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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玉忠:恳请国家有关部门更正中国是“礼仪之邦”的错误提法  
作者:[翟玉忠] 来源:[作者惠赐] 2017-02-03

图注:翟玉忠先生专著《礼之道:中华礼义之学的重建》一书封面,该书由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年2月出版。

雄鸡一唱,天地和之。

2017鸡年新春佳节期间,一则消息引起了热爱、研究中华文化人士的广泛关注。

1月25日,新华社公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笔者认真阅读了这份文件,可以说,这是多年来国家从政策方面支持中华传统文化最为全面、权威的文件之一,从目标到具体政策,面面俱到,足见中国政府对本土文化的重视,令人鼓舞!

在“重点任务”部分中,《意见》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列为重要工作,指出:“加强国民礼仪教育。加大对国家重要礼仪的普及教育与宣传力度,在国家重大节庆活动中体现仪式感、庄重感、荣誉感,彰显中华传统礼仪文化的时代价值,树立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研究提出承接传统习俗、符合现代文明要求的社会礼仪、服装服饰、文明用语规范,建立健全各类公共场所和网络公共空间的礼仪、礼节、礼貌规范,推动形成良好的言行举止和礼让宽容的社会风尚。”

显然,加强国民礼仪教育是重要的。问题是,《意见》几乎没有提到几千年来规范调节国人数千年社会生活的礼义(礼之义),却将礼仪(礼之仪)放在了第一位,还称中国是“礼仪之邦”,这种颠倒本末的提法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这将使中国文化失去特殊性、时代性和普世性,将中华传统文化最核心的元素剥离。

中国文化之所以特殊,在于她和西方一神教宗教文化传统不同,是一种因人情节人欲的礼义文化。钱穆先生指出:“在西方语言中没有‘礼’的同义词。它是整个中国人世界里一切习俗行为的准则,标志着中国的特殊性。”【2】

礼主要包括礼的本质(礼义)和礼的仪节(礼仪)两大方面。前者是本,后者是末,二者相辅相成。自春秋时代以来,先贤在这方面是没有太多疑义的,且多有论述。《礼记•效特牲第十一》中说:“礼之所尊,尊其义也。失其义,陈其数,祝史之事也。”

所以,中国人从公元四世纪就正式称自己是“礼义之邦”(不是 “礼仪之邦”)。事实上,“礼仪之邦”这个提法在明末第一次出现时,强调的是朝鲜这些属国与我们的习俗相类。直到民国年间,用“礼仪之邦”指称“中国”才逐渐流行起来,大体是以讹传讹结果。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林存阳对此曾做过详细考证。感兴趣的朋友也可参阅林先生的《“礼仪之邦”抑或“礼义之邦”考论》一文。【3】

环顾当今世界,如果称中国是“礼仪之邦”,将会成为笑话。历史告诉我们,越是原始的、宗教化的文明,越重视仪式、礼仪。相反,中国这种高度世俗化、理性化的社会,礼仪会越来越简洁方便——考察研究西方或中东的一神教文化,走进教堂,不难发现他们比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更重礼仪,甚至在首都国际机场的偏僻角落,我们都能看到按时礼拜的教徒——人家才是真正的“礼仪之邦”。

诚如《意见》所言,长期以来,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能够“尊时守位、知常达变”。

礼中有因时代而变者,包括礼器、礼仪诸方面;礼中又有恒常少变者,即礼中义理,礼之义。

现在社会上和大学中一些人,根本不讲礼义,将恢复古礼,演习古礼作为礼学教育的重点。从根本上讲,就是颠倒本末的做法——这种人似乎真的要将中国建成“礼仪之邦”!

礼是因时因地而制的,今天的礼仪怎能等同于古礼!《礼记•礼器第十》中讲“礼,时为大”,“先王之立礼也,有本有文。忠信,礼之本也;义理,礼之文也。无本不立,无文不行。礼也者,合于天时,设于地财,顺于鬼神,合于人心,理万物者也。”这里是说,制礼一定要符合时代现实和具体情境,不可守株待兔,刻舟求剑。我们研究礼学,要真正做到《意见》中提倡的“与时俱进”、“实事求是”。

为何因人情节人欲的礼义有恒常少变的特点呢?这是因为它基于人类的天然本性及人类社会的基础秩序《礼记•乐记第十九》中谈到制礼的基础时说,人的本性本来清静,这是人的天性。受到外物的影响才产生各种冲动,这是由人性产生的欲求。外物的各种影响使人产生了不同的感觉,喜好和厌恶的情绪就反应出来了。人们对好的事物总是不会主动拒绝,外界的美好事物持续存在,不断诱惑人,如是人们不能反省自己,就会沉溺其中,难以自拔,这样就会丧失人的天性。外物对人影响诱惑种类繁多无穷无尽的,如是人的好恶之情没有节制,那么在外物的影响下,就会被某一外物所诱惑而深陷其中,成为外在事物的俘虏,而失去自然本性。人变成外在事物的俘虏,失去人的天性,执着于欲望,就会有悖逆之心,虚伪之心,就会做纵欲放荡,为非作歹的事情。(原文: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惑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

人类社会的基础秩序,是指任何文明社会都分层为上下级(古代用君臣代表)、夫妇和父子三重关系(六位),对应这六个名位的是六种社会责任和六种道德律令,即六职和六德。郭店楚简《六德》中说:“生民斯必有夫妇、父子、君臣,此六位也。有率人者,有从人者;有使人者,有事人者;有教者,有受者;此六职也。既有夫六位也,以任此六职也。六职既分,以裕六德。”(大意:有生民以来就必然有夫妇、父子、君臣。这就是“六位”。有率领人的,有服从人的,有役使人的,有服侍人的,有教导人的,有接受于人的。这就是“六职“。有了“六位’,分别担当此“六职”。“六职’已分,用来升华自己的德行。)具体说,“六德”分别是:圣、智、仁、义、忠、信。

如果说西方一神教社会的道德基础是《旧约》上帝启示的摩西十诫,那么中华礼义文明的道德基础是基于人类自然本性和社会自然分层的诸德行。这是《意见》中提到的“道法自然、天人合一”思想在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体现。

二十一世纪,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全球市场的深化,过去五百年来人类世俗化、理性化将会加速发展。在这一大趋势下,建基于人类天然本性和人类社会基础秩序的中华礼义文明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华礼义文明的特殊性、时代性、普世性也会突显——这是作为“礼义之邦”的中国对全世界的极大贡献。

所以,笔者恳请国家的关部门更正中国是“礼仪之邦”的错误提法。因为中国是非宗教的礼义之邦,而非自吹自擂的“礼仪之邦”。

中国是礼义之邦,这种表达会让中华传统文化的“实”合乎中华文化的“名”。否则,必将以名害实。孔子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在关乎中华传统文化根脉的问题上——执政者慎之!

注释:

【1】网址: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7-01/25/c_1120383155.htm访问日期:2017年1月30日。

【2】邓尔麟:《钱穆与七房桥世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3月,第8页。

【3】林存阳:《“礼仪之邦”抑或“礼义之邦”考论》,载2015年01月21日《光明日报》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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