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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善群:《管子·轻重》的写作时代与理论源流 
作者:[杨善群] 来源:[] 2006-06-08

    西汉末年刘向在编定八十六篇本《管子》时,把它分为《经言》《外言》《内言》《短 语》《区言》《杂篇》《管子解》《轻重》等八个部分。其中排在最后的《轻重》十九篇 (今亡三篇),学术界对它的时代特征与理论倾向争议最多。不少学者认为它是西汉文景 时期或武昭时期理财家的作品;有的学者甚至断言:“它是西汉末年王莽时代的人所作”, “它和《管子》其它各篇不是一个思想体系。”(见马非百著《管子轻重篇新诠》)歧见纷 繁迭出,莫衷一是。事实究竟是怎样的呢?本文即拟对《管子·轻重》的写作时代与理 论源流作综合考辨,以期澄清一些混乱的说法,得到一个比较符合历史实际的认识。

一、《管子》对“轻重”这一古老理论的发展

有关“轻重”的理论,起源甚早。《国语·周语下》记周王室单穆公在春秋后期所说 的话:“古者,天降灾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振灾民。”这里,单穆公把“权轻 重”说成是“古者”的行为,它应该在西周时代就已经有这种思想理论。《汉书·食货 志》载:“太公为周立九府圆法:黄金方寸,而重一斤;钱圆函方,轻重以铢。”西周初 年太公被封于齐,由于土地不宜耕种,乃“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史记·齐太公 世家》),这样钱币必然在齐国得到特别发展,因而产生了上述太公立钱币“轻重”之法 的传说。虽然这种传说不一定可靠,当时的钱币亦非外圆内方的形状,但由此透露,西 周以来,尤其是在齐国,钱币的轻重及其作用很早便受到人们的关注。

到春秋时代,齐桓公重用管仲进行经济改革。《史记·管晏列传》称管仲“贵轻重, 慎权衡”,这样他“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齐太公世家》又述管仲修齐国政, “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乎准书》则赞曰:“齐桓公用管仲之谋,通轻 重之权”,因而“显成霸名”。管仲继承西周以来的“轻重”理论,运用钱币和物价的轻 重来调节市场、安定民生、为国谋利,在改革中大显神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由于长期以来商业经济的繁荣,形成齐人“足智、好议论”(《史记·货殖列传》)的风气,对轻重理论特别癖好,这就是《管子·轻重》各篇撰成的历史背景。《揆度》篇说:

“燧人以来,未有不以轻重为天下也”;《轻重戊》又说:“自理国伏羲(当作‘伏羲理 国,)以来,未有不以轻重而能成其王者也。”接着阐述伏羲、神农、黄帝、有虞之王、夏 人之王、殷人之王、周人之王如何运用轻重之法而“天下化之”的情况。这里,不但记 载管子如何运用轻重理论而成其功业的经过,而且把这种运用上推到燧人、伏羲的史前 传说时代,对其理论、方法和作用也进行夸张性的发挥。

综观《管子》的阐释,所谓“轻重”的含义约有如下数端:

首先,它是一个哲学概念。《七篇》法说:“刚柔也,轻重也,大小也,实虚也,远 近也,多少也,谓之计数。”《地数》篇又说:“伊尹善通移轻重、开阉、决塞,通于高下、 徐疾之策。”可见轻重是与刚柔、大小、实虚、远近、多少、开阖、决塞、高下、徐疾等 相似的一对矛盾概念。决策者可以通过计谋和技巧,使这些对立面朝着有利的方法转化。

其次,它代表物价的贵贱。《揆度》篇说:“物重则至,轻则去”;“物臧(藏)则重, 发则轻。”《乘马数》说:“彼物轻则见泄,重则见射”;“谷重而万物轻,谷轻而万物重。” 《国蓄》篇说:“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散则轻,聚则重。”这里的物重代表价贵,物 轻代表价贱。决策者可运用计谋和技巧,使物价“轻重”上下波动,从而达到目的。

第三,它指铸币的轻重和币与物比值的轻重。《国语·周语下》曰:“民患轻,则为 作重币而行之……若不堪重,则多作轻而行之,亦不废重。”《管子·山至数》曰:“彼币 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揆度》篇又说:“币重则民死利,币轻则决而不用。”可 见,铸币的轻重、多少和币物的比值应该有一个适度,以方便民众和稳定社会为准则。

