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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与亚欧美一些国家政府对小贩的管理 
作者:[佚名] 来源:[] 2009-04-18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对小贩的管理

  看看香港走过的路,对内地应该不无小补。将小贩管理纳入法制轨道,照顾各方所需,公开公正地颁发牌照,促进小贩成立商会,加强沟通和自律,应该是努力的方向
  前几天,在北京梅地亚宾馆北边一片空地上,城管队员与小贩发生纠缠,围观的市民纷纷指责城管队员粗暴,有的市民竟加入到小贩一边,与城管队员冲突起来,弄得城管方面十分为难。可是在更早些时候,许多城里居民表示是讨厌窗外小贩的喧嚣及遍地垃圾的,要求加强监管,把小贩赶走。因为前不久,出了小贩与城管冲突的命案缘故,风水又转了,现在人们的同情心偏到小贩身上。
  舆论左右游移,小贩的空间忽大忽小。我家附近的马路上,常常上演这样一幕:六七个小贩推着三轮车,占了半幅马路,出售水果、地毯、饰物、花卉等等。忽一声“来了!”小贩们纷纷登上三轮车呼啸而去。我向远处一看,一辆城管车正朝这边驶来。
  见此情景,不由想起周润发早期的一部电影。发哥在片子里扮演一个走投无路的香港青年,推车沿街叫卖小吃,也是一声“来了!”街头顿时乱作一团,小贩纷纷夺路而逃,马路上鸡飞狗跳,发哥拉着车拔脚就跑,警察在后面狂追,最后发哥把车子扔掉了事。
  这一幕,在今天的香港已经成了历史,街头已经见不到流动小贩的身影了。香港解决这个难题的经验,可供头痛的内地参考。
  在香港,并未全面禁绝小贩,而是采取疏导方针,将其纳入法制轨道,其中关键的一步是颁发牌照。香港自1970年起实施小贩发牌制度。办法是,按街区交通情况及市民需要进行测算,确定固定摊位和流动摊位数目,颁发固定牌照和流动牌照。任何人都可以公开竞投,交费租用牌照经营,无牌经营则为违法。目前,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大体提供了不到两万个摊位。自实行发牌制度之后,小贩游击队渐渐不见踪影。附带说一句,香港面积和北京大兴区一样大,却住了700万人。大兴是平地,而香港多一半是山。
  我曾经住在香港的九龙德丰街、德民街一带,是繁华街区。这里的固定小贩大都进了屋,极少数不能进屋的,则以不妨碍交通为原则,在指定的楼间街角,或是街道上凹陷进去的地方经营。多是卖菜卖报刊,也有个别修表的。
  另外,香港在若干地区还设立了流动小贩经营专区。流动牌照为数甚少,经营专区往往设在车辆禁止通行的地方,不妨碍交通,也不滋扰市民。
  怎样管理小贩呢?食环署陆续出台《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小贩规例》《食物业规例》等法规,作为管理依据。食环署下设小贩事务队(包括总部特遣队和分区事务队)进行执法,有如我们这里的城管队。小贩事务队定期巡查本区固定摊位,整顿流动小贩。特遣队则对无牌小贩采取突击行动。
  发现小贩有违法行为且不听劝阻时,一般是小贩事务队向他们发出传票,由法院裁决,法院裁决95%能够得到执行。一旦管理人员和小贩发生争执,警察会及时赶到,拘捕违法人员。在追捕过程中,要保证所有人员的安全。为此,小贩事务队经常进行危机培训,不断改善处理方法。
 特别重要的是,为了加强与小贩沟通,香港允许持牌小贩成立自己的行业协会。协会主动监管并举报无牌小贩,保障经营秩序。管理部门常就有关问题与协会谈判,协商解决问题,促进小贩实现行业自律。有了这个“缓冲区”,政府管理成本和伤亡事件大大降低,对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很大作用。
  时近仲夏,正是内地城市中小贩活动的“大好时机”,究竟怎样管理小商贩才算合理?市民大体分成两种意见,一说要继续严管,一说要给人家活路,众口难调莫衷一是,管理方面举步维艰。然而事情的发展却不容长期拖延,就在我写这篇文章的当天,又看到一则惊心动魄的报道:5月31日,北京大兴区城管队员在清源东路对露天烧烤执法时,“遭遇多人持械围攻”,5名城管队员被刀刺伤,1名警察被刺成重伤。
  当此之际,看看香港走过的路,根据内地的情况有所取舍,应该不无小补。总的来看,将小贩管理纳入法制轨道,照顾各方所需,公开公正地颁发牌照,促进小贩成立商会(目前内地私营业主正在按行业建立商会),加强沟通和自律,应该是努力的方向。

