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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兴民:全球大争之世中华民族只有重拾法家学说 
作者:[梁兴民] 来源:[作者惠寄] 2010-08-02

法家学说与儒家学说都产生于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战国时代,准确地说,儒家学说产生于春秋时代,法家学说产生于战国时代,法家比儒家要晚一些。

法家学说是建立在人性基础之上的一个较为严密的理论体系。法家学说以国家与民族富强为目标,以赏罚为实现目标的有效手段,以法治为实施正确赏罚的保障体系。

可以说,法家学说就是一个为了实现目标而形成的一个科学的工具系统。

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衣食住行是其生存的必需品,这些东西就是财富,就是利益,因此,趋利避害就成为了人类的本能。而法家主张的治国手段-----赏罚,就是针对这个人类的本能而提出的一个最有效的手段。赏为利,罚就是害,以此驱使人们向着同一个目标努力,为了保证所有的赏罚措施都能指向同一个目标,不使赏罚措施被滥用,不使赏罚的导向偏离根本目标,就必须有法治的保证。

赏可以有很多形式,除了直接的物质利益的奖赏外,还可以有名誉、地位等,其实名誉地位等也是与物质利益有关联的,有了更高的名誉地位,其获取物质利益就会更容易;罚也可以有多种形式,砍头、徒刑、劳役、罚款等,这一切的刑罚也都与物质利益相关,所有的刑罚也都直接导致了物质利益的损失。

在国家与民族富强的统一大目标之下,一切有利于富强目标的行为都应奖赏,依据其贡献的大小应有不同级别的相应的奖赏,这就需要有一个较为详细法律制度的规范;同样,一切违法乱纪作奸犯科的行为,都是有悖于富强目标的行为,都应受到处罚,依据其行为的恶劣程度应有不同级别的相应的处罚,这就同样需要有一个较为详细法律制度的规范。这就是法治体系对赏罚措施的保障的体现。

人是趋利动物,人的一切作为,建功立业与作奸犯科违法乱纪,都必然有其利益的根源,法家主张的赏罚与法治,就是要以利益迫使人们必须向民富国强的目标努力,违者必受惩罚。

作为代表国家或君主,执掌一定赏罚权力的官员,官员也是人,也有趋利的本能,这也就是官员们腐败违法的根源所在。执掌赏罚权力的官员一旦腐败,法律也就败坏了,赏罚导向就会偏离了原本的目标。所以《商君书》上说,“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 “使法必行”,这是法家学说主张法治的根本保证。如何使法必行呢?使法必行的根本所在是执掌赏罚权力的官员不能腐败违法,必须依法行事,保证了这一点,法治就有了保障。那么如何保证这一点呢?商鞅实行了告奸之法,“周官之人,知而讦之上者,自免于罪,无贵贱,袭其官长之官爵田禄”。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官员周围之人,如果发现官员违法,可以向上级部门检举,检举人无罪,无论检举人地位的贵贱高低,一经查实,检举人可以获得被检举官员的官职、爵位、田地和工资。

试问在这一制度之下,哪个官员还敢腐败违法?法必行矣!

对于法家的治理成就,儒家的看法是什么呢?“民免而无耻”,就是说人民由于惧怕必然面临的刑罚而不敢违法乱纪,但不讲道德,所以不知羞耻,根源在于法家主张利益驱动,当人民处于法治不及的地方时,为了利益照样会违法乱纪。还有人评价说,法家把秦国百姓培养成了一群只知为利益而战的狼群。事实也的确如此。

法治的结果就是如此,古今中外都是这种结果。当今的世界霸主美国,正是一个典型的法治国家,其人民在国内遵纪守法,到了国外却一样是作奸犯科无所不敢为。

只为利益而战,这是西方人普遍认可的行为准则,所以国际场合我们总会听到美国利益这个词。为利益而战,在中国,在儒家文化的语言环境之下,利益成了一个羞于言说的东西,为利益而战就成了无耻!真是奇哉怪也!

儒家批判了法家,自我标榜如果推行儒家学说,可以达到“民免而有耻且格”,就是说,儒家学说可以使人民不仅不会去作奸犯科,而且讲道德、知羞耻、有人格,即使到了法律管不到的地方,也不会为了利益而作奸犯科。因为儒家提倡君子,崇尚孝道,君子是只讲仁义道德而不谈利益的,自然不会为了利益而犯罪,孟子曰:何必曰利,唯有仁义而已(《孟子见梁惠王》);作为孝子,百孝顺为先,何为顺?听长者的话是为顺,一个听话的人怎么会去犯罪?是否听起来很有道理?其实经不得认真分析。

我们不妨分析一下其荒谬究竟在哪里,先说孝子,当一个孝子他爹快要饿死的时候,老子命令这孝子去偷点东西回来吃,以免饿死,这孝子是去偷还是不偷?不偷是不听话,是不孝,听话去偷是犯罪,犯了罪遗羞先人,同样是不孝,这样标准的孝子何其难为也!

