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回顾了英国封建等级制度起源,制度变化和消亡历史,指出大部分英国封建制度被消灭了,但等级社会历经千年,并未改变,而且延伸到北美,社会权力一直掌握在英美少数精英手里,其根本原因是英美都是北欧日耳曼人南下建立的殖民统治国家,贵族们严禁与土著通婚,保持贵族血统,无意于不同种族融合。他们通过意识形态控制民心,维持上层统治,形成千年不变的阶级固化现象。然而,英美却通过意识形态宣传,让被统治民众和他国迷信英美是民主自由国家。美英在文化侵略中国方面投入很大,培养了大批崇美精英,长期占据了中国主流意识形态平台,宣传英美文化;很有可能造成香港那样,部分民众宁愿做英国没有居住权的等外公民,要求独立并占据中国香港这样的内乱。清理中国思想界的英美意识形态和殖民地文化,已经刻不容缓。 英国是一个面积不大的岛国,2018年人口约6650万,却是多种族混合形成的国家。这是由于历史上很多种族先后入侵定居英国,也是由于英国文化历史短,上层始终实行殖民统治,禁止与下层通婚,融合缓慢造成的。近年来的基因研究表明[1],有四分之三英国人的祖先是在15000至7500年前从欧洲西南部来到英国的狩猎采集者,早期移民时代,冰川刚刚溶化,但这片土地仍然与欧陆相连,英伦三岛也尚未形成。后来英国与欧陆分离,岛上也因此保存了欧洲西南部的居民在冰河时期的遗传信息。分析显示,英国人的遗传组成和冰河时期的巴斯克人是最接近的。总的来说,现代英国人的基因库中有四分之三(在英格兰是三分之二)都来自这个古老的源头。他们所操的语言很可能与今天独一无二的巴斯克语相近。现有的考古学证据指出,英国后来又发生过多次移民和入侵,每一次都留下了各自的遗传痕迹,但是,那些迁入者对现代英国人的基因贡献,每一批都只占十分之一左右。在新石器时代有过一股基因从西班牙附近的地中海地区流入了英伦三岛,其中至少有一次规模可观的殖民过程,它发生在威尔士北部的阿贝尔格莱(Abergele)。大约在3700年前曾有人在此地殖民并开采铜矿,这一点和基因研究提供的证据也是相符的。这股基因流为威尔士北部的这个地区贡献了三分之一的现代男性基因,但是在英国的其他地区,它的贡献却还不到百分之十,其中受它影响最大的是英格兰南部沿海,有百分之十;影响最小的则是爱尔兰,仅有百分之四。由此可见,这些历史上宣称的“凯尔特人”的所谓主导地位是被大大高估了的。和通俗的见解相反,在文化上并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凯尔特语是古代英国的共同语言。研究表明,另有一股更加强大的新石器世代基因潮(占到现代基因系的10%到19%)和文化潮从斯堪的纳维亚和德国西北部登陆,深深影响了英国的东部和东南部,它在时间上和伊比利亚人(如今的西班牙人)的大举涌入相同。最后一波外来入侵者是从5世纪到11世纪来自北欧的日耳曼人,他们在几百年里多次侵入英国,建立封建政权,仅占人口5%。盎格鲁-撒克逊人从位于日德兰半岛南端的家乡入侵英国,对这一点已经有了详细的证据。1066年诺曼征服是最后一次,此后英国再也没有被入侵者征服定居了。诺曼征服是法国西部诺曼底公爵威廉带领诺曼人征服英国。诺曼人本是日耳曼人一支,公元九世纪从北方南下占领诺曼底,成立诺曼底公国,一个封建制诸侯国。威廉一世带领的军队约1万人,战后留下封土定居的贵族约5000人。诺曼征服英国后,在英国复制了诺曼封建制度。在诺曼征服之前,英国本来就是由日耳曼人征服建立的封建政权,征服者威廉是国王爱德华表亲(爱德华的母亲是威廉父亲的姑姑),去世的英王爱德华因无后,曾在1051年威廉访英时答应让威廉继承他的王位。西欧和南欧本是北方日耳曼人南下,征服南方形成的封建社会。封建主是北方日耳曼部落首领和军人,而被征服的本地居民,主要是黑发的伊比利亚人和红发的凯尔特人,则成为农奴。就英国来看,诺曼征服前,英国已经形成了以北欧盎格鲁萨克斯人为封建统治者的封建社会。诺曼征服以后,上层封建贵族被来自北欧的诺曼人替换。从1066年一直传递至今,因男性直系后代几次断绝,而传递到不同家族,但直到今天,英国国王都是当初入侵英国的诺曼底公爵威廉一世的直系后代。自17世纪到19世纪末,欧洲各国处于封建制逐渐解体时期。直到19世纪下半叶,德国和意大利还是万邦林立,由各级封建诸侯统治,没有统一的中央政府。英法因百年战争,到战争结束后的十五世纪,就逐步形成了比较强大的王权,但仍保持封建制度。当时欧洲占人口大多数居民都是只有少许人权的农奴,也就缺少国家观念。而上层贵族本都来源于北欧日耳曼不同部落,虽因利益而长期纵横捭阖,征战不休,同时又一直通过相互联姻来加强彼此关系,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利益共同体,共同对付被征服的本地居民。就英国来看,英国国王多次来自今天的其他国家,包括敌对国家。例如,1603年伊丽莎白一世死后,都铎王朝绝后,继任的国王是与英格兰持续为敌八百年的苏格兰国王詹姆斯一世,是英王亨利八世妹妹的曾孙,而苏格兰与英格兰和解成立联邦是一百年后。一战时的英国国王乔治五世则是现在德国境内的萨克森-科堡-哥达公爵恩斯特一世和萨克森-哥达-阿尔滕堡的路易丝公主幼子和维多利亚女王夫妇的孙子。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乔治五世为了安抚民心,舍弃了自己的德国姓氏,将王室姓氏改称“温莎”。维多利亚女王在位60多年,共育有五男四女。到晚年时,她已是四世同堂的老祖母,共有37个孙子、近80个重孙。儿孙们的婚姻都是在女王安排下,与外国王室联姻。于是女王的子子孙孙就成了德意志、挪威、瑞典、西班牙、希腊、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等国的国王或王后。一张惊人的皇家亲属国际网就这样被织成。维多利亚女王不仅是柯堡家的祖母,也是欧洲各国王室的祖母。维多利亚女王的长女嫁到德国皇室,后来成为德国皇后。她的儿子即维多利亚女王的外孙是德皇威廉二世,竟然统辖德军与英国开战,所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也被称为“亲戚间的战争”。英国王室尽管经历了许多王朝,但实际上前后王朝之间都有直系的血缘关系,王室成员之间的血亲关系从没有中断过。由于欧洲是少数外来民族作为征服者统治占大多数本地民族居民,为了维护这种殖民统治,引入基督教,控制民众的思想,就成为欧洲上层征服者维护的传统。1054年基督教东西两派教会正式分裂,东派自称正教(即东正教),西派自称公教(即天主教)。西派教会以罗马为中心,主要控制西欧、中欧和西南欧,东派教会以君士坦丁堡为中心,主要覆盖东欧和南欧。当时的教会推销的观点,贵族和农奴都是上帝的安排,要被征服的土著老老实实地作为农奴,替贵族劳动。西方天主教会在中世纪发展中经历教权与王权之争,于13世纪达到教会权力的鼎盛,形成以罗马为中心、跨越国界的天主教世界,不仅干预欧洲各国国王的任命,掌管各国司法权力,还常常掌管各国行政权力,例如,英王理查一世长期在国外打仗,包括在法国与法王争夺领地,以及参与十字军东征等,很少待在英国,国家基本由主教掌管。在经济上,教会则对信徒按收入征收10%的什一税,实际上是对所有居民征税。作为法律,西欧大多数国家直到18—19世纪才先后废除。英国一直到1936年才经议会废除。而且这些税收,除了本地教堂使用外,都需要上交罗马教廷,在经济上长期被罗马教廷剥削。 北欧的日耳曼人在南下时,已经发展成为组织良好的社会,形成了名目繁多的等级和等级制度,通过等级制度组织民众,成为强大的武装力量。占领英格兰和诺曼的日耳曼人都发展成为封建等级社会。