     欧美一些国家政府对小贩的管理

    
第一篇:

     虽然沈克明先生远在美国,但其文中“心酸”、“流泪”等字眼,还是透出了一颗拳拳中国心。沈先生参照纽约市政府的做法,为我们的城市管理提出了中肯的建议。虽然由于国情不同,纽约的做法并不一定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但有一点是共通的,那便是:对城市小商贩宜疏不宜堵。
  “十年治水千道关,无不水患加人患”。上古时,我们的先祖大禹面对肆虐的黄河水,采取了疏导的策略,才使泛滥成灾的黄河重新成为了哺育华夏文明的母亲河;现在,我们的城市管理者也须秉承大禹治水的智慧,方可不让“水患”变为“人患”。
  近年来,中国城市小商小贩暴力抗法事件激增。今年上半年,相关的媒体报道就有千篇之多。仅今年1~8月, 北京市就有80多人在这种冲突中受伤,海淀城管队长李志强甚至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看到这些报道,怎不令人心酸、流泪 !
  中国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今年9月21日曾对媒体表示,“小商小贩也是城市多样性的组成部分,城市对他们的态度应该更加宽容, 在周末等合适的时间甚至可以放开管制。在国外,很多城市到了周六周日,许多大街对小商贩都不加管制。”
  正如仇副部长所说,纽约市许多大街就在周末对小商贩开放STREET FAIRS(以下简称“街头集市”)。有一百年历史的纽约街头集市,不但给城市小商小贩开辟了一条糊口的生路, 更活跃了城市经济。

    为城市带来生气与商机

  “STREET”的译意是“路”、“街”,“FAIR”直译为“公平” ,但在这里指“市场”。《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辞典》对“STREET FAIRS”一词的解释是: 市集,尤指买卖牛羊、农产品等,定期举行,常伴有表演和娱乐。
  纽约市早期的街头集市正如《牛津辞典》所说,是农场主把农产品摆到城市来卖。到了上世纪60年代后期,纽约的街头集市走向成熟,手工业、工业产品在集市上逐渐增多,集市范围扩大,开办次数增多。街头集市不仅丰富了都市生活,还刺激了消费,带动了经济信息交流。
  上世纪70年代, 纽约市政府设立了街头集市协调管理办公室,街头集市渐渐规范。每年4月15日~10月15日的周末,纽约市都要在曼哈顿开辟一两条步行街,允许小商小贩报名注册上街摆摊。政府同时拨款给一些文艺表演团体,在街头集市中搭台演出,吸引游客。
  今年8月,纽约市政府的一个智囊组织在一份调查报告中说:今年,纽约市在5个区共举办367个街头集市,约24%的摊贩来自外州,为200万家庭和上千艺术家创造了“家庭生意”(小商小贩)的机会。
  纽约市的街头集市每年可以吸引200余万游客,带来150万美元的生意。纽约市长彭勃日前鼓励更多的商界人士参与街头集市,为城市带来生气与商机。

    街头集市经营门槛低

  小商小贩在曼哈顿街头集市设摊的手续十分简便。在纽约消费局的公告栏、政府网站和报刊杂志,每年度街头集市的时间表与地点均有明示。目前,曼哈顿主要街道的街头集市都由意大利人“控制”,这是历史原因,他们是最早有组织地在街头摆摊的。几十年来,他们每年向政府预先申请主要街道的街头集市许可证。

  美国的小商贩或农民要上曼哈顿的街头集市摆摊,先向街头集市组织填表申请,价格根据摊位大小、所在位置、月份季节而有所不同。一般一个10英尺见方的摊位收费80~300美元,提前一个月登记有10%~20%的价格优惠。摊主一口气登记20场街头集市的摊位,价格更优惠。类同商品在一个街头集市中只能有两个摊位,以防止商品单调、降低市场吸引力。

