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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军:《老子新解·第十章》 
作者:[华军] 来源:[] 2009-04-03

 原文:  

    载营魄(1)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婴儿乎?涤除玄鉴(2),能无疵乎?爱国治民,能无以智(3)乎?天门(4)开阖,能为雌乎?明白四达,能无以智(5)乎?生之畜之。生而不有,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译文:  

    魂与魄合一,能不分离吗?专一于“气”,接近柔和状态,能像婴儿一样吗?能清洗擦净自己心灵深处的镜子,使之没有疵斑吗?爱国治民,能不依靠自己个人的智力吗?朝廷政务,能宽容不讳吗?内心明白通达四方,能不以个人智力治国吗?生成万物畜养万物,使万物生长而不占有,使万物滋长而不为主宰,这就是深奥玄妙之德。

  解说:

    《老子》全文都反对华而不实的夸夸其谈,玄虚无用的巧言辩智和空洞虚伪的仁义说教,而推崇的是虚怀若谷,行不言之教,不上贤,不以智治国。“营魄抱一”,意指君主执政应该言行合一,不能空谈爱民自己却贪欲无度。我们将在第三十九章,具体的谈一谈什么是“一”。

    婴儿是最柔弱的生命,他的欲望是最低的,他对事物没有主观偏见,不会阻碍外部事物运行。老子用之比喻朝廷专心搞无为而治,最好的状态就如婴儿一般,让百姓能最大限度的自为(第三十七章),自化,自正,自富,自朴(第五十七章)。

    涤除玄鉴,能无疵乎喻指朝廷洞察秋毫,能无纰漏吗?只有法治才能做到天网恢恢,疏而不失(第七十三章)。

   不以智治国。在《老子》中多次提到,法家主张用道家不以智治国的思想为指导,用法治实现富国强兵,韩非子说:“道法万全,智能多失。”春秋战国时代,法治被推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也创造了永载史册的辉煌。承袭秦制奉行黄老之术的西汉,用法治实现君主无为而百姓自治。

    朝廷抱法处势无为而治,百姓自立自为生息繁衍。君主不去侵害占有百姓的财富,不好事多志,自作聪明主宰百姓的事物,这样行为,才称的上是“玄德”。


注释:

(1)即魂魄《昭公七年》:“人生始化曰魄,即生魄,阳曰魂。河上公 注:“营魄,魂魄也。”

(2)玄鉴, 1.犹明镜,喻高明的见解。《淮南子·脩务训》:“诚得清明之士,执玄鉴於心。照物明白,不为古今易意。” 2.明察;洞察。 晋 葛洪 《抱朴子·行品》:“夫惟大明,玄鉴幽微。”《旧唐书·太宗纪上》:“ 太宗 幼聪睿,玄鉴深远。”

(3)帛书为“能无以知(智)乎?”,流行本改为“能无为乎?”

(4)天门,指皇宫之门。喻指朝廷政务。 唐 杜甫 《宣政殿退朝晚出左掖》诗:“天门日射黄金牓,春殿晴曛赤羽旗。”

(5)帛书为:能无“以”知(智)乎?;在古代知与智通用,而这里前面有“以”字,很明显应读为“智”,在后面的章节中,老子多次阐述不以智治国的观点,比如“绝智弃辩,民利百倍”(第十九章)“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第六十五章)而流行本改为“能无知乎?”把这句话给解释为:“洞彻一切,能归于无知吗?”实在是对老子思想的无理歪曲,在其它章节里,流行本也把“无知”的对象定义为百姓,认为老子主张让百姓“无知”“愚蠢”,把老子说成反对开发智慧、追求知识,歪曲并否定了道家哲学,同时也否定了法治治国的哲学基础,为复辟人治,贵族世袭打下基础,实为一举两得。哲学乃万学之宗,哲学走上正道,民族必兴,哲学走上歧路,民族必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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