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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鹏程:论古今中外一些关于中国文化的胡说八道(中) 
作者:[龚鹏程] 来源:[作者新浪博客] 2011-06-11

 三、中国是什么样的社会:封建

 
  黑格尔之后,最重要的东方论者,就是马克思。
 
  他又超越了前人,从土地所有制、社会经济结构、国家政权形式等方面做考察。于1857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首次提出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并在该书中着意撰写了“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一节。
 
  依马克思之见,欧洲是一种发展的历史,而这在东方是不存在的,东方没有(发展的)历史。中国只是一种“陈腐的准文明……生活单调而乏味”。
 
  中国的社会,他用“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个概念来描述。在这种社会中,私有财产和由此产生的阶级斗争(即历史进步的发展动力)基本不存在。他在《资本论》中说,在亚洲:“直接生产者……直接从属于一个作为其地主监督他们的国家……(因此)并不存在土地私有权”。并且用于再投资的剩余价值被消耗掉了,没有用于生产,这“为解开亚细亚社会停滞不变的奥秘提供了钥匙”。
 
  简言之,私有财产和阶级斗争没法出现,因为生产力归专制国家所有。这样,这种土地公有制就被赋予了停滞的特性,因为地租是“由残酷的专制政府,常常通过残暴的手段,从生产者身上以税收的形式榨取而来”。
 
  这一状况与欧洲有根本差异。在欧洲,国家不是高居社会之上,而是根植于占支配地位的经济阶层,并与之合作。相应地,由于不能通过高税收来榨取剩余价值,国家就允许出现一定的空间,资本家能够在资本主义经济中积累剩余价值(如利润)用于再投资。因此,经济发展被理解为西方的专利。
 
  欧洲中心的线性或内在的发展史,一直可延伸到封建和欧洲资本主义时期,然后是到共产主义终点之前的社会主义时期。这样,西方人自始就没有经历“原始的集体主义”,在经过四个发展的历史阶段后,最终将通过革命的阶级斗争使自己和亚洲人都获得解放。
 
  为何要解放亚洲呢?因中国获得发展、解放或拯救的唯一希望,在于资本主义的入侵。这将“打开落后的”中国国门,为其注入资本主义世界贸易的活力。同样,印度也被如此描述过。这类言辞在《共产党宣言》中被表现得淋漓尽致。宣言写道:

  西方资产阶级,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文明,即变成资产者。一句话,它(西方资产阶级)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

    也就是说:西方侵略东方,对东方是一大恩惠,解救了东方。看来东方还应该感谢这种强奸犯的逻辑。 

  其后,此一论述还续有进展。其一,是主张东方社会乃由经济以外的因素所形成,如考茨基谓东方国家的产生是由于“用暴力把被征服部落统一在一个大公社中”,这样使得“内部才出现了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魏特夫(Karl A.Wittfogel)的《东方专制主义》则云东方社会由于组织水利灌溉等公共工程的需要,才出现了专制主义的国家机构。
 
  另一类说法,侧重由“独特的生产方式”这一面来描述东方社会的起源。如苏联的普列汉诺夫,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中主张:由于地理环境的影响,东西方在原始社会解体后,分别走上了两条不同的道路:西方由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再发展到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而东方则进入了一个“亚细亚的社会”。
 
  20世纪70年代,义大利学者梅洛蒂出版了《马克思与第三世界》。该书发挥普列汉诺夫的观点。认为,东方自原始社会解体后就进入了“亚细亚的社会”。苏联十月革命之前的俄国和在1949年之前的中国都是这种“亚细亚社会”。
 
  凡此“东洋社会论”或“独特的亚细亚社会论”,都把东方社会历史的发展视为马克思主义的五种社会经济形态之例外。这也是符合马克斯本意的。
 
  可是历史发展之妙就妙在这儿!马克思根本不把中国纳入其历史中,中国却非要挤进去不可!
 
  自民国十七年的社会史论战以来,中国史学界即陷在“马克思焦虑”中,一直想解决两个问题:(a)当时的中国是什么社会,(b)中国社会之发展阶段如何。
 
  关于当时中国是什么社会,共产国际钦定的说法是封建,后来则又改为半封建半殖民。学界则有资产社会、封建之残余……等认定和争辩。至于中国社会之发展阶段,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上:(1)中国是否曾有过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时代?(2)中国是否有奴隶社会?(3)中国的封建社会起于何时?
 