威廉一世征服英国后,没收反抗的盎格鲁萨克逊贵族领地,分封给随他而来的诺曼封建贵族,包括世俗贵族与各级教会人士,归顺和支持的贵族则保有封地。受封者要按照土地面积的大小,提供一定数目的骑兵,并亲自率领他们为国王作战。大封建主又把自己土地的一部分再分封给下级封臣,也要求他们提供骑兵。威廉一世主要依靠来自诺曼底的诺曼人进行统治。在统治机构和法律上仍沿用英王旧制。1086年,他召集占有封地的封臣,令这些人一律向他行臣服礼及宣誓效忠,建立了英国封建主都须以对国王效忠为首要义务的原则。其中部分是本地没有参与对抗的盎格鲁萨克森贵族,仍保留原有的土地和以前的征服者地位,但必须承认自己的土地是从征服者威廉那里得来的,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尊奉威廉为最高领主。诺曼征服前,欧洲包括英国社会的普遍政治制度是贵族民主制,国王和封建贵族共同实行统治。国王的政治权利最大,但国王与世俗贵族在政治地位上并没有显著差别,常由封建贵族推举产生。土地属于社会公有,由国王和封建贵族控制。当时也曾出现过国王的赐地,但这种赐地是无条件的或者仅以服军役为条件,没有建立起国王与受地者之间的君臣关系。只有在诺曼征服后,威廉一世宣布成为全国土地的最高所有者,通过土地分封,建立了完备的封建君臣制度,才使英国最终建立了具有上述两大特点的封建政治制度,也为英国的政治统一创造了条件。同年诺曼王朝还进行了全国范围的土地普查。这次普查主要记录各地的封建领主和封臣,以及其领地下所统治的居民分类情况,以及占有的土地面积、农具、牲畜等财产数量情况[2]。赫里福德主教罗伯特在与此次调查几乎同时的叙述中[3],记载了“征服者”威廉的调查步骤,首先他派出调查人员分赴英格兰各郡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记录上报,然后再派调查人员到他们完全陌生的地区,对之前上报的调查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并向国王告发调查中弄虚作假的人,从而保证了调查的彻底、准确。11世纪未,英国约有一百五十万人口,其中5%住在城市,其余占人口95%的居民都住在农村。农业是居民的主要生业,牧畜业只盛行于东北部的林肯郡一带。在日耳曼征服前就已形成的公社式村落基础上建立的封建农庄,是英国封建社会的基础。普查记录的人名有45000个,由于有很多人重复记录,实际涉及人数少于45000;其中属于领主和封臣有19500,除去重复的,实际的领主和封臣人数略多于8000。国王分封土地给封臣,是有条件的,封臣需要为国王提供服务,主要分成四类,包括提供军事服务,杂项服务,以及宗教服务,和其他类[4]。从威廉征服开始,国王的封臣主要是以服军役为条件,向国王领有土地。提供杂役服务的封臣,主要是非军事性质的服务,如为国王和大贵族们提供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各类服务等。教会服务本不附带义务,但实际上很多都提供军役服务,这部分是封臣分封转移的,当时的教会人士大都是武夫。不在这三类的是英国丹麦区有很多来自北欧的早期入侵者,他们因是日耳曼人,成为自由民,称为索克曼,分封的土地较少,基本不需要向封建领主提供劳役服务,但需要缴纳货币或实物,等于交税。威廉一世征服英格兰,将英格兰所有土地都占为己有,然后分封给封臣。由于历史原因,英格兰大部分土地实际上都是有主人的。威廉占领英格兰后,各地叛乱始终存在。为避免更大规模的反抗,威廉国王和他的封臣大都承认,本地居民实际占有土地的事实。但是,国王和他的封臣们则要求土著承认,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他们是从国王分封的封臣手里获得使用权;并通过仪式,承诺臣服国王和封臣,承担相应的义务,从而成为封建领主的佃户。依据他们的政治地位和义务的差别,可以分成四类。人数最多,占人口40%的是维兰,他们的政治地位低于自由人,类似农奴,不能自由迁徙,还需要为领主提供大量劳役。他们比农奴地位略高,因为维兰的分地,虽不受国王法律保护,但受本地习惯保护,很少被领主剥夺。有些学者认为,在威廉一世时代,他们还不是农奴。人口第二多的边农和茅农,约占人口三分之一,一般认为,他们身份与维兰相同,而财产状况则不同,占有的土地很少,经济地位很低。由于英国封建制度规定长子继承制,非长子获得的遗产很少包括土地,也很少成为封臣,从而成为自由民的主体。他们的地位高,但占有的土地较少,人均甚至低于维兰,在威廉征服时期,主要来自对维兰和索克曼土地的剥夺。在普查中所记载的某地,一些维兰的土地归了36个自由人,27个索克曼的土地也被分配给了这些自由人。这27个索克曼仅保有一块30英亩的土地和3个耕犁,而他们此前实际上曾有235英亩土地,减少的205英亩土地都被指派给了这36个自由农[5]。索克曼虽然也是自由人,但地位低于一般自由人,有的地方甚至需要承担很重的税费[6]。欧洲的封建社会制度,是一种封建农奴制,在这种制度下,少数封建领主或农奴主占有土地、山林、草原和河流等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并部分占有农奴;农奴从农奴主手中分得一块份地,作为代价他们必须无偿耕种领主土地,服各种劳役,并上缴大部分劳动产品。农奴制的基本特征是农奴被束缚在土地上,不得不依附于农奴主。而农奴主则利用这种人身依附关系,对农奴实行超经济的强制劳动。农奴制的地租形式主要是劳役地租,辅以少量的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封建领主在其封土内拥有的是土地的所有权,还有随同封土一并世袭的各项权力,包括行政、司法、税收、铸币等权力,农奴们只有很少的权利。欧洲的封建领主们则为争夺领土而不断发动战争,骑士是数量最多的底层封建领主,大部分时间都在进行战争。在英国,威廉征服以后,禁止了英格兰封臣们的相互战争。在漫长的中世纪,在欧洲不同地方和不同时期,封建农奴制是在不断变化的。西欧封建制主要实现形式是封建庄园制度,封建土地划分为封建庄园,进行管理,是封建主经营土地的独立单位。庄园土地分领主自营地和农奴份地,领主自营地由依附于庄园的农奴无偿耕作,通常有管家组织,集体劳作,其收获全归领主。各户农奴的小块份地则由农奴用自己的农具耕作,其收获用以维持农民一家的生活。庄园和外面的交换是偶然的,只出卖临时剩余的产品,购买自己没有的东西如盐、铁、染料,以及不能生产的少数手工业品及奢侈品。封建领主派管家监督农奴耕作,并在庄园建有仓库、马厩、备有耕畜和一些农具,自营地的收益全都归封建主所有。而农奴则靠耕种自己的份地维生。农奴对份地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其所有权仍归封建主。西欧典型的封建庄园,和乡村一致,即一个村子就是一个庄园。庄园土地的分布情况、耕作办法,大都沿用过去农村公社的习惯。各户农民的标准份地,其面积大致相等,在英国一般为30英亩,并都由若干块狭长的条田组成,分别散布在地理位置不同、土质肥瘠不同的一些地段中。领主自营地面积较大,有时是散落在各处的条田,有时是土质肥美的完整的大块田地。原来属于村庄的草地、牧场、池塘、森林等,有时被庄园领主篡夺,农民要使用这些地方须交纳一定费用,但在多数情况下,这些土地仍属全村公共所有,大家共同使用。领主在庄园上一般建有住宅、教堂、磨坊、仓库、马厩等设施,置备犁、耙等各种农具,养有各种牲畜及家禽等,有的大庄园内还有一定数量的手工业者,如木匠、铁匠、首饰匠、皮革匠等,生产手工业品,供应领主及居民的需要。农奴身份为不自由人,人身属于主人,世代相承,理论上可由主人将其随同土地转让,但生命肢体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得损毁。