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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启云:从亨廷顿“文明意识”论孔学前景 
作者:[陈启云] 来源:[《船山学刊》2000年第1期] 2009-03-21

    (一)在过去一、二百年间,中华文明受到西方文明的冲击,出现了很多危机,因此引起中外人士对中华文化传统和代表中华文化传统的儒学,作出很多负面的批评。近一、二十年来,西方文明也出现了很多危机,而亚洲文明则在经济发展上出现了可观的成绩,因此又引起中外人士对中华文化和儒学,提出了不少正面的议论。这些负面的或正面的论议,每每受到价值观念的影响,带有很多感情因素。面对二十一世纪前景,我们需要对中华文化传统和代表中华文化传统的儒学,多做一些深人的客观研究和理性分析。

    这一说法,并不表示“价值观念”和“感情因素”不重要。近年来,西方的人文理论愈来愈注重“价值观念”在思想文化中的核心地位,“感情因素”在人性心理中的基本重要性,和“主体·主观”在“论理”中的必然存在。这种看法,以目前流行的“后现代主义”为最甚。但是正是由于“价值观念”、“感情因素”和“主观性”在思想文化中必然存在,我们更需要对它们作出“非价值观的客观理性”分析研究。
    (二)这是一吊诡论题。过去在“理智主义”主导下,西方思想界对中华文化的负面批评主要是认为:中华思想文化是一未经分化为客体的混沌主体(“天人合一观”是一显著例证);中国思想界不注重“知识论”的纯理分析和反思,孔孟思想是“圣人之教”,对人的行为伦理有极大的道德权威和现实的匡益,但不算是“哲学”;中华文化和思想的核心“价值”是“人情”;注重“人治”而非“法治”、“内在转化”而非“外在超越”、“应用技艺”而非“理论科学”;而作为文化与思想的基本素材或形式规范的中华语言文字,更是长于抒情的“诗样”而非长于说理的“散文”。
    针对这类负面批评,过去近百年来中国学者的反应可以分为二大类:(一)持“全盘西化立场”者,对这些负面批评全面接受,甚或变本加厉地加以夸张,以宣扬全盘西化的理论;(二)持“文化本位立场”者,则根据不同的“价值观念”,把西方认为是负面的中华文化现象,改作正面的肯定和赞扬。这二种立场虽很不相同,但却同样地接受了西方人从西方文化的“主体立场”对中华文化的本质和特性的描划。这在过去西方文明居于绝对优势的主导地位时,有其不得不然的形势。
    在二十世纪末叶,西方文明已不再居于绝对优势;西方人文理论近年来也有很大的改变,对过去所轻视的“价值观念”、“感情因素”、“实践伦理道德”、“人的主体主位”、乃至“天人合一”的宗教精神和哲学“认识论”立场,都逐渐加以重视和肯定。在一定程度上,这也显示出“全盘西化论”的严重缺失,和’‘文化本位论”相对的正确性。
    在过去西方文明居于绝对优势的主导地位时,中华“文化本位论”者不得不接受或因应西方对中华文化的描划,而只作“价值观”的反辩对话。今天这种形势已经改变,中国学者是否应该或能够超越这种“价值观”的反辩对话范式,和突破西方文化对中华文化的描划规格,而对中华文化的本质、特性、和前景提出新的命题和展现?换句话说,过去西方思想自认为“唯理,,(或至少是“情理分清”),而批评中华思想为“唯情”(或至少是“情理分不清”);现在西方思想转而倾向“情”(甚至“情理分不清”),中国思想家应否就此沾沽自喜,认为过去“唯情”(或“情理不分”)的想法是一贯正确,于是固步自封,抑或应转而倾向“理”(至少是“情理分清”)的方向发展,一方面使中华思想文化更趋均衡圆融,另一方面使中华文化与西方文化由两极对立而变成相益相容?这是很值得反思但又很复杂的问题。
    “他山之石,可以错玉”,下面单就近来很受关注的一种西方“文明”意识为例,对“情·理”、“主观·客观”、“传统·转化”等问题略作分析。
