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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俊:现代西方经济学市场经济理论从未成立(上) 
作者:[李学俊] 来源:[作者惠寄] 2012-09-14

导语:现代西方经济学的最重要的理论支柱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理论。但是,这个理论无法回避自由竞争中普遍存在的私人资本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伤害问题,于是,便断章取义地将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一段关于市场“看不见的手”能够引导私人在追逐利润时产生有利于社会的“自利利他”的现象的描述说成是亚当.斯密论证了自由的市场经济中“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和谐一致性” ,并据这种“共识”说,自由市场经济就是完美合理的经济,因此无需政府的干预。 这个阉割亚当斯密思想最权威操刀者就是被奉为西方经济学泰斗、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缪尔森。

如果你认真阅读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后会令你惊讶不已,亚当斯密从来没有论证“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和谐一致性”,反而用了不少篇幅揭露与谴责私人资本为了私利伤害消费者,损坏社会公众利益,胁迫政府、国会,暴力伤害国会议员等等丑行,充分证明他们的私利与公众利益之间的不一致性。因此,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市场理论并不成立。

萨缪尔森编著的《经济学》是西方经济学最权威的教材,在全球已经出版18版,误导了全球一代又一代的经济学人,误导全世界,并在继续误导。现在是西方经济学纠正自己对《国富论》断章取义错误时候了。否则,现代西方经济学就彻底失去了学术道德的底线。


                 一、西方经济学最大的神话
 
1、亚当斯密关于“自利利他”现象的描述

    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被西方经济学尊为自己的圣经。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关于市场经济中私人资本追逐利润最大化时产生的自利利他现象的描述更是西方经济学经典中的经典:

“每个个人都努力把他的资本尽可能用来支持国内产业,都努力管理国内产业,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高程度,他就必然竭力使社会的年收入尽量增大起来。确实,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由于宁愿投资支持国内产业而不支持国外产业,他只是盘算他自己的安全;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场合,象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

正是亚当斯密这段关于市场中私人资本追逐利益最大化时常常产生自利利他现象的描述,引来后世西方经济学家们制造出一个经济学神话:自由的市场经济中,社会公众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和谐一致。

西尼尔借助斯密对市场中个人中追逐利润时候常常产生的为社会带来利益好处的描述,提出“个人经济利益最大化”公式,约翰.穆勒再将其提升为理性的经济人假设奠定的第一块基石“自利利他原则”。之后,弗里德曼,萨缪尔森等进一步根据密这一段关于市场经济中人们逐利时产生的自利利他现象的描述,将其夸张到极致。

2、弗里德曼:美国奇迹产生是实践《国富论》所言“自理理他”原则

弗里德曼在《自由的选择》一书开篇的导言中,将斯密描述的市场中这种私人资本自利利他现象大加赞赏:

“美国的历史是一部经济奇迹和政治奇迹同时发生的历史。之所以能够发生奇迹,是因为美国人把两套思想付诸了实践——说来也巧,这两套思想都是在1776年公诸于世的。

一套思想体现在《国富论》里,这部伟大的杰作使苏格兰人亚当•斯密成了现代经济学之父。该书分析了市场制度为什么能把追求各自目标的个人自由同经济领域里生产我们的衣、食、住所必需的广泛合作结合起来。亚当•斯密最重要的见解是:参加一项交易的双方都能得到好处,而且,只要合作是严格自愿的,交易双方得不到好处,就不会有任何交易。在大家都能得到好处的情况下,不需要任何外力、强制和对自由的侵犯来促使人们合作。正如亚当•斯密所指出的,这就是为什么一个“只盘算他自己的得益”的个人“受一只看不见的手指引,去达到一个同他的盘算不相干的目的。对于社会来说,同他的盘算不相干并不总是坏事。他在追求他自己的利益时促进社会的利益,常常比他实在想促进时还更有效果。我没听说过,那些装作是为公众的利益做交易的人做了多少好事。”

由此可见,在弗里德曼看来,斯密揭示了自由市场经济的秘密就是私人资本的自私性总是能够自利利他,造福社会;美国的经济奇迹产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实践了亚当.斯密《国富论》中描述的私人资本“自理理他”原则与自由市场经济思想。

3、萨缪尔森断章取义说:亚当.斯密证明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和谐一致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缪尔森在其影响巨大的《经济学》中说:

“市场经济的有序性最早为亚当.斯密所揭示。斯密以其最著名的论断,即在本章开篇所引的《国富论》中的一段话,指明了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和谐一致性。他强调即使个人‘所追求的仅仅是自己的安全或私利。但是,在他这样做的时候,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引导着他去帮助实现另外一种目标,尽管该目标并非他的本意。追逐个人利益的结果,是他经常地增进社会的利益,其效果比他真的想要增进社会的利益时是更好。’ ”