其人身不自由的标志为:没有领主许可,农奴不得离开庄园。此外,农奴除为领主耕种外,还受庄园上各种名目的剥削,如须向主人交纳结婚税(一般为农奴和庄园外的人结婚或比自己身份高的人结婚时交纳)、继承税(农奴死后其子继承财产时交纳)、人头税(农奴外出庄园做工时交纳)等。其他剥削包括复活节交鸡蛋,圣诞节交母鸡,以及为使用磨坊、烤面包炉等交纳实物。在法律上,农奴和主人没有平等地位,农奴不得控告主人,国家法庭不受理农奴上诉的案件。而庄园领主所控制的庄园法庭,可对农奴及其他居民审理,并向他们收取有关罚金。庄园劳动者主要包括奴仆、有份地的农奴和无地的雇工。雇工没有份地,实际收入和地位更低。上述三种劳动者在庄园上所占的比例,因时间、地点、庄园类型不同而随之变化。一般说来,当西欧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11~13世纪),在一些典型的大修道院庄园中,有份地的农奴占居多数。除劳动者外,庄园内还有管家及领班,负责管理和监督农奴劳动。欧洲的封建制类似于中国周朝时期的制度,是一种政治制度与社会管理制度,其相同点在于,通过分封各级世袭的封建领主实行统治,封建领主占有土地,租给农民或农奴耕种,世袭各项政治经济权力。区别在于,第一,欧洲实行的是农奴制封建社会,底层劳动者大都是农奴,通过封建农庄进行管理;而中国则是自治的公社制度和宗族制度,底层劳动者是平民。第二,欧洲依靠宗教控制民众思想,教宗以及各级主教权力很大;中国是世俗社会,通过世俗学说建立意识形态,控制民众思想,权力都在封建主手里。第三,行政上,欧洲不存在统一的王权,很多国王的权力都很有限,难以剥夺和干预封建诸侯的权力;中国的周天子则是封建诸侯们的共主,西周早期具有绝对权威,到春秋时期实力衰弱后,仍是名义上公认的共主。第四,我国的封建制是在原始部落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基本单位是农村公社,是在宗族基础上形成的,西欧的封建制则是通过征服占人口大多数的当地居民基础上形成的殖民封建庄园。封建制与秦始皇建立的郡县制的主要区别在于,管理社会的封建诸侯等是世袭的,权力很大,相对独立;而郡县制是中央政府任免有任期的地方官员,可以随时更换,不能世袭,政治地位和权力是随职务变化而变化的。西欧农奴制是一种西方封建主控制被管理者的制度,是西欧封建社会的一项特殊制度。农奴制的基本特征是农奴被束缚在土地上,不得不依附于农奴主。农奴制的地租形式主要是劳役地租,辅以少量的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我国在秦汉以后,也常常出现依附庄园主的农民,但这不是国家法律强制实行的,而是自愿形成的,多是因战乱而形成的,在动乱平定后,常常会自动消失。无论在中国和欧洲的封建时代,国王都直辖管理很大一部分国土,行政上实行非世袭的郡县制。按照《周礼》记载,西周的地方制度,王国百里之内为乡,百里之外为遂,均为王直辖;遂以外为贵族世袭。国王直辖的乡遂划分为国、都、邑等行政级别,由国王任命官员管理。后人怀疑《周礼》是后世伪造,但很多记载与出土两周金文以及先秦古籍相同或相近[7],很可能是西周时代所作,春秋战国时代有所增补所致。诸侯国也有类似的管理制度,据《国语 齐语》等文献记载[8],管仲将国都及其附件地区划分为21个乡, 由恒公及高、国二卿管理;将鄙野之地划分为5属,由五大夫管理,其下分县、乡等行政单位,设官员管理。英国分封土地和国王直辖之地可能是混杂在一起,一般认为,在盎格鲁萨克森入侵时期,就建立了郡一级行政机构,郡以下为管理百户的邑,以下再分为村镇,国王任命官员管理。此外还有与郡同级别的自治市。不同时期,行政权力变化较大。 欧洲的封建等级制度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英国也不例外。从中央政府权力上看,威廉一世征服英国,宣布国王拥有全国土地,封臣效忠国王的制度,开启了君主专制制度之路。在不同时代,国王的权力变化很大,这与国王的继承制度以及在经济上对封建贵族的依赖相关。由于子女都可以继承国王,加上争夺激烈,封建贵族也有发言权,多任国王来自国外,他们对英国国情了解很少,甚至不懂英语,无法直接交流,也就难以使用权力,从而权力很小。另一方面,中世纪欧洲战争十分频繁,开支浩大,国王需要贵族支持。虽然封建贵族有义务为国王提供军役服务,但服军役是一项沉重负担,参加者须自备马匹、武装、自带粮秣,自带随从,一应费用皆由己出。因此,在服军役的时间和地点上,国王和臣下常起冲突。13世纪时服役天数大致限定为每年40日,过期其费用由国王负担。无论如何,威廉一世确立了国王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地位,后来贵族们和国王争夺权力,最终形成了现在称之为君主立宪的制度,分享权力。其中1688年的“光荣革命”推翻复辟的斯图亚特王朝,迎立信奉新教的荷兰执政威廉和玛丽夫妇同时登位。1689年国王召集议会开会,通过《权利法案》。1701年又通过《王位继承法》,从法律上确认“议会主事”原则,给王权以很大限制。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擅自批准法律、废除法律或中止法律之实施。专制君主为受宪法约束的立宪君主所取代。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政体初步确立。君主名义上是世袭国家元首、联武装部队总司令和国教的世袭领袖;就法律地位而言,君主可以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和各属地的总督,拥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和公布法律,统帅军队、宣战和媾和等权力,等于主导了整个社会的人事和组织权力,掌控了社会权力的主要方面。但具体国家管理方面的事务是官员们负责的,而官员们的主要职责和权力及其监督则是大贵族们控制的议会负责的。英国的议会分上院和下院,其中上院不是选举产生的,一直由有爵位的大贵族担任,没有任期限制。下院则主要是选举产生的,但最初有财产限制,主要由中小贵族担任。直到1918年3月通过的人民代表法,才最终取消了选举财产资格的限制。直到1928年,妇女才获得了选举权,直到1948年才取消不平等的选举权份额规定。被分封的大贵族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大贵族以下的封臣通常是他们分封,国王批准,按照封地的多少,分为准男爵、骑士、绅士、乡绅和约曼等。封地最少的约曼只有几十英亩土地和几户农奴,通常是封建贵族庄园的一部分。不同时代,他们的权力和势力也在不断变化。从他们管理农奴权力来看,总的来说,权力是不断减少的,但有时也加强了权力。英国实施的普通法是一种判例法,颁布的法令较少,主要是由判例集成。前人的判例成为后人遵循的准则。可是由于情况变化或者地区不同,同样的案例也可能有不同的判决。这就造成普通法中的农奴法不可能十分统一。另外,英国农奴的法律地位,不仅受普通法的规定,还受许多地方庄园习惯法的约束,而习惯法是各地均不相同,差别很大的,这也是使英国农奴制十分复杂、难于说清的一个原因。从人类发展历史来看,最初不同族群之间的战争产生的战俘都被屠杀了,后来才变成奴隶,替战胜者服务。后来国王和封建贵族认识到奴隶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财富,才禁止贵族肆意杀害奴隶,保护了他们的生命权,使奴隶升级为农奴。