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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秦国“帝王之业”的军事伦理变革: 由“首功论”到“义兵论” 
作者:[王兴尚 王曦璐] 来源:[网友推荐] 2021-07-27

摘要:秦国成就“帝王之业”,从“王国”发展为“帝国”,经历了从“首功论”到“义兵论”的军事伦理变革。其中,秦、赵“长平之战”是一个转折点,由商鞅提出的“首功论”军事伦理,逐渐被吕不韦提出的“义兵论”军事伦理扬弃。在秦国统一六国的战争,尉缭子继承了吕不韦“义兵论”的军事伦理,帮助秦王政扫平六国,实现了天下统一。秦帝国的诞生,“义兵论”军事伦理贡献巨大。所以,由秦国实现天下统一,不仅仅是法家所崇尚的军事暴力和财富生产力的作用,同时,不能否定儒家所崇尚的道德礼义和理性知识的价值。


 

秦国取得天下,成就“帝王之业”,难道如战国策士苏代所言“秦取天下,非行义也,暴也。”二难道仅仅是军事暴力的作用,没有道德的作用吗?司马迁在《史记·六国年表》中指出“秦取天下多暴,然世异变,成功大。传曰‘法后王’,何也?以其近己而俗变相类,议卑而易行也。学者牵于所闻,见秦在帝位日浅,不察其终始,因举而笑之,不敢道,此与以耳食无异。悲夫!”三 司马迁肯定指出,秦取得天下,军事暴力起了巨大作用,这是社会历史变迁的必然趋势,秦国顺应了社会历史发展潮流,所以取得了巨大成功。因为秦国不主张“法先王”,而主张“法后王”,虽然没有古代的崇高人文价值,却是容易实行。可是,一些学者看到秦帝国短命,不了解秦国成就“帝王之业”的真实历史,便嗤笑秦帝国,不敢讲出历史真相,这就像用耳朵用餐,是不能知道美味的。悲哀呀!可见,秦国取得了天下,成就了“帝王之业”,其中一定包含着取得巨大成功的秘密。

秦国取得巨大成功的秘密究竟在哪里?原来秦国把握了政治国家的四种权力,经过商鞅变法,秦国“四世有胜”,终于在秦王政时代完成了“帝王之业”。政治国家的四种权力:一是暴力;二是财富;三是道德;四是知识。前面两种相当于约瑟夫·奈( Joseph·S·Nye )所说的“硬权力”,后面两种相当于“软权力”。秦国商鞅变法,重视“耕战”,以农耕、军战立国,即强调“硬权力”。提出了“首功论”,以在战场上对敌人斩首来计算军功爵位。这使得秦国从秦孝公即位时的弱国变成秦惠文王时代不断强起来的“王国”。吕不韦当政之后,不仅重视“硬权力”,同时扬弃了商鞅变法后“尚首功”的政策;吕不韦还重视“软权力”即道德礼义和理性知识的作用,提出了“义兵论”,后来经过尉缭子等人的发展,为秦国奠定了新的军事伦理基础,终于使秦国从“王国”发展为“帝国”,秦始皇成为“千古一帝”!

 

一、商鞅“首功论”:使秦国成就“王国”的军事伦理


春秋时代,周王室权力衰落,包括秦穆公在内的“五霸”已经逐步将其周边弱小的诸侯国兼并殆尽;春秋末期,秦国发生“四世之乱”,即“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秦国丧失河西之地,受尽屈辱,“诸侯卑秦,丑莫大焉。”四 战国时代,周王室权力更加衰落,战国“七雄”之间陷入“霍布斯”式的无政府主义状态,即彼此以敌人关系相对待,征战不休。秦孝公用商鞅变法,通过“强国之术”,试图恢复昔日秦穆公的霸业,并为王业、帝业奠定基础。在商鞅“强国之术”中,“首功论”为秦国成就“王国”奠定了军事伦理基础。

 

1、商鞅“三道一术”:“霸道”“王道”“帝道”“强国之术”

 