再说说君子,君子是只讲仁义道德而不谈利益的,而人的本性是趋利的,这个矛盾的结果就是产生了两类君子,真君子和伪君子。真君子是只讲仁义道德而不谈利益的,这类货色一般是满嘴仁义道德,不通实际事务,按现在的观点来看,就是废材一个,这种人没能力有节操,“平日静坐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说的就是这种真君子。而伪君子也讲仁义道德,但是假的,只是要求别人的,其本人是绝对逐利的,同样会为了利益无所不为,这种人一般有能力却无节操。

在这里,君子或伪君子的定义应该是尊奉儒家学说的知识分子群体,在中国历史中,这两类知识分子都不少见,有无能挽救时局一死了之的真君子,比如文天祥、史可法以及南宋灭亡时陪那个小皇帝蹈海死去的一堆知识分子,他们的节操令人敬仰,但能力低下也不可否认;伪君子就更是多见,象秦桧、洪承畴等等,一直被人唾骂为汉奸,节操自然没有了,但其能力却不容否认。当然,这些知识分子还有另一个出路,危难时刻躲入民间不问世事,等时局稳定后再出来混个官作,这类人更常见,但其本质上仍是伪君子,与秦桧、洪承畴们没有区别,危难时刻有害就躲避,时局稳定后做官有利,就出来混个官作,正是典型的趋利避害行为,与儒家主张的的仁义道德格格不入。孟子云“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有了危险就躲避这还能叫“威武不能屈”吗?而孔子却也说过“君子不立危墙”,“邦无道则隐,邦有道则仕”,所以孔孟之道的儒家学说本身就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东西,毫无逻辑可言。

应当说,儒家也是认识到了一定层次的人类本性,比如儒家认识到人性有善恶,却武断地下结论“人之初性本善”,这说明儒家还没有认识到更深层次的人性,善恶也是基于利益的关系,哪个正常人作出的恶行不是为了利益?儒家对人性认识的浅层次,可能也与儒家学说出现早于法家学说有关,毕竟人类对社会和自然的认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深入的。但儒家学说的根本却在于希望改造人性,妄图使人性只向善的一面发展而摈除恶的一面,所以儒家崇尚孝道,提倡君子,只讲道德,不谈利益,提倡互相谦让,从而消除纷争,实现和谐社会。愿望是好的,但是却难以实现。儒家在战国时代不受待见,原因正在这里。人类趋利的本性是不可能被改造的,这才是儒家学说难以实现的根本原因。后世儒家被独尊两千多年,现代的中国人仍然是会趋利避害的,中国人的人性没有被改变,中国也没有成为和谐社会,但中国却被改造成了一个人人都可以来咬一口的可口的肥肉。如果说中国建成了和谐社会,那也绝对不会是儒学的原因。

面对西方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冲击,为了自我反省中国传统文化,北京大学成立了儒学院。他们认为,儒学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发展和延续的根脉,不研究与发扬儒学,就无法实现民族复兴。真不知道这些儒们要把中华民族复兴到哪里?重新复兴成一块人人都可以来咬一口的可口肥肉?人人都知道,驰骋天下需骑骏马,以发扬儒学而实现民族复兴,怎么总感觉就像要骑个老母猪去驰骋天下,或许这些儒家的君子们真能把老母猪改造成骏马也未可知。不过本人的看法是老母猪绝对变不成骏马。儒家独尊了两千多年没有使中华富强兴旺,今天的儒们再去发扬儒学同样不可能达成民族复兴。

中国之所以变成了人人可咬的肥肉,其根本就在于儒学经过两千多年的独尊,彻底消磨了民族的血性。

血性是什么?血性就是人们为了小到自己的利益大到民族的利益敢于奋起抗争、浴血搏杀的精神。儒学教导人们讲仁义道德,远离利益纷争,做谦谦君子,“君子不立危墙”,躲避矛盾、远离危机,这里哪还有血性可言?一个没有血性的民族奢谈什么复兴,无异于缘木求鱼!无论是绝不言利的儒家真君子,还是表面仁义道德背地里利益至上的儒家伪君子,面对当今这个赤裸裸的丛林世界,面对这些赤裸裸的利益第一的西洋列强和东洋倭寇,这些君子们哪有还手之力?这些君子们嘴里能说出民族复兴二字,真是天大的讽刺!

儒家独尊这两千多年最大的功劳就是成功地消磨了中华民族的血性,其次就是彻底抹黑了法家学说。以至今日人们一提起法家,印象中就剩下了什伍连坐和严刑峻法,完全不知道法家学说的本质是什么。要说什伍连坐,蒋介石时代也有保甲连坐制,与什伍连坐几乎完全相同,难道蒋介石也是法家?简直是笑话。

法家学说就是一个建立在人的趋利避害本性之上的,以民族富强为目标,以赏罚为手段,以法治为保障的严密的理论体系,是一个非常科学的工具系统。古代商鞅变法,验证了法家学说的强大功效。面对当今这个全球范围的大争之世,中华民族只有重拾法家学说,坚决依法治国,重塑民族血性,中华民族才能强势崛起于世界民族之林。

西方有学者评论中国的新法家思想是民族主义,这一点他说对了。法家思想就是要首先考虑本国家本民族的利益,为了实现本国家的富强,敢于无所不用其极。两千年来儒家独尊的中国是不存在民族主义的,回避利益和血性的民族,哪来的民族主义?今日的中国要崛起就是需要民族主义。而我们一些研究法家思想的学者却还要去辩解不是民族主义,有必要吗?这说明这些法家学者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儒家思想的侵染,毕竟中国人一直以来就处于儒家文化独霸的语言环境之中,不受其侵染也是不可能的。

一些民主人士会说,法家学说是帝王专制的工具,不符合今天这个要求民主的时代,此话差矣,法家学说既然是工具,帝王用之可以富民强国,人民的共和国为何不可以用之实现民富国强?科学也是西方列强强大自己掠夺落后国家的有力工具,我们今天不是也在提倡科学吗?

民主与法治都只是治国的工具,不是目标,目标只能是富强,在富强的大目标下,任何有效的手段、办法、理论都是应该欢迎的。在富强的大目标下,社会主义也好,资本主义也罢,民主、法治、专制、共和,甚至法西斯蒂的方法,只要对民富国强目标的实现有利,都是可以采用的,不应受到任何道德或意识形态上的限制,因为富强才应该是最高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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