  摊位申请人在登记时要出示身份证与报税卡, 约10天左右,会收到集市组织公司的批准信与摊位编号。申请人持批准信到纽约消费局领取临时(30天)摆摊许可证。出售如饮料、瓜果、糕点、烧烤等食品的摊位申请人,还要到卫生局领取临时卫生许可证。摊位深度统一为10英尺, 宽度10~20英尺不等。由于每个摊位可销售三种产品,因此,两三个小贩合租一个摊位,成本便可大大降低。

    集市收入反哺社会

  除曼哈顿外,纽约市的皇后、布洛克林、勃朗斯、史坦伦岛等四个区,也有民间团体组织向政府申请路段举办街头集市。华人较集中的皇后区每年都要举办几次亚裔传统的街头集市。同样,非洲人聚集区举办非洲传统的;荷兰人举办荷兰特色的;意大利人举办意大利风情的;文艺界举办艺术街头集市;体育界举办运动街头集市;出版界举办书报音像街头集市……街头集市几乎每个周末都活跃在纽约的每个街区。

  只要产品对路,一个摊位一天赚1000美元是很正常的。不少中国人夏天贩卖太阳眼镜,一打6~15美元从进口商批货,再以每副5美元出售,一天最多可售出300副,利润高得可怕。

  小商贩在美国被称为“自雇业者”,每年的前四个月,他们都会主动向政府上报所得税。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摆摊次数和所经销商品,大体可以了解他们的应缴税额。

  纽约市的街头集市组织公司仅把摊位费收入的20%交给政府,政府拿这部分钱来补贴加班维护秩序的警察。旧金山卡斯特罗街头集市将部分摊位费用于贫困家庭孩子上学的助学金,从2000~2005年,共计31万美元。西雅图弗里蒙特街头集市的组织公司也将部分收入捐给了防治艾滋病、孤儿院等机构。

    对城市小商贩不应生硬排斥

  美国各大城市举办街头集市的初衷,并非是想借机大赚一把。这些城市的政府对街道经济的认知比国内“有关人士”更为深刻。街道不仅是交通枢纽,还是城市经济的纽带。利用街道运作街头集市是城市吸引游客的一个卖点,是部分中下层家庭的生活来源,是城市“马赛克经济”交织网中的经纬线。

  美国人对小商贩的态度比国内的做法更为明智,在那里,没有人会歧视小商贩。美国老一辈的富翁中,有30%的人经历过小商贩生涯,这些都成为了他们的人生财富。

  对于街头违规摆摊的无照小商贩,美国执法人员的心态显得更为平和坦荡。警员采取只开罚单,无肢体接触驱逐法,决不会没收小贩的货物与货物载体,除非小贩贩卖的是名牌仿制品。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城市管理者要承认现实、面对现实,现在面对的现实已不是十几二十年前的了。把所有看不惯的东西都赶出城,让一些本来在这儿就业,维持生计的人失去了市场,可能解决了一时的问题,但从长远来看,并非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好的经济形态是社会稳定器。正确疏导城市的“马赛克经济”既可以满足社会现实需求,也可以减轻国家的负担。国内城管部门所欠缺的,就是如何进行引导、规范和管理街头集市的能力。


    第二篇:

    华声报讯:对许多游客来说,街头路边随处可见的小商贩是纽约难忘的一景;在华人聚居区,街头小商贩更是许多华裔新移民的谋生手段。但是,随着纽约市对小商贩加强管理,小商贩的日子却举步维艰。名目繁多的规定、逐年增高的罚金、还有越来越多的“禁止摆摊区”,使许多小商贩不得不收起生意、另寻生计。

    据美国《侨报》报道,上个月,纽约市消费局又启用一项新罚款标准,多次违规的小商贩可能被课以1000元的罚款。而所谓的规定包括,不能在大楼进口20英尺处摆摊、执照必须挂在清晰可见的地方、如果顾客需要必须开收据等。根据这项新规定,初犯罚款50美元,然后依次是100、250、500和700,直至1000美元。而过去,最高罚金只有250美元。

    在华人聚集的皇后区法拉盛,路边摊贩除了卖地图等杂货,最多的就是卖小吃。经营小吃摊的多为华人,卖的东西也都是中国人爱吃的烤羊肉串、茶叶蛋之类的东西。因为语言的障碍,小商贩们无法与卫生局执法人员交流,更别提论理了。对他们而言,一见到卫生局的人下车,就意味着罚款。“他们总不能白来一趟吧。”在凯辛纳大道和缅街交界处卖羊肉串的许先生告诉记者。

