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礼仪之争与澳门
澳门从16世纪繁盛至19世纪衰落的近300年,也是中西文明初次大规模碰撞和交融缓进的300年,甚至可以说是西方文明在中国边缘上盘旋徘徊的300年。以利玛窦(Matteo Ricci)为首的耶稣会士一度令在华传教事业发展蓬勃,然而,他们毕竟是以儒法传圣教,当礼仪之争兴起,天主教宗教神权与中国封建专制皇权发生激烈冲突至无法调和时,曾经十分热衷“夷教”的康熙帝在晚年也怒斥罗马教廷干涉中国内政,颁令驱逐传教士出境,西方传教士只是在数学、天文学、医学、西洋艺术等方面为朝廷所用,中西文化深层的思想交流并无多少长进,礼仪之争互不相让,以致两败俱伤,清廷又将国门关闭。
在礼仪之争过程中,澳门也试图发挥作用,以调和清廷与罗马教廷的关系,可惜葡萄牙已经今非昔比,最后无功而返。不过,从其努力的过程,仍然可以看到澳门-葡萄牙的角色、特别是其文化的自觉。
我们知道,葡萄牙早在1514年就获得教宗尼古拉五世(Nicolau V)颁发无限期征服异域的权利及其保教权18,而东方保教权的具体体现是:(一)任何从欧洲出发的传教士前往东方必须取道里斯本,乘坐葡萄牙船只,并获得葡萄牙宫廷的批准。传教士除效忠教宗外,还需宣誓承认葡王的保教权;(二)教宗向东方任命主教的人选,须得到葡王的认可。葡萄牙有权在传教区建筑教堂,派遣传教士和主教管理这些传教区的教会,当然,有关的费用也由葡萄牙提供或津贴。19所以,早期的西方传教士完全是通过澳门进入中国内地的。
耶稣会东方传教团巡视员范礼安(Alexandre Valignani)1578年在澳门曾经对传教工作发出指示,要求传教士必须了解中国的礼俗、社会和民情,改变在其它国家采取的传教方法,并选派懂得中文的传教士进入中国传教。20利玛窦1582年进入中国后,身体力行,实践此一策略,以移花接木的形式,将天主教义融入儒学中来传播福音,且取得了相当的成功。正如他的同伴罗明坚(Ruggieri Michele)所言:“在初期,我们必须在这个国家小心行事,不宜操之过急,不然很容易丧失既得利益而无法补救。我这样说,是因为这个国家对外国人极端敌视并特别惧怕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视他们为侵略民族”。21白晋(Joachim Bouvet)在1697年还认为:“要使中国人从情感和理智上倾向于我们的宗教,世界上没有比向我们显示基督教合乎中国古代哲学传统更好的东西了”。22
到远东传教的耶稣会士利用自己的世俗知识结交当地的士绅阶层,用当地的语言、文字、哲学讲解《圣经》,最终接近宫廷和皇帝,使全民族皈依,也是1552年客死上川的圣方济各‧沙勿略(Francisco Xavier)的理想。且不论他们的目的或者企图23,但他们在运用此权宜之计中表现出来的对中国文化的了解和尊重、也就是文化的自觉性,还是值得赞赏的。然而,利玛窦去世后,他的另一位同伴龙华民(Nicolas Longobardi)就以维护宗教的纯洁性为名,对祭祖敬孔畏天等中国礼仪提出了质疑,从而掀起了礼仪之争。幸好,由于葡萄牙拥有保教权,这时期耶稣会内部的礼仪之争在澳门得到了协调,其它教团没有卷入;没有扩散到欧洲,也没有惊动罗马。24