最初的农奴没有财产权,劳动的积极性很低,后来封建领主赋予一定的经济权力,增加农奴的劳动积极性。威廉征服英国的时候,为了减少反抗,当时的主要农民是维兰等非自由民,其经济权力和地位还比较高,随着诺曼人统治地位的不断稳固,维兰的权力就不断下降,到13世纪时,农奴权力和地位降低到最低,对应的领主权力则增加到最大。当时的法学家们将维兰等农奴等同于或比之于奴隶,是中世纪法学方面的一项重要原则[9]。从比例上看,则增加到农村人口的60%;同时作为自由民的索克曼地位下降,变成维兰索克曼,负担的服务类似农奴[10]。但此后,农奴的地位不断上升,其原因在于,从1347至1353年,席卷整个欧洲的被称之为“黑死病”的鼠疫大瘟疫,夺走了2500万欧洲人的性命,占当时欧洲总人口的1/3!对比发生在20世纪,堪称人类史上最为惨烈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欧洲因战争而死去的总人数为其人口的5%。足以看出这场瘟疫给欧洲人民带来的灾难。英国则开始于1348年,次年席卷整个英国,同样死亡惨重,人口减少,劳动力短缺,从而提高了农奴的地位。1337年开始的英法百年战争和随后发生的三十年内战,需要供应更多物资支持军事活动,推动贵族们改变奴役方式,发展生产力。毛纺业的发展,推动贵族们发起圈地运动,将大量土地集中起来,发展养殖业。贵族们利用农奴制时代残留下来的农民对土地没有完整所有权而将其逐出,改用租地或雇工经营,这样就出现了新式经营的租地农场主和农业雇工,也出现了大量失去土地的流浪者和乞讨者。很多学者认为,到14世纪末,英国的农奴制就已经被取消了。就事实来看,英国封建领主通过圈地运动,发展畜牧业的地区,取消了农奴制,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当时圈地运动所占土地占总土地面积的比例很少,直到19世纪,工业大发展时期,圈地运动才达到高潮,大部分土地都是19世纪中叶前后完成圈占的。美国历史学家比尔德认为[11],15世纪中叶,英国开始废除农奴制,但这一制度的废除,既不像沙皇亚历山大的1861年改革,也不像两年以后林肯在美国所作的激烈行动。它是一个延续了两个世纪的渐进过程。英国社会的变化是比较缓慢的。英国从封建社会走向资本主义社会,持续了很长时间,以封建农奴制度为例,1086年的调查显示[12],90%左右的农村劳动者属于奴隶和农奴,6%属于自由劳动者,考虑到农庄管理人员、手工业者和牧师等人员,可以说,农业生产主要由农奴和奴隶完成的。到1610年,例如,在佩特沃斯庄园,196英亩土地中,只有13亩是自由持有,其余183英亩都是公薄持有。该庄园公薄持有农的地位很低,权力很少,例如,1612年两名公薄持有农因囤积黄油和鸡蛋到市场销售而被罚款8便士[13]。因此,公薄持有农的地位和处境类似农奴。这说明农奴占该庄园人口93%以上,此时该庄园的生产关系与500年前英国几乎相同,仍是农奴制为主。到1779年自由持有地增加到45英亩,说明自由农比例才有所增加。1741年一份庄园法庭指南列出庄园法庭管理的20种事务,显示农奴仍然存在于庄园,权力很少[14]。1776年美国宣布独立时,约70%白人殖民者是契约奴出身[15],而马里兰和弗吉尼亚75%以上白人殖民者做过契约奴[16];20%人口是黑人奴隶[17]。直到美国宣布独立前,移民仍然有契约奴,如华盛顿领导的大陆军就有大量契约奴[18],而英国总督一样以自由为条件,招募契约奴参加英王军队[19]。美国历史教科书指出[20],“一直到18世纪中叶,契约奴都是人口增长的重要源泉”,也就是移民的重要来源。美国独立后,英美之间的移民合作终止,契约奴才大量减少。在英国本土,农奴获得自由的主要途径之一是离开农村,进入工厂工作[21]。到1820年,英国从事工业劳动力占32.9%,仍然低于从事农业劳动力37.6%;到1870年,达到42.3%,超过从事农业劳动力占比22.7%[22]。从制度来看,直到1833年英国议会才正式通过取消奴隶制的法律,直到十九世纪末,在英国的租佃农场,农民对庄园领主的义务虽然比中世纪有所减少,却始终没有取消;直到1922年,英国通过《财产法》,规定所有公薄持有农都被授予公民权,才成为自由民[23];而附带的封建义务在法律上被取消是1935年[24]。因此,英国19世纪农村仍然残留封建主义,农业是资本主义与后封建主义的混合[23]。直到18世纪中叶,在英属北美殖民地,还在实施契约农奴制和黑人奴隶制。当时的航海条件十分恶劣,海上航行十分危险,甚至一半的旅行者会葬身海上航行,而占70%以上英国移民在美洲的身份仅是契约奴,显然他们在英国的地位不会高于农奴。因此,当时英国农奴制即使不是普遍存在,农奴也是大量存在的。英国的习惯势力还很强大,直到1833年英国国会才正式通过了废除奴隶制的法律,英国才在制度上禁止奴隶,此后五年,英国政府支付了1亿美元给奴隶主,用于赎回和释放奴隶[25],释放的奴隶约有80万[26],更不用说农奴了。即使农奴制被取消了,它也只是减少了劳动者的等级,提高了奴隶和农奴的地位,并不意味着取消封建制,走出封建社会,取消封建制度的根本标志在于取消世袭贵族管理社会的制度。从英国中央政府来看,世袭贵族的权力虽然不断降低,却一直存在,如由世袭贵族组成的英国议会上院,直到今天还在运行,仍然拥有多项国家权力;而组成现代下院的议员,最初也多是中小贵族,如骑士,后来才不时邀请平民代表参加,1325年以后,才结束了没有平民代表参加的议会。而且对参加议会的平民都有财产限制,这些能进入议会的平民,基本都是贵族后代。1330年英国法规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议会,世袭贵族都有资格参加,全国37个郡,每个郡选2名世袭骑士做议员,通过郡长主持的选举产生,平民议员则由140个指定的城市选举产生,早期多是贵族操纵产生[27]。1341年国会分成两院,骑士和平民代表组成下院。从地方管理权力来看,早在盎格鲁萨克斯统治时期,英国就建立了地方政府三级行政管理体制,由国王和贵族组成的贤人会议共同任命皇亲国戚担任方伯,集地方权力于一身。十世纪初,国王任命郡长作为国王的经济利益代理人,没有政治权力,但国王不断扩大其权力,到诺曼征服前,已经取代了方伯的地位[27]。诺曼征服后,威廉一世国王任命诺曼男爵担任,后逐渐改以忠于国王的小贵族代替[28]。但郡长等地方征服官员逐渐依附贵族,成为贵族代理人。14世纪中叶,都泽王朝时期,国王开始任命治安官负责司法,监管郡守,后逐渐取代了郡守权力[28]。国王授予城市自治权,地位等同于郡,也是侵夺封建贵族的重要途径,到13世纪,全国已有140个城市获得自治权。另一重要变革是赋予地方教会的行政管理职能,使教区从原来的教会基层单位变成地方政府的基层组织[29],从而从领主手里分享了地方的司法权力,而教会的最高权力被宗教改革后的国王占有;1601年的济贫法,使教区又获得了征税权,进一步侵夺了封建领主的权力。17世纪的争夺更加激烈,到1688年詹姆斯二世上台,试图清洗地方政府官员,导致贵族们发动光荣革命,推翻了詹姆斯二世的统治。随着十九世纪英国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农村人口的逐渐减少,封建领主的所持有的封建特权的影响也随之减少。直到十九世纪末,封建制度对社会的影响才变得不那么重要了。直到上个世纪五十年代,英国才最终免除了所有人的封建义务[30],基本消除了地方封建制度及其影响,到现在不过六十多年。消除宗教贵族影响,也是消除封建制的重要方面。中世纪时,日耳曼人作为征服者,充分利用宗教来控制民众思想,为了镇压“异端”,防止异端思想扩散,教会在欧洲各地建立宗教裁判所,残酷镇压传播与基督教教义不一致思想的“异端”分子和具有进步思想的人士及自然科学家。