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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润:以马克思主义生产力观点考察秦统一中国 
作者:[王志润] 来源:[] 2005-11-20


【作者简介】王志润(1969-),兰州大学历史学硕士,兰州铁道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史。

 

  一、对“商鞅变法的彻底性从而使秦国具有生产关系的优越性”的质疑

  两千多年前,始皇帝“奋六世之余烈”,横扫宇内,统一了中国,从而奠定了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研究秦统一六国的原因,论者多认为商鞅变法较之他国更为彻底,从而使秦具有了一种生产关系上较之他国的优越性,因而得以统一六国。其彻底性也在于秦孝公的任人唯贤、用人不疑、从谏如流和商鞅的雷厉风行。这种观点似有生产关系至上论和英雄史观的嫌疑,笔者不敢苟同。笔者认为,在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剧烈竞争、兼并战争愈演愈烈的残酷国际环境中,一国有某种较为优越的制度,他国就会模仿。以秦国为例,文公“十三年,初有史以纪事,民多化者。”“二十年,法初有三族之罪。”“德公二年,初伏。”(注:司马迁.史记卷五·秦本纪第五.)以此可见,连地处西垂蛮荒的秦国,对东方各国制度文化的输入,也是孜孜以求。而东方六国,互相借鉴学习,其事例于史书中屡见不鲜。各国间剧烈的竞争,导致了人才争夺战。各国国君礼贤下士、求贤若渴的事例在史书中多有所载,而贵族养士之风大盛。人才与信息在各国间较充分地流动,也为各国之间的互相学习、借鉴,提供了基础。

  而且,各国变法都较秦为早。“大概在战国初年,中原各国已完成土地公有制向私有制的转变。”(注:齐思和著.中国史探研.)商鞅自谓:“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男女之别,大筑冀阕,营如鲁卫矣。”(注:司马迁.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第八.)则商鞅变法,只是将在东方各国行之有年、且行之有效的制度、文化,移植于秦,同时根据秦的实际情况斟酌损益而已。而且,商鞅在魏已仕宦有年,而魏行李悝“尽地力之数”的新法已久。则商鞅必对六国特别是魏国的法制很熟稔,因而到秦变法才能游刃有余。须知六国特别是中原几国,在春秋末战国初年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远远领先于秦,商鞅变法的理念来自于六国的实践而非一己之空想。

  经过各国的变法运动,到战国中晚期,各国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上和文化、制度上趋同,这也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因而,谓秦统一中国源于商鞅变法的彻底性从而使秦国生产关系具有优越性,似缺乏证据。那么,为什么史书所载六国变法,语焉不详,而独详于秦呢?原因有二:一为秦统一中国后,烧掉了六国的史书;二为当时及秦汉时期的人们对胜者比对败者给予更多的关注,也在情理之中。此外,以往的历史,对于胜者总是从史者认为他何以胜的角度去记录而不及其余。所以,秦穆公、秦孝公的礼贤下士、笼络人心、纵横捭阖,格外彰显;对于败者总是从史者认为他何以败的角度去记录而不及其余,因而晋惠公、楚怀王的昏聩无能也格外彰显。事实上,在商鞅变法之前,秦献公已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如献公元年“止从死”,“二年,城栎阳。”(注:司马迁.史记卷五·秦本纪第五)而且,在与魏的争夺战中,秦已一改以往的颓势而呈强悍凌利的姿态,如秦献公“二十一年,与晋(实指魏——作者注)战于石门,斩首六万,天子贺以黼黻。二十三年,与魏晋战少梁,虏其将公孙座。”(注:司马迁.史记卷五·秦本纪第五)所谓“智者见于未萌”,秦经过长期的生聚发展,至献公时,其国势已呈显喷薄欲出、凌利无前的姿态,为孝公时大规模的改革准备了条件。所以,对于秦强的原因,应从献公及其以前的时期去追索。从上述分析可知,对于秦统一六国的原因,传统的生产关系至上论和英雄史观的观点是可疑的。而且,这种观点也与建国几十年来历史学发展的脉络和中国传统史学的英雄史观颇相吻合。因而,我们需从生产力的角度及与生产力密切相关的自然环境、地缘政治诸因素的角度去分析。