商鞅听到了秦孝公《求贤令》消息来到秦国,曾经向秦孝公提供了四套变法方案。第一套讲“帝道”、第二套讲“王道”,秦孝公认为那是将来的事情,都没有采纳;第三套讲“霸道”,秦孝公开始有了采纳的意愿;第四套讲“强国之术”,正好符合秦孝公的意愿,非常喜欢,秦孝公采纳了。商鞅的四套变法方案“霸道”“王道”“帝道”“强国之术”,可以简称为“三道一术”。

商鞅提出“三道一术”变法方案,其实就是当时理论界的四种政治哲学理念:所谓“帝道”,就是一种顺应天地之道,主张天下为公的政治哲学理念。这是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即“五帝”治理天下的政治哲学方案。所谓“王道”就是以天下为家,既用明德又用刑罚;既有明德之恩又有杀伐之威的政治哲学理念。这是夏禹、殷汤、周文王即“三王”治理天下的政治哲学方案。所谓“霸道”就是一种在王道衰落,诸侯争权夺利状态下,能够率领诸侯形成政治同盟,“挟天子以令诸侯”,以武力、权谋、法治、契约为手段,追求诸侯政治利益的政治哲学理念。这是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庄公即春秋“五霸”治理天下的政治哲学方案。商鞅提出的这三种政治哲学方案,秦孝公兴趣都不大,只是希望恢复秦穆公的霸业,所以秦孝公只对“霸道”稍有留意而已。秦孝公真正感兴趣的是“强国之术”,即如何解决令他日夜焦虑的秦国救亡图存、富国强兵问题。

商鞅“三道一术”的实质是什么?荀子曾对“王道”“霸道”“强国之术”的实质作了比较。《荀子·王制》指出:“王夺之人,霸夺之与,强夺之地。夺之人者臣诸侯,夺之与者友诸侯,夺之地者敌诸侯。臣诸侯者王,友诸侯者霸,敌诸侯者危。”五 就是说,“王道”在于争夺人心,“霸道”在于争夺盟友,“强国之术”在于争夺土地。争夺了人心的,可以臣服天下诸侯,作天下的王者;争夺了盟友的,可以会盟诸侯,作诸侯的盟主;争夺土地的,可能给自己树敌,成为诸侯的敌人。臣服诸侯的称王,作诸侯盟主的称霸,作诸侯敌人的称危。荀子站在儒家立场上,认为一个国家如果运用“强国之术”夺得了土地,往往失去了天下人心,为自己树立了众多敌人,面临被其他诸侯攻击的危险,使诸侯国陷入土地争夺的危险之中。

可见“强国之术”只是一种争夺土地的权宜之计。《韩非子·定法》指出了“强国之术”的具体实施方法:“公孙鞅之治秦也,设告相坐而责其实,连什伍而同其罪,赏厚而信,刑重而必,是以其民用力劳而不休,逐敌危而不却,故其国富而兵强。”六 就是说商鞅在治理秦国时使用“什伍连坐制”让民众承担连带责任;使用赏罚这二种“选择性激励”手段,而且奖赏有信用,刑罚逃不脱;民众努力耕作劳动不休息,勇猛杀敌不怕死,最终能够达到国富兵强的目标。其中包含的军事伦理,就是“首功论”,即以斩杀敌人的首级来取得官爵和财富。韩非子说,即使秦孝公、商鞅死了,秦惠王即位,秦国根据“强国之术”建立的各种法律没有失效,依然在秦国发挥作用。

 

2、秦国“首功论”军事伦理与“四世有胜”的“虎狼之国”

 

商鞅变法鼓励“公战”,禁止“私斗”,将秦人的力量聚焦到为杀敌立功上面,这是“首功论”的前提。根据《史记·商君列传》记载:“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七 就是说,将一个人参加“公战”即国家军事战斗建立功勋与个人社会地位尊卑的“地位性物品”即军爵联系起来,设立了十八级以后又增加到二十级的军功爵,建立的功勋越大获得的爵位越高,鼓励秦人“公战”。而“私斗”是宗法家族血亲复仇的一种社会恶疾,“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八 许多游侠刺客目无国法,也卷入宗法家族血亲复仇的私斗之中去了。商鞅变法对于参与宗法家族私斗的人,按照造成后果的轻重处以大小不同的刑罚,禁止“私斗”。