十三世纪蒙古西征,征服了亚欧广大地区,打开了东西方交流通道,大批西方人进入中国,从中国收集了大量著作,向西方介绍我国世俗文化,如在欧洲流传甚广的《马可波罗游记》,《中华大帝国志》等著作,极大地推动了西方在思想领域的革命。加上征服者的统治,随时间的不断增长而逐渐稳固,转而支持削弱教会影响。公元1517~1546年,马丁·路德发动了一场抗议罗马天主教会权力和思想控制的宗教改革运动,推动西欧和北欧各国建立了自己的独立教会,摆脱了罗马教廷的控制,为各国今后实现独立,建立现代社会,打下了思想基础。英国的宗教改革很早就开始。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借口罗马教皇克雷芒七世拒绝批准他与王后凯瑟琳(西班牙阿拉贡公主)离婚,于1529年召开改革议会,开始进行宗教改革。宣布英格兰教会与罗马教廷脱离关系,停止向罗马教廷缴纳贡金,英格兰君主为英格兰教会最高首脑。玛利一世在位时(1553—1558)全面恢复天主教,迫害新教徒。1558年伊丽莎白一世登基后又恢复宗教改革,重新颁布《至尊法案》。1571年英格兰议会通过《三十九条信纲》,以此作为国教教义,英格兰宗教改革最终完成。宗教改革使英国专制王权得到加强,教会贵族势力遭到削弱。四、英国封建等级制在现代社会的表现:固化的英国等级社会现象虽然很多学者认为,英国早在19世纪中叶就发展成为一个比较成熟的资本主义社会了,但英国贵族的封建特权,在制度上,直到20世纪末的现代社会,仍然大量存在。1、英国上院的议员不是选举产生的,而是由王室后裔和世袭贵族等组成,约上千人,无任期限制。英国上院的权力虽一再被削弱,但它在英国政治生活中仍然不能忽视,这是因为:第一,它还保留财政法的讨论权。由于贵族院有不少人担任过国家的重要职务,富有经验,他们对财政法案的意见仍然产生重大影响。第二,它还保留对法案的一年延搁否决权,这对平民院的法案仍起阻碍作用,特别是对带有时间性的议案拖延一年,就可使它实质性失效。第三,对下院通过的法案经上院审查后可以修改法案,这等于给上院议员维护贵族特权的权力。第四,直到2009年还一直掌握着英国的最高司法权。2、国王作为最高的封建贵族,仍然保留在现行的英国政治制度中。虽然英国一直宣传,英国国王权力很小,是象征性的,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但从英国宪法规定的国王权力和地位来看,并非如此。英王作为国家元首,可以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和各属地的总督,授予贵族爵位,拥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和公布法律,统帅军队、宣战和媾和等权力,事实上掌控了国家人事和组织方面的主导权力。作为英国教会的世袭领袖,等于掌控了意识形态领域的人事和组织方面的主导权力。作为国家武装部队总司令,掌控了军队的最高权力,包括人事和组织权力。在实际运作中,国王通常都是和首相们私下达成一致,以此显示,英国实行比较民主的君主立宪制。3、从制度来看,在英国的租佃农场,农民对庄园领主的义务虽然比中世纪有所减少,却始终没有取消,直到1922年,英国通过《财产法》,规定所有公薄持有农都被授予公民权,才成为自由民[23],而附带的封建义务被取消是1935年[24]。4、从政治权力来看,直到1918年3月通过的人民代表法,才最终取消了选举财产资格的限制。直到1928年,妇女才获得了选举权。至此,英国普通老百姓才获得了与贵族一样的选举权。直到1948年通过的《人民代表选举法》废除了营业处所、伦敦市和大学选区的“复票制”,实行“一人一票、一票一价”的平等选举权制。直到1969年的《人民代表选举法》规定,凡年满18岁的公民,依法均享有选举权。至此,英国现代选举制度才真正实现人人平等的选举权。在距今不过三四百年的都铎时代和斯图亚特王朝前期[31],最经常地用来表达礼仪和维护等级秩序的用品,一是帽子,再是鞭子。人们在交往中,每天总要根据等级差别,多次地将帽子脱下戴上,真心实意、半心半意或虚心假意地表示敬意、礼貌和服从。贵族们每日脱帽尤其频繁。他们在宫廷里和宴会沙龙中要互相脱帽致意,在大街上、公园里、公路上、学校里,乃至在家中都要屡次脱帽。另一方面,体罚行为司空见惯。尊贵者经常挥鞭抽打下属平民,用残忍的酷刑来惩罚冒犯尊上的下层阶级,即便某个过错本是偶然发生或无意而为。国王可以监禁臣民,贵族可以棒打随从,地主可以对佃户动刑,富人可以殴打贫汉,院长可以打学生的嘴巴,掌柜可以抽打学徒,乡警可以痛打流浪者。地位和财富既然是形影不离的伙伴,富有者自然拥有政治特权。高贵者是天生的狱吏,贫贱者必须俯首帖耳,百依百顺。这些都是英国中世纪逐渐形成的传统,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人员的频繁流动,才逐渐消失。但是,英国社会流动和贫困儿童委员会发布调查报告称[32],在对1991年和1992年出生的近50万名英国学生调查分析后发现,很多有潜力的学生受限于家庭环境,无法进入一流大学。调查显示,3万多名来自贫困家庭的孩子中只有921名在一流大学就读,占比仅为2.8%;而非贫困家庭的孩子在一流大学就读比例达9.9%。报告撰写人之一、剑桥大学教育学教授安娜·维尼奥尔斯表示,教育不公导致英国社会阶层固化。据英国政府开办的广播公司(BBC)2013年10月29日报道[33],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研究发现,过去八百多年,英国的社会阶层几乎没有发生变化,有地位的人继续占居高位,中下阶层的人也继续待在中下层。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经济学助理教授尼尔·康明斯说[34]:“令人惊讶的是,尽管1800年至2011年间,英国发生了巨大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变革,但社会阶层结构整体看来几乎毫无改变。”大部分维多利亚时代人认为社会上各色人等可以分为三个阶层:即工人阶级、中产阶级和贵族阶级。所谓工人阶级宽泛地指从事显性劳动的人,包括男性和女性。他们的工作是体力上的,往往是一些肮脏的工作。中产阶级是指那些从事体面工作的男性,往往是一些脑力工作而非体力工作。而精英阶级或者上层阶级的人们是不会为了赚钱而工作的。这一阶级包括了贵族和有土地的乡绅。他们的收入来自继承自祖上的领地和投资,是英国当时的统治阶层,担任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员。由于英国官方规定,贵族实行长子继承制,其他子女基本没有财产继承权,只能从事职业工作,是英国中产阶级的主要来源。1911年,英国进行全国人口普查时把社会各阶层的人以工资收入、社会地位和技能的差异分为7级。根据英国经济和社会研究委员会的调查,英国经济和社会在过去9 0年中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来社会阶层等级的划分标准已经过时了。英国全国统计办公室12月1日公布了新的7个社会阶层的划分制度[35]。从就业和谋生方式来看,这七个阶层仍然可以归纳为三个阶级[36],包括上层阶级,仍是英国的统治阶级,掌握国家大部分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左右国家政治;中间阶级则与过去一样,以出卖脑力劳动为主要谋生方式,文化程度高,很少占有生产资料,对国家政策发言权很少;工人阶级还是与过去一样,出卖体力劳动谋生,只是生活水平比过去有了很大提高,与封建时代区别在于,工人阶级不再被过去的封建主对待农奴那样限制自由了。