,《说文》:行丸也。弹分动静,动则为战器也。通行本作“繟然”,即坦然、宽舒之义。从帛书甲本,但今“战”字更易理解,故用“战”字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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