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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双林:韩非子“刻薄寡恩”辨 
作者:[吴双林] 来源:[草根网2012年11月] 2016-06-02

  我们要佩服司马迁的言简意赅和某种超然的语言风度,他评论韩非子很凝炼的一句话是:

  “其极惨礉(he)少恩。”

  但我们知道,司马迁这句话是在客观评述了韩非子的学说,给予恰如其份的理解之后,对其思想特色还有这么一点的一个评论。这一点的这一揭示,进一步昭现着韩非子的尖锐泼辣毫不留情,说明着韩非子有一种如庖丁手中利刃一般所向披靡的思想风格。这种思想风格,也生动表现在韩非子的语言风格上,就是极其明快犀利,毫不吞吞吐吐或有所隐晦曲折,千载而下,快人快语,莫过于此。

  我们已经知道,在韩非子去世后的第三年,他的国家,“三晋”之一的韩国,就被秦国所灭,这在齐楚燕赵魏韩六国之中是第一个,这提供了我们理解韩非子其人其文最重要的历史现实基础,就是说,韩非子的思想学说和他的文章,是在这样一个不容等闲视之的现实基础里面产生的,我们对他的领会理解,也就要相应地立足于这样的基础,才能切中肯綮。

  这一点,司马迁凭着他的纯净深邃之心,是做到了,他写在“其极惨礉少恩”这句话之前的一大段话,显得那样难能可贵:

  “非见韩之削弱,数以书谏韩王,韩王不能用。于是韩非疾治国不务明其法制,执势以御其臣下,富国强兵而求人任贤,反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以为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宽则宠名誉之人,急则用介胄之士。今者所养非所用,所用非所养。悲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观往者得失之变,故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十余万言……引绳墨,切事情,明是非。”

  概括得多么精粹!

  苏东坡、王船山对韩非子的评论,都完全离开了韩非子的历史“语境”谈韩非子,从而发出了愤慨的讨伐之声,就是说,他们好像都只记住或同意司马迁后面的一句话,而忘记或不顾前面的这么一大段话。他们用的是一种“抽象”的方法,把韩非子抽象为“其极惨礉少恩”的代表,而与儒仁所崇扬的“温良恭俭让”相对立,成为“酷法”的历史象征而加以声讨笔伐。韩非子就这样被他们这类的人们永远“定格”了似的。其实,打开《韩非子集》,读其原著,却不是这么回事,而如实地是司马迁上述一大段所说的那么回事。

  当然,若离开具体语境,“其极惨礉少恩”则可以视为韩非子的一般思想特色,韩非子亦正以这一持色而闪耀于历史,任人评说千秋功罪。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引张岱年《中国哲学史史料学》观点说:

  “商、韩法家的特点是:排斥道德文化,不认识文化的重要性,片面强调法制。齐国法家的思想特点是:一方面强调法制,另一方面又肯定道德教化的重要性,兼重礼与法。”

  然而,“其极惨礉少恩”不是韩非子,他只不过是面对他所知道的历史的与当下的事实罢了。他面对那无数残酷无情的事实,决不回避,直指出来,并且替“人主”与国家着想,而提出该当如何应对。面对着充满危险而“其极惨礉少恩”的事实,也就不可能抱着任何“温良恭俭让”的态度了。这是一点也马虎不得,不能装作不知道,不能知而不言的。于是,对于韩非子,一切就不是纸上谈兵,而是关系到他的祖国生死存亡的问题。

  可以说,人类有史以来的大忧愁,除了宇宙事件有可能毁灭地球,“杞人忧天”之外,另一个最大可忧的,莫过于亡国亡族。人类在其中已经折腾和痛苦了千年万载,诗人哲人们只不过见其万分之一而已。韩非子对“人主”尽量说老实话,尽量说真话,尽量说得多而且警醒,尽量贡献出自己的智慧,设想出最为行之有效的应对办法。

  《三守》篇,说“人主”当有三守,一是心里要藏得住事,不随便漏给“近习能人”,以至为其所用,造成“忠直日疏”;二是不可凭毁誉决定爱憎,这就容易被人利用,而发展到“无威,重在左右”。三是不可以不辛劳治国,事情都让下面去做,结果只能是大权旁落。“三守不完,劫杀之征也”。

  而“劫”也有三种,一是明劫,大臣操国柄,群臣“持禄养交”,人主无能为力。二为事劫,骗得人主信托谋事,事成是他的功,事败人主有份,力能让下面都说他的好话,欺负“人主”。三为刑劫,就是“守司囹圄,禁制刑罚”要害部门,被人臣操纵。

  这样看来,当个“人主”,一点也松懈马虎不得,挺累的。

  韩非子把这些关系给“人主”捅破,提醒“人主”要有预防和制裁这些的措施,也就是要有“三守”,在有关人臣,就可以说韩非子“其极惨礉少恩”,而认为“人主”不能听韩非子的话,而应当行“仁义”。试问,这如何处理呢?看来,最好的还是只有走到“外儒内法”的路上去。

  《备内》篇,是说如何“备内”,是有备,而不是不备。为何对内也要有防备?说来真是可怕得很。这种对君臣与骨肉有离间之嫌的老实话,自古以来,也未见得只有韩非子才第一次说,但随着韩非子文章的流传并产生极大影响,就归结到韩非子身上了。

  先说君与臣,韩非子说:

  “人臣之于其君,非有骨肉之亲也。”