    在记者看来,许先生的食品车相当清洁。作业的台面一尘不染,供顾客洗手的水池也擦得干干净净。用来烤的羊肉跟冰块放在一起。除了有点烟熏火燎让人受不了,基本卫生情况还算不错,至少比中国国内卖羊肉串的小贩干净多了。

    据许先生说,被卫生局罚款是家常便饭,少则100、200元,多则700、800元。地上有纸屑要罚,食品车外面有一点不干净要罚,洗手池没有热水也要罚。“大夏天的,谁要用热水洗手嘛!”许先生无比郁闷地说。

    在缅街上卖大饼、鸡蛋之类小吃的李先生的际遇可能更倒霉。去年夏天,他被卫生局“大手笔”罚了1800美元。李先生说,他至今也没搞清楚究竟为什么罚那么多,可能自己没有带手套,或者营业执照挂得不够清楚?李先生边说边拨了拨挂在身上类似执照的证件,记者随即注意到他穿在身上的围裙污迹斑斑,不知道他会不会因此而被罚。

    李先生说,因为语言的关系,他不知道罚款标准是什么。反正卫生局的人一来,总会找到一些罚款的名目。看起来蛮知书达理的李先生说,他空下来喜欢看中文报纸,所以会将手套脱下来,不过要是给卫生局的人看见,麻烦就大了。

    在三福大道和缅街交界处卖蒙古烤肉的潘老板也对卫生局执法人员说罚就罚、而且好像没什么标准表示不满,不过又无可奈何,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

    对于新的罚款规定,纽约小商贩权益组织也表示强烈不满,认为这是纽约市政府对弱者、无防备者的剥削和利用。城市公正中心的街头小贩项目主任Sean Basinski指出,小商贩无人可以依靠,多数又是移民,不会说英文,这些很容易让他们成为被欺凌的对象。他呼吁政客站出来为小商贩说话,让他们拥有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再是纽约这个大都市里受人欺凌的一族。 


    第三篇: 


    路边摆摊现象一向是各国城市管理中的“痼疾”。一方面是弱势群体——小摊主们的生计;另一方面是关系到城市形象的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如何平衡这两方面的利益成了一个大难题,它困扰着许多国家的市政管理部门。

   韩国:小摊已经形成一种“道路文化”

  本报驻韩国特约记者詹德斌、张德强报道:一提起小摊,韩国人会津津乐道地说起路边的小吃。在韩国,卖小吃的摊子叫“包装马车”。很多“包装马车”还装有动力,有的直接从小卡车改造而来。不仅年轻的学生喜欢在“马车”里聚会,中老年的人也会在上下班时顺便来到“马车”前吃上一口。韩国的小摊已经从过去比较单一的小吃摊,发展到花店、寿司店、服装店、日用品店,可谓种类繁多,难以计数,而这些店又大多是装饰得很有个性的移动商店。韩国MBC电视台甚至将小摊称之为一种“道路文化”。

  大多数韩国人的生活习惯属于“夜猫型”,在一些繁华地段,基本上是24小时人流不断。夜晚的韩国小摊更是街头不可缺少的一道风景。一位年纪较大的摊主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不论什么地方在晚上12点到凌晨4点,是没人管制的,所以也有摊主只是在这个时间才出来,照样可以生意兴隆。在韩国,小摊一般是没有什么税收的,只要你申请加入“小摊业主协会”,获得批准后你就可以“出摊”了。

  韩国政府对路边小摊的管理总体上采用区域管理的办法。即政府将市区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绝对禁止区域”,指摆摊造成通行不便,严重影响市容的地区。主要包括主干道、火车站、汽车站、广场、人行道和车道不区分的辅助干线道路等区域。第二类是“相对禁止区域”,指妨碍城市美观等危害程度较小的地区,在这里对摊位的规模、摆摊的时间和经营范围有一定的限制,对申请在此摆摊要严加管理。第三类是“诱导区域”,一般包括和住宅区分离的城市中心外围的空地、车辆通行很少的河溪两侧道路、经过长时间形成的传统市场内的道路。政府一般允许在这些地方摆摊设点,但对营业时间和经营范围也有限制。区域和时间划分清楚不仅有利于执法部门区别对待,也有利于摆摊设点者的自觉遵守。