然而,随着葡萄牙东方帝国的衰落及其保教权逐渐旁落,特别是法国外方传教会的介入以及两国对保教权的争夺,礼仪之争在康熙年间又再次爆发,且不可收拾。
礼仪之争为中西文化交流带来的灾难性深远影响,至今仍然可以感觉到。对事件的性质,法国启蒙运动的精神领袖伏尔泰(Voltaire)在18世纪作出了生动的总结。实际上,他也对欧洲人缺乏文化自觉性作出了批判:
“在非难这个大帝国的政府为无神论者的同时,我们又轻率地说他们崇拜偶像。这种指责是自相矛盾的。对中国礼仪的极大误会,产生于我们以我们的习俗为标准来评判他们的习俗。我们要把我们偏执的门户之见带到世界各地。跪拜在他们国家只不过是个普通的敬礼,而在我们看来,就是一种顶礼膜拜行为。我们误把桌子当祭台,我们就是这样地评论一切的。我们在适当时候将会看到,我们的分裂和争吵,怎样导致了我们的传教士被赶出中国的。”25
在中国,康熙皇帝一向对耶稣会士爱护有加,对天主教内部的礼仪之争虽早有所闻,但保持了宽容和中立。1700年11月30日,康熙皇帝即应耶稣会士的请求,下达了关于祭祖祭孔只是爱敬先人和先师而不是宗教迷信的谕旨:
“康熙三十九年十月二十日治理历法远臣闵明我、徐日升、安多、张诚等谨奏,为恭请睿鉴,以求训诲事。窃远臣看得西洋学者,闻中国有拜孔子,及祭天地祖先之礼,必有其故,愿闻其详等语。臣等管见,以为拜孔子,敬其为人师范,并非祈福佑、聪明、爵禄也而拜也。祭祀祖先,出于爱亲之义,依儒礼亦无求佑之义,惟尽忠孝之念而已。虽立祖先之牌,非谓祖先之魂,在木牌之上,不过抒子孙报本追远,如在之意耳。至于效天之典礼,非祭苍苍有形之天,乃祭天地万物根源主宰,即孔子所云:‘效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有时不称上帝而称天者,犹主上不曰主上,而曰陛下,曰朝廷之类,虽名称不同,其实一也。前蒙皇上所赐匾额,御书敬天二字,正是此意。远臣等鄙见,以此答之。但缘关系中国风俗,不敢私寄,恭请睿智训诲。远臣不惶悚待命之至。本日奉御批:‘这所写甚好,有合大道。敬天及事君亲、敬师长者,系天下通义,这就是无可改处,钦此!’”26
教宗克莱门十一世(Clemente XI)派遣的特使多罗(铎罗,Carlo Thomas Maillard de Tournon)1705年抵达中国后,礼仪之争的矛盾激化了。康熙年底第一次接见多罗后,觉察到于教宗特使来华的真正目的,次年6月24日,下了一道御批,严正表明了朝廷的立场:
“前日曾有上谕,多罗好了陛见之际再谕。今闻多罗言,我未必等到皇上回来的话,朕甚怜悯,所以将欲下之旨晓谕。朕所欲言者,近日西洋所来者甚杂,亦有行道者,亦有白人借名为行道者,难以分辨是非。如今尔来之际,若不定一规矩,惟恐后来惹出是非,也觉教化王处有关系。只得将定例,先明白晓谕,命后来之人谨守法度,不能稍违方好。以后凡自西洋来者,再不回去的人,许他内地居住。若今年来明年去的人,不可叫他居住。此等人譬如立于大门之前,论人屋内之事,众人何以服之,况且多事。更有做生意,做买卖,此等人亦不可以留住。凡各国各会皆以敬天主者,何得论彼此,一概同居同住,则永无争竞矣。为此晓谕。”27
同年8月,康熙在热河接见“愚不识字,妄论中国之道”的颜珰(Charles Maigrot)之后,更加对教宗特使在中国传教士中搬弄是非、制造混乱产生了厌恶。8月13日(康熙四十五年七月初十日),他再次作了一个重要的谕批,加强对传教士的管束:
“朕以尔为教化王所遣之人,来自远方,体恤优待。尔于朕前屡次奏称并无他事,而今频频首告他人,以是为非,以非为是,随意偏袒,以此观之,甚为卑贱无理。尔自称教化王所遣之臣,又无教化王表文。或系教化王所遣,抑或冒充,相隔数万里,虚实亦难断。今白晋、沙国安将赏物全行带回。嗣后不但教化王所遣之人,即使来中国修道之人,俱止于边境,地方官员查问明白,方准入境耳。先来中国之旧西洋人等,除其修道,计算天文、律吕等事项外,多年并未生事,安静度日,朕亦优恤,所有自西洋地方来中国之教徒,未曾查一次。由于尔来如此生事作乱,嗣后不可不查,此皆由尔所致者。再者,尔若自谓不偏不倚,先后奏言毫无违悖,则敢起誓于天主之前乎?朕所颁谕旨,及尔所奏行诸事,尔虽隐匿不告知教化王,然朕务使此处西洋人, 书尔西洋各国,详加晓谕……我等本以为教化王谅能调和统辖尔等教徒,原来不能管理。尔等西洋之人,如来我中国,即为我人也。若尔等不能管束,则我等管束何难之有。”28
然而,多罗依然我行我素,1707年1月25日在南京发表公函,宣布罗马教廷已经禁止祭祖祭孔礼仪的决定,这样,迫使清廷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传教士要 具结“领票”,效忠皇帝,要 就被赶出中国了。同年4月19日,康熙在苏州向西洋教士发布谕旨,态度强硬:
“谕众西洋人,自今以后,若不遵利玛窦的规矩,断不准在中国住,必逐回去。若教化王不准尔等传教,尔等既是出家人,就在中国住着修道。教化王若再怪你们遵利玛窦,不依教化王的话,教你们回西洋去,朕不教你们回去。倘教化王听了多罗的话,说你们不遵教化王的话,得罪天主,必定教你们回去,那时朕自然有话说。说你们在中国年久,服朕水土,就如中国人一样,必不肯打发回去。教化王若说你们有罪,必定教你们回去,朕带信与他说,徐日升等在中国服朕水土,出力年久,你必定教他回去,朕断不肯将他们活打发回去,将西洋人头割回去。朕如此带信去,万一尔教化王再说,尔等得罪天主,杀了罢。朕就将中国所有西洋人等都查出来,尽行将头带回西洋去。设是如此,你们教化王也就成个教化王了。你们领过票的就如中国人一样,尔等放心,不要害怕”。29
与此同时,他派人到广州,要求多罗出示教宗的委任状,但遭到拒绝。于是,康熙下令将多罗押解到澳门,交由葡人严加看守,直到他派出的龙安国(Antonio de Barros)及薄贤士(Antoine de Beauvollier)从罗马回来说明情况为止。此外,再派出代表在华耶稣会立场的艾逊爵(艾若瑟,Joseph-Antoine Provana)远赴罗马,向教宗陈情,希望解决争议。可惜,虽然多次催促,他派去的特使音信全无,令他既焦急又生气,直至康熙五十五年(1716),还令两广总督想方设法追问此事:
“复于五十五年十一月内,奉旨兼武英殿监修书官伊都立等红字票一百五十张,散给各天主堂居住之西洋人,并外国洋舡内体面商人,俱给与带给往西洋去,催取回信;至今未见回信。事关奉旨事理,可传集在省各堂西洋人,谆切晓谕,仍着各堂西洋人应行转知澳门西洋人,一体上心,寄信前往,催促从前两次差去龙安国、艾若瑟等回信。此事西洋人关系重大,不可不同心设法,催取回信。倘或以国远延搁推诿,或恐自 矣!特谕。”30
五十九年(1720),康熙闻说有传教士带来教宗告示,但没有轻信,依然要等候特使回来:
“朕为此事差去的艾若瑟尚未回来,教化王岂有私传告示之理?