    (三)1993年,美国哈佛大学政治学教授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在《外交事务》学刊发表了一篇文章,认为“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冲突的时代”已成过去,即将来临的,是“文明(或文化)冲突的时代”,尤其是“西方文明和东方文明(以儒学文化与回教文化为主)冲突的时代”:根据亨廷顿自述,这篇文章所引发的争论是《外交事务》自1940年代以来所发表的论文之冠;亨廷顿本人在这三年间曾受邀出席在阿根廷、比利时、中国、法、德、英、韩、日、卢森堡、俄国、新加坡、南非、西班牙、瑞士、台湾等地关于此论文的讨论会。他在1996年又在《外交事务》发表了一篇文章,并且出版了一本题为《文明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整》的专书发挥他的论点。
    1994年初,我应台湾清华大学思想文化史研究室和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之邀,在二处各作了一次专题演讲,对亨廷顿的“文明意识”作了几点论析。这些论析,和二年后亨廷顿在1996年出版的专书的陈述,几乎如合符契。足见理性分析,是有客观真确性的。
    我在1994年的论析中,认为:"Huntington是政治学和外交战略专家(美国哈佛大学奥连策略研究所所长),对文化学,尤其人文文化,是外行。”并指出他把“文化”( Culture)和“文明”(Civilization)二词先后交换混杂使用的毛病。我建议对此二词的用法是:“文明一词指在特定时空存在的历史文化整
体,如古代中华文明、汉代文明等;文化则指此文明中较为具体而微、可以分别讨论的成分(如汉代物
质文化、语文、文学、艺术、政制、宗教、思想等)。在整个文明崩溃后,此文明整体不复存在,是以没有‘文明传统’字眼;但此整体文明中之各个别文化因子,则可继续存在,成为‘文化传统”’。
    亨廷顿特别在1996年的书中第二章,专门讨论“文明”和“文化”的定义、属性、及与“历史”的关系,并引用了西方自古希腊以至199年关于这问题的大量论著。他认为:“人类的历史是文明的历史”,“文明是具体的文化……是文化构成的历史整体……是最大的文化整体。”
    表面上看来,亨廷顿的“文明”和“文化”定义,和我所建议的大致相近。不同的是亨廷顿所关注的是“文明”、“文化”具体量化的表现,在我的论析中称为“硬件文化”或“文化硬体”,包括经济.、科技、工业、政治、军事力量及社会组织。而我关注的是不能完全根据具体量化的表现去估计,而要去追寻其内涵精神和分析其抽象意义与超越价值的“软件文化”或“文化软件”,包括语文、文学、艺术、宗教信仰、思想学术等。这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下面再进一步探讨。
    过去西方人不是没有观察到世界多种不同文化的差别。不过他们的观察受到了以物质、经济、科学、技术为基干的“硬件”单轨文明进化理论观点很大的影响。这种理论认为世界各种不同文化的差别,只是在进化程度上“先进”与“后进”的差别。
    一种文化差别只是“传统”与“现代化”的差别;“现代化”等于“西化”。由于文明进化是必然的发展,世界危机和困局只是局部地方人民进步迟缓、现代化有困难的问题,而不是不同文化冲突的问题。
    亨廷顿在上述文中还没有完全放弃以物质、经济、科技为基干的文明进化理论观点。他在东西两大文明对垒中把回教文化划人东方文明阵营,就是此观点使然。但他已扬弃单轨文化的进化观点,而认为世界各种文明可以保持本身的文化特质而取得现代化的财经、科技、武装力量,无须“西化”也可以成为现代文明。因此而导致未来世界性多元文明冲突的危机。这些论析,在亨廷顿19%年的专书中都得到证实。
    (四)在1994年的论析中,我对人类多元文明里的中华文化前景有比较乐观的想法。我批评了亨廷顿站在美国的主体立场,对世界文明的多元化持有对抗的消极看法;并指出在1990年代初日本学术界也兴起一阵“比较文明论”的热潮。日本的“比较文明论”关注的也是由西方一元文明观走向东、西二元或多元文明的趋势,所不同的是:日本学人站在日本的主体立场,对多元文明,尤其是处在多元文明边沿上的夹缝文明,有很积极乐观的看法。