商鞅变法任用官爵仅凭能力,不凭亲戚关系,仅凭杀敌立功,由军功决定官职爵位,宗室成员没有军功,不得享有官职爵位,改变了世卿世禄制度,这是“首功论”的核心内涵。“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九 就是说秦国宗室贵族如果没有建立军功,不得列入公室属籍,不得拥有官职爵位,不得享受公室属籍特权。所以,以军功决定公族属籍,官职爵位。为了表明尊卑贵贱和爵秩等级,按照功勋等级占有田宅,甚至臣妾衣服样式也按照功勋等级而定。这就打破了世卿世禄制度,为群臣客卿立功获取爵禄开辟了道路。

秦国“首功论”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根据《商君书·境内》记载:“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已上,则盈论;野战斩首二千,则盈论;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故客卿相论盈,就正卿。” 十 就是说,如果是攻城围邑,斩首敌军八千以上,就完成了定额;如果是在野战中斩杀敌军二千,就完成了定额;军吏从操及校以上大将都有奖赏。凡是到秦国担任将领的客卿完成了定额,就可以升任为正卿了。针对一般卒伍的军功爵方案是:“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级除庶子一人,乃得入兵官之吏。”十一《韩非子·定法》指出:“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十二 《睡虎地秦墓竹简·军爵律》甚至规定了关于奴隶军功爵方案:“及隶臣斩首为公士,谒归公士而免故妻隶妾一人者,许之,免以为庶人。工隶臣斩首及人为斩首以免者,皆令为工。其不完者,以为隐官工。”十三 就是说,隶臣斩获敌首应授爵为公士,而请求退还公士的爵,用来赎免现为隶妾的妻一人,可以允许,所赎的都免为庶人。工隶臣斩获敌首和有人斩首来赎免他的,都令作工匠。如果形体已有残缺,用作隐官工。

商鞅变法将官爵与田宅相对应,光荣和显赫取决于功勋,这是“首功论”追求的社会荣誉效应。“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十四 就是说,使得有功勋的获得官爵而显赫光荣,没有功勋获得官爵的人,虽然富裕也没有什么声誉光彩。所以,秦国一切官职爵位的光荣和显赫取决于耕战建立的功勋,而不是贵族血统和亲戚关系。

在商鞅“首功论”激励下,秦国军事实力“四世有胜”,秦人被列国称为“虎狼之国”。尤其在秦昭王时期,不但大肆兼并列国土地即“攻地”,而且采纳范雎的策略“攻人”,即大肆歼灭敌国有生力量。《荀子·议兵》指出,秦国经过商鞅变法,“强国之术”及其“首功论”取得了“四世有胜”的巨大成就。“秦人其生民也陿阸(狭隘),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势,隐之以阸,忸(习惯)之以庆赏,䲡(逼近)之以刑罚,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斗无由也。阸而用之,得而后功之,功赏相长也,五甲首而隶五家,是最为众强长久,多地以正。故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十五 《韩非子初见秦》也指出,“今秦出号令而行赏罚,有功无功相事也。出其父母怀衽之中,生未尝见寇耳。闻战,顿足徒裼,犯白刃,蹈炉炭,断死于前者皆是也。夫断死与断生者不同,而民为之者,是贵奋死也。夫一人奋死可以对十,十可以对百,百可以千,千可以对万,万可以克天下矣。”十六 可见“强国之术”与“首功论”激发出了秦人“贵奋死”的尚武精神,使秦国成为名副其实的“虎狼之国”。

 

3、商鞅“首功论”的历史意义:秦国从孝公称“霸”发展为惠文称“王”

 