看此必定是多罗、颜当一党的小人坏事,说谎胡行之语。”31
从前面可以看到,康熙在处理这件事情时充分表现出王者风度和前所未有的克制。我们再看看葡萄牙人在此过程中、特别是在多罗到澳门后采取的行动。
从沙勿略起,葡萄牙王室作为中国差会的保护人和赞助人,与耶稣会有着十分密切的相互利益关系。可以不夸张地说,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澳门是一个由议事会与耶稣会共管的城市。耶稣会的“宫廷神甫”在中国地位特殊,对维护葡萄牙王家保教权权利有着不同一般的功能,因此,葡萄牙政府常常与罗马的政策针锋相对,而保持与耶稣会的一致性。耶稣会依靠葡萄牙君主的支持,竭力维护在东方的传教霸权,而葡萄牙人也依靠耶稣会从皇帝处获得对其在华利益的恩泽与庇护,以扩大葡萄牙在整个基督教世界的声望,确保作为远东一个主要商站和罗马天主教传教基地的澳门的生存和发展。
这一奇妙的策略联盟,在多罗代表教廷出使中国造成的危机期间尤为突出。他的行动虽然代表了罗马的利益,却对抗了葡萄牙王家保教权和葡萄牙耶稣会差会的利益,还严重危及澳门的安全。“礼仪之争”并不仅仅是中国与教廷之间外交交涉,这一冲突涉及了对远东持有保教权的葡萄牙王室及其同盟者耶稣会的传统利益,因此,葡萄牙人也积极参与了礼仪之争的外交交涉。
多罗于1702年7月4日以教皇特使的身份离开罗马。按照保教权的惯例,前往远东必须在里斯本启程。但通过与法王路易十四(Lu s XIV)的磋商,多罗决定从西班牙南部的加的斯(C diz)乘坐一艘法国船东来,后又绕道去了马尼拉。在经澳门入华时,未进澳城,只是在附近的青洲作了暂短停留,便前往广州。这一切,极大触犯了葡萄牙保教权的权利,引起了葡萄牙及其盟友耶稣会的强烈不满与反弹。
此外,多罗曾在康熙皇帝面前,采取敌对葡萄牙人的态度,要求驱逐葡萄牙传教士。如果这样,葡人认为势必导致澳门的毁灭。为了保全他们在澳门的生存和天主教在华的传教事业,葡萄牙王室和耶稣会的反应异常激烈,因而积极配合康熙皇帝智斗教廷特使。
中文史料中迄今为止未见康熙或广东督抚与澳门当局联络关押多罗的文件,但葡萄牙档案中却保留了康熙有关圣旨的葡译本:
“康熙四十六年,康熙皇帝遣Topbao和Pacala32二位大人往广东传旨督抚:‘……此外,着Topbao向多罗传朕圣旨:你初来我朝当面禀朕言,此来仅为教化王谢朕之恩泽,可后来节外生事,前后言语相抵,实在可疑。你现去澳门,等待龙安国及薄贤士返回。待有分晓后,你事再作定夺。’
二位大人于6月17日抵达广州,20日,总督索尔图(Tsurat )及巡抚召见宗主教。他双膝跪地(这是习惯)接旨。宗主教的随行也获通知与他一同前往澳门。宗主教请求宽限几天做准备,获恩准了三天。据说,他一再说宁愿关在中国,也不愿落在其头号敌人葡萄牙人手中。6月30日,他在中国一位小官员的押解下抵达澳门,移交给议事会。议事会出具了收据,必须在皇帝调取时随时交出他。”33
在关押教廷特使一事上,中、葡、耶稣会三方有着不同的利益。康熙皇帝为多罗的“南京命令”所触怒,为维护传统的中国礼仪,为保持堂堂天子的尊严和大清国的国威,为确保其特使龙安国、薄贤士及艾若瑟安全回到中国,为保护他身边的“宫廷神甫”,从而毅然决定由澳门的葡萄牙人监禁教廷特使。这一做法并不过份,只是“以牙还牙”,而且棋高一招,不仅为自己留下盘旋的空间,也为葡萄牙政府直接介入此事创造了条件,令其有机会直接与教廷交涉。从葡萄牙方面来看,主要目的是坚定维护其在华的既得利益,力阻教廷干涉其保教权内的中国事务。耶稣会则为了保全它在中国宫廷的传统特殊地位。葡萄牙和澳门利用直接冲突双方所要求的居间调解,强化自己在罗马和北京之间的地位,对他们在澳门的生存更加是个有力的保障。葡人管治下的澳门通过耶稣会已同中国发生了密切的关系,在“礼仪之争”过程中,又发挥了巨大的中介作用。其中,讯息传递及人员往来的桥梁功能尤为突出。