    在过去国际形势上西风压倒东风的时代,也是在西方文化中“硬件文化”压低“软件文化”的时代。在形势比人强的情况下,中国不能不接受在强势西方文化中居强势地位的“硬件文化”。这种移植过来的文化客体,在中国本土主体中“格义”不清,便会被视为西方文化的整体或至少是主体的特性。
    把西方的“硬件文化”看作西方文化的整体,是本世纪初“全盘西化说”的根源。当时由于“软件文化”在西方也是居于弱势,在中国对“软件文化”认同的人可以维持与西方“软件文化”平等对待的地位,在某些领域或层面上,能够维持独立自主的立场,对西方文化加以批评,这是过去近百年来,民族主义和“新儒家思想”的主要贡献。
    在这一百多年来,西方的科技、工业、经济、军事力量突飞猛进,带动了整个西方文明登上了主导霸权的地位,对世界其他文明发生了很大的影响。在这历史文化背景中,重视客体物化“文化硬件”的历史、文化、思想观念和理论盛极一时,如“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孔德的“社会文化学”、达尔文的“物种进化论”、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等。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重视客观“硬件”的“文化”与“文化论”并未完全压倒、排除西方宗教、精神、信仰、价值等“软件”在“文化”与“文化论”中的地位。而且这二种不同的“文化”与“文化论”在客体上虽然呈现成两极异化对立,但在西方文化传统和历史过程中却是属于同一或相连续的主体。一旦“硬件”文化和文化论在西方发展至饱和点而开始缓慢弱化,“软件”文化和文化论,便即重新抬头。这在二十世纪末流行的“后现代主义”对“现代主义”的批判抗争中,表现得很清楚。
    在1994年的论析中,我认为今后世界各主要文明(包括东、西文明)在“硬件文化”的具体表现上变成势均力敌多元对待的局面,而个别文明中的“硬件文化”和“软件文化”的相对关系亦将达成合理调协;在西方文化思想家对西方文化增进反思批判的努力时,东方文化思想家对东方文化亦宜加强其反思批判,以促成东、西文化在互相公平对待立场上的沟通。这种看法,从最近三年来国际关系发展的现实看来,似乎是过于乐观。
    最近三年来,世界各主要文明(特别是中国与美国)表现的具体力量虽然更接受均势,但其相对的关系却更形紧张。这不但表现在美国的对华政策上,也同时表现在美国国内对非西方族裔移民的福利措施和移民政策上。这趋势,正是亨廷顿“文明冲突论”的主题,在他1996年的书中有更详细的引申:西方文明力量衰弱所带来的,不是东西文明,互相公平对待的沟通与融合,而是双方对立冲突的紧张与尖锐化。亨廷顿自称在1993年发表了<文明冲突)一文以后,曾经受邀参加过包括中国在内的十六个国家关于这论题的研究会,但他在1996年的书中,对“文明冲突”的观点比1993年更为极端。在1993年文中,他至少提出了增进东西文化互相了解的重要和可能(虽然著墨不多);在 1996年书中,他几乎完全排除了这种可能(第31--32,66-- 69页),甚至进一步地设想描划出东西(中、美)未来可能发生战争的导因、过程和结局(第312 - 316页)。亨廷顿所代表的“文明(文化)意识”和最近几年来东西国际关系的紧张,有密切的互应关系,值得注意。
    (五)本文讨论的不是国际关系现况(这是亨廷顿的专长,在其1996年书中对此问题有很多的资料和详细的分析),而是“文化观念”和“文化(文明)意识”。我借用时下电脑术语中“硬件(体)”和“软件(体)”二对称名词,来代替常用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科技(文化)·人文(文化)”、“(文化)主体、(文化)客体”等对称名词,目的在避免后者所带有的预设的“实体涵义和价值”。电脑术语当然其有预设的涵义。不过这些涵义,目前仍限于科技专业,用在文化论析上,其“比喻”性很清楚,不易混人文化实质的涵义。“硬件文化”和“软件文化”的涵义和用法会引起不少问题,值得进一步去讨论。例如,上面说的“国际关系现状”固然是“文化硬件”,但亨廷顿关于“国际关系现状”的看法和理论则是属于“文化软件”(“硬体文化的软件?”),而这些看法和理论所涵含的“文化观念”和“文化(文明)意识”,则更是“软件中的软件”了。这些纯观念的探讨,不是本文所能及。今天看来,关于“硬件”、“软件”的粗略比喻,对分析亨廷顿的文化论点,仍有不少方便切合之处。
