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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会:疑《水浒传》前半部撰于明宣德初年 
作者:[侯会] 来源:[《文学遗产》2005年05期] 2016-08-02

  今本《水浒传》很可能是在一个水平不高但尚称完整的早期版本基础上翻新改造而成,对此,笔者曾撰文予以讨论(参见拙著《水浒源流新证》第49节,华文出版社2002年版)。拙文还推测,《水浒传》最精彩的前半部(大致为前四五十回),当由一位才华横溢又愤世嫉俗的下层文人独立创写;小说不同凡响的思想艺术成就,也是由这前半部书奠定的。至于小说后半部的续写整理,则很可能如某些学者所说,是由郭勋门客之流接笔完成,时间当在嘉靖初年,要迟于天才作家的早期创写。本文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天才作家创作小说前半部的具体时间;所选择的切入点,是小说中透露出的货币信息。

  粗看上去,《水浒》中常见的货币有两类,一类是金银等贵金属,多用“锭”、“两”来计算;另一类是铜钱,例以“贯”、“文”来计算。在金银类中,又以使用白银的例子最多,人们购买什物、沽酒割肉、打尖住店乃至行贿送礼、买凶杀人,多以白银支付。用铜钱的例子也可举出一些。如第十二回为了验证杨志的宝刀锋利,泼皮牛二特从州桥下香椒铺中“讨了二十文当三钱”来,即是显例。然而小说中的某些细节,却又令人迷惑不解。如第九回林冲发配沧州,途次柴进庄上,庄客将林冲当作一般配军“赍发”:“……一个盘子,托出一斗白米,米上放着十贯钱,都一发将出来。”按中国元明衡制推算,一斗米合12斤,明代一斤换算成今制约为590克,则一斗米约重7000克,合今制14市斤。至于铜钱,依明制“生铜一斤铸小钱百六十”(《明史?食货志五》,下简称《食货志》),则十贯铜钱约合今制73.75市斤。一斗米加上十贯钱,重达88斤;此礼不可谓不“重”,但不知荷枷戴锁的林冲如何负担得了?又小说第二十五回,郓哥向武大通报潘金莲与西门庆通奸消息,武大感激道:“既是如此,却是亏了兄弟!我有数贯钱,与你把去籴米。”武大卖炊饼为生,每日挑担出门,身边却要携带数贯铜钱,哪怕只有两三贯,也有一二十斤的分量,这显然也不合情理。此外,小说第十六回写杨志押解生辰纲至黄泥冈,众军卒凑了五贯钱买酒解渴。五贯铜钱重三四十斤,身服苦役的军卒“担子又重,无有一个稍轻”,却还要腰缠铜钿,增加多余的负担,似乎也是难以承受的。笔者据此推断,林冲、武大以及杨志麾下军汉所收授、携带的钱贯,可能不是铜钱,而是纸钞。

  纸钞本属信用证券,在唐代已见使用;宋金时则广泛用于商贸活动,始称“交子”,后又有“钱引”、“关子”、“会子”、“交钞”等种种变称。至元代,政府承宋金旧制,继续施行钞法。元代货币有钱、银、钞三种;然钱不常铸,用银亦少,官俸、税课及民间交易,主要用纸钞(参看吴晗《元代之钞法》,载《读史札记》,三联书店1956年版)。至明初,朱元璋于洪武七年设宝钞提举司,明年诏中书省造“大明宝钞”,面值仿铜钱设为一贯、五百文、四百文等共六等。有明一代,大明宝钞始终是官方强力推行的法定货币之一,如官俸的发放,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即以钞为主。也就是说,《水浒传》无论创作于元末还是明前期,作者都无法回避社会经济生活中使用纸钞这一事实。

  即如前面所说,柴进庄客赍发林冲的“十贯钱”,多半应是纸钞。否则林冲以荷枷之身,还要平添八九十斤重负,则无异于刑外加刑,有违柴大官人爱惜好汉的初衷。而武大用来馈赠郓哥的,显然也应是怀中所揣的几张纸币。至于杨志押解生辰纲时,众军卒在黄泥冈上凑了“五贯足钱”买酒,想来也只能是纸币“会钞”。否则,白胜收取七八十斤铜钿,也决不会步履轻松地唱着山歌下冈去。由于小说的虚构性质所决定,一位元明作家在拟写前代故事时,不必钻入故纸堆中去详考前代的典章制度、生活习俗;多数时候,他们只需将当下的世态人情、生活细节移用到小说中,便足以应付读者。小说家取此创作方针,很可能是无意识的,他大概压根儿没想过宋代货币形态与元、明有何不同。然而事实上,货币的种类、计量的方式及其购买力等等,全都是代有不同的变量。在金融形势不稳的年代里,货币实际价值的波动周期,甚至可以缩短到以年为单位。因此,通过小说中的货币信息来判定小说的创作背景、撰著年代,也便成为可能。