第四,它指税收的轻重。《海王》篇曰:“今针之重加一也,三十针一人之籍;刀之 重加六,五六三十,五刀一人之籍也;耜铁之重加七(当作十),三耜铁一人之籍也。其 余轻重皆准此而行,然则举臂胜事,无不服籍者。”这里的“籍”指税收。税收“轻重” 应该有一定的标准,不能太重或太轻,然后人民生活安定,国家府库充足。

第五,它指事物的轻重。《揆度》篇说:“令重于宝,社稷重于亲戚。”《七法》篇解 释此命题云:“故不为重宝亏其命”,“不为爱亲危其社稷”。《法法》篇又说:“不为重宝 轻号令,不为亲戚后社稷。”可见在“令”与“宝”、“社稷”与“亲戚”之间,都有一个 孰重孰轻的问题。决策者只有衡量轻重,才能使国泰民安,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第六,它指赏罚的轻重。《山至数》篇说:“禄肥(当作薄)则士不死,币轻则士简 赏,万物轻则士偷幸。”若能使物币重而赏罚地,则“谋士尽其虑,智士尽其知,勇士轻 其死。”故曰:“不通于轻重,谓之妄言。”《轻重甲》又说:“士非好战而轻死,轻重之分 使然也。”《揆度》篇还引“轻重之法曰:自言能为司马不能为司马者,杀其身以衅其鼓; 自言能治田土不能治田土者,杀其身以衅其鼓。”上述“轻重”,谈论的都是赏罚。善于 施用赏罚的手段,轻重得宜,便能调动下属的积极性,把各项事情做好。

运用“轻重”之法,使物价贵贱、铸币大小、币物比值、税收、赏罚等各方面都妥 善调节,《管子》认为必须由国君操纵一切。《国蓄》篇说:“人君挟其食,守其用,据有 余而制不足,故民无不累于上也。”《山国轨》篇阐述:“国谷之朝夕在上,山林廪械器之 高下在上,春秋冬夏之轻重在上”,这样“乘令而进退,无求于民,谓之国轨。”杜佑曾 一针见血地指出:“详轻重之本旨,摧抑富商兼并之家,隘塞利门,则与夺贫富悉由号令。” (《通典·食货典》)这是《管子·轻重》给当时统治者设计的策略。

在一切由国君操纵调节轻重的策略指挥下,《管子》认为这样可以达到以下三个目的: 一是为国君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国蓄》篇说“视物之轻重而御之以准,故贵贱可调而君 得其利。”《地数》篇云:“令有徐疾,物有轻重,然后天下之宝壹为我用。”《轻重甲》更 出奇招:“请以令,使贺献、出正藉者必以金,金坐长而百倍。运金之重以衡万物,[万 物]尽归于君。”国君发出各种各样调轻重的命令,财宝万物就会滚滚而来。

二是使政权巩固,国泰民安。《国蓄》篇说:“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 之在君,故民之戴上如日月,亲君若父母。”《山权数》篇又述“能明于农事者”、“能已 疾病者”这些民间的能人皆给以一定的赏赐,“故君无失时,无失策,万物兴丰无失利。” 《揆度》篇教国君“守四方之高下,国无游贾,贵贱相当,此谓‘国衡’。”国君操纵一切 轻重的调节,就能使各方平衡,民众拥戴,不失时机,欣欣向荣。

三是在天下诸侯争雄中取得胜利。《山至数》篇说:“彼诸侯之谷十,则使吾国谷二 十,则诸侯谷归吾国矣。”这样就能使“诸侯服”,“此以轻重御天下之道也”。《揆度》篇 又述:“彼轻重者,诸侯不服以出战,诸侯宾服以行仁义。”因为以“轻重”之法积累了 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实力,故能以“出战”和“行仁义”使诸侯各国顺从听命。《轻重乙》 进一步指出:“善为国者,天下下我高,天下轻我重,天下多我寡,然后可以朝天下”。即 在诸侯割据称雄的分裂时期,使天下各国都来朝会,成为左右局势的霸主或帝王。

由上可见,《管子·轻重》对西周以来流行的“轻重”理论,以齐桓公任用管仲改革 为背景。比较有关管仲改革的其他文献记载,《管子·轻重》决不是历史事实的简单记录, 而是经过加工和编造过的理论宣传作品。它在西周流传和管仲改革的基础上,把这一理 论又大大地深化和完善了。