最近英国广播公司则与社会学家合作,通过调研总结的成果,在其网站上建立社会阶层计算器,根据个人经济、社会和文化资本计算社会阶层类别[37]。英国学者们争论的是中产阶级与工人阶级之间的迁移,而上层统治阶级的变化很小[38]。英国国际知名社会学者罗丝玛丽·克朗普顿教授在其著作《阶级与分层》中认为,英国不同阶级之间的不平等在日益扩大[39]。英国广播公司(BBC)记者大卫·罗宾逊在2016年撰文介绍相关研究成果指出[40],英国社会阶层也许比想象中更缺乏弹性,即使一代人摆脱了阶层桎梏,但下一代人可能又被拽回去,因为整个家族建立在更广泛的纽带关系上。在英国社会学家理查德·霍加特看来,尽管英国人每隔十年就会宣布所谓“阶层”已寿终正寝,但是,在英国现实社会中,阶层有别的观念并未消亡,只不过“新瓶装旧酒”,又以新的方式来表达而已。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教授格雷戈里·克拉克发现,从长期来看,英国社会流动速度确实非常缓慢。如果一个人从上流社会落入中等阶层,或者从底层社会升至中等阶层,大致需要10代人的时间。不过,更令人惊奇的是,即便是经历了工业革命、高等教育改革之类历史性变革之后,社会流动速度也不会有很大起伏,阶层稳定性依然很难被撼动。 美国本是英国盎格鲁萨克斯贵族与其子弟领导英国农奴殖民北美建立的国家,殖民地时代一直是按照英国制度管理的,如封建土地制度[41]等。1776年宣布独立时,约70%白人殖民者是契约奴出身[15],而在马里兰和弗吉尼亚,75%以上白人殖民者做过契约奴[16];40%人口是黑人奴隶[17]。建立的亚美利加联邦国本是实行奴隶制,建立在黑人奴隶种植园基础上的国家,却广泛宣传,让世界各国精英相信是自由民主的共和国。美国至少有12位总统做过奴隶主,其中8位在任时都是奴隶主,第一位总统华盛顿就是一位大奴隶主,拥有数百名奴隶,却广泛宣传是推进民主的明星,还让很多国家精英都十分相信并推崇,持续时间超过240年,超过十代人。其欺骗能力可谓超越所有世界其他民族。在制度建设上,美国基本是滞后于英国的,例如,英国1833年取消奴隶制,美国则在1864年,经过一场异常残酷的南北战争,才在制度上取消奴隶制,但美国又建立了种族隔离制度,实则是种族歧视制度,与印度的种姓制度,实质上是完全相同的。直到100年后的1964年,才在毛泽东思想攻势下不得不取消种族隔离制度,但种族歧视仍然广泛存在。选举权是个人最重要的政治权力之一,最初美国实行的是有财产限制的选举权,它继承了英国的传统[42]。美国独立后,虽然打着人人平等的旗号,反抗英国的封建统治,但独立后,仍然要求选民具有一定的财产才享有投票权,直到1857年才取消对白人的财产限制,但黑人和土著印第安人基本都被剥夺了投票权。英国在财产限制方面的改革较晚,1832年开始减少对财产要求,扩大投票人数,直到1918年才基本取消财产限制。1918年英国议会通过《人民代表选举法》规定[43],妇女从30岁起,开始享有选举权,而美国则是在1920年8月26日美国宪法第19次修正案(1920)在国会通过,才批准了美国的妇女选举权。英国在1948年通过的《人民代表选举法》废除了营业处所、伦敦市和大学选区的“复票制”,实行“一人一票、一票一价”的平等选举权制。而美国直到1964年,宪法第二十四条修正案允许黑人参加各邦基层和联邦选举,任何人不得以交不起选举税而剥夺黑人的选举权利,才取得了与美国白人等同的选举权,从而取消了选举权方面的不平等[44]。以社会成分多元化和民主制度发达而闻名于世的美国,其社会制度的本质却是典型的精英政治[45, 46]。美国和英国一样,一直实行的是精英统治。美国学术界对美国建立的精英体制,有相当深入的研究[47]。查尔斯·比尔德在《美国宪法的经济观》中分析了精英集团对1787年美国制宪过程的主导;赖特·米尔斯的《权力精英》和威廉·多姆霍夫的《谁统治美国?》论述了工业化时代美国精英集团的构成和影响。最近的2014年,马丁·季伦思和本杰明·佩奇通过定量研究,证明美国富裕阶层和利益集团对政策的影响力,远远超过普通民众。这些研究揭示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即美国精英主义体制是美国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的核心,是美国实力强大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美国通过主流媒体传播美国的主流意识形态,控制民众思想,维护美国的精英体制。社会学家米尔斯撰写的《权力精英》,是有关美国精英统治最知名的学术著作之一,他指出,美国的多元政治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在政府机构和整个社会中,权力最终的行使受到严格控制,只有极少数精英操纵着美国政策的方向。不但如此,权力精英们还主宰了美国社会的主要等级制度和组织结构,他们支配着商业大公司、操纵整台国家机器并拥有凌驾于一般社会之上的种种特权。在米尔斯看来,美国的权力精英阶层由三类人构成:在经济的顶层,是商业界的大富豪和位居他们之下的大公司高级行政长官;在政治的顶层,是政治领袖和各个决策机构的负责人;在军事机构的顶层,是围绕在参谋长联席会议和军方高层周围的、身兼军职和政治家双重身份的人士。这些由商界、政界和军界高层构成的精英们,共同组成了美国的权力精英统治。美国作为一个始终在精英阶层统治下的等级社会,它的阶级性在现代社会中变得更加隐蔽,主流意识形态已经把人们的阶级意识大为淡化[45]。诚如爱德华·佩森所言,“阶级仍然是重要的,但也是……不易察觉的”;这种情况在美国“历来如此,今天也不例外”。美国同样可以分成三个阶级,从收入上分为富人、中产阶级和穷人;从权力和职业上看,和英国一样对应的是精英阶层、白领阶层和劳工阶层。只是英国的精英阶层就是过去的贵族阶层,而美国的精英阶层一样是过去的英国贵族家族移民美国形成的,后来称之为资本家或资本阶级。美国加州大学克博教授则将精英阶层划分为上层阶级和公司阶级,而劳工阶层则分为工人阶级和底层阶级[48]。由于美国劳动阶层生活水平较高,在以收入为划分标准时,大多数工人选择自己是中产阶级,而不是穷人,当有工人阶级选项时,美国选择工人阶层就占大多数[49]。美国精英借此刻意制造了一个中产阶级神话,宣传美国80%人口自称是中产阶级,让美国老百姓相信,中产阶级为主的国家是真正的平等[50]。但实际上,美国财富分配是最不平等的,基尼系数长期接近0.5,是世界上分配最不平均的国家之一,即使经过二次分配,仍高于其他工业化国家[51]。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斐欧娜·戴维恩(Fiona Devine),在其著作《美国和英国的社会阶级》中综述了大量社会学文献,通过实证数据和理论分析指出[52],美英两国的社会阶级状况虽有不同特点,但社会阶级在塑造人们的生活方式、社会认同、政治态度和行为等方面却存在许多共同之处。对那种关于“美国是一个无阶级社会”与“英国是一个阶级划分明显的社会”的习惯性看法提出了质疑。美国本是英国贵族及其后代带领农奴建立的移民国家,继承英国制度和文化,显然是十分正常的。学者们认为,美国社会的最底层是广大的、漠不关心政治的社会大众,他们在政治上是一盘散沙,毫无作为;中间阶层则呈现出政治多元性,由一股飘浮不定的、相互僵持制约的力量构成,总体来说,这两大阶层对美国政治几乎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53]。