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法家研究
吴兆民:先与祖宗“接轨”如何 
作者:[吴兆民] 来源:[] 2008-08-27

    人说,现在已经是盛世了。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国势日益增强,这是不争的事实。正因为富了,很多有权有势的阶层和部门,都忙着跟国际接轨。比如经营者的年薪,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乃至数千万。去年,中国平安副总梁家驹以4813万元税前年收入,刷新国内年薪的历史纪录。再比如石油价格,这几年蹦着高往上窜,本来已经接上轨了,最近又向上窜高一大截。其他如官人们的坐骑和豪华办公楼,令人望而生畏的房价、居高不下的肉价、还有欣欣向荣的色情业,等等,都不仅“接”得紧,“接”得快,而且往往犹有过之。

  相比之下,与民生相关的事“接”起来却有些步履蹒跚。比如贫困线标准,虽然不断调整,但至今距国际的“轨”仍有一段距离;教育的投入,大约还没有超过乌拉圭;在医疗负担公平性方面,这几年急起直追,想必已摘掉了全球倒数第四的帽子,但医院的大门依然令许多人望而却步;对职业病和工伤死亡的赔偿,跟发达国家相比,尤其相去云泥。美国“9.11事件”后,每个死难者家属得到的赔偿是平均180万美元;四川大地震后,每个震亡学生的父母得到的补偿仅是5000元人民币。不过比起唐山大地震来,这仍是个巨大进步。

  中国老百姓都是通情达理的,对于上述种种问题,老百姓也能理解。大家心里都清楚,虽然盛世了,但咱们的人均CDP在全球排名依然在100位之后,还属于发展中国家,办事只能量力而行,循序渐进,这事用不着余秋雨等人出来含泪劝告。然而,既然短期内尚没有能力与国际接轨,能否先与老祖宗的成例“接轨”呢?比如现在既然已经是盛世了,而且现在的盛世肯定比古代的“盛”得多。那么,和历史上的盛世“接轨”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吧?即使不能全部接轨,能有选择的先“接”几项也好。比如说,先与历史上的养老制度“接轨”如何?  

  之所以提出这个建议,乃因我国早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目前60岁上的老年人已经达到1.44亿之多,其中80岁以上的老年人正以每年100万的速度递增。这些年,虽然在优抚老年人方面做了不少的工作,但有些现象仍与盛世不甚相称。前不久,石家庄市电视台报道:有一位75岁的老太太,没有儿女,老伴去世后,仅靠每月200多元的“低保”过日子,有了病没钱看,就自己抗着;她特别想进养老院,但每月800元的收费却付不出。但她还不算最苦的。据《重庆晚报》今年4月报道,有一位82岁的老太太夏淑清,靠拾荒养活着103岁的老母亲。两人每月收入不足100元,因为贫苦无依,10年没有吃过炒菜。其实,社会上象她们这样的孤寡老人还很多,其中生活在农村的连“低保”都没有。对于这部分既没有老干部局罩着、又没有社保局管着的老人,能否安享晚年,不仅关系到盛世的形象,更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

  而对于优抚老年人的问题,历史上的盛世解决得就比较好。据《通典》介绍,西周时代,人过60岁吃不起肉,国家就按月供应肉食,年高德劭者,还可能给个爵位,享受一定待遇。这一制度,在从汉到清的几个盛世里,都实行过。汉文帝即位第二年即诏令:“民八十已上,月赐米、肉、酒;九十已上,加赐帛、絮。”(《汉书•文帝纪第四》)唐太宗做得更好,即位之初也颁布诏书:“民八十以上赐粟帛,百岁加版授(给以爵位)” 。以后每逢遇到重大赏赐,都不忘“赐民八十以上者”。太上皇病愈,赏;打了胜仗,赏;更换了太子,也赏;对巡狩路过的州县,也不忘“赐民八十以上者”(《新唐书•卷二》)。清顺治登基之初,当年冬十月亦诏令:“军民年七十以上者,许一丁侍养,免其徭役:八十以上者,给与绢绵米肉;有德行著闻者,给与冠带;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存者,官与给养。”(《清史稿•卷四》)  

  古代优抚老人的措施,不仅在盛世能得到贯彻,事实上在其它时代也多有实行者。隋炀帝是个遗臭万年的昏君,但在尊老上倒也有可圈可点之处。他即位之初也曾诏令:“高年之老,加其版授,并以别条,赐以粟帛。”七年又诏令:“其河北诸郡及山西山东年九十以上者,版授太守,八十者,授县令。”(隋书•炀帝纪上)套用现在的待遇,大约是:80岁以上者享受县处级待遇,90岁以上者享受厅局级待遇。现在的老年人受党教育多年,大多识大体、顾大局,没有几个人指望享受到哪一级的待遇,只要吃得饱饭、看得起病就成。


相关文章:
·北美崔哥:中国富二代——美国的小祖宗来了!
·许嘉璐:中国只不过想恢复祖宗基业
·孔子是“跑官”的祖宗
·吴兆民:先与祖宗“接轨”如何
·刘云:国际接轨别只盯着薪酬
大六经工程 |  国学网站 |  香港中国文化研究院 |  联合早报网 |  时代Java教程 |  观察者网 | 
环球网 |  文化纵横网 |  四月网 |  南怀瑾文教基金会 |  学习时报网 |  求是网 | 
恒南书院 |  海疆在线 | 
版权所有:新法家网站  联系电话:13683537539 13801309232   联系和投稿信箱:alexzhaid@163.com     
京ICP备0507368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