  以上这两大主题,直到现在,还是马派学争论的焦点。一九五六年,中共召开师范学校中国古代史与中世史教学大纲讨论会,暂定:以郭沫若“春秋之际为中国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之分界”说为依据。但仍有异议:有些人认为西周已经进入封建,如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主张殷代就是奴隶社会末期,周初进入封建;有些则认为殷初至西汉末,都应属于奴隶社会,魏晋以后才进入封建;童书业则坚持到东汉末或魏晋还是奴隶社会;侯外庐则主张封建起于秦汉之际……
 
  讨论此类问题的学者,也大都认为:自周或汉或魏晋至鸦片战争,中国历史与西欧相比,乃是长期的停滞。但这个长期停滞的社会,到底又是何种社会呢?
 
  前已说过:亚洲社会停滞,是孟德斯鸠首先提出的观念,其后黑格尔、马克思、魏特夫、赖世和(E.O.Reischaur)等人陆续发挥之。而正是因为有了这个长期停滞的时期,王礼锡才会说“秦至鸦片战争以前这数千年,是中国社会形态发展史中的一段谜的时代”“为什么会有二三千年的不变社会,这是一个迷惑人的问题。多少中外的历史研究的学者,迷惘在这历史的泥坑”。
 
  其实这没什么可困惑的!原因非常简单:一、自己先接受了亚洲社会停滞论,“发现”亚洲社会是停滞的,再来找答案,当然越找越困惑;二、马克思谈的历史几阶段论,根本不涉及中国,自己却偏要把中国史塞进人家的框框中,怎么塞得合呢?能不越塞越困惑吗?
 
  无奈深陷于马氏迷狂中的史学界对此简单道理却老是想不通,于是争来辩去,竟把这两三千年不变的“谜的时代”逐渐定性为:封建社会!
 
  于是中国史就变成由周或秦汉以来,直到鸦片战争,都长期处在封建社会中;鸦片战争以后,才受西方洗礼,进入近代资本主义社会。辛亥革命,也就成为“资产阶级革命”了。
 
  大陆现今无数近代史研究机构、学会、刊物、博硕士点,都依这一观点而设;无数人靠这个观点而设的岗位吃饭。故鸦片战争以前之史事,均可一言以蔽之,曰:封建余孽!中国人对自家社会的封建描述,也可说已到了张口即来的地步,例如说到传统宗教,就说是封建迷信;讲到传统伦理,就说是封建思想等等,封建社会,已成了古代社会的代名词。
 
  同样受西方冲击的日本,则一种亦如我们之新派人士,恨不得尽褪旧衣,换上新装,稽首接受西方,如福泽谕吉的《文明论概略》,提出“脱亚论”,呼吁亚洲人民应该迅速清除东方文化的陈腐,脱出儒教文化圈,挤入西方先进文明的行列,努力西化。第二种态度则更要进一步学西方那样“拯救”东方,如秋泽修二在其《东洋哲学史》和《中国社会经济构成》二书中,指称中国社会的根本性格就是停滞、循环和倒退。因此,只有依赖“皇军的武力”,才能彻底打破这种局面,促进中国社会的发展。
 
  唯独对马克思的封建社会论,日本人却不如中国史家这般青睐有加、热情拥抱。一来很少日本史家对号入座,自认日本社会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封建社会,更不认为日本长期停滞,须靠西方“帮助”才能进入近代。二者,日本学者论东洋史,对中国封建时期的看法比较谨慎。如1910年代以来,京都学派基本上就只以宋以前为封建,谓宋以后即已进入近世。中国之封建停滞,他们也不像中国学者所以为的那么长。
 
  那么,你或许会问:咱们中国学者为何非要紧抱着封建社会这个名头不放呢?哈哈,没什么,社会主义革命的需要罢了!革命不是请客吃饭,是要万千人头落地的,区区扭曲扭曲中国史,算得了什么?
 
