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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今:秦国不是“抑商”,而是节制资本——限商 
作者:[王子今] 来源:[] 2020-11-07

王子今国不是“抑商”,而是节制资本——限商

 

内容提要:旧说商鞅变动即压抑商贾的地位,但是认真考察秦史,可知“抑商”政策在秦行政方针中并不占据特别重要的地位。“抑商”是“重农”的辅助策略。秦的“市”曾经相当繁荣,成为秦经济生活的重要构成。秦管理“市”的制度亦相当成熟。通过吕不韦的政治表演可以察知,秦的政治传统并非绝对排斥商人参政。秦始皇时代不仅允许出身商人者把握最高执政权,嬴政亲政之后对于乌氏倮和巴寡妇清的礼遇,以及《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记录的秦商的成就,都提供了有关秦行政史和经济史的重要信息。

 

  “抑商”说曾经成为对秦史经济政策判断的学术成见。另一方面,亦有否定秦“抑商”,甚至以为秦“重商”的观点。亦可见秦“限商”的意见发表。认真考察秦史,可知“抑商”政策在秦行政方针中其实并不占据特别重要的地位。“抑商”曾经是“重农”的辅助策略。秦的“市”曾经相当繁荣,成为秦经济生活的重要构成。由秦律遗存可知,秦管理“市”的制度已经相当成熟。商路的畅通也促成了富国强兵事业的成功。秦始皇时代不仅允许吕不韦这样的出身商人者把握最高执政权,在嬴政亲政之后对于乌氏倮和巴寡妇清的非常礼遇,也可以反映当时工商业者的地位。

 

  一、秦“抑商”说与秦“重商”说

 

  李剑农总结“商君变法之条款,与经济改革有关系者”,第一项即“奖励农业生产,抑制商贾”。他指出:有重农抑商主张并实行重农抑商政策者,“实自商鞅始”①。林剑鸣《秦汉史》写道:“‘重农抑商’是自商鞅变法以来秦国一贯实行的国策。”“为保护地主阶级的经济基础,秦王朝继续推行‘重农抑商’政策。”②郑良树说:“无可否认,商鞅是一位重农抑商的极力主张者。”“为了达到重农的目标,商鞅不惜采用各种方法,‘无所不用其极’地裁抑商人及商业活动。”③有的论著写道:“商鞅采取种种措施严格限制商业活动,几乎走到了取消商业的地步。”④一些以秦经济史为研究对象的论著认同秦“抑商”之说,或以为“由于封建国家实行抑商政策”,商人“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⑤,或以为商鞅“控制商业”的政策即“耕战抑商政策”导致了“秦国的商品经济落后”⑥。以为秦“抑商”的意见,在战国秦汉史研究领域形成了主导性的影响。一些具有教科书性质的著作采用此说。

 

  但是也有一些学者并不认为秦推行“抑商”政策。瞿兑之《秦汉史纂》有关“社会经济”内容中不仅不言“抑商”,反而发表了秦“重商”的评断:“秦之重商。远在穆公以前。”“商业既繁。商人势力益大。进执国政。”⑦何兹全认为,“秦的统一,是春秋战国以来,社会经济,即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必然结果。”“商鞅变法以后,秦国的国家权力集中在国君手里……在旧的社会秩序下没有地位的新的商人贵族可依自己的才能取得政治地位和社会荣誉。当时,东方各国虽然都是秦国敌国,但在这些国家内,代表新的商人贵族阶级的进步势力,却无不以为秦国政府是代表他们利益的政府,各国有才能的人……无不跑到秦国来找出路,帮助秦国完成统一工作。”秦并天下,“货币和度量衡制统一后,又必然反转来促进商品货币关系发展”⑧。翦伯赞认为:“新兴的商人地主,首先在秦国获得了政权。商鞅变法,正是秦国历史之新的转向的表现。”“秦自孝公用商鞅变法之后,秦国的政权已经是商人地主的政权,因而秦国的武力,也就是商人地主的武力,从而秦国所收夺的土地,也就是商人地主的土地。”他认为,“城市手工业的发达”是促成秦统一的“一个主要的历史动力”。“因为作为秦国政权之主要支持者的商人地主,正是城市手工业中成长起来的一种新的历史因素;秦代的统一,正是这种新的历史因素之成熟。”秦统一又“创造了商业资本走向全面发展的客观条件”,所以,“(秦始皇)巡行全国各地的时候,到处都得到商人地主的欢迎”⑨。有的学者说,秦统一后,“(商业)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秦始皇为发展封建经济的需要,除大力发展官营工商业外,亦曾鼓励商人经营致富,加以统一货币、度量衡、车轨等措施的推行,使秦代的工商业较前有了进一步的发展。”⑩