  二、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秦在自然环境、地缘政治诸方面的天然优势

  首先,就地缘政治而言,战国七雄中,秦、齐、楚、燕为侧翼国家,赵、魏、韩为中心国家,侧翼国家比中心国家在发展空间上因而在战略上有着更大的回旋余地。

  其次,就自然地理环境而论,四个侧翼国家中,齐之东为大海,除齐而外,燕向北、秦向西、楚向南在自然地理环境上都有着极大的战略纵深。在秦发展的早期,秦在自然地理环境上有着极大的战略纵深而为戎人所包围,不啻为一种灾难。秦与齐相比较,齐处山东半岛,北、东、南三个方向为大海所环绕,西面为晋地。当齐灭掉境内的莱侯夷之后,依仗温暖湿润的气候、平坦的耕地、以及鱼盐之利而迅速崛起为霸主,号令诸侯时,秦犹在与四周的戎人苦苦作战。但是,当秦灭掉诸多的戎人部落,化游牧地为农耕地且国土向东、西、南、北四个方向有着极大的纵深发展时,不利条件就变为有利条件了。这也符合历史的辩证法。

  此外,我国的自然地理环境,按海拔高度分为三个阶梯。战国七雄中,除秦以外,其他六国均处在第三阶梯上,而独有秦处在第二阶梯上。在当时的技术条件特别是交通技术条件下,秦攻击六国有居高临下、势如破竹之势。古人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史记》载田肯说高祖:“秦,形胜之国。秦河山之险,县(悬)隔千里,持戟百万,秦得百二焉。地势便利,其以下兵于诸侯,譬犹居高屋之上建瓴水也。”(注: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第八.)秦征服蜀之后,公元前308年,借蜀伐楚,令“司马错派巴蜀众十万,大船舶万艘,米六百万斛,浮江伐楚,取商于之地为黔中郡。”(注:华阳国志·蜀志)秦人充分利用了自然地理环境所赋予他们的便利。

  上文述及四个侧翼大国中,秦、楚、燕在自然地理环境上都有着极大的战略纵深。但一个更为强烈的因素将影响它们的命运。战国七雄大致处在北纬25°到北纬40°之间。北纬25°附近及其以南的地区,降雨量充沛,炎热潮湿,河湖众多,植被茂密,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难以开发。迟至汉代,长江以南的大部分地区依然是“江南卑湿,丈夫早夭”的不毛之地。江南的农业发展并赶上北方,那已是唐宋时候的事情了。而北纬40°以北,更是气候苦寒的群山、沙漠、高原。所以,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领土向东西向延伸的国家比领土向南北向延伸的国家,在天然上具有更大的优势。因而,战国七雄中,秦、楚的发展最有潜力,而秦的优势更大。这也为史实所证实:“由于秦、楚之突出发展,渐渐成为中原诸国的危胁,于是出现了集团的战争。据文献记载,三国击秦者二次,五国击秦者三次。三国伐楚者二次,四国伐楚者一次。”(注:翦伯赞.先秦史)秦并六国的战争,秦楚之间的战争最为漫长惨烈。

  世界历史也证实,由各国所处的自然地理环境所决定的地缘政治,对各国影响甚大。以欧洲而言,英、俄为地处侧翼的大国,而法、德、意、波兰为地处中心的国家。就世界范围内而言,俄、美是地处侧翼的大国,尤其美国为地处两洋之间的侧翼大国,它利用它的国力和侧翼的优势影响和控制世界事务。

  三、商鞅变法及其时代背景

  欲言商鞅变法及其时代背景,必须追溯一下秦的发展过程。秦本是戎族中善于牧马的一支,其先世非子因善牧马而得幸周孝王,被封为周附庸,至秦仲因有功于周而被封为大夫,至襄公“始国”。从此,秦以今天的天水——宝鸡一带为中心而沿着渭河流域向东西两线发展,特别是向东发展。在秦的早期,秦处于周王室与西戎之间,即在文化带上处于中原农耕文化向西戎游牧文化过渡的地带。秦担任着拱卫王室、“以和西戎”的职责,不断地从中原输入农耕文化而从游牧走向定居农耕。秦早期所处的地理位置,向西、北、东、南四个方向都有着极大的纵深,四周为戎人所环伺。在秦不断地与戎人的战斗中,秦人培养了能征善战和尚武的风习。