经过西方经济学家们如此这般的提炼,完善,亚当.斯密在关于私人资本追逐利益最大化时常常产生有利于社会公众利益现象的描述就被定格为萨缪尔森权威定论,而从不顾及亚当.斯密其余大量的反证,最终将神话完成:

斯密“《国富论》中的一段话,指明了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和谐一致性”。所以,自由市场经济就是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和谐一致的经济。

读到萨缪尔森美妙的赞美,令我们想起一句话:

所有逝去的人都可能被变成活人任意打扮的玩偶。

伟大的斯密也没有逃脱这个魔咒,成为被任意打扮的玩偶。

不错,白纸黑字,斯密的确描述了人们追逐私利时常常发生自利利他,被看不见的手牵引着常常产生对社会有益的现象,但就此说斯密 “指明了市场经济中私人利益和公众利益之间的和谐一致性”纯粹是断章取义。

反之,斯密却大量记载与揭露了私人追逐利润时,不择手段损人利己,伤害社会公共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矛盾冲突的现象。

二、亚当斯密证明: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与矛盾

在比较乡绅农业家与资本家的时候,斯密就指出他们的利益与公众利益的矛盾:  

“在一切人民中,乡绅与农业家算是最少有卑劣的独占精神的人,这对他们来说是很大的光荣。大制造厂企业家,如果发觉附近二十哩内新建了一个同种类工厂,有时会惊慌起来。……乡绅与农业家,散居国内各地,不易于结合,商人与制造业者,却集居于城内,易于结合。他们都沾染城市所盛行的专营同业组合的习气,他们一般取得了违反各城市居民利益的专营的特权,自然竭力设法取得违反所有同国人的专营的特权。保障国内市场独占、限制外国货物输入的方法,似乎就是他们的发明。”
 
斯密还指出,由于美洲的发现,本来是可以通过自由贸易给各国人民带来利益的,但是欧洲资本家损人利己的蛮横却“成为若干不幸的国家遭到摧残和破坏的根源”:

“美洲的发现给欧洲各种商品开辟了一个无穷的新市场,因而就有机会实行新的分工和提供新的技术,而在以前通商范围狭隘,大部分产品缺少市场的时候,这是决不会有的现象。劳动生产力改进了,欧洲各国的产品增加了,居民的实际收入和财富也跟着增大了。欧洲的商品对美洲来说几乎都是新奇的,美洲的许多商品对欧洲来说也是新奇的。于是发生了一系列以前从未想到过的新的交易,它当然对旧大陆有利,但自然对新大陆也同样有利。由于欧洲人蛮横地侵害别人的权利,一件对所有国家本来都是有利的事情,却成为若干不幸的国家遭到摧残和破坏的根源。”

   “劳动者的雇主即靠利润为生的人,构成第三个阶级。推动社会大部分有用劳动活动的,正是为追求利润而使用的资本。资本使用者的规划和设计,支配指导着劳动者的一切最重要动作。但他们这一切规划和设计,都是以利润为目标。利润率不象地祖和工资那样,随社会繁荣而上升,随社会衰退而下降。反之,它在富国自然低,在贫国自然高,而在迅速趋于没落的国家最高。因此,这一阶级的利益与一般社会利益的关系,就和其他两阶级不同。在这一阶级中,商人和制造业者通常是使用资本最大的两阶层。因为他们最富裕,所以最为社会所尊敬。他们终日从事规划与设计,自比大部分乡绅具有更敏锐的理解力。可是,因为他们通常为自己特殊事业的利益打算,而不为社会一般利益打算,所以,他们的判断,即使在最为公平(不总是如此)的场合,也是取决于关于前者的考虑,而很少取决于关于后者的考虑。他们比乡绅高明,与其说是由于他们更理解公众利益,倒不如说是由于他们更理解自身的特殊利益。由于这种比较优越的理解,他们往往利用乡绅的宽宏施行欺骗手段,使他老老实实地相信,他自身的利益不是公众利益,唯有他们的利益才是公众利益,并使他仅仅凭了这单纯而诚笃的信念,舍弃自己的利益和公众的利益,去迁就他们。其实,不论在哪一种商业或制造业上,商人的利益在若干方面往往和公众利益不同,有时甚或相反。扩张市场,缩小竞争,无疑是一般商人的利益。可是前者虽然往往对于公众有利,后者却总是和公众利益相反。缩小竞争,只会使商人的利润提高到自然的程度以上,而其余市民却为了他们的利益而承受不合理的负担。因此,这一阶级所建议的任何新商业法规,都应当十分小心地加以考察。非小心翼翼地、抱着怀疑态度作了长期的仔细检查以后,决不应随便采用。因为他们这般人的利益,从来不是和公众利益完全一致。一般地说,他们的利益,在于欺骗公众,甚至在于压迫公众。事实上,公众亦常为他们所欺骗所压迫。”

此刻,工商资本家们欺骗公众,压迫公众,何来自利利他呢?

