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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年前的古代城市——湖南澧县城头山古城址 
作者:[新法家] 来源:[] 2007-05-21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城头山全景航拍照片(1996年11月,右为北)

城头山在澧县县城西北约12公里处,行政区为车溪乡南岳村。1978年澧县文物考古工作者发现了这座古城遗址。从1991年冬开始,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该遗址进行了八次发掘:1991年试掘,解剖西南城墙。1992年在东城墙内发掘4OO平方米,揭露了从大溪文化至石家河文化的一批房基址,清理了数十座大溪文化的屈肢葬墓和瓮棺葬墓。1993年,为了全面探明城内文化堆积,以东西-南北两条轴线的交会点为起点,向南北和东西开探沟3O多条,正东和正南的探沟解剖了东城墙和南城墙,发现了压在较晚城墙外坡下的大溪文化时期的环壕。1994年,以1993年探沟所得资料为依据,在城的西北部、城中心点略偏西和西南部以及东、南城墙所在地点开探方和探沟,在城的西北部4OO平方米范围内发现了从大溪文化晚期至屈家岭文化晚期的墓葬区。在城的中心偏西4OO平方米发掘范围内揭露了一处包括多座陶窑、多条取土坑道和众多贮水坑、和泥坑以及工棚的大溪文化制陶作坊区。在偏西南,揭露了4O0平方米的居住区,清理了屈家岭文化早期的有夯土台基的两栋完整房基,还有一条宽2米余、由红烧土铺成、两旁有排水沟的宽阔道路。在南城墙下压的大溪文化环壕开挖段落中,发现了炭化稻谷、数十种植物籽实,竹和芦苇编织物以及木质船桨、船艄等。1995年,继续发掘屈家岭文化墓葬区,连同1994年共清理了近5OO座墓葬。1996年冬至1997年初,将西南城墙探沟连通,并下挖至老土,初现了四次筑城的地层关系。在东城墙解剖时,也发现了与西南城墙对应的地层关系,并小面积露出了压在早期城墙之下的古稻田。1997年冬大面积揭露古稻田,同时将西南城墙探沟展宽并向东西伸展,这样取得了四次筑城完整、准确的剖面。1998年,主要揭露前一年已露头的祭坛,并对南城墙所压大溪文化壕沟扩大发掘。8年共揭露4000平方米。城头山的发掘曾于1992年和1997年两次被评为当年度全国十大考古发现。以上是对城头山发掘8年的简短回顾。

城头山古城建造在由澧水及其支流冲积而成的澧阳平原西北部一个叫徐家岗的平头岗地的南端,东经111度40分,北纬29度42分。再往西往北5?公里即为武陵山脉延伸的低矮丘陵。徐家岗平均高程为海拔46米,高出周围平地约2米,澧水的一条小支流鞭子河从徐家岗的西边由北往南流,并沿着岗的南端转向东,流经城址的东门外,再往东流去,至大河口汇集几条澹水支流,成为澹((水旦))水的主干道后,向南贯人澧水。现在在地面可见城头山古城屈家岭文化时期的夯土城墙和环绕城墙的护城河。城墙高出城外平地5-6米,呈相当规整的圆形,内径314-324米,面积约8万平方米。护城河宽35-5O米,三分之二的段落已被平整(图一)。

此次简报限于报道 1997年冬和 1998年冬两次发掘的主要收获。分为三项:城墙的解剖、古稻田的发现和祭坛的发掘。

一.城墙的解剖

几年来解剖了西南、正南和正东三处城墙,其地层关系完全对应。现选择最具典型意义的西南城墙的南剖面加以说明。

探沟所处位置一侧为完整的墙体,一侧为农户房基和道路,墙体己挖低近3米,因此只有南剖面保留了从上至下的地层。

西南城墙的解剖始于1991年冬,但多数地段未挖到原生土,不能确定其最早的建造年代,仅能依压在城墙内坡上的堆积确定其建造年代的下限。因直接叠压在内坡上的堆积属屈家岭文化的中期,所以《澧县城头山屈家岭文化城址调查与试掘》(见《文物》1993年第12期)将其年代定为屈家岭文化中期,距今48OO年左右。1996年冬至1997年春、1997年冬和1998年冬三次发掘,将原来不相连贯的探沟拉直、贯通、展宽,并从墙的内坡基脚直挖到外坡接近基脚处(因再往外挖将会引起古城护城河水倒灌),向下则一直挖到生土,这样取得了完整的地层剖面(图二)。

