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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秦律 
作者:[佘晖] 来源:[] 2006-08-02

                        伟大的发现

1975年11月某天的傍晚,云梦县青年农民张泽栋收工回家。在县火车站西北新挖的排水渠中,张泽栋看到一段与周围黄色泥土迥然不同的青黑色湿泥。张泽栋是高中毕业生,两年前曾参加本县“大坟头汉墓”发掘,他一眼认出了这是古人用来保护墓葬的“青膏泥”!

张泽栋向约3米深的排水渠中望去,只见“青膏泥”横躺在渠底,清晰地呈现四四方方的形状。“下面肯定有古墓!”他兴奋地跑到县文化馆报告,县文化馆派文博干部蔡先启连夜勘察,证实地下确有古墓,马上向上汇报。

12月初,湖北省博物馆专家陈振裕、陈恒树率领一个考古队开始发掘。考古队在300米长的水渠沿线,一共找到12座秦代墓葬。

12月19日,清理第11号墓时,陈恒树突然发现现场一人胶鞋上沾着一块小竹片。“别动!”陈恒树走下墓坑,拈起小竹片,放到一盆清水里,泥污散去,小竹片上显出清晰的字迹。是一片竹简!

陈振裕、陈恒树立即指挥考古队员打开棺盖,在墓主的骨骼边,发现了8垛保存完好的竹简,共1155枚,字迹清晰。

记录社会万象

睡虎地秦简内容丰富。《编年记》记录了秦国的国政和征伐大事;《日书》反映了当时人民的思想意识及生活习俗;《为吏之道》则是一本古老的官员培训课本;《语书》、《封诊式》记录了当时的政府文书和官员的办事程序和案件审理的细节;而《秦律十八种》、《秦律杂抄》中记载的20多种法律条文缜密周到,反映出秦代社会生活丰富多彩,“政治文明”也有相当水平。

公共卫生与防疫

秦简中发现了公共卫生和防疫的最早法律条文。据《封诊式》及《法律答问》,凡外来者入城,地方政府要对其车上的衡轭用火熏燎,以防马的寄生虫等附着在衡轭和驾马的皮带上;发现麻风病人,规定应送官府检查,确认后送到“疠迁所”隔离。

保护环保生态

秦简中还有关于可持续发展与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田律》:春季二月,不准到山林中伐木,夏季之前,不准烧草作肥;不准采摘刚发芽的植物,不准捉取幼兽、幼鸟和鸟卵,不准毒杀鱼鳖,在农业生产方面,各级官吏要随时掌握并上报农业生产情况,如谷物抽穗的顷数及庄稼遭到旱灾、涝灾、虫害的面积等。

维护交易公平

秦时法律在手工业和贸易管理方面均有严格的规定。产品的规格、度量衡具和不同货币的比价必须统一,政府还建立了严格的生产责任追究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在市场上出售的商品要求明码标价。《金布律》:买卖货物,价格超过1钱的必须以小木牌标出价格;《效律》:制作同一种器物,其大小、长短、宽度必须统一。法律规定政府负责定期校正衡器,至少应每年校正一次。

反对刑讯逼供

秦简中发现完善的刑事勘察与案件审理程序。《治狱》与《讯狱》规定:审讯案件,必须先听完口供并作记录,让受讯者进行充分陈述。即使明知是欺骗,也不要马上诘问。刑讯逼供的对象是多次变更口供,拒不服罪的人。秦人将审讯分成三等:上、下、败。审理案件能根据口供进行追查,不用拷打而得到真相是上;动用了刑讯才侦破案件是下;恐吓嫌疑犯,则属失败。《法律答问》:丈夫偷盗1000钱,令妻藏匿300钱,妻当何罪?答曰:如妻知偷盗而藏钱,以偷盗300钱论处;如不知则不追究。

保护妇女儿童

秦律规定:婚姻必须得到政府认可,婚姻关系的建立和解除必须到官府登记备案,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妻子如果私逃,要刺字后罚做舂米苦役,丈夫私自休弃妻子,也要受罚。丈夫不得随意伤害妻子,打伤妻子要受刑罚。未成年人可以不受法律制裁:男人身高不足六尺七寸,女人身高不足六尺二寸,可不负刑事责任。《封诊式》:成人教唆儿童偷盗杀人,成人要受分裂肢体的酷刑。

制衡官员权力

秦代对官员监管很严。秦简中相当于官员培训教材的《为吏之道》提出:官吏的职责是“除害兴利,慈爱万姓”,“吏有五善”为:忠信敬上、清廉无怨、举事审当、喜为善行、恭敬谦让。

《法律答问》对官员犯罪有严格防范:“府中公钱私贷用之,与盗同法”;官员交接时要进行“离任审计”,《效律》:负责仓储的官员办理移交时,应清查核实库存情况,如有疑问,必须报县级政府复查,发现问题的要对前任官员进行处罚。秦简中还有禁止官员经商等内容,对于行贿受贿也有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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