  无须多论,从《水浒》中多用白银的情形来看,小说的写作背景显然不是专用纸钞的元代;我们的目光自然顺延到明代。那么,明代钞法在民间经济活动中的实际贯彻情况又如何?承元代纸钞贬值之弊,明代钞法自颁布之日起,即陷入不能自拔的贬值漩涡。大明钞法于洪武七年制订时,宝钞一贯与铜钱一贯、白银一两等值;钞法并“禁民间不得以金银物货交易,违者罪之”,唯“以金银易钞者听”(《食货志五》)。然而政府却又自坏法令,于赋税中收取银、钱。当时学者即指出:“(政府)宴赏路费,皆给钞贯;而各处课程,或专收银两,或兼收钱、钞。只此一事,有利者皆归于官,无用者皆及下人。”(《续通考》引陆容《菽园杂记》)“宝钞”价值由此一落千丈,信誉大失,导致民间交易多以金银为等价物。至英宗即位,因民间以白银交易的潮流如水决堤,势不可挡,朝廷也只好“弛用银之禁,朝野率皆用银,其小者乃用钱”。及至嘉靖初年,由于“钞久不行,钱亦大壅,益专用银矣”(《食货志五》)。在《水浒传》所展示的生活图景中,白银作为硬通货成为主要货币,铜钱、纸钞地位相对低下,这正是明代前期(嘉靖以前)货币流通的重要特点。仍举林冲的例子:先是柴进庄客拿林冲当作一般配军看待,以纸钞斗米随意打发。及至林冲成为柴进座上客,柴进则先后赠以二十五两一锭“大银”;银、钞之间,衡量出林冲身价的大起大落。不过纸钞是明政府的法定货币,故小说中凡遇官府悬赏以及民间大额交易,仍以钞贯计算。如华阴县要捉拿朱武等人,由官府悬赏“三千贯”(第二回);鲁提辖打死镇关西,州中也“出赏钱一千贯”海捕捉拿(第三回)。民间的交易,也多以钞贯定价。如林冲买刀,杨志卖刀,均开价三千贯。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林冲买刀时,几番讨价还价,讲定一千贯,及至付钱,却是“将银子折算价贯,准还与他”(第七回)。而这类看似琐细无谓的描写,正清晰勾勒出经济生活难以虚拟的时代特征,为我们保留了鉴别小说创作年代的难得证据。

  《水浒》人物使用纸币,已毋庸置疑。如果小说作者真的生活在明前期,他信手拈来的物价,自然也应反映出明代“宝钞”贬值的情况。事实是否如此?仍以黄泥冈买酒为例。白胜挑两桶酒上冈来卖,张口要价“五贯足钱一桶,十贯一担”。然而以洪武钞法推算,“每钞一贯准钱千文、银一两;四贯准黄金一两”;则五贯钱钞相当于白银五两或黄金一两二钱五分,对于几个穷军汉,这无异于“天价”消费!而据宋人沈括《梦溪笔谈》卷三记述,制酒之法“每粗米二斛,酿成酒六斛六斗”,则米的出酒率约为1∶3.3。白胜的一担村酒至重不过四五十斤,用米不过一二十斤;即使因酿造而增值,一担酒也不过抵得二三十斤米价。而据《明史?食货志二》载洪武九年公布的税粮价格,一石米折银一两,钞一贯。如此推算,十贯钱在洪武初年可买米十石,合一千二百斤。白胜一担村酒竟卖出了一千二百斤米的价格,可谓暴利惊人。然欲解此惑,则应从明代纸钞贬值这一金融现象上寻求答案。明代纸钞贬值的速度是惊人的。据《明史》记录,“洪武时,官俸全给米,间以钱钞兼给,钱一千,钞一贯,抵米一石”(《食货志六》)。然至洪武十八年“天下有司官禄米皆给钞,二贯五百文准米一石”(《食货志五》):即是说,钞法颁布十年,宝钞已贬值五分之三。成祖朱棣即位,百官俸禄或支米,或“米钞兼支”,“其折钞者,每米一石给钞十贯”(《食货志六》):即是说,钞法颁行不到四十年,钞价已贬值90%。又过了二十年,仁宗朱高炽即位,“官俸折钞,每石至二十五贯”,一贯钞的购买力,已由五十年前的一百二十斤米,跌至不足五斤,这还是官方的“霸王”比率;在民间,纸钞的实际购买力又远在其下。至成化七年,“是时钞法不行,一贯仅值钱二三文”(《食货志六》):即是说,钞法施行未及百年,宝钞贬值至1/300—1/500。明王朝所构筑的纸钞货币体系,至此已濒于崩溃。