    在1994年的论析中,我指出亨廷顿对“文明·文化”的看法可能代表了美国乃至西方很多人的想法。当时我关注的是:在西方文明中的“硬件文化”对东方文明的“硬件文化”和对西方本身的“软件文化”都失去了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属于“软件文化”的东方人文传统和同为“软件文化”的西方人文理论的沟通问题。今天看来,亨廷顿的“文化意识”代表的不但是美国乃至西方很多人的想法,而且仍然是当前美国乃至西方的主流“文化意识”;此“文化意识”在西方的历史文化中根深蒂固,不是西方文化中近年来所浮现的以“后现主义”为代表的“软体”人文理论所能轻易彻底改变或取代。
    关于国际上不同集团阵形间的紧张对立和冲突战争可能性的论析,多如牛毛。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之所以广受注目,在学术上主要原因是他在通常国际关系分析中所注重的政治、经济、科技、军事力量等“硬件文化”的因素以外,特别强调语言、宗教等属于“软件文化”因素的重要性。这回应了上面提出的:在西方文明中,“硬件文化和文化论”发展至饱和点而开始缓慢弱化,“软件文化和文化论”即重新抬头的现状。但亨廷顿书中所展示的不是上述“在个别(西方)文明中的硬件文化和软件文化的相对关系”的“合理调协”,而是亨廷顿固执“硬件文化”观念,对“软件文化”观念所作非理性的活剥生吞。在书中第42页中,亨廷顿列举了构成个别具体文明的“文化因子”:“如语言、历史、宗教、风俗、制度等‘客观’成分和个别文明中的人民对自身文明归属的‘主观’认同。”
    粗看起来,似乎亨廷顿特别注重“软件文化”;但他书中对“软件文化”的讨论,仅止于此;其余全部是讨论这些文化因子所构成的各文明集团在国际形势上的实力对抗和冲突。亨廷顿虽然把“儒教文明”和“回教文明”规划为西方文明的大敌,但全书对“儒教”和“回教”的基本内涵和意义,完全没有讨论。书中特别讨论到“语言”时,着重的只是全球使用不同语言的人数的量化对比(尤其是使用英语和华语的人数)(第59 }- 6:}页);而专门讨论“宗教”时,着重的也只是信教人群数目的对比(第6-l -- 66页)。换方之,亨廷顿是把“软件文化”当作“硬件文化”来处理。
    (六)上面说过,亨廷顿认为“文明”是具体“文化”在“历史”上的整体表现或存在。分析起来,他书中显示的“文明”、“文化”、“历史”观,都有可议的偏失和混乱。 
   1、亨廷顿讨论西方过去的“文明”观念时,认为早期(十八世纪)“文明”与“野蛮”对比,代表的是一抽象、普遍的理想。这理想虽然是建立在进步、高水平的文化实质上,但作为文化理想,则是一软件文化。后来(他引用法国年鉴学派中坚firaudel的观点),人们扬弃了此单一的文明理想,而转注于世界上多种个别文明的“实际存在”。因此亨廷顿认为,这些实际存在的某些“文明”,从“文明”理想上说,可能是很“野蛮”的(第-} 1页)。这表示亨廷顿虽然肯定世界上多种“文明”的存在,但却把文明的价值理想从这些实际存在的“文明”中抽离。因此在这些“文明”中剩下的,只是文化“硬件”。
    2、他反对十九世纪德国思想家的对“文明”和“文化”分别对待的观念:即认为“文明”代表的是“机械、技术、工业性的物质文化(即硬件文化),而“文化”指的是“价值”、“理想”、“高智慧水平的艺术和道德品质”(即软件文化);他引用了人类学家心目中“文化”是“原始不变的低等社会”的看法。在此他再次采取Braudel的看法,认为德国学者把.‘文明”与“文化”分别对待的想法是痴人说梦(第41页)
    3、亨廷顿因此认为“文明”是“文化”在实际的时间(“历史”)和空间(Braudel的“文化地域”)具体存在的整体;“文化”不能脱离此整体而存在(第41--43页)。换方之,“文明”是一整体“硬件”,而“文化”只是此“硬件”中的“配料”。