  襄公“始国”之后,秦人不断地向东攻击前进,从武公中经德公、宣公至成公时期,秦伐彭戏氏(戎族名,在今陕西白水县东北),伐guī@①戎(在今甘肃天水市)、冀戎(在今甘肃甘谷),灭小虢(在今陕西宝鸡县虢镇)。德公时期,秦再次将统治中心东迁至雍(今陕西凤翔)。秦的影响已及晋的边境,“梁伯、芮伯来朝”。梁在今陕西韩城县南,芮在今陕西大荔县,两地与晋地相邻。宣公时期,秦已初步具备了与晋争锋的能力。宣公“四年,作密畴,与晋战河阳(今河南孟县西),胜之。”从地图上查看,上述地点分布在渭河两岸和黄河中游。秦以天水——宝鸡一带为根据地,向东攻击前进。从秦的主攻方向看,秦已具有对肥沃的、便于耕作的耕地不竭的需求。至宣公时期,秦已大致拥有渭河两岸的平原地带,即今天所称的关中平原。这一地带原为周故地,平王东迁后,为戎人和周余民所居。秦占居关中平原后,关中平原的土质肥沃、便于耕作、交通便利,为穆公上演春秋五霸之一幕搭好了舞台、奠定了基础。穆公时期,晋请粟于秦,秦“与之粟。以船漕车转,自雍相望至绛。”(注:司马迁.史记卷五·秦本纪第五)即从今天的陕西凤翔延伸至山西翼城县东南。这一事实一方面表明,穆公借此机会向山东各国经济上示威、政治上捞取资本,证明秦已非昔日西垂蛮荒的夷翟可比。另一方面也证明了秦占据关中平原后所据有的强大经济实力。

  穆公时期,秦晋之间有四次战争,秦晋各两胜两败。秦虽夺取了晋河西地、灭了梁、芮,助“晋文公入襄王,杀王弟带”,驱逐翟人势力,势头直逼晋,显露出咄咄逼人的锋芒,但尚不具备“为诸侯盟主”(注:司马迁.史记卷五·秦本纪第五)、向中原发展夺取黄河两岸肥沃耕地的能力。穆公虽纵横捭阖、用尽计谋,但向东发展碰了钉子。于是秦人的势力收缩回来,向西、北、南发展,这虽有违秦人一贯的主攻方向,但在时易势移的情况下,对战略进行调整,也属必然。秦穆公“三十七年,秦用由余谋伐戎王,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注:司马迁.史记卷五·秦本纪第五)所以,穆公的成就,不在于东向问鼎中原,而在于以占居关中平原后所具有的经济、军事实力,“开地千里,遂霸西戎”,为秦进一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穆公之后,从康公中经共公、桓公、景公……至献公时期,秦一方面与晋展开了长期的拉锯式争夺战,另一方面继续讨伐四周戎族,开拓国土。随着国地面积的日趋扩大和长期的生聚发展,秦的国势再次振兴。上文已述及,献公时期,秦与晋战,两次大获全胜。

  秦孝公时期,秦的国土西达甘肃陇西,东以洛河与魏相临,北达甘肃泾河流域的陇东,南与楚汉中相接。秦所占据的区域,核心区为关中平原,其四周为较富庶的牧区。始皇帝时,乌氏县(今宁夏固原)的乌氏倮善牧,牛羊需以山谷来计量,“位比封君”。由此上推至一百多年前,秦人所征服的而为善牧的戎人所居的区域,其畜牧业必有相当的发达。

  从上文的描述中我们可发现,秦的发展有一种内在的规律、内在的必然性。穆公在位期间,是秦在经过长期生聚发展的基础上,突破瓶颈的大发展时期,是对此前发展成就的总结和为新时期发展奠定基础。秦孝公在位期间,也是同样的一个量变将要引起质变的大发展时期。此时,秦的国土已有相当规模,国势已喷薄欲出。秦与六国相比较,在气候、自然地理、地缘政治诸方面有着天然的潜在优势;中国的农耕技术取得了质的突破;中原诸国已地狭人稠,而秦犹地荒人稀,有着大量的富源等待开发。因而,采取重大的变革行动,开发秦国富源,变潜在的天然优势为实际的经济、军事优势的历史任务,就提上了历史日程,提交到了秦国统治者的面前。

  商鞅变法的前夜,正是中国社会农耕技术取得突破、社会将有剧烈动荡的大变革的前夜。此时,牛耕与铁制农具出现并开始在各国间传播。春秋时期,各国间的战争,通常动员的兵力为几千人,战一日即见分晓。而到了战国时期,动辄“斩首六万”、“斩首八万”、“斩首二十四万”、“坑赵降卒四十二万”(注:司马迁.史记),而灭楚更是动用了六十万人的兵力。以如此规模的兵力发动战争,非有雄厚的财力特别是充足的粮食供应不可。而充足的粮食供应,又有赖于农业生产。由此可推知战国时期,牛耕和铁制农具一定有相当程度的普及。