在美国精英阶层的眼中,所谓民众倾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可以被创造、被调动并可加以利用的情绪[54]。正如亨廷顿所讲[55],在美国“权威寓于许多机构之中,每一机构皆可标榜其来自于民,从而为自己的权威辩护”。尽管通过宣传,美国社会给外界的印象是流动性很快,但加州大学克拉克教授发现[40],美国阶层的变动速度与英国基本持平。他考察了美国的常春藤联盟学校、律师协会、医学协会,虽然贫富差距日益缩小,但像医生、律师、大学教授这样的体面职业长期以来依然由某些家族把持。弗吉尼亚是美国早期的政治中心,在前5位总统中,有4位来自弗吉尼亚,每位都做了2任总统。以弗吉尼亚为例,最初贵族们很少自己移民殖民地,但到17世纪中期,英国本土陷入内战,而弗吉尼亚殖民地通过发展烟草和棉花种植业,进入良性发展阶段,大量英国内战失败方的贵族移民弗吉尼亚。例如,声名显赫的弗吉尼亚李家族就是当时最早移民北美殖民地的英国贵族[56]。随着这些权势移民的到来及其家族的建立和人口的繁衍,以及家族间的联姻,到 17 世纪末期中下层人民向上攀升的难度陡然增大,贵族及其后代等本土精英逐渐垄断了弗吉尼亚从参事会、议会下院成员到各县、教区的地方法官、教区委员职务,社会差距逐渐扩大,两极化的社会结构逐渐形成,并趋于固定化[57]。19世纪中叶,托克维尔在其著名著作中虽然承认[58],美国没有封建社会的过去来根除,却揭露了美国有一个封建式的现在,那就是贵族式类似物存在于美国,暗示它们有类似的继承性。历史上,英国虽有红白玫瑰等盎格鲁萨克斯贵族内部的残酷斗争,但近代以来,英美上层贵族很少进行这种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其根源就是贵族们是占人口很少的日耳曼人组成,他们需要联合起来,对付其他白人,掌控社会。这是美国南北战争后南方精英们很少被追究战争罪行的主要原因,如南方军总司令李将军在战后仍然终身担任华盛顿学院校长,地位很高,并一直被美国人推崇,从没因战争受到美国法院审判。尽管李带领南方军队,曾大量杀伤美国联邦军队,只因他们不过是普通白人,而没有被追究。英国政府曾经帮助间谍杀死包括底层官员在内的四十多个英国民众,从而帮助该间谍成为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北爱尔兰共和军总司令[59],显示英国贵族根本不在于英国白人的人权,其原因就在于英国的贵族和平民本就不是一个种族,英国本就是一个殖民地化的国家。统计数据显示,美国最穷的家庭中,子女能够进入名牌大学者微乎其微,并且多年来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但是在美国最富的的五分之一人口中,子女进入名牌大学的比例随大学招生数量的增加而增加,多年来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到2004年已经超过20%[60]。而哈佛大学教育学院的助理教授Anthony Abraham Jack(安东尼·亚伯拉罕·杰克)博士出版专著《幸运的穷人:精英大学何以让弱势学生失望》,更进一步指出[61],出身于穷人家庭的精英大学学生并没有融入校园,论证他们进入美国精英大学,并没有能力改变他们的社会地位,而学校的有关政策措施对他们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哈佛大学教授普特南的《阶级世代》[62]一书延续了社会学家梅西(Douglas Massey)的做法,用教育这个知识经济中最重要的因素来检视美国社会阶级的演变状况。从1970年代开始,愈来愈多的美国儿童无论种族与性别,被挡在“美国梦”之外。在普特南看来,性别与种族的偏见在美国仍旧很严重,但是这些因素对于成功的干扰明显减轻了许多,而出身的阶级属性对成功的影响更为强大,美国各地的阶级不平等都在加剧,年轻人之间以阶级为主的机会差距正逐步拉大。以致于到了二十一世纪,美国对于下一代向上流动已逐渐弥漫一种悲观的看法。“金字塔上下两端的居民增加,而中产阶级减少”,“繁华的表象之下却开启了一道更深的社会裂缝”。作者通过美国富小孩与穷小孩的成长之路,揭示美国呈现日益固化的社会结构,给美国经济发展和政治带来了巨大危险[63]。克博教授则早就指出,随着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相对衰退和中等收入工作的减少,美国总体社会流动率变小了。相比其他工业国家,作者认为,美国不再是一片充满机遇的土地[48]。作者进一步揭示,美国精英们是如何通过教育和传媒影响民众思想,推动民众接受社会分层和不平等,也就是所谓的合法化过程。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人们比过去更容易地了解和掌握真相。美国精英通过主流媒体主导意识形态的旧有格局早已被打破,到21世纪后不久,美国精英的谎言就已被美国社会所了解,当代美国主流媒体的公信力早已荡然无存,美国精英掌控的主流媒体被大多数民众抛弃。特朗普在竞选和上任以后,都一直指责美国的主流媒体散布的都是谎言。人们更清楚地认识到美国的现实,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许多美国人对体制的公平性和获得金融支持的机会失去信心,对目前的社会流动普遍不看好,认为在过去四十年里的流动性是下降的[64]。最近四十年来,美国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加剧经济不平等状况,导致美国的社会阶层流动性减弱,中产阶级规模在缩小,社会冲突加剧,爆发了99%反对1%的抗议华尔街运动。特朗普作为一名商人,从未进入美国政府,却借助网络社交平台,打败美国建制派上台,其根本原因,在于美国民众不在信任美国建制派精英和他们控制的主流媒体。据美国媒体调查,四分之三的美国人对商业的信任逐年下降。怀疑的阴影笼罩了所有行业、话题和企业。如今美国精英已承认了这种现实,不是讨论如何从根本上改变,而是讨论[65],当怀疑无处不在的时候,该怎样做才能赢得别人的信任?美国精英和民众的对立,已经无可掩饰,从而充分显示了美国社会的分裂和意识形态的崩溃,从而极大地削弱了美国实力。如果说,当年美国在越南的失败,还可以拿当时美国精英顾忌中苏的干预,加上中苏的支持作为失败的借口,如今21世纪美军在阿富汗的失败,美国就无法拿外来力量支持做借口了。阿富汗不过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内陆小国,早已被美国孤立,只能独自对付美国强大的军队,仍然让美国承认失败。这都充分显示美国实力的衰落。其根源在于,近年来,美军因文化危机,难以从美国民众中征兵,而是从外国人中大量征兵[66],战斗意志和战斗力下降,难以维持持久的战争。其根本原因是美国固化的阶级状况,被无情的互联网所揭穿,给美国民众带来了无可掩饰的失望。 以上分析充分说明,英国的封建社会制度一直延续到现代,直到现在,仍然残留了一些封建制度,如英王的特权。虽然底层民众的生活有了极大提高,但等级现象仍然存在,而且很严重,千年以来基本固化,而且社会不平等仍在扩大。其主要原因在于,第一,英国上层是外来的征服者,而下层则是被征服的本地居民,两者之间很少通婚和平等交流,从而很少产生阶级间的迁移。例如,英国王室历史上主要与欧洲大陆的王室近亲通婚。著名的戴安娜王妃本是一位世袭伯爵之女,就被英国宣传为平民。然而,英国上层却能很好地统治了异族,从英国国王血统来看,一直是征服英国的威廉国王的直系子孙,而上层统治者也一直是北欧日耳曼移民,虽然日耳曼移民仅占人口5%,却从没有被他族推翻。