多罗被监禁在葡萄牙当局管辖下的澳门而造成的尴尬局面,造成了葡萄牙王室与教廷关系的空前紧张,为葡萄牙的外交带来了难题。教皇一再向葡萄牙国王要求恢复特使的自由并对大逆不道的澳门当局进行处罚。澳葡当局除开派重兵看管多罗外,还处罚了那些听多罗指示的人士。多罗去信教廷驻里斯本大使投诉说:
“我在澳门的监狱中渡过了6个月的流放生活。迫害我的人的野蛮远远超过了异教徒,简直骇人听闻。这个不幸的城市变成了人类的耻辱,成为了华人对热情的福音的传播者的施行最严厉惩罚和折磨之地。
……我得知,几个神甫说一国的君王有权惩罚有所冒犯又不进行满意解释的他国国君的大臣。假设我发布了上述通谕(《南京命令》)
而大大冒犯了皇帝的话,是因为这些被歪曲了的恶毒的话有时导致了这位异教徒君主(其本性是正义而怜悯的)采取暴烈的做法。
……(澳门葡人的行为)给我们的宗教、也给他们的国家带来了污点。这是无可补救的。该城唯唯诺诺,对与葡萄牙人的自由格格不入和对葡萄牙国王的统治有害的事情一概接受。这对葡萄牙王室的世俗统治的损害也决不算小。或许会以失去澳城的危险或华人的暴力来作解释。这不过是借口,因为华人见到这些基督徒的做法,见到对教皇的大臣且得到了皇帝承认的陛下的代表如此粗暴,惊奇不已。即使在更糟糕的情况下,皇帝的对待也要好得多,(与葡人的粗暴行为)无可比拟……
糟糕的是,他们的暴行写进了呈送异教徒官员的报告里。他们在这些官员处滥用葡萄牙国王的名义来为亵渎王名的劣行寻找依据。说甚 这样做是执行葡萄牙国王的命令。”34
在欧洲方面,葡王遣使35罗马,企图从教皇处获得对多罗在华不当行为的惩罚,运用葡萄牙外交的所有影响力支持康熙皇帝的特使,以获得取消多罗在中国礼仪问题上所作的错误决定。在耶稣会传教士看来,康熙已经表现出极大的容忍,教皇应该三思而后行:
“这样一个伟大的君主,尽管是异教徒,却表现出了承认(教宗)陛下在宗教方面的主权权威。虽然对在他的帝国中出现的反对他们的十分悠久的习俗新的做法怀有恼怒,还是将此争端及对此习俗的解释提交陛下的法院。在对上述礼仪的性质发表甚 决定之前,实在应该听他的意见。
……即使不是为了其它目的的话,通过重新审查也可以向世人表明教廷在这样重大的争端中是多 的严谨与成熟。当中国基督徒得知陛下了解了一切可以了解的情况后才作出的这些声明,他们将更加愿意顺从、尊敬地接受陛下的感情。”36
在中国方面,葡王也制定了遣使中国的计划,试图向康熙皇帝说情,争取恢复教廷特使的自由。耶稣会负责人金弥格(Miguel do Amaral)神甫建议选择会士麦大成(Francisco Cardoso)神甫从印度出使中国。此议获葡印总督科斯达(D.Rodrigo da Costa)的赞成,国王也予以了批准。37
带着一批送给康熙皇帝的厚礼和在果阿以国王的名义写的指示信,麦大成神甫于1710年5月10日离开葡印。他的使命是:向皇帝赠送礼物,说服他允许澳门卸下监管多罗的负担并将多罗转往果阿,保护澳城的利益和支持专属传教士的保教权政策。
当麦大成神甫于1710年7月26日抵达澳门时,多罗已去世两个月。为此,此次使团的主要使命落了空,但麦大成神甫与数学家阳秉义(Francois Thilisch)神甫一起获得了康熙皇帝的接见。38