  韩国也将小摊问题上升到影响城市形象的高度,因而摆摊设点的主管部门不是各级地方自治政府,而是文化观光部门。政府在允许摆摊设点的地区强化后勤服务。各摊主在出摊时也秩序井然。有的摊主直接把一辆大型客车改装成一个流动的超市和时装屋。在全市到处流动,其本身就是一道亮丽的城市风景。

   据一些老摊主介绍,韩国城市一般有两辆执法车对摊点进行管理,下午6点以后一般不出来巡查,下雨天也不管。但是一周会有一次夜间管制。不过,即使这天出来管理,巡查一般也会在晚上10点左右结束。老摊主掌握了上述规律后,一般都会在那天休息,出来的比较少。晚上10点后,摊主都可以很放心地经营。巡查人员一般不没收违规摊主的东西,但特别管制时例外。执法人员态度非常温和,忠实履行法规,很少出现与摊主的暴力冲突。如果摊主违规是初次,可能要根据“非法占用道路获取利益行为”罚款4.5万韩元(1元人民币约合120韩元)。一些摊主的物品被没收后,觉得价值高于这个数,也会交钱领回自己的东西。

  韩国政府充分认识到小摊主属于弱势群体,允许他们成立自己的组织保护自身利益。韩国的摊主们自己成立了“全国摊店业主联合会”,拥有自己的网站等。韩国的媒体和大众对小摊并不反感,反而认为其便利了人们的生活。很多大学生将其作为创业或业余挣钱的好方式,而并不认为路边摆小摊是一种低级的商业行为。 


  法国:依法管理与服务是市政管理的核心

  本报驻法国特派记者廖先旺报道:法国没有城管这个部门,城市管理由警察和宪警依照法律进行。法国有关市政和市场的法律条款有很多,在具体的执法管理上,法国警察基本上是采取比较灵活的办法。对于无照又无身份证的外国偷渡客乱摆摊就比较严格;一般情况是将人带走,不没收财物。而更多的时候,只要商贩在规定的地点摆摊,又不影响交通,他们也就采取教育、劝阻,告诫“下不为例”,甚至睁只眼闭只眼。有时候,小贩见警察来了就将东西卷起来拎在手中故作顾客散步状,警察一走,他们又将小摊摆出来,警察一般也不会去抓他们。

  在法国警方看来,许多人的确是因生活所迫,对于城市来说,社会安全与稳定更重要,只要这些人数量不多,总体上不扰乱社会秩序、不影响交通也就放行了。而如果该市场的秩序在整体上造成扰民、阻塞交通,有关部门就会修改相关的摆摊地点和时间,但也不是将矛头只对准商贩。

  法国巴黎的跳蚤市场有百年历史,开始也经历过脏、乱、差的过程。巴黎市对跳蚤市场的管理方法是,将巴黎市区接近环城路的各个城门附近的街道,在一周时间内分别辟为举办跳蚤市场的地点,相关的交通管制提前公布于众,并成为一项制度。定时、定地、轮流举办,可以避免商贩到处乱跑,也可以方便市民逛此类市场。为了保证交通,相关路口设立告示牌说明今天有跳蚤市场,请开车人绕行。一般是周末举办这类跳蚤市场,请警察和消防队来维持秩序,而附近村庄和城市里的人也将此当作一次周末消遣和休闲游。在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跳蚤市场不仅没有减少,相反还扩大到了全国各个城镇和村庄,其功能与种类也增加了很多。

  对于市政管理中的问题,一般来说,法国先是由经济学家、社会学家、社会调查统计部门通过调查,核实、了解相关问题,然后提出解决方案及立法管理的相关建议,政府在经过与专家的磋商并听证之后,提出相关法案交由立法机构讨论成法,或者在原有法律基础上进行补充与修改。因此,可以说,依法管理与服务是法国市政管理的核心。

  泰国:弱势群体生存权更重要

  本报驻泰国特派记者任建民报道:哪里有人群,哪有就有小摊,这就是以国际大都市著称的泰国首都曼谷。在曼谷的拉玛五世广场上,就经常有流动小贩卖东西,包括烤香肠、水果、小吃等等。这个广场是泰国人重大集会场所,泰国国王登基60周年庆典时,上百万泰国民众聚集在这儿,聆听国王的讲话。而其中,就有数以百计的流动小摊。  