  四、中国有什么样的家庭:父权
 
  自孟德斯鸠以来,中国的君主专制就被跟家庭结合起来看,因为孟氏说:“对妇女的奴役是极符合专制政体之特质的。专制政体所喜欢的就是滥用一切权力。因此,在亚洲,无论什么时代,我们都看到家庭的奴役和专制的统治总是相辅而行。如果一个政体,它的首要要求就是安宁,又把绝对的服从叫做‘太平’的话,那么就应该把妇女都幽闭起来。”
 
  他又说:“尊敬父亲就必然和尊敬一切可以视同父亲的人物,如老人、师傅、官吏、皇帝等联系着。对父亲的这种尊敬,就要父亲以爱还报其子女。由此推论,老人也要以爱还报青年人;官吏要以爱还报其治下的老百姓;皇帝要以爱还报其子民。所有这些都构成了礼教,而礼教构成了国家的一般精神。”
 
  黑格尔由此得到启发,也接着大谈中国的家长制,判定中国属于专制政治,且以家长制为其基础。
 
  据黑格尔的看法,家庭中父亲的独裁,与国家中皇帝的独裁,在中国具有同一性。因为东方世界的个体与群体的关系是家长式的。个体没有自己明确的主张,只能信赖和服从国家的意志,国君就是国家意志之代表,听命于国君就等如听命于国家。个体们没有意识到他们可以有着自己的发言权,而且也应该去争取自己的发言权,以致大家都沉醉于一个“直接的实体性精神世界”里,令大家被束缚在一个君主专制的状况中。
 
  孟德斯鸠、黑格尔等人说中国古代政治是专制,纯属胡说八道,我已做了说明。然则其谓中国古代幽闭妇女、奴役妇女、家庭中父权独裁云云,是否也是胡说?
 
  近代中国之社会改革者、政治改革者,乃至女权主义者当然都说:“才不呢!他们讲得对,中国就是男尊女卑,压抑妇女!你看古代男女授受不亲、男女有别,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与男子不能自由交往。在职业工作上、知识学习上也都不平等,还要逼女人缠小脚。女人根本没有社会地位,所以近代才要进行妇女解放,追求两性平等!……”
 
  好,好,此类话我们已听了一百多年,听之烂熟,可以不必再讲啦!要搞清楚:诸君说的,主要是社会层面的男女不平等,例如社会地位、法律保障、工作权、政治社会领域之权利义务等。这些地方,确有男女不平等之处,西方尤甚。近代女权运动之兴,要非无故。但我现在谈的,是家庭内部的家长制问题,两者性质与范畴不同,请莫再胡搅蛮缠。
 
  孟德斯鸠、黑格尔所理解的中国妇女处境,一是被幽闭于家中,二是在家中也受到家长制父权的专制统治。
 
  第一点,十分容易反驳,只要举出中国妇女经常出门交友、采桑、卖布、做生意、打渔、开店铺、游春、上香、看灯……等任何一桩事例就可以驳倒他们了。幽闭妇女,开什么玩笑?
 
  中国妇女被幽闭,欧洲妇女社交自由,两相对比,是孟德斯鸠的预设框架。但中国妇女怎么被幽闭呢?男女如何被隔离呢?
 
  《诗经》第一首就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而包括《诗经》所描述者在内,有些时代或地区又甚至到达“淫奔者不禁”的地步。汉代以后,妇女或采桑或参与农劳,如乐府诗所云: “上山采蘼芜,下山逢故夫”,怎能都关在家里?男女交往,则有秦罗敷之类故事,岂能说已隔离?如张籍诗所谓:“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男女赠答,已婚了尚多来往,未婚又怎么会隔离不通交际?如男女隔绝不通,六朝的吴歌、西曲,岂不都别唱了?
 
  对于男女如此自由交往而生之种种流弊,古人确实有过许多反省、提出过许多“严男女之防”的改善主张,着书告诫之。欧洲传教士陆续介绍翻译过不少这类文献,孟德斯鸠没读过什么中国诗歌,更没读过什么才子佳人、鬼狐仙怪、世情、艳情小说以及传奇、说唱,遂因此而据以建构其欧亚不同论,殊不知其大谬不然。
 
  打魏晋南北朝开始,女性就自己结社,称为“女人社”,自己去玩了,何况尔后?女人讲礼法,可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也只限于名门贵族千金大小姐,以此为婚姻增价。一般女人想如此还不可能呢!诸如此类历史实况,均非“立理以限事”如孟德斯鸠者所能知!
 