 

  秦对商业和商人之政策的确切内容及其历史文化影响,有必要进行符合历史真实的说明。商鞅一类人物与商贾对于传统宗法社会有同样的不满情绪和破除意向,也许也是应当注意到的。(11)

 

  祝中熹在《秦国商业及货币形态析述》中写道:“战国时期曾普遍流行抑商思想,秦国由于影响巨大的商鞅变法含有抑商的内容而特别引人瞩目。”“很显然,商业的过度兴盛同变法的战略方针背道而驰。”“不过我们必须看到,商鞅的抑商只是重农的辅策,只着眼于防止农业劳动力的分流,意在减少、降低商业的负面影响,而并未从根本上扼杀商业的生命力。”“变法中有些内容在客观上还有利于商业的长远发展,如‘平斗、桶、权、衡、丈、尺’……是政府严格市场管理,建立商品交易秩序,强化国家职能的作为,对正常的商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12)

 

  二、对《商君书》农商政策的理解

 

  余英时将《商君书》看作“战国晚期所集结的”论著。他分析《商君书·算地》中关于“五民”的文字,指出:“最后两类人即是工与商,法家和儒家同把他们看作社会上的寄生虫。”(13)郑良树说:“在《垦令篇》里,他曾经不很有系统地开列了许多抑商的办法:第一,商人不得卖粮”;“第二,提高酒肉价钱”;“第三,废除旅馆的经营”;“第四,加重商品销售税”;“第五,商家的奴仆必须服役”。“上述五种办法,有的是从积极方面着手,如不得卖粮、提高酒肉价钱、加重商品销售税;有的是从消极方面着手,如废除旅馆、奴仆服役,都间接直接地在裁抑商人,减少商人的数量和活动。”(14)

 

  祝中熹指出:“细审《商君书》诸篇,有些主张目的在于抑制商贾势力的膨胀……但均未超越危及商业生存的底线。”他的另一意见也值得注意:“《商君书·去强篇》明言:‘农、商、官三者,国之常官也。’显然对商业并不歧视。”(15)

 

  《剑桥中国秦汉史》写道:“以他命名的一部重要的法家著作《商君书》由几种材料组成,其中可能没有一种是商鞅写的。但是有的部分,特别是较早期的部分,可能反映了他的思想。”在讨论商鞅变法时,“要考虑到这些困难”(16)。

 

  我们在思考商鞅变法是否“抑商”的问题时应当对其中政策设定的出发点予以更多的关注。高亨在《商鞅与商君书略论》中肯定商鞅“实行重农重战政策”,却不言是否“抑商”。他对于《商君列传》“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是这样解释的:“奴隶努力务农,则升为庶民,庶民不努力务农,则贬为奴隶。”“首先是以解放奴隶为赏,以贬为奴隶为罚,来推行重农政策。”(17)对于“事末利”,并没有明确解说。

 

  对于商鞅否定“事末利”的政策,不少学者以为就是“抑商”。傅筑夫说:“末,包括商品生产和商业。”(18)范文澜说,“商鞅抑末政策,意在防止商贾高利贷者兼并土地,使秦民专力从耕织与战争中求富贵”。不过,他又认为,“末”的含义比较宽泛,“文学游说之士,属于末一类,不许入秦”(19)。

 

  有学者指出,《商君书》中,“只有《垦令》中谈到对商人的限制措施”。而这是为了避免“他们的势力过分扩张”,“以免损害农战政策”。商鞅的政策倾向是“限商”而并非“抑商”(20)。