  秦在气候、自然地理环境、地缘政治诸方面,有着天然的潜在优势,如何将这些潜在的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并进而转化为军事优势,就涉及政策的选择和制度的安排了。商鞅变法,正是在中国农耕技术已取得突破之后,实施新的制度和政策,来推动技术的普及,开发秦国的富源,变潜在的优势为实际的优势的一种政府行为和社会运动。

  变法涉及政治、经济、军事三个方面。政治方面为推行郡县制、什伍连坐制以加强中央集权,加强对人民的控制;经济方面为“为田开阡陌封疆”(注:司马迁.史记卷五·秦本纪第五),变公有的井田制为土地私有制,整顿田制,加强税收,以及以法律的手段戒除秦人的惰习和陋习,开发秦的富源;军事方面为废除贵族世袭爵位制,实行军功爵制,爵位的高低以及获取土地和财富的多少,纯以军功的大小和斩获敌人首级的多少来衡量,很有点计件工资制的味道。由此秦人“闻战则喜”,“勇于公战而怯于私斗”。以强大的经济实力为后盾的秦国军队,在这种军事制度和分配政策的激励下,终成“虎狼之师”。

  当时,中原各国已有人口压力的迹象,翦伯赞在《先秦史》和钱穆在《国史大纲》中都表达了井田制的破坏,与人口增殖大有关系的观点。而且,钱穆认为春秋时期的郑国已地狭民稠。而秦国依然是一个人烟稀少、荒地很多的国家。故秦国有“徕民”之举,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六国人民要响应秦国的“徕民”之举而愿长途跋涉至秦国,也是六国有着人口压力的一大证据。根据土地经济学原理,传统农业中的农民倾向于开垦新地,而在技术取得突破的情况下,秦国因为地广人稀,大规模的新地开垦,一定意味着农民人均农业剩余的大量增加。这也是秦强大的原因。

  商鞅变法后,秦国以一个政治中央集权、经济富庶、军事力量强大的新面目出现,从此,对六国展开凌厉无前、不屈不挠的攻势。在攻击中,秦国不断地获取六国的土地和人口而更趋强大,六国在不断打击中日趋削弱。其中,秦攻灭了巴、蜀之后,更是如虎添翼。成都平原的肥沃、李冰父子的都汇堰工程再加上新技术的传入,秦国更为富庶强大,这也为史料所证实:“卒起兵伐蜀,十月取之……蜀既属,秦益强富厚,轻诸侯。”(注:战国策.秦策)“于蜀,蜀守冰凿离碓,辟沫水之害,穿二江成都之中。此渠皆可行舟,有余则用溉浸,百姓飨其利。至于所过,往往引其水益用溉田畴之渠,以万亿计,然莫足数也。”(注:司马迁.史记卷二十九·河渠书第七)

  秦人军事制度的安排,使我想起了周人的封建制、日耳曼人的采邑制、金人的猛安谋克制、蒙古人的领户分封制、满人的八旗制,这些制度共通的特点是:军政合一、兵民合一,战争的胜利与人人的私利密切相关。当一种征服运动与人人的私利密切相关时,这种征服运动就变得势不可挡了。

  总之,在战国时期的技术条件下,秦在气候、自然地理环境、地缘政治诸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秦发展的早期,秦在地缘政治上为地处侧翼的大国而在自然地理环境上有着极大的纵深时,不啻为一种不利条件。当中原诸国纷纷发展崛起时,秦犹为戎人所包围而与戎人苦苦作战,当秦消灭了诸多的戎人部落而崛起于西方时,适逢中国社会农耕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中原诸国已地狭人稠,而秦犹地荒人稀。商鞅变法是在新的技术背景条件下,如何充分开发秦国的富源,变潜在的天然优势为实际的经济、军事优势而采取的制度安排和政策选择。这种变法的理念来自于在发展水平上领先于秦的山东诸国的实践和秦本国的实际情况。新法雷厉风行的实施,充分开发了秦国的富源,变秦潜在的天然优势为实际的经济、军事优势,使秦取得了凌驾于六国之上的态势,从而秦统一了中国。


(字库未存字注释:@①原字圭加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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