  何况,依罗马之法律,小孩与妇女是要受到男人“监护”的,其禁制、歧视妇女,远甚于汉魏南北朝。孟德斯鸠推崇罗马法,对此却无一语讥议其非,反而责中国禁锢奴役妇女,真是奇哉怪哉也(更奇怪的是后来中国人自己也如此糊眼瞎说,大约同样不读诗词小说吧)。
 
  这里还可略作一些补充:古代女子有时还得服兵役。可看墨子备城门篇、商君书去强篇;史记项羽本纪、陈丞相世家;汉书严助传等。幽閟女子于家中,真泰西野语也。
 
  关于第二点,辩起来同样毫不费事。
 
  如孟德斯鸠谈到一些妇女在家中无财产权的事,以此证明妇女受到专制统治。例如《论法的精神》一卷七章十五节,论不同政制下妆奁和婚姻的财产利益。谓君主国,妆奁应多;共和国,妆奁适中;“在专制国里,应该差不多没有妆奁,因为那里的妇女差不多是奴隶”。君主国家采夫妻财产共有制,“在专制国家,这种制度就是荒谬的,因为在这种国家里,妇女本身就是主人财产的一部分。”
 
  可是,事实上,被他称为专制政制的中国,历来妇女都有妆奁,也都实施夫妻财产共有制。且早在汉律中即已规定:妻子离异时妆奁资产可以全部带走。家庭分财产时,妻家之财也不在分限。所以妇女在婚后除夫妻共同财产之外,其实还有部分私有财产,这是比西方罗马法以来更进步、更优待妇女的法律。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孟德斯鸠那套虚立一理以妄概事例之办法,在此是完全说不通的。
 
  那么,妇女在家中是否受到父权专制之压迫呢?
 
  其实孟德斯鸠并没有谈到父权制,黑格尔也只讲家长制。父权制,要迟到1861年才由亨利·梅因(Henry Maine)在《古代法》中提出,后来渐渐普及,并与专制家长制等概念结合。研究者用这个术语及概念去分析古代社会,大体认为希腊、罗马、以色列等处均具有父权制的特征。
 
  那么,父权制的内涵如何呢?一、这是一种父系宗族的权威关系。二、这种父系宗族系谱必须与财富及土地联结,因为父亲的权威之一就是分配财产。贫无立锥之地者,事实上既无法建立这种宗族,只能依附为贵族之“客”。三、家族中的家户长同时又是与神联结的,因为要由他代表宗族主祭祀。他也因与神联结而具有“克里斯玛”奇魅的领袖地位及权威能力。四、父亲对财产、土地、奴隶,均有其处分权力;也可指定继承顺序;可收养子女,离弃妻子;命令家族成员。家庭成员则须顺从他。五、在法律上,只有他能拥有市民权;家族成员若有不法行为,也只有他可以处罚,甚至有权杀掉儿女或奴隶。
 
  这种体制,中国有没有呢?早期的研究认为是有的,不但有,而且跟罗马一样,非常典型。但近期的研究则觉得中国情况不同,宜另做分析。
 
  怎么说呢?一、罗马法允许被认养者纳入父系团体中,给予被收养人跟血亲相同的权利,中国则否。二、中国没有“家父长”(Patria Potestas)这个概念,勉强说,只有“孝”与它类似。但孝是伦理概念;家父长一词,却意味权力关系。罗马法强调父亲对儿子的所有权。三、西方历史的发展,是国家权力逐渐取代宗族、地主权力,故父权制逐渐脱离世袭制而削弱而改变。中国很难如此模拟。例如希腊早期,父亲有权杀其子女,后来就不可以。古罗马时也可以,后来国家法律便不允许如此了。中国则不然。四、中国的国家力量之介入,又规范了父亲许多权力。父亲在家庭中丧失了世袭制权威,以及随意处分其财产、婚姻、继承关系的权力,比西方社会中的父亲更不具有父权制的支配地位。五、中国根本没有“市民权”这个奇怪的概念,妇女和小孩从来就当人看,不像西方不当人看。
 
  而更重要的是,“父亲”这个角色,在中国常是由母亲扮演的,也就是父系而母权。家族绵延、继承及代表者,是父系的男性这一方;母亲则实际上主持家计、管教子女、分配财产、指挥佣仆、命令家族成员。
 