在礼仪之争中,康熙皇帝一再要求传教士遵守“利玛窦的规矩”,但罗马教廷明显缺乏自知之明,也缺乏解决问题的勇气和诚意。礼仪之争要到1939年才完全解禁,但仍然是被动的,视为一种妥协和容忍39,令人叹息。值得庆幸的是,在利玛窦来华400年后,罗马教廷终于在1981年2月18日,保罗二世(PauloⅡ)在马尼拉对中国大陆的基督徒说:“无疑,你们的国家是一个伟大的国家。她不仅仅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尤其是历史悠久,文化丰富,拥有千百年来培育的道德价值。耶稣会会士利玛窦一开始便理解并珍重中国文化。他应该成为众人的楷模。然而某些人却未理解中国文化。过去的困难再大,毕竟已是过去。现在我们应该着眼未来。”401982年,教宗在庆祝利玛窦来华400周年纪念会上更加明确指出:“尽管过去有过困难与不理解,而且目前仍存在,利玛窦在教会及中国文化之间筑起的桥梁屹立不倒。我坚信,教会会展望未来,勇敢地沿着这条路走下去。”41保罗二世的这番话,反映出梵蒂冈对异端文化的承认及其文化自觉性的唤醒,也折射出礼仪之争的沉痛教训实在应该为世人深刻反省和吸取。
礼仪之争是中西文化第一次大规模的正面碰撞,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同西方的重大交涉,其影响深远广大。事实上,其在欧洲涉及的范围更加大于它在中国的影响。但就历史意义而言,礼仪之争所造成的中国与西方文化交流的断裂,可以说既影响了中西文明的互相交融和理解,造成中西民族近代的严重隔阂,也深刻影响了中国近代历史的走向。在某种意义上,多元文化交流的中断、尤其是中华帝国与世界的脱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世界文明发展的方向,更造成了近代中国的落后。我们应该多从这个角度来探索和反思礼仪之争对中国历史的深远影响,西方人士亦要从中认识和领会文化自觉对不同民族、不同文明和睦相处、共同发展的重要性。
注释:
1 王之春:《清朝柔远记》,赵春晨校点,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361页。
2 同上注,第7页。
3 吴志良:《生存之道──论澳门政治制度与政治发展》,澳门:澳门成人教育学会,1998年,第341-353页。
4 吴志良:《16世纪葡萄牙的中国观》,载于《东西交汇看澳门》,澳门基金会,1996年,第149-170页。
5 阿尔曼多‧科尔特藏(Armando Cortes?o):《皮莱资的<东方简志>及弗朗西斯科‧罗德里格斯书(A Suma Oriental de Tom Pires e o Livro de Francisco Rodrigues)》,科英布拉,1978年,第364页。
6 金国平、吴志良:《再论“蕃坊”与“双重效忠”》,载于《镜海飘渺》,澳门:澳门成人教育学会,2001年,第86-121页。
7 An nimo Livro das cidades,e fortalezas,qve a Coroa de Portvgal tem nas partes da ndia,e das capitanias,e mais cargos qve nelas h ,e da importancia delles,Lisboa,1960,p.75.