商鞅变法运用“强国之术”及其“首功论”使秦国强大起来,公元前343年,秦孝公十九年,被周天子命为“伯”,秦国再次称霸西方。公元前325年,秦惠文君已经不满足于称霸,秦国开始称王。因为,自从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洛邑,公元前707年,楚武王挑战周天子开始称王,此后楚庄王“问鼎”企图取代周天子。引发齐国、晋国、秦国“尊王攘夷”抵抗运动。所以,春秋时代,除了南方楚国、越国等蛮夷之国称王之外,中原各国无一称王。可是,自从东周王朝被分裂为东周、西周之后,周德衰落,丧失人心,周天子无其德而有其名,周王室政治威望沦落。此时,作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意义的“王”的称号,已经名不副实。经过“田氏代齐”、“三家分晋”之后的齐、魏二国与周王室关系较为疏远,所以,公元前353年,齐威王称王,不朝周天子;公元前344年,魏惠王虽然朝见周天子,却又自称“夏王”;公元前334年,即周显王三十五年,魏国与齐国相会于徐州,魏、齐二国相互称王了。在齐、魏二国称王的形势下,周天子派大夫辰致文武之胙于秦国,根据《秦封宗邑瓦书》(现藏陕西师范大学博物馆)记载,公元前334年,秦惠文君四年,“周天子使御大夫辰来致文武之胙”。周天子试图与秦国联合起来共同制约齐、魏二国的僭越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秦国的地位得以突现出来,频频受天子眷顾。可是,当秦惠文君收复了河西之地和上郡十五县之后,秦国实力大增,已经不满足于称霸了。于是,公元前325年,秦惠文君十三年,秦国背叛了周王室,也开始称王了。公元前324年,秦惠文君改元,称秦惠文王元年。由于秦国称王,公元前323年,“六国皆称王”。从公元前353—公元前323年,三十年间,除了春秋时已有旧二王,即楚国、越国之外,又有了新八王,即齐国、魏国、宋国、秦国、韩国、赵国、燕国、中山国纷纷称王。秦国称王,引发了东周政治格局的巨大变化。那么,秦国“称王”与“称霸”有什么实质差异呢?

秦国“称王”与“称霸”的实质差异,一方面是政治哲学理念的差异。按照华夏文化的政治理念,诸侯“称霸”是以“尊王”为前提的,作为一方诸侯之长,至少在名义上,霸主服从周王的指令,积极维护周朝礼制规范,干预不服从周朝礼制的诸侯,打击侵扰华夏的四方夷狄,征讨不来朝贡的“不廷”者。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王”是唯一性的、排他性的政治实体。《公羊传·僖公二十四年》记载:“王者无外”十七《国语·吴语》也记载:“夫诸侯无二君,而周无二王。”十八 王者无二,这是中国“王”的原始意义。所以,春秋诸侯的政治理念是“尊王攘夷”,不能僭越周朝宗法封建制度的政治秩序。然而,诸侯相互称王,从周王室正统的意义上说,就是一种对周王室排他性、唯一性王权的僭越;可是,春秋战国时代,周王室与诸侯国实力对比上,出现了《左传·昭公十一年》说的“末大必折,尾大不掉”十九 的历史必然趋势,诸侯称王就是反映这种历史必然趋势的理性诉求。

另一方面是伦理关系的差异。诸侯称王完全改变了周王室与诸侯之间的责任伦理关系,使东周王朝失去了作为排他性、唯一性的华夏之王这一地位。此时大国诸侯相互称王,只是大国之间的妥协,是一种短暂的历史现象。按照华夏文化“王者无外”的一般政治观念,王是排他性的、唯一性的政治实体。一旦大国在实力上相互抗衡,保持相对平衡状态被打破,历史天平必然向一个大国倾斜。这是一个风雷激荡的过程,等待一切尘埃落定之后,华夏文化之中,有一个而且只能有一个唯一的王。

 

二、吕不韦“义兵论”:使秦国成就“帝国”的军事伦理

 