二、《管子·轻重》分明写于春秋战国时代的齐国

自上世纪二三十年以来,以“古史辨”派为代表的疑古思潮呈现出强劲的势头。在 这股思潮的冲击下,许多古史事实被论证为“不可信”,不少古代著作被论证为“伪书”, 还有一些古籍文献的成书年代被大大的推后。当然,这股思潮的有些论证,继承我国自 宋代以来的辨伪传统,至今看来仍然是正确的;但也有相当多的议论和判断,现在可以 肯定是过激的,错误的。其中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以下三种论断:一是把春秋末年孔子曾 向其问礼的老子的著作《道德经》,说成是战国时代的作品;二是把春秋末年曾担任吴国 将军的孙子的著作《孙子兵法》,说成是战国时孙膑的论著;三是把春秋战国时代齐人著 述的汇编文集《管子》中的许多篇章,特别是《轻重》诸篇,说成是西汉甚至是王莽时 代的作品。以上一、二两种说法,论者已经很多。这里要着重讨论的是第三种说法。

最早提出《管子·轻重》作于汉代说的是王国维。他在《月氏未西徙大夏时故地 考》(载《观堂别集·补遗》)一文中,根据《国蓄》篇“玉起于禺氏”一语便说:“余疑 《管子·轻重》诸篇皆汉文景间作,其时月氏已去敦煌祁连间而西居且末于阗间。”此说 实开以片言只语乱定著作时代之先河。且王氏此考证殊不可解:《揆度》篇明言“北用禺 氏之玉”,说明此时禺氏在北方,王氏怎能得出其时月氏已“西居”的结论?《轻重》各 篇明言“此皆距周七八百余里”,说明其时代在“周”,王氏怎能硬拉到“汉”时所作?再 看《地数》篇在论“玉”的同时又说:“珠起于赤野之末光。”“赤野”在何处?“末光”又 在哪里?可见这些地名大都是玄想出来的,未必是真,不能由此而考证时代。

在王氏由一语考得“诸篇皆汉文景间作”之后,郭沫若也信从其说。他在《管子集 校·校毕书后》中述: “《轻重》诸篇成于汉文景之世,皆确凿有据。”又在《<侈糜 篇〉的研究》一文中说:“《管子·轻重》在《管子解》五篇之后,毫无问题是汉人假托 的,时代当在汉文帝时或其稍后。”(《文史论集》第165页)郭氏虽断言“确凿有据”、 “毫无问题”,但没有列出任何证据。

疑古思潮中对于《管子》的考辨,影响最大的要算罗根泽的《管子探源》一书。该 书不仅把《管子》中的许多篇章考定为“秦汉间”或“汉文景以后人作”,更把《轻重》 十九篇说成“并汉武昭时理财学家作”。然而其证据亦多牵强,立论失之武断。如书说: “考‘山海’ ‘盐铁’,连举正用,不惟非管子之政,春秋战国以至赢秦,未闻此致。”实 际上,《史记·平淮书》就述:“齐桓公用管仲之谋,通轻重之权,徼山海之业。”《汉书 ·食货志》又云:战国时秦用商鞅之法,“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然则在春秋战国时, 此政乃极平常。书中又说:“(平淮)此种名称,此种政策,除武昭时,前古未有也。”事 实是,在春秋末年越国计然就有“平粜”之策(见《史记·货殖列传》),战国初年魏国 李悝又有“平籴”之法。《汉书·食货志》载管仲相桓公时说的话:“凡轻重敛散之以时, 则准平。”可见此种名称和政策,春秋战国间亦已常用。

建国以来,坚持《管子·轻重》作于汉代说的还大有人在。马非百先生在1956年撰 文,断言《轻重》为西汉末年王莽时代的人所作。后又著《管子轻重篇新诠》,进一步论 证其说。这一观点,先后受到容肇祖《驳马非百<关于管子轻重篇的著作年代问题)》 (载《历史研究》1958年第1期)和胡家聪《<管子·轻重>作于战国考》(载《中国史 研究》1981年第1期)二文的驳难。双方论据清楚,谁是谁非读者一看便可明白。值是 注意的是,《新诠》对胡寄窗著《中国经济思想史》“把《管子》列人战国时代”这一做 法批评说:“在这时代问题上又从王、罗二氏已经前进了一步的地方倒退了回去,这也是 未免使人失望的。”按照上述逻辑,把《管子》的时代往后拉,这就是“前进”,王、罗 二氏都“前进了一步”;若认为《管子》的时代在前,这就是“倒退”’“使人失望”。这 难道是一个学者研究问题时应该具有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吗?