第 1层:灰褐色耕土层。最厚O.75米。中部薄,两边厚,是近代平整城墙表土和农耕形成。

第2层:浅灰色砂质扰土层。结构疏松,分布在内外坡,最厚处14米,内含极少量汉代瓦片和晚期瓷片,也有极少新石器时代陶片。

第3层:内坡堆积层,即城墙使用时的城内堆积。最厚处1.2米,依土色可分7小层,而从包含物可归纳为5组。第 l小层为白灰土,典型器物有长方扁平麻面鼎足,为石家河文化晚期堆积。第2小层深灰土,典型器物有扁平划纹鼎足、高颈冲天流(规鬲)等,为石家河文化中期堆积。第3小层黄褐色斑土,第4小层为灰白色土,典型器物有盘口高领罐、泥质灰陶薄胎碗,为石家河文化早期堆积。第5小层为红褐色粘士,杂大量炭粒和红烧土.多见篮纹和瓦棱纹的罐、釜、缸等,为屈家岭文化晚期堆积。第6小层为纯黄土,范围不大。第7小层为深褐土,夹较多炭末烧土块,有双腹碗和盘口高领罐、直壁高圈足杯等,均为屈家岭文化中期的典型器物。这一层紧贴在城墙内坡上,确定了此段城墙筑造时代的下限。因层次过于繁杂,本文发表的西南城墙南壁剖面图未将第3层的各小层加以反映。

第4层,由整个城墙中间开始,向东呈坡状倾斜堆积,最厚处2.75米,为墙体中的一期。浅黄色胶泥夯士,质纯,内夹杂大块青灰色胶泥及一些铁锰结核,显系取自原生土层。每3O?O厘米夯筑一层,层面可见用河卵石夯筑留下的夯窝。每3个夯层中夹一层小河卵石分隔。夯土中不见文化遗物。

第5层,处于整个墙体的中部和偏西,顶面与第4层顶面平,是较第4层为早的一期墙体。纯黄胶泥夯土,粘性重,夯筑紧,系取大块原生土未经锤碎即铺垫夯筑,最厚处3米,有4个夯层,夯层中基本不见河卵石。第5层和第4层接触的坡面有一层明显的铁锰结核面分隔,显示出它们属两个时期筑造。5A为5层的主体。5B压在5A下,而5C层又压在5B层之下,它们主要分布在墙体的外坡,为筑造这一期墙的主体5A之前在外坡堆筑的,可能为了运土方便。在墙体中部5A底下有一层厚仅0.1米的垫层,为色泽十分鲜艳的纯净黄土。

第6层,厚O.2桹.3米,厚薄均匀,为疏松黑色草木灰层,内含陶片多为泥质黑陶,有簋形器,方唇细弦纹高领罐、小鼎、釜等。这群器物的文化属性,我们将其划为屈家岭文化最早一期,也有学者将其划为大溪文化最晚一期,即第五期。其绝对年代为距今53OO年左右。

第7层,在整个墙体外坡,压在5B、5C之下。分7A、7B、7C三小层,分别为青灰色膏泥、深灰色土夹白膏泥和褐色粘土,厚度各为 O.75、O.4和1米,所含少量陶片均为大溪文化晚期遗物。

第8层,是较第5层城墙早的一层城墙筑土,灰黄色土,但无包含物,最厚处 O.45米,西端有被第6层叠压的地层关系。

第9层,为灰褐色土,最厚处O.25米,为略早于第8层城墙筑土的一层堆积属大溪文化中后期的地层,但陶片太零碎,无法看出器形。

第 1O层,在墙体东段和中段,压在第6层之下,又直接下压原生土。由中段往西,逐渐上翘变薄,被第9层、第8层所压,下压第12层的东坡。最厚处达1.3米。黑灰色土,并有灰坑、房基等遗迹。1991年试掘时所出陶器有釜、盘、锅形器等。1997?998年发掘出土有泥质红陶盘、红褐陶釜、红陶腰鼓形大镂孔器座和红陶厚胎锅形器(图三),这些都是大溪文化二期早段的器物。此层上部和下部各取了一个标本交由中国地质科学院作碳14测年,实验室编号分别为 CC一326O和3261,前者经树轮校正为年距今573O+- lOO年。后者为距今592O+-11O年,与发掘者根据出土陶器分析判断的年代吻合。