    4、亨廷顿并未完全忽视“文明”的理想(“软件”),他认为“西方文明”的物质包括:(1)古典传统(希腊哲学与理性主义,罗马法制,拉丁文,基督教,回教与东方正教)。(2)天主教与基督教。(3)欧洲语言。(4精神上的权威与世俗上的权威的分立。(5)法治。(6)多元性的社会。(7)代议和代表性的组织。(8)个人主义(第69-72页)。此一系列,有很多混杂重出的问题。如其中(1)在文化史和文化论上实已涵育了(2)(3)(4)(5)(6)(7),而(2)又涵盖了(3)(4)(5)(6)(7)(8)。亨廷顿把这八个文化因子一一分列,主要原因是它们在不同时空中实际具体的存在。换言之,亨廷顿把这八个文化因子都当作文化硬件看待。
    5、由于这八个文化因子,都是具体地出现和存在于“西方文明”的实际时空之中(历史、文明史),亨廷顿认为它们是“西方文明”所专有,而为“非西方文明”之所无。这是把原为“软件文化”的普遍(或可以普遍化)的观念、原理、原则、和理想,“硬体化”而变为“西方文明”的“财产”,不能为“非西方文明”分享。
    6、由于这八个文化因子在“西方文明”中出现的时间是在“现代化”过程之前,亨廷顿认为它们只属于“传统西方文明”而不人于“现代化文明”;因此“非西方文明”不能经由“现代化”而取得这些“文化因子”。依照这悖论,现代非西方的人民便不能接受希腊哲学和理性主义,但西方“古典传统”为什么却能接纳“回教”与“东方正教”?形成这悖论的主因是亨廷顿把一切“文化软体”都当作“硬件”处理。
    7、亨廷顿认为由“西方文化因子构成的西方文明”与由“非西方文化因子构成的非西方文明”始终格格不人不能融合的论证,几乎全部建立在历史事实上:在历史上,“西方文明”和“非西方文明”由古(传统)至今(现代、现代化的)都是分别存在互不相容的文明实体。从史学理论上看,这论证的错误是:第一,亨廷顿忽视了历史只是记述“已往”,不能预定“未来”的根本属性,才会由过去“西方文明”和“非西方文明”不能融合,来推断二者在将来也不能融合。第二,即使在过去历史上“西方文明”和“非西方文明”的实体(硬体)不能融合,“西方文明”和“非西方文明”中的许多“软件文化因子”(如“人道主义”)却不能说不能相互流通融和。否则原属东方的“回教”(甚至原始基督教)便不会成为西方“古典传统”的因子;而罗马帝国灭亡后,许多西方古典的天文、数术、医学知识传人非西方的回教与阿拉伯文明,一直到文艺复兴时期,再由“非西方”的回教阿拉伯文明,传人西方。根据亨廷顿的悖论,这些文化交流的互益便变成不可能。
    亨廷顿可以辩称他所指称的是“整体文明”,不是学术、思想、艺术等文化因子。但这只证实了,亨廷顿心目中只有硬件整体文明,并无软件文化。
    (七)在西方的“软件”文化和文化论中,对东方文化有一种渊源悠久的偏见。西方人的“东西文化对比观念”源自古希腊人以文明、理性自称,而视其他人为野蛮、不理性的蛮族。这种主观的价值观念,常被加在民族间或文化间现实上的利益冲突,而客观合理化。这在古希腊(乃至西方)“历史学之父”Herodotus(? 485--431 B. C)的《史记》中表现得很清楚。Herodotus的《史记》主要是关于560一480 B. C.年间希腊与波斯的冲突和战争,是以此书又名《波斯战争》。但Herodotus此书并非单纯“记述”希腊与波斯战争的事迹,而带有很多“文化论评”;全书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评述古埃及文化,第二部分评述古波斯文化,第三部分评述古希腊文化。论者每谓Herodotus客旅经验丰富,博闻强记,因此书中保全了许多关于古埃及与古波斯地理环境和文化传统的史料;这只是皮相之见。从宏观整体分析,Herodotus的(史记》主要命题不在“记述”希波战役的经过,而是论释在希波“文化冲突”中,短少精干的希腊民族最后能够击败庞然大物的波斯帝国的原因。Herodotus认为冲突的双方,希腊代表了“文明、理性、自由、民主的开放型的海洋文化(城邦)”,波斯(与埃及)则代表了“落后、蛮横,独裁、专制的封闭型的大陆文化(帝国)”;文化冲突的结果,希腊在战争中击败了波斯,显示了希腊所代表的西方文化的优点和波斯和埃及所代表的东方文化的缺点。