 

    三、秦“市”及商路的繁荣

 

  从秦的经济史记录看,商业的发展也自有传统。《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记载:“献公立七年,初行为市。”“(惠文王)立二年,初行钱。”安作璋主编《中国史简编》虽然以为“重农抑商”是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不过,论者仍承认秦献公“‘初行为市’,允许在国内从事商业性活动”,“为商鞅变法准备了必要的条件”(21)。

 

  商鞅变法的第一个动作“徙木立信”,即将表演的舞台设定在都城雍的“市”。《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睡虎地秦简《金布律》与《关市律》简文,体现秦对“市”的管理有成熟的制度。

 

  司马迁在《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中言关中经济形势,强调商运的开发促成了社会繁荣,其中包括对秦经济史的追述:“及秦文、德、缪居雍,隙陇蜀之货物而多贾。献公徙栎邑,栎邑北却戎翟,东通三晋,亦多大贾……长安诸陵,四方辐凑并至而会,地小人众,故其民益玩巧而事末也。”所谓“隙”“通”以及“四方辐凑并至而会”,体现了商业交通的发达。《货殖列传》又写道:“南则巴蜀。巴蜀亦沃野,地饶巵、姜、丹沙、石、铜、铁、竹、木之器。南御滇僰,僰僮。西近邛笮,笮马、旄牛。然四塞,栈道千里,无所不通,唯褒斜绾毂其口,以所多易所鲜。天水、陇西、北地、上郡与关中同俗,然西有羌中之利,北有戎翟之畜,畜牧为天下饶。然地亦穷险,唯京师要其道。”关中地方天下“什居其六”的“富”“饶”,按照司马迁的理解,商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咸阳作为秦帝国经济重心,与巴蜀之间“栈道千里,无所不通,唯褒斜绾毂其口”,与“天水、陇西、北地、上郡”的交通联系,“唯京师要其道”,正是以咸阳为中心“四方辐凑并至而会”的交通形势,形成了可以被称为“大关中”的经济地理格局。其经济地理优势之成就,与“以所多易所鲜”的商业活动有密切关系。

 

  四、吕不韦故事与“乌氏倮”“巴寡妇清”“名显天下”

 

  范文澜说,“商鞅重农抑商政策,不仅不能行施于山东六国,即在秦国也不能遏阻重商的趋势,到战国末年,大商人吕不韦终于参加了秦国的政权”(22)。所谓“抑商政策”与“重商的趋势”并说,是很有意思的事。而吕不韦的地位正是在这样的历史纠结中上升。据《史记》卷八五《吕不韦列传》记载,吕不韦出身富商,出资支持“秦诸庶孽孙”子楚取得王位继承权。吕不韦不惜“破家”以“钓奇”的策划取得成功。公元前249年,子楚即位,是为秦庄襄王,吕不韦任丞相,封为文信侯,食洛阳十万户。其政治投资获得回报。三年后,秦庄襄王去世,太子嬴政立为王。这就是后来的秦始皇。吕不韦为相国,号称“仲父”。

 

  从秦庄襄王元年(前249)起,到秦王政十年(前237)免职,吕不韦在秦国专权十二年。而这一历史阶段,正是秦国军威大振,统一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时期,秦国的经济实力已经远远优越于东方六国,秦国的军事实力也已经强锐无敌。秦国用客可以专信,如商鞅、楼缓、张仪、魏冉、蔡泽、吕不韦、李斯等,正如明人张燧《千百年眼》卷四所说,“皆委国而听之不疑”(23)。而吕不韦权位之高,一时达到极点。吕不韦是中国历史上以个人财富影响政治进程的第一人。从这一角度认识秦国政策,或可有所新知。秦政治文化实用主义的特征,与东方文化“迂大而闳辩”(24)风格大异。而商人务实即追求实利的精神,正与此相合。(25)司马迁笔下洛阳巨商白圭自称“权变”“决断”类同“商鞅行法”(26),也是发人深思的。

 