甚至这些北欧日耳曼人在欧洲、南北美洲、澳洲等地建立诸多国家,都一直延续下来。其次是长期实行长子继承制,维护贵族传承,从而保持精英阶层的血统,也就保持了精英阶层的千年传递。第三,作为殖民统治者,英国精英具有强烈的忧患意识,一方面注重后代的培养,另一方面,则十分擅长意识形态方面宣传。就英国来说,阶级分层和不平等,以及难以上下流动,可谓保持得非常悠久,却通过意识形态宣传,让很多国家精英相信英国的民主自由,更不用说,欺骗性更强的美国了。例如,美国号称是信仰自由国家,实际来看,是因为美国最早是由13个独立国家建立的联邦制国家,各邦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作为西方人来说,信仰基督教是必须的,是做人的基本要求。而对移民到美国的西方人来说,就可以选择移民目的地,从而找到宗教信仰一致的社会。如果试图加入到宗教信仰不同的社会,最初在美国的大部分社区,如果不改变信仰该社区的教派,都是不允许的。对东方人来说,最初在美国,如果不信仰基督教或者干脆不信仰宗教,在美国人看来,那都是没有人性的,都是不能允许的。所以美国宣传所谓信仰自由,那是对西方人来说的非常有限的自由,并非是中国人所理解的普遍存在的中国式信仰自由。更不用说,长期实行奴隶制和种族歧视制度,从不是美国精英所宣传的平等了。然而,很多国家精英却迷信美国实行的是民主自由制度。英国历史学家莱科克分析了世界上大约200个国家的历史,并根据史料确定哪些国家曾经被英国入侵,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全球90%的国家都被英国侵略过,只有22个国家得以幸免。但是,绝大多数给英国侵略的国家最仇视的并不是英国。现在英国都已沦落为二流国家,却有52个曾经被英国侵略的国家,仍不愿离开英联邦。大部分在香港的中国人,宁愿做英国没有居住权的英国七个等级之外的第八等公民[67],也不愿做中央政府提供安全防卫的高度自治领土上的中国主人。英美在香港的文化侵略是如此成功,以至于中国学术界甚至没有发表过一篇讨论英国在香港的文化侵略文章,好似英国从未在香港搞过文化侵略。由此可见,英美在文化方面的巨大影响,以及将文化优势转变为用于侵略他国工具方面的高超手段。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英美的文化侵略。形成这种结果的重要原因,是英美上层和底层并非一个种族,从而逐渐提高了其他非白人地位,同等看待普通英美白人和其他非白人民族,看起来更公平,但实际上,从未让普通白人等和精英平等。美国在文化侵略方面投入更大,效果更好。例如,在旧中国时代,美国就在中国广泛开办教会、学校和医院,旧中国一半大学是美国控制的,培养为美国服务的人才。他们很快就充斥了旧中国政府高层,主导了旧中国政府内外政策。美国著名记者白修德在回忆录中指出[68],“在亚洲,甚至在全球,你再也找不到重庆民国政府这样被“研究美国的学者”渗透得如此彻底的政府。而且,也没有哪个政府会如它一般被美国思想、援助和建议摧毁得如此彻底。重庆民国政府的所有官员,无论男女,并不是被美国人征召,供其驱使了,是他们自己主动追求美国的思想和方式”。虽然经过毛泽东时代30年的中美对抗,中国作为一个大国,遭受美国为首的西方30年的封锁和军事入侵威胁,然而,一旦美国停止封锁,我国崇美精英们很快就占据中国主流媒体,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推行逆向种族主义,鄙视本民族及其文化,推崇西方[69]。直到最近,在我国中小学教科书中,有多篇文章宣传大奴隶主华盛顿。人民教育出版社小学五年级下册收录虚构的华盛顿砍樱桃树的故事,表扬华盛顿诚实的品质;高中历史教科书则宣传华盛顿拒当国王,体现华盛顿的民主精神。甚至学者专门出版意识形态性质的普及读物,宣传美国奴隶制宪法为民主共和的典范[70],而该学者还是长期主持中央电视台文化节目的主讲人。有学者统计[71],我们的中小学教科书,大凡提到中国人,包括古人,大都与品质恶劣相联系,而提到西方人,则与品质高尚相联系。从我国历史来看,在2000多年前战国时期的思想家庄子就在《庄子·外篇·箧第十》已经说明了的:诸侯与窃贼并没有身份的鸿沟,只有成功与不成功的机遇的不同,而成功了的就可以连“仁义”的美称一并夺到手中了。而秦末带头起来造反的陈胜、吴广,动员群众的口号也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早在1400年前的隋朝,我们就开始了科举制度,人们就可以凭借学识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了。中国在很早以前就确立起社会身份流动性的制度,实在是一项足以称雄世界的“大发明”。人们可以通过合法的路径,逐渐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改换社会身份等级,给社会带来纵向流动性。这种流动性,为社会上层带来了新鲜血液,也为社会下层带来了活力。早在二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我国著名思想家孟子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孟子·离娄章句下》),自古中国人就有总结,“富不过三代”,显示中国不同阶层之间的频繁流动性。然而,近代以来在军事上的失败和政治上的妥协,让英美在文化上侵略中国,培养了很多崇美精英,他们十分向往英美所宣传的从来就不存在的“民主自由”,向往中国人备受歧视的英美文化,大力美化英美从来就不存在的那些高尚品德和良好制度,另一方面则是大力批判本国文化和制度,很多情况下,都是污蔑丑化本国历史和文化,为中国播下了动乱的种子。曾经担任燕京大学新闻系主任的蒋荫恩教授,曾于20世纪50年代初在《光明日报》上发表《一个燕京人的自白》一文,认为在司徒雷登治下的燕京大学:“不止于宣扬美国物质文明,贩卖美国生活方式,还有更甚于此的,那就是造成青年学生的自卑心理,看不起自己的国家,觉得自己的国家什么都不行,因此也就渐渐地失去热爱自己祖国的心情”。崇拜美国,鄙视中国——这就是燕京大学的“教育”所达到的主要效果,也是司徒雷登在华近50年“教育活动”的主要效果,却在后毛泽东时代被崇美精英们重新迎回了中国。如今的香港就是这种文化侵略的结果,大部分香港人选择当英国没有居住权的低等公民,领英国护照,而不愿做中国的香港人。香港问题,充分暴露了西方通过文化侵略,推销他们的意识形态,统治我们的民众思想,给国家和民族造成的严重后果。当相当数量民众迷信西方,摒弃自己的文化,成为黄皮白心的香蕉人,还试图在整个社会推销他们的殖民化思想,我们的社会就必然分裂,必然陷入内战,从而让西方不战而胜。这是西方在苏联和几十个国家已经实现的颜色革命所充分证明的。作为毛泽东主席的主要战略对手,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就充分认识到,并在1988年1月初出版的著作《1999,不战而胜》[72]中给美国政府建议加强意识形态方面投入作为首要竞争手段,以便不战而胜对手。我们必须十分重视英美的文化侵略了,尽快清理英美在中国推销的意识形态和殖民文化,如美国意识形态经济学教科书等[73]。这是维护中国统一和安全最重要的问题。1.Oppenhei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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