在“汉代说’’诸论文中,赵守正《<管子)断代》(载《管子研究》第一辑)也是较 有影响的一篇。该文认为:《管子·轻重》“从文章内容和时代背景上考察,大体上可以 说是汉景帝朝吴楚七国之乱以后的作品。”诚然,《轻重》中的有些内容和时代背景,如 反对同姓分封制度、反对地方政权自由铸币、由国家垄断盐铁经营等,是“比较切合”汉 景帝说的。但是,有些内容在汉代绝对是没有的。如《事语》篇说:“彼天子之制,壤方 千里,齐诸侯方百里,……子七十里,男五十里”;《乘马数》内“霸国”和“王国”对 举;《国蓄》篇中“百乘之国”、“千乘之国”、“万乘之国”并列。这些内容和背景,只有 在春秋战国间才能看得到。汉代那里会是这种情形?赵文只举切合汉代的内容和背景,而 对汉代根本没有的内容避而不谈,因而不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

其实,关于《轻重》诸篇的写作时代,从其体例上已经能够明显地判别。除了《国 蓄》和《轻重己》两篇外,其余14篇全部是采用齐桓公和管仲对话的形式。这种形式, 只能产生于春秋战国时代的齐国,是出于游说之士的假托。《史记·田完世家》载:“宣 王喜文学游说之土”,许多来齐国的学者“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使他们“不治而议论, 是以齐稷下学士复盛,且数百千人。”这些学者,借托齐国以前的明君和贤相来抒发自己的主张,冒充齐国的历史档案,乃是很自然的。《管子·轻重》中的大部分篇章,应该就 是这些“文学游说之士”所为。

再看《轻重》各篇中许多人名、地名、国名和事件,大都是虚构的。如《事语》篇 的“泰奢”、“佚田”,《山至数》篇的“梁聚”、“请士”,《轻重乙》篇的“癸度”、“衡”等 人名,《国蓄》《地数》《揆度》诸篇中的“赤野”和“末光”等地名,《轻重戊》篇中的 “鲁梁”、“衡山”等国名,《轻重丁》中的“天下财物流而之齐,故国八岁而无籍”,“周 天子七年不求贺献”,“齐西水潦而民饥,齐东丰庸粜贱”等事件,都不见史籍记载,其 为凭空编造无疑。,有的学者考证“鲁梁”的“梁”,是战国时的梁(魏)或汉代的封国梁, 但他们无法说清所述“鲁梁之民归齐者十分之六”、“鲁梁之君请服(齐)”这样的事发生 在何时。有的学者又考证“衡山为汉所立国”,但文中所述衡山在齐鲁之间,与汉封国衡 山在南方的地理位置无法对口;且文中屡言“秦国闻之”、“秦赵闻之”,查汉代没有一个 封国名“秦”者,可见把衡山考证为汉的封国也是无法说通的。《管子·轻重》中有这样 许多随便编造的寓言故事,这肯定又是齐稷下“文学游说之士”的杰作。到了汉代,发 表政治见解,一般都采用直接上书和撰著议论文的形式,大量假托春秋时期一个诸侯国 君齐桓公与其谋臣管仲对话的寓言故事,是不可能产生的。

从《轻重》中所述货币情况来看,也可肯定它是春秋战国时代齐国的作品。《国蓄》 篇说:“黄金、刀币,民之通施也”;《轻重乙》篇又说:“黄金、刀布者,民之通货也。” 可知刀币和布币是当时通行的货币。查有关各种货币史的资料,自西周以来至春秋战国, 刀币和布币一直流行于齐国及其附近地区,而刀币更是齐国的主要货币。但到秦汉以后, 这种刀币、布币就消失了。《史记·平准书》述:“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二等:黄金以 溢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到汉代,又铸荚钱、五铢钱等币。 直至“王莽居摄,变汉制”:他“更造大钱”,“又造契刀、错刀”等币,“与五铢钱,凡 四品并行。莽即真,以为书‘刘’字有金刀,乃罢错刀、契刀及五铢钱。”(《汉书·食 货志》)可见刀币自秦汉以来,只有在王莽居摄时昙花一现,旋即又废,布币更没有通行 过。“刀布”作为“民之通货”,不可能是在汉代。