    从最繁华的商业街,到偏僻的居民区,马路边的人行道以及过街天桥等处,都有流动小贩。据不完全统计,各类路边小摊加起来约有2.5万个。这些小摊大概有两种形式,高级的是一辆手推车,所有经营器具都在车上,小吃或水果现加工现卖。简单的就是一块布,往地上一铺,就开张了。在广场上摆摊,平时没有,遇有活动人多时,小贩才会去。上个月政变后,广场上停了十来辆坦克,市民们都去照相,小商贩也过去卖吃的喝的。

  在外人看来,曼谷对路边摊的管理近乎空白。摊贩们随心所欲,且都是占道经营,人多时走路都费劲。经过记者了解得知,市政当局并不是撒手不管,而是有专门的部门负责登记、管理。按规定,只能在指定的街区摆摊。整个曼谷市指定的设摊街道有268条,合法登记的小摊有1万多个。可能是管理不够严格,以至于全市还有另外1.5万个小摊没有登记,它们占据了466个街区。非法的比合法的还多!

  所谓合法与非法,区别就在于一张许可证,本地华人称之为“名纸”。“名纸”每年更新一次,交100铢(约合20元人民币)费用就行了。如果想在人家门口摆摊就得和店主协商,并交付一定的费用。

  有人抱怨这些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人走路的空都没有了,当地报纸也讨论过。但政府的理念是:这些弱势群众的生存权,比市容重要,也比市民走路的便利更重要。不让他们摆摊,可能很多人就会被逼去偷去抢,影响整个社会安定。而且,这些小贩给市民带来的也有很多便利,比如,他们卖的蔬菜水果比超市里新鲜便宜,他们的小吃方便实惠。他们的顾客不限于底层民众,有些老外也喜欢尝尝鲜。

  对于没有得到许可的摊贩,也有管理人员去查,但一般以轰跑为准则。有时真抓住了,处罚不会超过500铢,不能没收小推车之类的工具。政府规劝小商贩:最好给行人留出一米宽的过道。曼谷市政府还制定了一个10年计划,通过提供别的就业途径,让非法路边摊贩主动退出市场。

  小贩们风里来雨里去,但凡有其他生计,谁也不愿意品尝这份艰辛。政府对此充分理解,并采取措施,保障路边摊主的权益。所有的路边摊贩都不用交税或管理费,因为按泰国法律,年收入2.5万铢以下的人不交税。政府也不准其他人欺负摊贩。去年,曼谷市对“名纸”进行过一次集中的更新登记,同时派出警察守在各登记点,当场抓获一批欺行霸市、靠收保护费过日子的黑社会分子。 


  美国:只有警察才能开罚单

  本报驻联合国特派记者邹德浩报道:纽约目前有1.2万多名有执照的街头小贩,他们的生意从卖早餐、水果、小工艺品,到街头画人像,多种多样。在曼哈顿下城的小贩,46%的经营者卖食品和旅游品,还有28%的出售文化产品。外国游客来到纽约,并不觉得街头小贩有碍市容。街头小贩主要集中在百老汇、唐人街、炮台公园等地,他们大多守法经营,为纽约的繁荣和税收做了不少贡献。在纽约的小贩队伍中,86%的经营者都是外来的移民,其中人数最多的是来自孟加拉国的小贩,他们占小贩总人数的18%,来自中国的小贩紧随其后,约为16%。他们贩卖的商品按照他们所来自的国家和地区有明显的不同,其中56%的华裔小贩和44%的孟加拉国小贩都以贩卖蔬菜为生。

  美国也没有城管人员,只有警察才有权开罚单。对各类街头小贩管理非常严格,除了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外,对营业时间、营业地点和营业方式也都有种种规定。在纽约市的一些地区,只允许小贩们晚7点后摆摊。一名华裔画家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在时报广场的街头画家个个都收到过几张罚单,有的加起来高达3000多美元。

  从去年9月开始,纽约环境管理委员会将街头小贩的罚款最高额由原来的250美元一下子提高到1000美元。小贩们抱怨说:“夏天热,冬天冷,长时间饿肚子,不能去厕所,以及面对执法人员随时可能开出的罚单,再加上经常申诉无门,这就是纽约小贩们真实的生活写照。”这些小贩们选择这一行的主要原因是语言障碍,而语言障碍同样影响着他们摆小摊。因为,相关的管理条例以及法庭程序都用英语进行,小贩无法为自己辩护,只好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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