何来“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和谐一致性”呢?

还是斯密说得准确:

“他们这般人的利益,从来不是和公众利益完全一致。一般地说,他们的利益,在于欺骗公众,甚至在于压迫公众。事实上,公众亦常为他们所欺骗所压迫。”

斯密大量直接揭露谴责私人追逐利益最大化时贪婪人性损人利己,伤害社会公众利益的论述,西方经济学为何不据此说亚当斯密指出了“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矛盾的不和谐一致”呢?

不知斯密仅仅是关于个人逐利中可能产生的“自利利他现象”的描述,怎么就被萨缪尔森变成了是斯密在“ 《国富论》中的一段话,指明了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和谐一致性”呢?

这显然与斯密的该论断本身相矛盾,与斯密的全面论述全面矛盾,当然与客观现实更是矛盾。

三、亚当.斯密从未证明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和谐一致性

让我们再回头仔细分析斯密论断本身吧:

首先,从逻辑上分析,我们把斯密的论断整理为一个规范的判断。

斯密的原文是这样的:

“每个个人都努力把他的资本尽可能用来支持国内产业,都努力管理国内产业,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高程度,他就必然竭力使社会的年收入尽量增大起来。确实,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由于宁愿投资支持国内产业而不支持国外产业,他只是盘算他自己的安全;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场合,象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

英文原文是:

By pursuing  his own interest, he frequently promotes that of the society  more effectually than when he really intends to promote it.

“frequently” 一词有三个基本意思:①、时常发生的,频繁的;②、经常的;③、(脉搏)快的,急的。显然第三个意思与此无关,那么就是第一第二种意思了。因此显然,亚当斯密并不是认为“他追求自己的利益,任何时间、地点、事情都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而仅仅是常常,经常,往往能够有利于社会利益。

根据“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这个判断的原意,将其整理为一个规范的逻辑判断就是:

“他(私人)在市场中追逐利润的时候往往能够自利利他。”

显然可见,斯密的这个理论判断不是一个全称判断,即不是对他(私人)这个对象全部行为结果的判断,而是一个特称判断,即对他(私人)行为的部分结果的判断:

“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 的完整准确意思就是个人在追求自己的利益过程中,有的人、有的时候,有的地点,有的事情“能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但并不是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事情“都是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因此,与此对应的等值判断就是:

“他(私人)在追逐利润过程中,有的人、有的时候,有的地点,有的事情不能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

“有时甚至损害社会的社会利益。”

由此可见,亚当斯密的这段论述本身在逻辑上是严密准确的,是符合客观实际的:私人在追逐利益的时候有两面性:有时利于社会公共利益,有时伤害社会公共利益。

这种现象在两千多年前中国春秋时期的管仲同样观察到。

1、自利利他现象:

“商人对于国家并非无用之人。他们居住不挑剔地方,经营也不选择其国君,买进是就为了赚钱,卖出也不会惜售。国家的山林等各种资源,用来盈利,这样就使国家的税收增长,朝中上下(有了税收)都可以进一步消费,君臣的财币不会窖藏不动,都会去追求流动中的利润使市场畅通,而普通民众就因此有工作而得以有饭吃了。”

原文:“商人于国,非用人也,不择乡而处,不择君而使。出则从利,入则不守。国之山林也,则而利之,市尘之所及,二依其本,故上侈而下靡。而君臣相上下相亲,则君臣之财不私藏,然则贪动枳而得食矣。”

2、损人利己现象:

管仲在看到商人在市场逐利中自利利他现象的同时清楚地认识到另一面,即商人逐利时损人利己,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伤害。

“如果人君不能及时治理市场,富商巨贾们就就自由进出于市场,利用人民的困难,牟取百倍的暴利。相同的土地,强者善于掌握;相同的财产,智者善于收罗。往往是智者可以攫取十倍的高利,而愚者连本钱都捞不回来。如果人君不能及时调剂民众的收入,民间财产就会出现百倍的差距。人太富了,给予优厚的利禄也驱使不动;人如果太穷了,严刑酷罚也威慑不住。法令的不能贯彻,万民的不能治理,是由于社会上贫富不均的缘故。”

原文:

然而人君不能治,故使蓄贾游市,乘民之不给,百倍其本。分地若一,强者能守;分财若一,智者能收。智者有什倍人之功,愚者有不赓本之事。然而人君不能调,故民有相百倍之生也。夫民富则不可以禄使也,贫则不可以罚威也。法令之不行,万民之不治,贫富之不齐也。

管仲甚至指出,资本没有祖国。在国家出现战争等危难时刻,私人资本不会拯救国家,还会趁火打劫,大发国难财:

齐桓公问:“什么是国家管理轻重失准?”