第11层,分布在墙体外坡,被第8层、第5A层、5B层、第7A层和7C层所压,其下又压着第12层。可分 A、B、C、D四小层, llA为深褐色粘士,11B为青灰色粘土,11C为灰色粘土, 11D为青灰色膏泥,分别厚 O.6、O.5、O.5和 O.8米,其中 11C有少量陶片。

第12层,红褐色粘土,经夯筑,呈丘状,最厚处2米,为城头山城墙筑造中的一期。墙基宽 11米,其外坡正处于徐家岗西缘,其西即斜坡,高约15米。再往西,在生土中下挖壕沟。此次发掘,解剖了一段壕沟,东西长3米,应为其宽度的内侧部分。内坡甚陡。深25米,中间部分未挖到底。外坡因与屈家岭文化时期的护城河相连,现仍为水面,未能挖通。

综观整个南剖面:第12层以下为原生士。第12层为城头山古城最早一期城墙,它与环绕整个城墙的壕沟同时建造,并利用壕沟取土筑城。虽高仅2米,但因它的基脚到壕沟开口尚有1.5米高差,其下再有深2.5米的环壕,三者组合起来,可以起到有效的防御作用。第 11层为此期城墙外坡堆积,并将壕沟两边覆盖。压在第一期城墙内坡之上的第1O层,为该城墙使用时的城内生活堆积,所出陶片和碳14数据都证明它属大溪文化二期,其下层为二期偏早,这就从地层上证明了第一期城墙筑造于大溪文化一期,时间已超过60OO年,是我国目前所见最早的城墙。这时的城头山古城规模和范围即已定型。因此,城头山古城应是我国目前所见最早的一座城。西南城墙所见的这一地层关系,在东城墙解剖时得到多方面的印证,待将来正式报告时详细介绍。第8层为第二期城墙,实为对第一期城墙的加高。但因两期城墙间隔了第 1O和第 11层,因此时代应晚于大溪文化二期,但它又被大溪文化末期或屈家岭文化初期的第6层所压,因此其时代可大致定为大溪文化中晚期,即距今56OO?/FONT>53OO年之间。第7层为其外坡堆积,基本上把大溪文化环壕完全填塞了。第5层为第三期城墙,它压在第6层之上,时代当不早于大溪文化末期(或如有些人所认为的屈家岭文化初期)。而第4层,即第四期城墙,也就是城头山古城最后筑造的一期城墙,压在三期城墙内坡上,而其内坡又为屈家岭文化中期堆积所压,证明四期城墙筑造不会晚于屈家岭文化中期。那么给三、四两期城墙筑造所留下的时间范围只可能是屈家岭文化早期和中期,即距今52OO-48OO年之间,也许两期城墙筑造时间连得很紧,因此第三期城墙内坡不见文化堆积。筑造三、四期城墙需要大量取土,环城因取土也就成为至今仍保留部分段落水面的护城河。整个墙体基脚宽度26.8米,现高4.8米,墙顶宽2O米。


二. 古稻田的发现

1996年冬,在解剖东城墙时,在第一期城墙和最早的文化层之下、生土之上,露出青灰色纯净的静水沉积,有很强的粘性。参与发掘的村民认为这是稻田土。将这层土表面整平,现出清楚的因一干一湿而形成的龟裂纹。挖取部分土样从中拣选出稻梗和根须,和现在农田中所拔取的比较,简直没有区别。从局部的剖面观察,可以看出一根根往下伸展的根须或留下的痕迹,可辨识出当时采用的是撒播。在土样中还拣选出炭化稻谷和蓼科、竹叶、田螺等动植物标本。我所顾海滨从稻田底部原生土表层、稻田土、压着稻田的夹大量草木灰的土层、一般文化层以及屈家岭文化时期城墙筑土各取土样进行水稻硅质体检测,结果是:城墙中含稻叶硅质体3个,不见稻谷硅质体。一般文化层的不同层次中含稻叶硅质体的数量分别为13个、5个、5个、2个和 O个,含稻谷硅质体分别为47个、39个、46个、20个和55个。水稻田之上的几层草木灰层含稻叶硅质体分别为5个、21个、6个和4个,含稻谷硅质体分别为215个、234个、223个和207个。水稻田中含稻叶硅质体11个,稻谷硅质体18O个。稻田底、原生土层表面含稻叶硅质体2个,稻谷硅质体18个。除极个别为籼型或籼粳型外,95%以上稻叶硅质体为粳型。从统计数字可以看出:城墙筑土因取自原生土,因此几乎不含水稻硅质体。含草木灰的文化层因夹有大量稻叶、稻茎和稻壳烧过的灰烬,因此含水稻硅质体颇高。而水稻田因使用许多年,硅质体储积在土壤中,所以所含水稻硅质体无论稻叶还是稻谷均大大高于现代水田。而水稻田底的原生土层表面,因受到水稻田土壤的浸染,含一定量水稻硅质体是正常的。

