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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军:《老子新解·第五十四章》 
作者:[华军] 来源:[] 2010-01-07

原文:

    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绝。修(1)之身(2),其德乃真(3)。修之家,其德有余。修之乡,其德乃长。修之邦,其德乃丰。修之天下,其德乃博。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之然哉?以此。

译文:

      善于建立的不会被拔除,善于抱守的,不会脱落,子孙的祭祀不会断绝。以道修身,这样的德就会纯真。以道治家,他的德就会有余。以道治乡,他的德就会增长。以道治国,他的德就会使国富民强。以道治天下,他的就会广博。以自身观察他人之身,以自家观察他人之家,以自乡观察他人之乡,以自己之邦国观察他人之邦国,以自已之天下观天下人之天下。我凭什么知道天下之所以然呢?以这些知识和认识。

解说:      

       虽然我们还没有弄明白生命到底是怎么诞生的,但我们必须承认,生命就起源于无生命的物质世界。有生命的东西,起源于无生命的物质,无生命的物质,起源于永恒不灭的大道。

       人类社会建立在什么之上呢?这个系统巨大而又复杂。亿万的人民各自忙忙碌碌,生生不息。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多少个民族兴衰荣辱,是什么主宰着他们的命运? 

       当人类走出蛮荒的那一刻起,就有一种东西主导着人类的命运,任何一个民族,都被他所支配,那就是哲学。在中国,先贤们用几千年的智慧去总结他,命名为“道”。

       前面所讲的物质世界之源——大道,与这里讲的精神之源——大道,是混同为一的,是不可分割的。

       老子说:“善于建立者,不会被拔除”。是指建立什么呢?我们可以理解为建立一个国家,一个政权。更应该理解为建立一个文明的基础。

       两千五百年前,东亚大陆进入了百家争鸣的大争之世,春秋有五霸,战国有七雄。《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写道:“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 这些国家从此消失在地平线,子孙祭祀如何得以继承?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后,国力强盛,用荀子的话说:“故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

       管子相齐,齐国霸。也正是管子治下的齐国,有效的抵御了北方蛮族的侵扰,使中华文明得以延续。同样的道理,商鞅相秦,秦国王。秦始皇大帝统一中国,北击匈奴,南平百越,不仅仅是为我们民族打下了一片大大的疆土,也为我们留下了两千年不绝的文明。

       正如柏杨先生在他的《中国人史纲》中写的,秦始皇大帝为中国所做的事,比后世两千年所有的皇帝加在一起的还要多,他所建立的郡县制,直到现在也没有更改。他所统一的文字,将与我们民族同在。

       我们是否还有记忆留在心间?我们与先民同天同地同水同山,我们与秦人同文同种同血同源。

       我们中华民族,是四大文明古国当中,唯一流传至今的民族。两千年前,世界上几个农耕民族,也只有中国的秦、汉成功的战胜了游牧民族,不但使文明得以延续,还在科技、经济、政治、军事上远远的超越了其他民族。

       我们应当祭祀的,是为我们民族打下基础的英雄。我们应当找回的,是我们民族伟大的哲学。
    
       秦朝的过早灭亡,正是这一章里我所要讲的,也正应验了老子的话:“善抱者不脱”,正是因为秦二世背离了抱法处势,无为而治的大道,才使他的政权从他手中脱落。但是今天,我们站在这里,恰恰证明了秦始皇大帝所建立的文明基础没有被拔除。

       《管子·牧民》中有这样一段话:“按照治家的要求治理乡,乡不能治好;按照治乡的要求治理国,国不能治好;按照治国的要求治理天下,天下不可能治好。应该按照治家的要求治家,按照治乡的要求治乡,按照治国的要求治国,按照治天下的要求治理天下。不要因为不同姓,不听取外姓人的意见;不要因为不同乡,不采纳外乡入的办法;诸候国不要因为不同国,而不听从别国人的主张。象天地对待万物,没有什么偏私偏爱;像日月普照一切,才算得上君主的气度。 ”(5)我想这段话用来解释老子本章的话还有人会不明白吗?而与之相类似的儒家名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则正如管子所反对的,讲求修身,以后以修身的方法齐家,齐家之后以齐家的方法治国,治国之后以治国的方法平天下。

 

       虽然,我们的个体相比于社会,只是沧海一粟。但我们从自身之内,就能明了大道的原理。所以在本章中,老子以已身推及天下,以讲述大道之原理。这也是第四十七章中“不出于户,以知天下”的道理了。

注释:


(1)修,装饰,使完美。~饰。~辞。装~;整治,恢复完美。~复。~治。~缮;兴建,建造。~建。~筑;学习、锻炼和培养。修武之德。——《国语·晋语》;整治 。管子修之。——《史记·货殖列传》,修之于朝廷。——宋· 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2)帛书甲乙本皆无“于”字,王本及河上公本等流行本皆有“于”字,此从帛书甲乙本。

(3)帛书甲本残缺,乙本及流行本为“真”,但是楚简本为“贞”,考虑到“贞”字“真”字意思有所相通,亦有多家注家认为是“真”字的同声假借,故从帛书乙本。   

(4)帛书甲本为“邦”,乙本改为“国”,下同。从帛书甲本。

(5)《管子·牧民》原文:“以家为乡,乡不可为也;以乡为国,国不可为也;以国为天下,天下不可为也。以家为家,以乡为乡,以国为国,以天下为天下。毋曰不同生,远者不听;毋曰不同乡,远者不行;毋曰不同国,远者不从。如地如天,何私何亲?如月如日,唯君之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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