秦孝公采纳“强国之术”,用商鞅变法修刑,鼓励耕战,军事暴力与财富生产力“硬权力”得到发展,“尚首功”的军事伦理,更使六国人闻风丧胆,秦国复兴秦穆公之业,再次称霸;秦惠文王时期,收复全部河西以及上郡十五县,向南吞并巴蜀富庶之地,秦国由此走上富强之路,秦惠文君成为秦国称王第一人;秦昭王时期,魏冉蚕食六国,范雎远交近攻,秦国挑战国际权力体系,试图从称王升级为称帝。秦国剑指东方,秦国与六国的博弈就像冠军队与明星队的对抗比赛;更像狡猾的黄鼠狼与绳子系在一起的连鸡之间的较量。秦国军队在南部击破楚国,中部击溃韩国、魏国,东部削弱齐国,北部打残赵国。此时六国合纵抗秦,秦则以连横破纵,秦国以灵活的外交斗争与猛烈军事进攻,逐次削弱诸国,造成了不得不由秦统一天下的态势。根据《荀子·强国》记载:李斯问荀卿说:当今之时,为秦奈何?孙卿曰:“力术止,义术行。曷谓也?秦之谓也。”二十“力术止”就是“硬权力”即军事暴力和财富生产力方面,秦国已经发展到最大极限;“义术行”就是此时秦国需要“软权力”即道德和知识的力量,来实现天下的统一。也就是“节威反文,案用夫端诚信全之君子治天下焉,因与之参国政,正是非,治曲直,听咸阳,顺者错之,不顺者而后诛之。”二十一 在此历史背景下,吕不韦延揽智士编撰《吕氏春秋》,提出了一套“义兵论”军事伦理,试图将秦国从“王国”升级为“帝国”,实现天下统一。

 

1、吕不韦为相国,扬弃“首功论”的“攻人”策略,提出“义兵论

 

秦庄襄王任用吕不韦为相国,吕不韦扬弃商鞅“首功论”以及范雎的“攻人”策略,在吸收儒、墨、道、法的“道义”思想基础上,提出“义兵论”军事伦理。公元前251年,即秦昭王五十六年,秦昭王卒。公元前249年,即庄襄王元年吕不韦为被任命为相国,庄襄王在位3年即死,一直到秦王政九年,即公元前238年嬴政22岁亲自执政以前,吕不韦执政达12年之久。在军事伦理上,吕不韦开始修正商鞅“尚首功”即按照杀死敌军人数授予爵位的作法,改变范雎“攻人”即追求消灭敌人有生力量的政策。因为,按照“尚首功”“攻人”方针政策,秦国军队在战场上勇猛消灭敌人,已经对山东六国形成了压倒性优势。据不完全统计,从公元前354年商鞅变法到公元前256年昭襄王五十一年,“在这112年中,先后大屠杀18次,共杀1617000人(小杀戮不计);昭襄王时达到顶峰,先后屠杀14次,共杀1263000人这真是骇人听闻的数字。”二十二但是,秦国军队“尚首功”大量屠杀交战国士卒,包括长平之战阬杀降卒45万的作法,造成了东方六国人民的恐惧和愤怒,引发六国人民的全民拼死抵抗,这给秦国的统一大业造成巨大障碍。

所以,吕不韦提出“义兵论”,让秦国军队由“尚首功”的功利之师、野蛮之师,转变成仁义之师、文明之师。这是一种军事伦理变革。在《吕氏春秋》中,吕不韦及其合作者阐述了“义兵论”思想。

其一,吕不韦在《吕氏春秋荡兵》中提出,“古圣王有义兵而无有偃兵。”二十三 他反对废除军事武装的偃兵论,论证军事武装取得统治权的合理性。“夫兵不可偃也,譬之若水火然,善用之则为福,不能用之则为祸;若用药者然,得良药则活人,得恶药则杀人。义兵之为天下良药也亦大矣。”二十四 吕不韦主张,以义兵消除暴乱,而反对废除国家军事武装的观点,将军事斗争比作医治天下痼疾的良药。

其二,吕不韦在《吕氏春秋•振乱》中提出,义兵“攻伐之与救守一实也”二十五 即无论是进攻战还是防御战都是合理的。“夫攻伐之事,未有不攻无道而罚不义也。攻无道而伐不义,则福莫大焉,黔首利莫厚焉。禁之者,是息有道而伐有义也,是穷汤、武之事而遂桀、纣之过也。”二十六 吕不韦主张,只要是义兵,在攻无道而罚不义的过程中,既可以采取防御战策略,也可以采用进攻战策略。