  因此中国的家庭权力运作之实况,并不能从父权去理解。我们看《醒世姻缘传》或同样写于康熙乾隆年间的《红楼梦》,就都可以发现那些家庭中发号施令的权威支配者,都不是老爷而是奶奶,如贾母、王熙凤、探春等。
 
  阿瑟·科尔曼《父亲:神话与角色的转变》(刘文成译,东方出版社,1998)一书曾分析父亲与小孩的关系,在其第二章〈贯穿生命周期的天父意象〉中说早期父子关系趋于理想化,成年时期变得疏远和情感矛盾,最后才形成和解。
 
  这样的西方父子关系,也不发生在中国传统家庭中,因为父亲只以理想型存在于儿子心中。儿子成长后并不需要挣脱父亲的笼罩、抛弃儿童时期的父亲意象,才能成就自我。在他成长期间,父亲基本上也都是不在场的(出外挣钱、打工、应试、任官等等),养之教之者,乃是母亲而非父亲。
 
  反之,媳妇与婆婆的关系才比较接近西方意义的父子关系。媳妇是“父亲对独生子的恐惧的继承人”,故“父亲必须处理好自己压服或毁掉孩子的强烈欲望,必须接受儿子将要取代他的必然性”;媳妇则仿佛有弑父情结的俄狄浦斯。两者在家中形成难以避免的紧张关系。因为两者是掌权者的关系,犹如储君与皇帝、皇帝与太上皇之间那样紧张微妙。
 
  中国这种父系而母权的情况,过去的研究者老是视而不见。只晓得拿西方家长制、父权等几个概念和西方的状况去硬套,弄不清“系”与“权”的区别,更未真正理解中国家庭内部的权力运作,故皆谬以千里。请看《聊斋》中一则故事:
 
  ……女竟登北堂,王使婢为设坐南向,王先拜,女亦答拜;下而长幼卑贱,以次伏叩。女庄容坐受,惟妾至则挽之。自夫人卧病,婢惰奴偷,家道衰替。众参已,肃肃列待。女曰:“我感夫人诚意,羁留人间,又以人事相委,汝辈宜各洗心,为主效力。从前愆尤,悉不计较。不然,莫谓室无人也。”共视座上,真如悬观音图像,时被微风吹动。闻言悚惕,哄然并诺。女乃排拨事务,一切井井,由是大小无敢懈者。女终日经纪内外,王将有作,亦禀白而行。……以此百废俱举。数年中田地连阡,仓禀万石矣。(卷十一《小梅》)
 
  这一则讲“女主”升座,全家长幼卑贱依序叩伏,由其全权管理的情况。家中男主人同样也在叩伏之列,也受其管理,故他若准备干什么事也得向女主人“禀白而行”。
 
  这位女主之统治显然甚为成功,故底下人望之如见观世音。下面这一则就恐怖了,在此专制统治下,老公与下人皆视女主如夜叉矣:
 
  妇尤骄倨,常佣奴其夫。自享馐馔,生至,则脱粟瓢饮,折稊为匕,置其前。王悉隐忍之。年十九,往应童科,被黜。自郡中归,妇适不在室,釜中烹羊胛熟,就啖之。妇入不语,移釜去。生大惭,抵箸地上,曰:“所遭如此,不如死!”妇恚,问死期,即授索为自经之具。(《卷十二·锦瑟》)
 
  此类夜叉,据《聊斋》作者蒲松龄之见,远比观世音普遍得多。所以他甚至在卷五《夜叉国》故事末尾,以异史氏名义大发议论说:“家家床头,有个夜叉在” !卷十〈马介甫〉条又感叹道:“惧内者,天下之通病也!”
 
  政治史上,本来即是圣主明君少而暴君多,故他发此感叹也是不奇怪的。今人若欲做中国古代家庭权力运作与政治之类比,当于此求之,莫再学西人牙口,扯什么老掉牙的父权制、家长制了。
 
  五、中国人有什么伦理态度:忠孝
 
  依十九世纪以来西方人之见,在专制政治、父权家庭中长大的中国人,自然养成了一种奴化的道德,强调恭顺,其伦理要求即是忠与孝。
 
  古代人把忠孝当做好词,称人忠孝节义、忠臣孝子,那可是最高最高的荣誉啦。但忠孝是西方人没有的伦理德目,所以西方人常把它乱理解一通,甚至如前述孟德斯鸠黑格尔之类,尽朝恶劣的方向去解释。
 