为了更清楚地揭示古稻田的原貌,1997年冬,我们在东城墙及其内开了15个探方,包含了原来解剖城墙的探沟,编号为T1078?T1082、 T1028-T1032、 T3028桾3O32。其中 T3O28在1992年曾经发掘,因其底部原地表层面上有些遗迹现象可能与稻田有关,因此重新清除回填土,露出底部。整个发掘区揭露面积336平方米。

本次清理出由西北向东南走向的3条田埂。由西向东:第一条田埂,实际是较高的一级原生土面向较低一级原生土面倾斜的坡面。两端均伸出发掘区,揭露长度19.5米。第二条田埂距第一条4.6米?米,露出长度13米,北面一段压在第一、二期城墙内坡下,因要保留此段城墙及墙顶栅栏遗痕,故未挖除,致使田埂有数米长度未能显露。其南部一段被大溪文化时期的环壕截断和破坏。第三条田埂距第二条2.5米.仅露出5米左右长度,北段被一、二期城墙所压,南段被环壕破坏。

三条田埂之间形成长条形的二丘田。这二丘田均是在比发掘区西部较低的原生土面往下挖出,同时保留田埂部位(图四、五、一二)。待田里耕作土积高到与原生土田埂等齐时,再用人工在原田埂上加高堆垒成新的田埂。因第一条田埂实为原生土的坡面,随田土抬高,只是田埂逐渐沿坡面后移,并不需加高垒筑。第二条田埂加筑的部分在南段并不和原生土田埂重合,而是稍向东移,原因尚不清楚。由于田埂可分两期,因此稻田也可分两期,虽然从田土剖面上很难看出土质和土色的变化。香港大学对水稻田上层两个含碳标本进行了加速器测年,经校正后年代为432O一4O55B.C.(实验室编号 Beta?1892O)和423O一3985B.C(实验室编号Beta?1892),均为95%的可能性。对稻田下层泥土用光释光方法测年, T1O3O和T1O8O的两个标本,均为距今6629+-896年。表明城头山的古稻田不仅在国内,在全世界也是目前已经发掘出来年代最早的。

1998年冬在新开的 T3131的东南角,找到了第一道田埂向东的拐角,因已离发掘区东壁仅数十厘米,故未能找出其西北转角。现在已露出的第一道田埂长度已有3O米,其北端尚有多长因无法扩方。因而不可求知。这样第一丘田面积至少有2分,远大于江苏吴县草鞋山遗址揭示的马家浜文化古稻田丘块面积。

发现了与水稻田配套的原始灌溉系统。有水坑和水沟。均在高出于稻田、位于稻田之西的原生土层。已发现水坑2个,坑 1在T1O28中间部位,径1.2米,深1.3米,锅底形。坑2一半压在发掘区外,坑径在12米左右,未能挖到底。坑3在T3028东南角,仅揭示出 l/4,径约1.5米。坑 1底部有很浅的一层淤泥。1992年在 T3O28及其南的几个探方均发现原生土层面上有浅沟,当时以为是居住区之间的分界。在这些探方的最底部文化层均为汤家岗文化的堆积,在沟中也发现存刻划纹、篦点纹红胎黑皮陶折腹碗和印纹白陶盘口沿等汤家岗文化的典型器物,不见大溪文化陶片。1997年冬在 T1O28发现水坑1,并发现由西南向东北注入坑 1的二条小沟后,才意识到是作为灌溉用的水沟,进而挖除T3O28的回填土,又新发现一条水沟并把前两条水沟一直追溯到 T3O28的西壁,由于水坑、水沟无疑是与稻田配套的设施,不仅使我们认识到当时已有较为原始的灌溉系统,而且可以从沟中出土陶片确认水稻田系汤家岗文化时所造,最低限度下层水稻田属汤家岗文化时期,其年代距今65O0-63OO年左右,这和香港大学用几种方法的测年结果十分接近。


