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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家词条》征求意见稿 
作者:[新法家] 来源:[] 2009-08-22

法家是中华文明的微微龙脉,西汉以后,仍以隐性的方式影响着中国现实政治。

 

法家理论上的复兴可以上溯到宋明理学失败之时,在北方草原游牧民族的铁蹄之下,有良知的中国学者开始反思自己文明的本质,寻求经世济民之道。明朝末年,李贽已经以较为客观的态度看待法家。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奄奄一息的大清王朝在西方文明的入侵面前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甲午战争中方的失败和日俄战争日方的胜利大大加强了国人全盘西化的决心。西方政治经济理念几乎被生吞活剥的引入。这时的学者,如章太炎、刘师培、梁启超、麦孟华等发现,相对于西方的法治,中国也有过主张法治的思想,那就是法家。

 

但直到民国时期,“新法家”这个概念才被陈启天和常燕生第一次提出。

 

1935年,常燕生在《国论》杂志上分别发表了《法家思想的复兴与中国的起死回生之道》一文。常燕生认为两千年来法家和法家人物被攻击、埋没是“一件大冤狱,是我们必须要平反的”,他在该文的结尾说:“中国的起死回生之道就是法家思想的复兴,就是一个新法家思想的出现,对于这个结论,我可以毫不犹疑的向全国民胞保证。”[1]

 

民国时期对法家思想复兴贡献最大的是陈启天,他甚至将韩非子同西方的亚里士多德并列,认为韩非子对中国古典政治学的贡献有如亚氏对西方政治学的贡献;他在《先秦法家的国家论》一文中也提到了“新法家”概念,他说:“近代中国已进入世界的新战国时代,似有产生新法家的必要。”[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毛泽东越是晚年越成为法家思想的坚定支持者,特别是在1971年林彪出逃事件发生后。从历史的角度看,“批林批孔”运动使“法家”这个概念(不是法家思想本身)大众化了。不过在1976年“四人帮”垮台后,这也成了复兴法家的障碍。甚至直到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研究法家的学者仍然寥若星辰。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政治学博士潘维教授提出了“咨询型法治”的设想。[3] 20026月,他在“北大在线”题为《民主迷信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的讲演中称:“在今天世界的‘春秋战国’时代,这个设想也可以说体现一种‘新法家’的思潮。”

 

2003年,曾经留学日本东京大学的韩东育教授出版了《日本近世新法家研究》一书,不过他研究的对象是日本。[4]

 

2005年,青年学者翟玉忠、徐光宇创立了新法家网站中文版。[5]

 

2007年底,旅居美国旧金山的陆寿筠(Sherwin Lu)先生出资帮助建立了新法家网站的英文版——这是新法家思想国际化的开端。[6]

 

200811月,由潘维教授作序,陆寿筠先生作跋,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了新法家网站中英文版总编辑翟玉忠先生的《道法中国——二十一世纪中华文明的复兴》一书,该书的出版标志着新法家的理论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7] 

 

今天,新法家已经在国内思想界和国际汉学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参考资料:

 

1、常燕生:《法家思想的复兴与中国的起死回生之道》,载《国论》,1935年第2期。

 

2、陈启天:《先秦法家的国家论》,载《国论》1935年第8期。

 

3、潘维:《法治与未来中国政体》,《战略与管理》1999年第5期。

 

4、韩东育:《日本近世新法家研究》,中华书局,2003年。

 

5http://www.xinfajia.net/index.page

 

6http://www.xinfajia.net/index/eindex.page

 

7、翟玉忠:《道法中国——二十一世纪中华文明的复兴》,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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