其三,吕不韦在《吕氏春秋•论威》中提出,义兵的作用就是震慑敌人,保护人民。“敌慑民生,此义兵之所以隆也。”二十七 吕不韦在《吕氏春秋•怀宠》中提出,秦国军队必须遵守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七不”政策,以争取天下人心:“故兵入于敌之境,则民知所庇矣,黔首知不死矣。至于国邑之郊,不虐五谷,不掘坟墓,不伐树木,不烧积聚,不焚室屋,不取六畜。”二十八 吕不韦主张,只要秦国军队将战斗锋芒对准敌国的统治者而不是人民;秦军在消灭暴虐的诸侯军队的同时,主动保护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就会得到六国人民的理解。

其四,吕不韦在《吕氏春秋·简选》中提出,要重视训练将士和配备精良装备,只空谈道德礼义是世俗之论。“世有言曰:‘驱市人而战之,可以胜人之厚禄教卒;老弱罢民,可以胜人之精士练材;离散系系,可以胜人之行陈整齐;锄櫌(农具)白梃(木棒),可以胜人之长铫利兵。’此不通乎兵者之论。”二十九 吕不韦主张,“简选精良,兵械銛利,令能将将之,古者有以王者、有以霸者矣,汤、武、齐桓、晋文、吴阖庐是矣。”三十 他还强调“夫兵有本干:必义,必智,必勇。”“义则敌孤独”,“智则知时化”,“勇则能决断”。三十一 而不能空谈道德礼义。

 

2、尉缭子发展吕不韦“义兵论”,为秦国铸造战无不胜的铁军

 

自从公元前237年,即秦王政十年,吕不韦因为嫪毐案件连坐被免职,公元前235年饮鸩自尽。此时秦王政开始采纳尉缭、李斯等人的军事、经济、外交谋略,策划消灭六国了。

据《史记·李斯列传》记载:李斯从荀子那里学习了“帝王之术”,便来到秦国向秦王政分析列国的强弱众寡,指出秦国消灭关东六国的时机不可丧失,由称王升格为称帝,这是一万世才有的一次机会!李斯指出:待人而成事者,往往失去转瞬即逝的机会;能够成就大功勋的人,就在于他能抓住可乘之机,下狠心去做。从前秦穆公称霸,却没有吞并六国,这是为什么?原因在于诸侯国还多,周德没有衰落,五霸交相更替,还都尊重周王室。自从秦孝公以来,周王室日渐卑微,诸侯彼此兼并,关东变成了六国,秦国乘胜役使诸侯整整六代了。现在诸侯服从秦国就像郡县服从朝廷一样。以秦国的强大,大王的贤明,就象打扫灶灰一样,足以消灭诸侯,成就帝业,实现天下统一,“此万世之一时也!”三十二 如果现在怠慢而不急速行动,一旦诸侯再次强大,相聚签订合纵盟约,虽然黄帝一样贤明,也不能兼并了。秦王政就任命李斯为长史,听从了他的计谋。

又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大梁人尉缭公元前237年,即秦王政十年来到秦国,劝说秦王道:凭着秦国这样强大,诸侯就像郡县的长官,我只担心山东各国合纵,联合起来进行出其不意的袭击,这就是从前智伯、夫差、愍王所以灭亡的原因所在。希望大王“毋爱财物,贿其豪臣”三十三 即不要吝惜财物,给各国权贵大臣送礼,利用他们打乱诸侯的计划,这样只不过损失三十万金,而诸侯就可以完全消灭了。秦王听从了他的计谋,会见尉缭时以平等的礼节相待,衣服饮食也与秦王一样。让他当秦国的最高军事长官,始终采用尉缭的谋略。