二. 古稻田的发现

1996年冬,在解剖东城墙时,在第一期城墙和最早的文化层之下、生土之上,露出青灰色纯净的静水沉积,有很强的粘性。参与发掘的村民认为这是稻田土。将这层土表面整平,现出清楚的因一干一湿而形成的龟裂纹。挖取部分土样从中拣选出稻梗和根须,和现在农田中所拔取的比较,简直没有区别。从局部

三.祭坛的发掘

1997年冬,在揭露古稻田和一、二期东城墙时.发掘区西南部的 T3O29相当于1998年所划定的14、15层下.暴露出用纯净黄土夯筑的土台,其北部被解剖城墙所开探沟破坏,依剖面观察到的倾斜度判断,至 T3O29和 T1O39交接处结束,向东基本上延伸至第一道田埂。而西部,1992年发掘 T3O28及其以南一线探方时,也曾发现一层纯净黄土,因属土台边缘,相当薄,因此被误认作某一期筑城时在城墙内铺撒的余土。据当时的图纸,可以大体确定其范围。发掘区的南面,尚未发掘,情况不明。1997年冬清理出的黄土台面积近4O平方米,向北略超出 T3O29范围,东面占去 T3O3O一半。偏西南部位发现一个极为规整的圆坑,径近 1米,深仅O.25米,边直底平,正中置一长径近3O厘米的椭圆砾石。从其形制分析,决非一般房屋的柱洞,肯定有其特殊作用,从而开始考虑这处刚露头的黄土台是祭坛的一部分。

1998年冬在这一区域的扩大发掘,即是为了证实这一推论。

1998年冬共开9个方,即 T3O79-3O82、T3129-3131、T3179、T318O,实际发掘面积21O平方米。其北紧接着 1997年冬的发掘区。其结果是将一座大型祭坛及其相关遗迹相当完整地揭露了出来(图四、一三)

因发掘区的东部由于平整土地和现代葬墓将地层严重破坏和扰乱, T3O81、3O82、3131仅保留了原生土上的1个或两三个层次,好在这几个探方均超出了祭坛的范围,对祭坛及其上下地层关系未造成影响。

以 T3129、 T3131南壁剖面为例,对这一发掘区地层略作说明(图六)。

原生土之上为第16层,因要将祭坛保留下来,未继续下挖,因此只能从局部观察到第16层(祭坛边沿,祭坛附近的祭祀坑、灰坑壁),基本是平整、厚O.2桹.25米的一层,黄褐色。超出祭坛的区域压着水稻田或直接着原生土。

祭坛作为单独的遗迹,未编定层次。

祭坛之上的层次从上至下依次为:

第1层,耕土层。

第2层,浅灰色扰土层。

第3层,红褐色土层。松软。为石家河文化层。

第4层,灰褐色。

第5层,卵石层。T3129、313O南部无此层分布,所以剖面不见反映。

第6层,黄褐色粉状土。

第7层,棕褐色土层,包含物极少。

第4-7层为屈家岭文化堆积。

第8层,仅分布在 T3179和318O南部,范围很小。灰白色土,有少量烧土和陶片,在T3129、313O南剖面图上无法反映。

第9层,棕黄色土,含红烧土,分布广泛。

第1O层,灰色土,含草木灰与红烧土,分布普遍。

第11层,黄棕色土,质密,带粘性,分布在 T3O3O、3O80等少数几个探方,为二期城墙的残留。

第13层,可分三小层。A层,浅红褐色土,松软,夹红烧土。B层,深红褐色土,质较紧,夹红烧土。比二小层分布普遍。C层,灰黑色土,质松,含较多陶片。仅在 T3O8O、3O81、3O82、3131、318O等几个探方分布。