分析《管子·轻重》的写作时代,值得注意的还有下列情况。司马迁在《史记,管 晏列传》中谈到,他曾读过管氏的《轻重》等篇,认为它是管仲的“著书”。《汉书·食 货志》又把《轻重》中的许多言论,当作“管仲相桓公”时的话予以引用。《轻重》中有 《国蓄》一篇,是这一组文章的理论纲领。何如璋《管子析疑》认为它是《管子》“经 言”,是“管子所自著”。从这些现象来看,《轻重》中的某些篇段很可能出自管仲,或后 人记述他的言论主张,写作于春秋时代。杜佑在《通典·食货典》中引用大量《轻重》中 的论述后说:“此篇经秦焚书,潜蓄人间。”从秦始皇焚书到西汉末刘向编定《管子》,中 间约经过二百年。刘向在编辑时,曾“校雠中管子书三百八十九篇,太中大夫卜圭书二 十七篇,臣参富书四十一篇,射声校尉立书十一篇,太史书九十六篇,凡中外书五百六 十四(篇)。”(《管子校雠序》)这么多书“潜蓄人间”,在汉代转辗传抄,不免会被人改 动。有的物价、词语、地区等带有一些汉代的痕迹,也是不奇怪的。上述现象决不能改 变这样的事实:《轻重》中的绝大部分篇章,出自稷下“文学游说之士”的假托和编造。

三、《管子》“轻重”论在百家争鸣中的地位及影响

作为管仲经济改革理论的记录和发挥,《管子》“轻重”论在春秋战国间的百家争鸣 中,已显露出其重要的地位。《韩非子·五蠹》篇述:“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 法者家有之。”这里的“管”,就是指《管子》。因其大部分篇章撰成于齐威、宣时代的稷 下学宫,故排在“商(鞅)”之后。《轻重》是《管子》中的重要篇目。司马迁曾“读管 氏《牧民》《山高》《乘马》《轻重》等篇,感叹:详哉!其言之也。”(《史记·管晏列 传》赞)然则所谓“管之法”,必然包括《轻重》理论在内。《管子》在战国末期大为流 行,藏其书者“家有之”,可见它是如何受到人们的重视。

还在春秋末年,越国计然便提出其粮食价格理论。他说:“夫粜,二十病农,九十病 末。末病则财不出,农病则草不辟矣。上不过八十,下不减三十,则农末俱利。平粜齐 物,关市不乏,治国之道也。”(《史记·货殖列传》)他又提出经商赚钱的原理说:“论 其有余不足,则知贵贱。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财币欲其行如流水。”(同上)越王 勾践实践计然的理论,形成强大的军事实力,因而“遂报强吴,观兵中国”,成为一代霸 主。应该说,计然的这一套计策,与《管子》轻重论有着很大的关连,或者计然就是从 《管子》“守之以准平”(《国蓄》)、“不籍而赡国”(《山国轨》)等谋略中学来的。 战国初年,李悝为魏文侯进行改革,他又提出一套粮食调剂理论:“籴甚贵伤民,甚 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于是,他主张由国君进行“平籴”,其方法是“大 孰(熟)则上籴三而舍一,中孰则籴二,下孰则籴一。使民适足,贾平则止。”遇到饥荒, 则粜其所籴。“故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有余以补不足也。”这种办法“行之魏 国,国以富强。”(《汉书·食货志》)李悝的这一套理论和办法,也很可能是受了《管 子》轻重论的影响。《国蓄》篇说:“夫民有余而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 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人君有什倍之利”,而谷物价格“可得而平 也。”两者的目的和措施何等相似!

商鞅在秦国变法,提出过一系列理论政策和改革措施。如他主张“壹山泽”、“事本 而禁末”“治国能令贫者富,富者贫”、“有道之国,务在弱民”、“重罚轻赏”、“利出一 孔”(见《商君书》的《垦令》《壹言》《去强》《弱民》诸篇)等,这与《管子》轻重论 的“官山海”、“民不得操末”、“富能夺、贫能予”、“民富则不如贫”、“轻重之法”、“利 出于一孔”(见《海王》《揆度》《山权数》《国蓄》诸篇)等主张,真有异曲同工之妙!显 然,《管子·轻重》中一些早出的篇章,对于商鞅变法理论主张的形成具有深刻的影响。

韩非在战国末年综合法家的理论,提出用法、术、势来巩固统治、富强国家的主张。 有学者指出,《管子·轻重》各篇是将法、术、势的理论具体运用于财政经济政策:如 “唯籍于号令”,就是重“法”;“乘马之数”、“轻重之数”,就是重“术”;“开阖、决塞”、 “国权”、“国柄”,就是重“势”(见巫宝三《论<管予·轻重)各篇的经济思想体系问 题》,载《经济科学》1983年第3期)。这个观点极有见地。应该说,《管子》轻重论与韩 非的思想主张也是异常接近的,不过前者偏重于经济,后者则偏重于政治。