  弄清明代宝钞的贬值历史,我们不妨试着对《水浒传》中的钞值作一估算,以推测小说前半部的写作年代。小说第十七回的一个例子,引起笔者注意。何涛奉命捉拿劫取生辰纲的强人,正没奈何处,得知弟弟何清掌握着重要线索;于是何涛“慌忙取一个十两银子放在桌上”,要何清快讲,并说:“银两都是官司信赏的,如何没三五百贯钱?”按照小说中的一般规律,官府捉拿罪犯,赏金常例为一千贯至三千贯,也有多至万贯者。劫取生辰纲一案涉及权倾当朝的蔡京,至少也应悬赏三五千贯。此刻何涛口称“如何没三五百贯钱”,显然不是指官府悬赏的全额,而是指桌上这“十两银子”的价值。“十两银子”与“三五百贯”等值,这一银、钞比价大致为1∶30—50。就一般语言习惯而言,取1∶50,更符合当时语境。这一银、钞比价,还可通过第三十七回的例子得以印证。宋江发配江州,于揭阳镇渡江时,险些吃了船火儿张横的“板刀面”。事后张横自曝强梁伎俩,说是“(摆渡价格)本合五百足钱一个人,我便定要他三贯”。据此可知,当时(自然指小说家写作时)的摆渡费用通常是每位五百文,即纸钞半贯。若按前推1∶50的比值,这点钱可买一斤多米,大致符合实际物价水平。而张横强求三贯,虽是乘人之危敲竹杠,却也考虑到被劫者的承受能力。此段情节的创作背景显然不是钞法初行的洪武初年,那时五百文合白银半两,可买六七十斤米;三贯钞则可购粮三石,足供一人全年的口粮。张横若开价如此,恐怕大多数渡客都难过鬼门关了。再复推断,黄泥冈上一桶村酿讨价“五贯足钱”,照1∶50的比价,相当于十几斤米的价值,与前文的核算(两桶酒约与二三十斤米等值)大致吻合。在另外的例子中,武大将身上带的“数贯钱”交付郓哥去“籴米”,也合乎武大的经济地位。假如是三贯纸钞吧,相当于五六十枚铜钱,这正符合郓哥四处寻觅主顾、要赚“三五十钱”的期待。在第七回中,林冲最终以一千贯购得宝刀,依1∶50的比价,合白银二十两。成化年间“三大营副将、参、游、佐员,每月米五石,巡捕营提督、参将亦如之”(《食货志六》)。林冲身份若可与此辈类比,则月俸五石米可折银五两;二十两银子相当于林教头四个月的薪俸,林冲自可当场“拍板”、就地还钱。然若以明初比价计算,一千贯折银一千两,等同于林教头十六七年的薪水,则怕林冲也只有望“刀”兴叹的份了。

  如上所说,多用白银而兼用钱、钞,是明代前期货币流通的典型特征,那么此一时段究竟有没有银、钞比价为1∶50的阶段?十分幸运,史籍为我们提供了颇为精确的统计数字,证明那应是明代宣德初年的货币比价。据《明史?食货志五》记载:

  “(洪武二十六年)时两浙、江西、闽、广民重钱轻钞,有以钱百六十文折钞一贯者,由是物价翔贵,而钞法益坏不行……至宣德(1426—1436)初,米一石用钞五十贯,乃弛布帛米麦交易之禁……

  据此可知,银、钞比率为1∶50的时刻,正是宣德初年,亦即公元1426之后的几年间。这一时段应是十分短暂的,因为“宝钞”贬值的速度十分惊人,四五十年后的成化年间,已贬值至“一贯仅值钱二三文”甚至“钞一贯不能直钱一文”了。那显然已经远离了小说所反映的生活背景。若小说创作迟至斯时,则白胜准定不肯以一二十文铜钱(合纸钞十贯)的低价抛售他的一担酒浆,而张横兄弟也不会为每位三五文(三贯)的微利,在江边演出苦肉计了。《水浒》前半部创作于宣德初年的结论,从明代中后期的货币发展趋势,也可得到印证。史载至嘉靖初年,由于“钞久不行,钱亦大壅,益专用银矣”。再到隆庆时,“宝钞不用垂百余年,课程亦鲜有收钞者”(《食货志五》)。自隆庆前推“百余年”,白银在货币流通中已占主导地位,而宝钞还勉强与银、钱并行,那正应是宣德、正统时期。

  不错,今本《水浒传》的最后成书出版,极有可能是在明嘉靖前期,大概还与武定侯郭勋的指使、襄赞有关。笔者赞同这一结论,并曾撰文予以论证。不过笔者同时又指出,郭勋指使门客编撰《水浒传》,是一种急功近利的政治投机之举,他当然没有足够耐心等待门客对小说作从容不迫的精心结撰。故小说的最后加工与出版,应是十分匆促草率的(参见《水浒源流新证》第49节)。对小说前半部的成稿,最后的写定者亦无暇细加推敲,只是随手删去一些不入时的字眼儿(如“十贯钞”中的“钞”字)、略作整饬而已。小说前半部中的纸钞痕迹,是不是在这最后的润饰中被信笔抹掉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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