  晚清以降,批判传统、鼓吹现代者也把这套话语学得烂熟,鲁迅啦、巴金啦、曹禺啦、茅盾啦,动辄把忠孝妖魔化,痛诟传统伦理是专制性的父权体系。认为中国人在家庭里,是以父亲的权威来压制、指导儿女,儿女则需顺从、孝敬父母。这种“权威教化——恭敬孝顺”的伦理结构,推而广之,用在社会上,也同样要求人们恭敬顺从君上。君上则行使权威,教化百姓。此“君父伦理”,构成了中国的传统,使中国变成了一个以宗法社会、专制王权、威权宰制性家庭相互联结的体系,而导致中国的落后。

  这类话,听之亦多矣。难以辩驳吗?不,一点也不,只要翻翻书就明白了。

  批评中国传统的人主要是没读书。就像顾颉刚,入北大后与胡适鲁迅共倡新文化、不喜宋明理学,家有二程集而根本就不想观。迨抗战兵兴,避难西陲,没书可读,不得已才翻看程伊川集,聊以度日。看了才大吃一惊,发现程子原来并不迂腐,许多道理讲得挺好(见《浪口村随笔》卷五)。近人把儒学、礼教、宋明理学妖魔化,使人什么也不懂、什么也没看,就已知道它是“吃人的”了。
 
  礼教吃了人,或它准备吃人吗?让我带大家读点书,看看在近代被污名化最严重的“三纲五常”到底是在讲些什么:
 
  三纲之说,见于《白虎通义》。这是东汉章帝时会集群儒在白虎观讨论经学家之歧见后,予以综合整理而成的,可以代表儒家的基本观点。它对于人伦关系,提出三纲六纪之说:“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六纪者,谓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也。”
 
  这指几种人际关系。三纲指三种基本关系:夫妇为情义关系、父子是血缘关系、君臣为政治关系。由此基本关系,可以衍生“六纪”那些社会关系。所以它又说:“六纪者,为三纲之纪者也。师长,君臣之纪也,以其皆成己也。诸父、兄弟,父子之纪也,以其有亲恩连也。诸舅、朋友,夫妇之纪也,以其皆有同志为己助也。”
 
  夫妇,明言其与朋友一样,清陈立《白虎通疏证》云:“《礼记》曰:同志为友。夫妇亦同志相助,故亦为之纪也。”解释十分正确。据儒家的看法,“夫妇之道,有义则合”“夫妻一体,荣耻共之”,所以夫妇不是权力关系,也不只是性关系,而是道义相扶持相协助的同志,所以把朋友一伦归属在夫妻伦底下。
 
  王弼注《易》曾说:“妇者,配己而成德者也”,《说文解字》解妻字也说:“妻者,妇与夫齐者也”,《诗·小雅·十月之交》孔疏同样说:“妻之言齐,齐于夫也。虽天子之尊,其妻亦与夫敌也”。这类注解也都表明了儒家对夫妇伦理的基本认定就是平等的。
 
  所以要稍微读点书,才不致误会纲纪的意义,把三纲看成什么刚硬僵化可怕且对人有宰制性的东西。
 
  反传统的朋友或许要说:“好罢,三纲纵如你所言,只是表明三种基本人际伦理关系。可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不仍是宰制性压迫性的?”
 
  哈哈,当然不!刚才不是已讲了妻与夫齐吗?夫为妻纲,就是妻与夫齐,平等。为什么?因纲纪即如阴阳,指两者相配合的关系,而非领导关系。《白虎通》说:“君臣、父子、夫妇,六人也。所以称三纲者何?一阴一阳之谓道,阳得阴而成,阴得阳而序,刚柔相配,故六人为纲。”这表明了人伦是在两两相待中才能形成关系,而此种关系又皆如阴阳之相需相配,缺一不可,两者间决不是宰制与被宰制、隶属与被隶属的关系。
 
  在阴阳格局里,阳尊阴卑、夫尊妇卑云云,均是对两者互动状态的描述,尊卑非上下压制之谓,否则岂非有阳无阴、尊天卑地?这是凡略通中国哲学ABC的人都该知道的。
 
  所以即使是最容易形成压迫与宰制的君臣关系,儒家仍指它是相对相需,而非上下隶属,所以说“君臣以义合”。《白虎通》开宗明义第一句话就说:“天子,爵称也。”谓君臣只是职务上的分工,并非地位上的尊卑,顾炎武云:“知天子一位之义,则不敢肆于民上以自尊。”就是这个道理。后代皇帝常想推行一种“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的愚忠,儒家可从来没有这套胡扯的道德,都是讲“君视臣如草芥,则民视君如寇雠”的。
 