在春秋战国时代百家争鸣的热潮中,《管子》轻重论与儒家的主张存在较大的差异。 如《轻重》各篇主张由国君操纵盐铁、调剂物价、贱买贵卖而使“君得其利”、“利归于 君”(《国蓄》);而儒家则反对争利,认为“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孟子·梁惠王 上》),“上好利则国贫”(《荀子·富国》)。再如儒家一般不反对民间经商,孟子还要求 各国施行仁政,关市不征税,使“天下之商皆悦而愿藏于其市”(《孟子·公孙丑上》), 而《管子》轻重论则主张打击民间商人,使“国无游贾”(《揆度》)。

鉴于以上事实,《管子》轻重论在百家争鸣中的地位便十分明显。《七略》云:“《管 子》十八篇,在法家。” (《史记·管晏列传·正义》引) 《汉书·艺文志》因为看到 “《管子》八十六篇”本中有《心术》《白心》《内业》诸篇,便将其著录于“道家”。这 个分类以偏概全,不甚确切,故《隋书·经籍志》又将“《管子》十九卷”列入“法家 类”。显然,《管子》轻重论是倾向于法家而参加当时的百家争鸣的。

到了汉代,经过秦始皇焚书的劫难,《管子》轻重论又渐渐流行,受到许多政治家、 谋略家的重视。杜佑在《通典·食货典》中说:“自汉兴,晁、贾、桑、耿诸子犹有言其 (按指轻重)术者。”道出了《管子》轻重论在汉代的深远影响。

贾谊在汉文帝时上疏指出:“铸钱者禁,则钱必还重”;“上挟铜积以御轻重,钱轻则 以术敛之,钱重则以术散之,则钱必治、货物必平矣”;“挟铜之积,以临万货,以调盈 虚,以收奇羡,则官必而民困矣。”(《新书·铜布》)由国君操纵一切,禁止民间铸钱和 商人投机,用敛散之术使货物价平,大收大利而国库富裕。这完全是《管子》轻重论的 一套主张和办法。

晁错接着上书论说:“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 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以赏罚。今募天下人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夫能人粟以 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所谓损有余补不足,令出而 民利者也。”他认为这样做, “所补者三:一日主用足,二日民赋少,三日劝农工。” (《汉书·食货志》)晁错的这番上书,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管子》中“善者重粟之 贾”(《轻重甲》),“请重粟之贾金三百,若是田野大辟而农夫劝其事矣”(《轻重乙》)等 议论。《吕思勉读史札记》指出:“此晁错贵粟论之所本也。”(第212页)其言极是。

汉武帝时,桑弘羊令“大农之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即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则 物价平稳而上得其利。他又“令吏得入粟补官,及罪人赎罪”,这样“民不益赋而天下用? 饶”(《史记·平准书》)。这又是《管子·轻重》中“视物之轻重而御之以准,故贵贱可 调而君得其利”(《国蓄》)、“不籍而赡国”(《山国轨》)等一套办法。桓宽《盐铁论》记 汉昭帝时以桑弘羊为代表的大夫与贤良文学之士的辩难,而大夫所论有很多是《管子, 轻重》之策。桑弘羊等自诩是继承“桓管之术”,亦即运用《管子·轻重》中的办法,说 出了他们理论政策的渊源。

耿寿昌在汉宣帝时,因丰年时谷贱伤农,歉收时谷贵伤民,乃“令边郡皆筑仓,以 谷贱时增其贾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贾而粜”以利民。他把这种粮仓称为“常平仓”,此 法实行后“民便之”(《汉书·食货志》)。耿寿昌所采取的措施,显然又是《管子,轻 重》中所论述的“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这样便“贵贱可调而君得其利”,谷物价 格也“可得而平”(《国蓄》)的一套策略。

综上分析可知,以“轻重”为核心的调节物价和治国安民的理论,自西周太公到春 秋管仲一直在酝酿孕育,《管子·轻重》则是春秋战国间齐国学者对这一理论进行完善和 发展的结晶。它以倾向于法家的立场而参加当时的百家争鸣,是一种很有生命力的经济 理论和策略措施,因而到汉代贾谊、晁错、桑弘羊、耿寿昌等理财专家还经常予以采用。 我们必须拨开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来疑古思潮所散布的有关其写作时代的重重迷雾,还 《管子·轻重》以历史的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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