尉缭担任秦国“国尉”一职,继承发展了吕不韦的“义兵论”,极大地推动了秦国的统一大业。贺润坤等人认为,“尉缭的军事名著《尉缭子》一书是其入秦后的作品,其军事思想基本上可视为秦的军事思想的一部分”。三十四 尉缭的“义兵论”有以下三点:

其一,尉缭在《尉缭子·兵教》中指出:“兵者,凶器也;战者,逆德也;争者,事之末也。王者伐暴乱而定仁义也。”三十五 尉缭子界定“义兵”的性质,就是惩罚暴乱,实行仁义;诛杀暴君,禁止不义。

其二,尉缭在《尉缭子·武议》中指出:“凡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夫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财货,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盗也。故兵者所以诛乱禁不义也。兵之所加者,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大夫不离其官府,由其武议在于一人,故兵不血刃,而天下亲焉。”三十六 尉缭子主张,“义兵”作为仁义之师,不仅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而且要运用军事力量保护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正常秩序。

其三,尉缭在《尉缭子·兵教》中提出:“义兵”必胜之道的十二制度:一曰连刑,二曰地禁,三曰全军,四曰开塞,五曰分限,六曰号别,七曰五章,八曰全曲,九曰金鼓,十曰陈车,十一曰死士,十二曰力卒。三十七 尉缭子的军事制度的实质就是法家的刑赏分明,农战食爵,赏信罚必。《尉缭子·制谈》说:“一武夫仗剑击于市,万人无不避之者,臣以为非一人之独勇,一市万人皆不肖。何则?死与必生,固不触也。听臣之术,足使三军之众为一死贼,莫敢当其前,莫敢随其后,而能独出独入焉。独出独入者,王伯之兵也。”三十八 尉缭子主张,通过建立严明的军事制度,鼓励军队为正义而战,普通战士也会变成不怕死的英雄豪杰。

尉缭的“义兵论”军事思想再加上他的外交思想,为十年统一战争提供了战略方针的指导。所以,秦灭六国,皆师出有名,再没有大规模杀戮的记载。秦始皇说:“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三十九 秦国终于从“王国”升级为“帝国”。

 

三、秦国“义兵论”军事伦理变革对成就“帝王之业”的意义

 

秦国通过吕不韦、尉缭子“义兵论”军事伦理变革,成就了“帝王之业”,这是中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事件。因为秦国作为“帝国”具备了马克斯·韦伯意义上的理性官僚统治的基本特征,这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奇迹。同时,秦帝国的中央集权官僚政治体系也属于“历史官僚帝国”的范畴。艾森斯塔德指出,中央集权的“历史官僚帝国”有以下主要特征:“第一,尊奉世袭的具有传统一神圣合法性的最高政治领袖,他拥有对统治事务的最高决断权;第二,最高统治者依靠发达的官僚机构实现对广土众民的理性行政,这些官僚在全国范围内选拔,而非世袭贵族;第三,通过有效的地方行政制度,保证中央对地方的有效管理,从而有别于封建制。”四十 秦帝国的建立,标志着周王朝宗法封建制的政治体制消灭了,取而代之的就是中央集权官僚政治体制。

弗朗西斯·福山在《国家、法治与负责制政府》一文中说:“从秦朝开始,中国人就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符合马克斯·韦伯定义的现代国家。中国成功发展了统一的中央官僚政府,发明一套非人格化和基于能力的官僚任用制度,管理众多人口和广阔疆域,比罗马的公共行政机构更为系统化,中国人口中受统一规则管辖的比例也远远超过罗马。”四十一 事实证明,在秦帝国的诞生中,不仅有法家所崇尚的军事暴力和财富生产力,使得新兴政治体制从旧的政治体制中脱胎出来的“助产士”的作用,而且,不能否定儒家所崇尚的道德礼义和理性知识给新兴政治体制带来人类崇高价值理性的甘美“乳汁”!只惋惜秦始皇迷信政治巫术,秦二世滥用督责之术,让秦帝国饮鸩止渴,最终短命而亡。

 

(作者简介:王兴尚  王曦璐 一(陕西 宝鸡文理学院 周秦伦理文化与现代道德价值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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