    今天,除了研究西方古代史的学者,一般人对Herodotus所记述的希波战役大概只知道希腊击败
了波斯,很少人会关心此战役的详细事迹。但Herodotus对“东西文化对比”的论点,却影响长远,成为西方根深蒂固的共识成见。这种成见影响了Condorcet(1743一1794)的政体论,黑格尔(1770 -1831)的历史哲学,马克思(1818一1883)的“亚细亚生产型态观”,而以K. A. Wittfogel的“东方专制独裁论”最为极端。
    从今天的史学立场(包括“后现代主义”、“新历史主义”)来分析,在上述希波战争中,短小精干的希腊,战胜了庞然大物的波斯,是不争的事实;在考古研究发现中(尤其古物遗迹)埃及,波斯,希腊代表了古代文化的三个不同的高峰,也是可微的史实。但希腊和波斯文化的优劣比较,则是一未证实的价值观点;而由此引发的东西文化优劣比较,更是西方文化中,积重难反的主观偏见。Herodotus《史记》中,对埃及和波斯等“东方文化”的价值观,主要是站在希腊人的主位立场的主观看法,这些看法是否客观公允,今日已无法验证。至于西方的“东西文化比较观”所包括的东西文化区域,由Herodotus时的波斯和希腊,扩大至今日全球性的“东、西”国家(西方主要包括欧、美;东方则主要包括近东、中东回教国家、以至远东的中国),更是一未经反思的文化观念成见。存在主义史学大师亚士培在《历史的根源与目的》中就说过:西方对东方历史文化并不了解,东方文化只不过是被用来烘托出西方文明特性的陪衬品而已。近年国人引用亚士培此书中的世界文明的“轴枢时代”观念的人不少,但对亚士培此警语却很少注意。要到萨德的《东方主义》(1979)一书,才正视了西方对东方的偏见。
    亨廷顿的“西方文明与非西方文明对立冲突论”,显然受了此西方传统上根深蒂固的偏见的影响。因此他把在宗教渊源和文化交流上都与西方文明有密切关系的回教文明与远东的儒教文明挂钩而同列为东方文明。亨廷顿本身的“文明意识”倒是证实了他认为“文化传统不会在现代化过程中改易”的论点:他的“东、西文明观”可以直溯至古希腊Herodotus的“东、西文明观”传统。但如上所论,亨廷顿的“文明论”并不是一个好样板。
    亨廷顿从美国的本位立场和主体价值观出发,因袭(甚或坚持)了西方传统中对非西方(东方)文明的偏见,误用了史学论证,抹杀了或生吞活剥了文化软体的精义,演释出一套僵化的“文明论”,而得到人类将来几乎不可避免的“文明冲突”的结论。这说明了“主观”、“传统”、“感情”、“偏执”虽然是人类思想难以超越的处境,因此特别受到“后现代主义”和“新历史主义”的关注,但这也是处处泥泞、危机四伏的处境,须要大家明智地去对待。这是亨廷顿“文明冲突论”给世人的一个警讯。
    (八)最后要提出的是,亨廷顿在1996年的见解,和三年前最大不同的地方,是少用了(甚至不用)“儒教文明”一观念名词,而改用“中华文明”。这显示出亨廷顿已了解到:(1)".儒学”和基督教、回教等超理性的宗教信仰有所不同;(2)“中华文明”在实际时空中,有不少具体的缺失(如亨廷顿指出的“信赖权威”、“接受等级”差别等),但这不是孔子思想和儒学的理想原旨,因而是可以改变的。亨廷顿在1993 --1996年间,对“儒学”态度有此重大改变,和他在这三年间与西方和东方关心“儒学”人士的接触和对话有关。这显示出亨廷顿尚不失其学术理性,而合理的批评和回应是有其价值和效果的。
    更重要的是,如果“儒学”不是一种不可改变的“文化硬件”,而是能够不断与时运转的“文化软件”,因此可以不陷人“文明冲突”的渊蔽,则它是可以成为世界文明“和解、融合”的文化因素或动力的。关于这方面的具体论述,在此无庸细述。
        (作者单位:台湾清华大学历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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