8 《耶稣会桑切斯神甫受菲律宾总督佩尼亚罗沙(Don Gonzalo Ronquillo de Pe?alosa)、主教及其它陛下的官员之命从吕宋岛马尼拉城使华简志》,西班牙塞维亚东西印度总档案馆,菲律宾档79-2-15。译自欧阳平(Manel Oll Rodriguez):《菲律宾对华战略:桑切斯及萨拉查(Domingo Salazar)在中国事业中(1581-1593)》,巴塞罗那彭佩法不拉(Pompeu Fabra)大学博士论文,1998 年,第2卷,第89页。
9 转引自Lu s Filipe Barreto:《澳门──历史文化分析的要素》,澳门:《行政杂志》,第30期,1995年,第960页。
10 朴加罗(Ant nio Bocarro):《印度旬年史之十三(Decada 13 da India)》,Lisboa,1876,Vo1.Ⅱ,第729页。译文参见金国平:《中葡关系史地考证》,澳门基金会,2000年,第73页。
11 参见《澳门档案》,第3系列,第16卷,第4期,澳门官印局,1971年,第206 -207页。
12 全信于1839年在果阿官印局印刷的《观察家》(Observador)杂志第8、9、10、11期上刊登。1841年7月的《海事殖民年报》(Annais Maritimos e Coloniais),第8期,第353-370页转载。
13 《庇礼喇(Marques Pereira)遗稿》,里斯本地理学会图书馆,文文件A。
14 见萨安东着,金国平译:《葡萄牙在华外交政策》,澳门基金会,1997年,第14页。
15 Oliveira Salazar,Discursos e Notas Pol ticas(《政治演辞和笔记》),1943-1950,Vol.Ⅳ,Coimbra Editora,1951,pp.303-305.
16 参见吴志良:《生存之道-论澳门政治制度与政治发展》,第259-286页。
17 Franco Nogueira,Um Pol tico Confessa-se(《一个政治家的自白》),Porto,Editora Civiliza??o,1986,p.208.
18 瓦雷(Ant nio Manuel Martins do Vale):《在十字架与龙之间:1 8世纪葡萄牙在华保教权(Entre a Cruz e o Drag?o:O Padroado Portugu s na China no s c.ⅩⅧ)》,里斯本新大学博士论文,2000年,第81-82页。
19 龙思泰着,吴义雄、郭德焱、沈正邦译,章文钦校注:《早期澳门史》,北京:东方出版社,1997年,第174页;罗光:《教廷与中国使节史》,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69年,第176页及阿拉乌热(Hor cio Peixoto de Ara jo):《耶稣会会士在中华帝国-第一个世纪(1582-1680)(OsJesu tas no Imp rio da China:O Primeiro S culo(1582-1680))》,澳门东方葡萄牙学会,2000年,第19-68页及《耶稣会(传记-主题)历史词典(Diccionario Hist rico de la Compa? a de Jes s:Biogr fico Tem tico)》,罗马-马德里,2001年,第3卷,第2943 2945页。
20 《利玛窦中国札记》,上册,中华书局,1983年,第142页。
21 王都立(Pietro Tacchi Venturi):《利玛窦神甫历史著作集(Opere Storiche del P.Matteo Ricci S.I)》,马塞拉塔,1913年,第2卷,第420页。
22 裴化行(Henri Bernard):《中国圣人与基督徒哲学》,天津,1935年,第145 页。
23 谢和耐认为,传教士利用中国古籍借题发挥,“他们的意图是清楚的,即使用这种方法使中国的传统内乱,从而从内部改造它们。”(J.谢和耐着,于硕等译:《中国文化与基督教的冲撞》,辽宁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48页。)实际上,西班牙人征服菲律宾并在美洲取得节节军事胜利后,一度也有对中国进行军事征服的念头,前述的耶稣会神甫桑切斯(A1onso Sanchez)便是出谋献策者。只是他们所遇到的朱明帝国的文明发展程度远远超出被他们以血腥手段所征服的美洲印地安部落的社会形态,因此他们调整了对华策略(金国平:《耶稣会对华传教政策演变基因初探──兼论葡、西征服中国计划》,载于《西力东渐-中葡早期接触追昔》,澳门基金会,2000年,第120-157页)。
24 李天纲:《中国礼仪之争:历史、文献和意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281页。
25 伏尔泰着,梁守锵等译:《风俗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221页。
26 方豪:《中国天主教史人物传》,第二册,香港公教真理学会,1970年,第317 页。