第13层,灰黄色土,质紧。分布在少数探方,T3129桾3131南壁剖面图上无法反映。

第14层,黑灰色土。坡积在第15层上,分布在 T3O3O、3O8O、3O81和3131等四个探方。内含大量陶片,并有墓葬开口。1997年清理的 M678、M679和 M68O三座随葬品丰富的土坑墓即开口在此层。

第15层,红烧土层。分两大片。一片在T3O3O、3O8O,压在祭坛东坡,基脚部分直接压16层,内含大量彩陶片。另一片分布在T3O79、3129和3179,压在祭坛西和西南坡上,现有意保留下来,未探明其厚度和包含物,有数座墓葬(主要为瓮棺葬)和灰坑(祭祀坑)开口于此层。

第16层为大溪文化的堆积。

普遍或局部压着祭坛的有第15、14、13和12层。第14、15层实际是祭坛使用过程中的堆积。

整个祭坛大体呈不规整的椭圆形,中间部位(T3O79)最高,向周边倾斜。如将1992年发掘时被挖去的部分包括在内,南北长径约26米,东西短径约 15米,面积超过2OO平方米。最厚处O.8米。

祭坛上发现的遗迹有三类。一是圆形浅坑: HO11、H343、H344、H345、H346。其中HO11、H346、H345从西北向东南一条直线排列,两坑之间距离均为4.6米,HO11距祭坛北沿、H345距祭坛南沿距离均为8米,三坑大小深浅均十分接近。而 H343和 H344较小,径约 O.7米,与 H346呈等腰三角形排列。这五个形制特殊的坑应是一组与祭坛有密切关系的遗迹,但其功能,尚不能最后认定。二是一批瓮棺葬。1997年冬在 T3O29范围内清理了4座(图四未绘出),1998年冬又清理了 M715、M716、M758、M763、 M764、M767等6座。均以釜和钵为葬具。如坛面有第15层或第14层覆盖的地方开口在第15或第14层下,无第15层或第14层覆盖的地方则开口于直接压着祭坛的第12层和第13层下。三是一批土坑墓。骨架均保存甚好。1997年冬在 T3O29和3030范围内也发掘了数座。1998年冬的编号为 M751、 M766、M77O、M773、M774共五座,呈一圆弧线从南围绕着祭坛的最高部分。均为屈肢葬,无随葬品。M774规模较大,人骨葬于一方形坑底部的右侧,骨架下有板灰痕迹,可能为简单的葬具。骨架上有2颗鹿牙。坑底左侧有一牛下颚骨。四是几个大的灰坑。H336打破第15层,内含草木灰和陶片。在 T3O8O、313O、3O81、3131四个探方交界处有椕婊?O平方米,略近方形的坑,打破祭坛,有较直的边,坑深O.2-0.4米,内堆满大块红烧土。坑堆满后,红烧土又漫过坑边,并局部压在第14层(草木灰层)上。因此这个坑形成时间有可能与第14层相当,而使用时间一直延续到第14层之后,极有可能与祭坛的停止使用同时废弃。

在祭坛之外,东南和南部分布有4O多个坑,深度多在 l米以上,边直,底平,大多长方形,也有圆形,方形的,极少不规则形状。编号为 H325?27、331?35、337?41、347?52、354-367、369-38O。其中 H325、331、337、338、359、366开口于第15层,深入祭坛。H334开口于生土层,其余均开口于第16层,打破生土层。其中打破第16层的坑应与祭坛建造同时,而开口于第15层的坑建造时代应晚于祭坛,但属祭坛使用时间范围。另外,距祭坛东北 1O余米,有3个坑,编号H313?15,其中 H313开口于水稻田之上的第16层,H314、315则打破第一期城墙的内坡,从间接的地层关系可以确认它们与祭坛建造时间同时。这些坑中除 H372打破H356、H333打破 H334,H349打破 H375,H326打破 H359, H357打破 H38O、347,H362、363打破H377外,其余无打破关系。

坑内包含物有几种,第一种是满坑草木灰,如 H334、H333;第二种为满坑倒置陶釜、钵、罐等器物,多无底,H314、H337、H348、H369、H357等;第三种置放大型动物骨头,甚至在坑底留下土台置放动物骨骼,如H326、H358、H36O等;第四种是平铺满坑红烧土,如 H369、H363、H377等。其他则为含大量草木灰的灰黑色土,内夹陶片。但多数坑在坑底均可见到一块大砾石。而 H315则更为奇特,为一深 l米余的圆坑,坑口下为十来件倒置陶器,其下为满坑含大量经过烧灼的炭化米的草木灰。从这批坑的分布、形制和坑内包含物分析,决非一艇的灰坑,而应是与祭坛密切相关的祭祀坑。