  瞿兑之《秦汉史纂》在关于秦“商业”的内容中,于“商业既繁,商人势力益大,进执国政”句后,先说吕不韦事迹,接着引录《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文字:“乌氏倮畜牧,及众……畜至用谷量马牛。秦始皇帝令倮比封君,以时与列臣朝请。而巴寡妇清,其先得丹穴,而擅其利数世,家亦不訾……秦皇帝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夫倮鄙人牧长,清穷乡寡妇,礼抗万乘,名显天下,岂非以富邪?”(27)

 

明代学者王立道写道:因《货殖列传》史笔,“(巴寡妇清)得托名不朽,贪夫窭人将日皇皇焉”。“使天下见利而不闻义,则子长之罪也。”(28)王世贞曾经三次就秦始皇尊礼巴寡妇清事发表议论。(29)他说:“夫秦何以客巴妇为也?妇行坚至兼丈夫任,难矣!客之,志风也。”(30)秦始皇的深层动机,大概还是要表达司马迁所赞许的对“不訾”“饶财”的尊重。王世贞还感叹:“余始读秦皇帝礼巴寡妇清事,而卑秦风之不逮贫也。”(31)他有关“秦皇帝礼巴寡妇清事”与“秦风”之内在关系的发现,是值得重视的。而社会风习的形成和传递,当然也有政策影响的因素。

 

(作者简介:王子今,1950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教授; 来源:《中国史研究》2016年第03期)

 

参考文献:

 

  ①李剑农:《先秦两汉经济史稿》,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20页。

 

  ②林剑鸣:《秦汉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40—141页。

 

  ③郑良树:《商鞅及其学派》,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171—172页。

 

  ④何汉:《秦史述评》,合肥,黄山书社,1986年,第98页。

 

  ⑤林甘泉主编:《中国经济通史·秦汉经济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592页。

 

  ⑥蔡万进:《秦国粮食经济研究》,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11页。

 

  ⑦瞿兑之:《秦汉史》,杨家骆主编《中国学术类编》单行本,台北,鼎文书局,1979年,第74—75页。

 

  ⑧何兹全:《秦汉史略》,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5年,第5、10页。

 

  ⑨翦伯赞:《秦汉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第7、25、32、36页。

 

  ⑩王云度、张文立主编:《秦帝国史》,北京,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38、132、144页。

 

  (11)范文澜说:“法家一般也代表商贾(地主常兼作商贾)的利益,商鞅抑末是在秦国的特殊措施。”《中国通史》第1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年,第190页。

 

  (12)祝中熹:《秦史求知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311、315—316页。

 

  (13)余英时:《反智论与中国政治传统》,《历史与思想》,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76年,第22、24页。

 

  (14)郑良树:《商鞅及其学派》,第172—173页。

 

  (15)祝中熹:《秦史求知录》,第316页。

 

  (16)[美]卜德(Derk Bodde):《秦国和秦帝国》,[英]崔瑞德(Denis Twitchett)、[英]鲁惟一(Michael Loewe)编:《剑桥中国秦汉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49页。

 

  (17)高亨注译:《商君书注译》,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9页。

 

  (18)傅筑夫:《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55页。

 

  (19)范文澜:《中国通史》第1册,第190页。

 

  (20)汤勤福撰:《商子答客问》,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77—182页。

 

  (21)安作璋主编:《中国史简编》“古代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第85页。

 

  (22)范文澜:《中国通史》第1册,第211页。

 

  (23)[明]张燧:《千百年眼》,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53页。

 

  (24)陈奇猷校释:《吕氏春秋校释》,上海,学林出版社,1984年,第2348页。

 

  (25)王子今:《秦文化的实用之风》,《光明日报》2013年7月15日。

 

  (26)《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第3259页。

 

  (27)瞿兑之:《秦汉史纂》,第75页。

 

  (28)[明]王立道:《跋叶母还金传》,《具茨文集》卷六《杂著》,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9)[明]王世贞:《王节妇项安人祠记》,《弇州四部稿》卷七五《文部·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0)[明]王世贞:《明故郑母唐孺人墓志铭》,《弇州四部稿》卷九二《文部·墓志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1)[明]王世贞:《严节妇诸传》,《弇州四部稿》卷八五《文部·传》,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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