27 陈垣:《康熙与罗马使节关系文书》(影印本)(二),故宫博物院,1932年版,无页码。
28 《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435页。
29 陈垣:《康熙与罗马使节关系文书》(影印本)(四)。
30 方豪:《中国天主教史人物传》,第三册,第32页。
31 同上注,第33页。
32 二人的满或汉名待考。
33 Rela??o sincera, e verdadeira do que fez, pertendeu, e occasionou na Miss?o da China o Patriarcha de Antiochia Carlos Thomas Maillard de Tournon, BA, cod. 52-IX-22. 译自萨安东:《葡萄牙及耶稣会参与中国礼仪之争及康熙皇帝与教廷关系研究文献集》,澳门东方葡萄牙学会,2002年,第2卷,第49号文件:“康熙皇帝谕旨,勒令宗主教多罗退回澳门,在那里等候至皇帝特使龙安国及薄贤士神甫从罗马返回。1707年5月22日。”
34 Carta do Cardeal de Tournon a Monsenhor Conti, N cio Apost lico em Lisboa,relatando as circunstancias da fal ncia da sua Miss?o e atribuindo-as aos Padres da Carte; comportamento dos Bispos de Pequim, de Macau e de Ascalon; circunstancias da sua deten??o em Macau e responsabilidades dos Jesu tas e das autoridades portuguesas na mesma.MS,I,pp.125-137.译自萨安东:《葡萄牙及耶稣会参与中国礼仪之争及康熙皇帝与教廷关系研究文献集》,第2卷,第56号文件:“多罗红衣主教致教廷驻里斯本大使孔迪(Conti)蒙席函,汇报其使命失败的情况,将其归咎于宫廷神甫,北京主教、澳门主教及阿什克伦(Ascalon)主教的表现;他在澳门被拘禁的情况及耶稣会及葡萄牙当局在此事件中的责任;艾若瑟(Provana)、陆若瑟(Arx )及魏方济(Noel)神甫启程前往欧洲。1707年12月10日-1708年1月11日。”
35 国王于1711年8月29日为丰特斯(Marquis of Fontes)公爵大使下达的详细指令,可见布拉藏(Eduardo Braz?o):《唐若昂五世与教廷。1706-1750年间葡萄牙与教廷政府之外交关系》,科英布拉:科英布拉出版社,1937年,第5163页。
36 Representa??o dos Padres da Companhgia de Jesus, Mission rios no Imp rio da China,ao Papa, alegando as graves perturba??es causadas por Monsenhor de Tournon, o descontentamento do Imperador e o consequente risco da Miss?o, e solicitando-lhe, por isso, o adiamento de qualquer decis?o em mat ria de Ritos Chineses at chegada a Roma dos enviados Padres Provana, Arx e Noel. ASV, Albani 234, fols.142r-143v.译自萨安东:《葡萄牙及耶稣会参与中国礼仪之争及康熙皇帝与教廷关系研究文献集》,第2卷,第68号文件:“在中国传教耶稣会神甫上教皇书,汇报多罗蒙席造成的严重混乱,中国皇帝的不悦及差会的危险,因此请求延缓任何有关中国礼仪的决定,等待特使艾若瑟(Provana)、陆若瑟(Arx )及魏方济(Noel)神甫的到达。1708年末。”
37 参见国王1711年3月22日致总督函,里斯本国立图书馆,第8529号抄件,《国王陛下国务委员会成员、印度总督兼总司令梅内泽斯(Vasco Fernandes Cezar de Menezes)1713年1月季风回文集》,第165页。
38 参见丰塞卡(Francisco da Fonseca)神甫1714年3月11日致阿威罗公爵夫人函,ASV(Archivio Segreto Vaticano梵蒂冈秘密档案馆),阿尔巴尼(Albani),第261号,第196正面-197反面。
39 李天纲,前引书,第108-122页。
40 《耶稣会(传记主题)历史词典》(Diccionario Hist rico de la Compa? a deJes s:Biogr fico Tem tico),第3卷,第3372页。
41 同上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