我们可以 H315、H348和 M678所出陶器来确定祭坛建造和使用的比较准确的年代。

H315与 H314、313为一组同时代的坑。H313打破16层,深入稻田,H315打破第一期城墙深入稻田,而祭坛紧压16层。可以间接证明 H315与祭坛的建造基本同时。H315出土陶器中较典型的器物可见图七。其中H315:1和2为泥质红陶罐,盘口、弧领、溜肩,下部残。从口沿至领部绘黑色宽带、S纹、弧线图案。H315:3为红褐胎泥质黑皮陶罐,侈口,下腹鼓出,颈及腹数道弦纹。H315:4、8、9为红褐胎泥质黑皮陶钵,壁微内弧,大圜底,其中 H315:9为折腹。H315:5、6为粗泥红陶釜,盘口。H313:5口沿内有一斜面。H315:7为粗泥红陶罐,斜直领,领腹交接处一道浅黑宽带。两种彩陶罐表明已属大溪文化范围,但较属于大溪文化二期的澧县梦溪三元宫遗址所出弧领彩陶罐时间明显要早。H315:8和9两件钵,更和澧县丁家岗、安乡划城岗遗址中出土的汤家岗文化时期的同类相近,也可说仍部分保留汤家岗文化的遗风。因此,可以判定 H315属大溪文化一期,稍晚于一期城墙。

H348开口于第15层,深入祭坛,它应属祭坛使用期间的遗存。该坑已修复陶器见图八,有釜4件、钵2件。釜均为粗泥红陶,盘口较小,有球腹,也有的最大腹径偏下。而所出 H348:5钵为泥质红褐胎黑皮陶,折腹。陶质、陶色与折腹的特点都与 H315所出相近,虽然时代略晚于 H315,但仍可划归大溪文化一期偏晚。

M678是一座出土3O余件陶器的大型土坑墓(图九),它与 M679、68O并列。其东北和西北角各有一座屈肢葬墓。骨架保存完好,男性成年,仰身直肢,骨架左侧置一小孩头骨。颈部有2件玉璜,说明墓主有相当的身份。这三座墓均开口于第14层,但未深入第15层,其时代晚于第14层,可以判断是祭坛废弃后的遗存。已修复的陶器见图一o、一一。除2件小鼎为泥质灰陶外,其余均为泥质红陶。器表磨光施极为艳丽的红色陶衣。在大溪文化中,只有第二期陶器上才能见到陶衣如此鲜亮。器种有豆、碗、盘、器盖和鼎。豆均为高喇叭形圈足,它处少见,说明规格较高。M678:1O、13、7(图一O:2、5、3)豆盘均微敛口,沿外微凹,用以承盖,在三元宫、关庙山类型大溪文化第二期中均常见这种特点口沿的碗、钵、盘、豆。M678:17、7、5、3器盖(图一一:7、9、8、5)分别和澧县丁家岗第三期遗存(属大溪文化二期)M32:4、M5:8、M24:1基本相同.可以推定 M678属大溪文化二期。考虑到与其并列、层次相同的 M679出土一件橙黄薄胎黑彩单耳杯,是大溪文化二期晚段的标准器,因此可以更准确地将 M678划定为大溪文化二期偏晚。

由上所述,祭坛建造于大溪文化一期,不晚于距今6OOO年,而一直使用到大溪文化二期偏晚,即距今58OO年左右。至于祭坛祭祀对象是天地神灵还是祖先,或者是墓祭,尚需更多材料才能说明。

6OOO年前城头山古城即出现于洞庭之滨,在这里率先发展起的原始稻作农业是其经济基础。澧县彭头山、八十(土当)遗址8OOO多年前极为丰富的稻作农业材料的出土和城头山65OO年前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稻田的发现,是强有力的考古学证据。而 600O年前的祭坛建筑,论其年代的久远、规模的宏大和内涵的丰富,在中国史前考古中亦属罕见。它们连在一起,无疑为城头山古城在中国文明起源进程中的地位提供了极其宝贵的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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