  父子乃天生而成的关系,又与君臣不同,儒家对此,更不可能讲父子地位是隶属主从的。所以《白虎通》特别强调子谏父之义。
 
  劝谏,与教化不同。教化,代表由上而下的,君与父是意义的来源、人格的典范、价值的指标。劝谏则不然,倒过来,臣、子才是知识智慧的提供者,针对父亲或君王的行为与思想,“是非相间,革更其行”。当然,它也并不否认君或父应作为子与臣之仪型。但应然并非实然,在一般状况下,君或父应可教导或领导臣与子,但若君或父实际作为并不恰当,子与臣便须提出谏诤,以导入正途。
 
  正因为如此,所以《礼记·曲礼》注云:“子从父之令,不可谓孝也。”凡误以为儒家讲孝顺,就是要一切都顺从父母,“从父之令”,且父子伦理只是“权威教化——恭敬顺从”之关系,都可说是对儒家学说毫无了解的。
 
  其次,君臣父子、阴阳尊卑云云也并不是绝对的。因为依据中国传统的阴阳学说,“阳兼于月,阴兼于阳;夫兼于妻,妻兼于夫;父兼于子,子兼于父;君兼于臣,臣兼于君。”(《春秋繁露·基义篇》)夫妻父子等关系既是相待而成的,在真实人生之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际,哪有那么僵固稳定的关系?夫原则上是刚的,但在许多时候也会卑下阴柔;妻原则上是柔的,可是在许多地方却显为刚,是一家之主,发号施令。父子也是如此,父兼于子,子兼于父。犹如太极图形,阴阳分判,而其中却有相涵相融之处。男性有女性之特质,女人也不乏某些男性的特质。这才是真实的人生,才是人伦关系的实况。
 
  由此即可知传统儒家所讲的亲子伦理,绝非今人所描述的那种上下压制、森严僵化状况;更不会教人盲目地孝敬服从父母,或主张父亲可以其威权主导宰制其子女的思想行为。传统的亲子伦理,是一种有基本原则却又讲究调节原理的关系。
 
  亲子伦理的基本原则,是“父子有亲”,是血缘亲情的联属,由此而生出仁爱。父以其仁爱待子,又教之以义,如后来《三字经》所云:“养不教,父之过。”教子则须“有义方”。但为人父者,未必只因他是父亲就有能力教其子有义方,父亲也是需要教养,也是需要学习的,向谁学习呢?师长。
 
  《白虎通疏证》卷八引宋均《礼纬注》:“师者,所以教人为君者也,长者所以教人为长者也。”儒家向来强调道尊于势,故做国君的,须向师长学习作国君的道理;同理,在家中,做父亲的,也得向师长学习父亲的方法,教其子以正道。若不能,则交给老师去教。同理,儿女也基于仁爱,劝勉其父母以义方,《孝经·谏诤章》:“父有诤子,则身不陷于不义。”即是这个缘故。
 
  谏诤本身就是一种调节原则;“父兼于子,子兼于父”,则是另一种调节方式。
 
  整个中国传统当然是极其复杂的,亲子伦理在历代亦各有不同,但上述这套儒家的伦理观,无疑仍可视为传统中非常基本的样态。依此原理,不难形成父子有仁有义的伦理关系,而且更没有什么“父子君臣化”“夫妻君臣化”之类问题。
 
  你也许会说:儒家的伦理固然如此,可是历史上人伦悲剧也很多,君宰制臣、父宰割子、夫殴打妻,均屡见不鲜。
 
  是的,伦理是教人应该怎么做。例如,教人要诚信,并不是说世上就因此没有说谎的人了。正因说谎骗人者累世不绝,所以我们更要强调诚信(所以,不是礼教吃人,而是因为社会上人吃人,才须提倡礼教以减少吃人)。哪有人像近代学者这样说:“你看,说谎的人那么多,因此儒家讲诚信是要不得的,应打倒!”这不是发神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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