管仲答:“国家受制于他人就是失准。当战争发生,国君下令征税,并要很快交齐,结果百姓只得贱卖粮食财物,商人贱买囤积。战争结束,商人再贵卖,结果国家的财物利益尽被商人所有。国家对此束手无策,反受制于大资本这个不是国王的国王,富人就会奴役穷人,国家没有可以凭借依靠的(财富),这就是国家管理轻重失准。”

原文:  
    
桓公问于管子曰 :“请问大准。”管子对曰 :“大准者,天下皆制我而无我焉,此谓大准 。”……“今天下起兵加我,民弃其耒耜,出持戈于外,然则国不得耕,此非天凶也,此人凶也;君朝令而夕求具,民肆其财物,与其五谷。为雠厌而去,贾人受而廪之,然则国财之一分在贾人。师罢,民反其事,万物反其重,贾人出其财物,国币之少分廪于贾人,若此,则币重三分,财物之轻重三分,贾人市于三分之闲,国之财物,尽在贾人,而君无筴(策)焉,民更相制。君无有事焉,此轻重之大准也 。”

这种个人追逐利益时有利于他人与社会的现象的确常常发生,这是市场经济最普遍的现象之一。但同时,损害他人利益、社会利益的事情也常常发生,同样是市场经济最普遍的现象之一。过去大量发生、现在正在大量发生的普遍事实,将来还会不断大量发生。任何人已经见惯不惊,举不胜举。

个人为了私利给他人,给社会造成的伤害触目惊心,所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华尔街制造的“有毒的金融衍生品”在全球的泛滥成灾,导致全球金融危机就是少数金融资本追逐私利最大化时损害全球利益的结果,中国每年的“3.15”打假活动所曝光揭露的哪些厂商们令人发指的罪恶勾当仅仅是实体经济中不可胜记案例中的冰山一角。如果我们在此耗费笔墨篇幅来加以罗列,那反倒是一件对读者人生经验与洞察力的轻视与不尊重。读者诸君,难道不是吗?

四、当代西方经济学制造的最大理论冤案

亚当.斯密明明白白的大量揭露与谴责了私人资本损人利己,伤害公众利益的行为,论证了私人资本与社会利益的矛盾性,为什么西方经济学家们却非得强说是亚当斯密论证了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和谐一致呢?

是西方经济学家们没有看到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的这些论述吗?

如果的确是没有看见斯密的这些论述,那么可见他们作学术研究的作风是何等的草率轻浮,以致如此武断地断章取义,扭曲阉割了斯密的思想,这是严重恶劣的学术腐败,其立论极其不严谨,强加给斯密的理论就是谎言。

但是,这很难令人相信。

因为当代被称为“经济学家”的,几乎都是西方经济学家。因此,这不是仅仅少数几位大师,而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分布在全世界各个国家,难道这么多人都没有看到亚当斯密的这些论述吗?

我认为大师们至少应该是熟读《国富论》的,因为《国富论》是被他们奉为西方经济学《圣经》的。牧师、神父们怎么可能不熟读《圣经》呢?

我认为所有的能够被称为经济学家的人们,无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至少应该是通读过《国富论》的,这些高智商的信徒们怎么可能不通读呢?可知《国富论》是被他们奉为经济学《圣经》,经常引用来教导弟子,写论文专著,博取名利地位、攻击弹压论敌的,怎么可能不读呢?!

如果我们这样的判断成立,那么,如何解释西方经济学家们集体的无视或阉割他们尊为经济学之父的亚当斯密的思想呢?

我不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

也许他们自己知道。

希望无论是中国的西方经学家还是外国的西方经济学家们能够告诉人们,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不过,我确确知道的是,无论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过,西方经济学已经制造“亚当斯密在‘ 《国富论》中的一段话,指明了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和谐一致性’,所以,私有制与私有制下的自由市场经济就是最有效率的经济,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和谐一致的经济”这个经济学最大神话的同时,制造了经济学最大的冤案:

即是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的一段话,指明了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和谐一致性”的冤案。

更为可悲、可怕、可怖的是这种虚假害人自由市场经济中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和谐一致的完美神话还在继续流传,在毒害各国政府缴械投降,让各国国家经济思想不设防、政策不设防、经济不设防,彻底的自由化,国际私人资本集团长驱直入,疯狂掠夺他国人民的财富,毁人家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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