  这样的一句话,就把君与臣分开了,既把君对臣的盲目信任打破,也把臣对君的复杂关系点破。然后说:

  “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而人主怠傲处其上,此世所以有劫君弑主也。”

  试问,哪个窃国弄权的“人臣”愿意听到这样真相的揭示?韩非子指出这种可怕的现实,你应对的方法,也只有预防与对付,如真的只持一片纯然“仁心”,也就只有被“劫君弑主”了,所以,要说到驾驭人臣,做得最好的,还是只有走到“外儒内法”的路上去。这是封建君臣关系的一种“宿命”。因此,东坡船山对韩非子的指责,只能算是一种愤懑情绪的表达,而在道理上是偏颇的,对韩非子是不公正的。

  韩非子进而分析并举例说明人臣是怎么做的:

  “为人主而大信其子,则奸臣得乘于子以成其私。故李兑傅赵王而饿主父。”

  “主父”是赫赫有名“胡服骑射”图强,灭了中山国的赵武灵王,传位给庶子,自称“主父”,引起内乱,大臣李兑投机其间,终将其围困饿死而操赵国之政。(见史记《赵世家》)

  “为人主而大信其妻,则奸臣得乘于妻以成其私。故优施傅骊姬杀申生而立奚齐。”

  韩非子这是叫国君连妻室也不要过于信任。举的例子是晋献公信任后妻骊姬,致使原配姜氏之子申生自杀,重耳与夷吾出逃,骊姬立自己的儿子登位,阴谋得逞。

  申生自杀,《春秋左传》僖公五年《经》记载为“晋侯杀其世子申生”,这是说晋献公杀了世子,而不说申生自杀。假如拿通讯报导的“客观性”要求来看,这一条报导就歪曲了事实。可是儒家的《谷梁传》还要进一步阐释说,这段《经》虽有责献公之意,却也揭示了申生是考虑父亲年老,不能再失去后妻,遂自杀不自辩,于是将真相隐去,让骊姬得逞,从而维护了忠孝仁义以及国家大局,《经》这样记载,是显恶(骊姬)不如扬善(申生)。于是,骊姬之“恶”就隐去,申生之善就扬了出来。

  《春秋经》作为史书,以其简短一言,记载这么复杂的事,已经让真相不清,而《谷梁传》却阐释出这么一番“礼”的大道理来,似乎只是叫人如何歪曲事实、大说谎言。如果照着这样弄下去,谎言的重复就成了历史的“真相”。

  对于申生自杀一事,《礼记》的《檀弓》篇亦有叙述:

  晋献公将杀世子申生。公子重耳谓之曰,盍言子之志于公乎?世子曰,不可。君安骊姬,是我伤公之心也。曰,然则盍行乎?世子曰,不可。君谓我欲弑君也,天下岂有无父之国哉?吾何如行之?……乃卒。是以为恭世子也。

  设想,如果换了重耳,他的行事就将与申生完全两样,要么去责问父亲,要么就自行出走,结果就会彰显后母的邪恶,就会让身为国君的父亲伤心和难堪。然而,《礼记》的意思却并不是为了表彰申生,而是以申生为鉴,说明一个人在“孝”上如果做得不够,就会言行不当,坠入可悲处境。申生被“谥”为“恭”而不是“孝”,因为他的自杀毕竟“陷父于不义,不得为孝”。谁谥申生?是晋国掌“礼”的部门,他们在晋献公仍在位的情况下,面对世子申生这样死了,难道能表扬申生吗?就连“客观评价”也做不到,因为会有碍晋公,不合爱君敬君之“礼”。但世子死了,就要有“谥”,也不能“谥”得不好看,所以选来选去,选了一个“恭”字。这个“恭”字选得好,字面上看,也沾着些“孝”,但又不是“孝”,另外,“恭”者,从命也,依晋公与骊姬,申生犯了过错,不但废其世子,而且要处死,现在申生自尽,而没有抗命,是“恭”敬的,当然也是应该自己去死的。这个“恭”就有这么多的含义,这种“礼”的学问确实复杂。申生做到这地步,还要说他不好,而又要对晋公与骊姬以及国人都说得过去,在“礼”上,就用谥给他一个“恭”字,而完全地办到了。这种“学问”,真是韩非子望尘莫及,不过,靠这个治理国家社会,以至应对春秋战国的天下,能有啥用处呢?只不过大家都糊涂和黑暗下去。

  东坡船山大骂韩非子,也许,他们实际上骂的是“酷吏、酷法”之类,要求君主于“圣、王”二道上能掌握分寸平衡,不要太酷法酷刑,这些,却也不能算错,只是不当归恶于韩非子而大加挞伐。或者,他们批韩,亦只是托辞,以他们的学问见识,怎会对韩非子不了解、不公正呢?

  但韩非子在思想史上的印象,就这样苏东坡式地“定型”了似的,鲁迅先生也曾幽默地说(《写在〈坟〉后面》):

  “自己却正苦于背了这些古老的鬼魂,摆脱不开,时常感到一种使人气闷的沉重。就是思想上,也何尝不中些庄周韩非的毒,时而很随便,时而很峻急。孔孟的书我读得很早,最熟,然而倒似乎和我不相干。”

  品味鲁迅的话,他倒是有些赞成庄周韩非,而对孔孟不以为然的。

  韩非子《备内》篇下面说的话,不免叫人继续吃惊,其接着晋献公的事往下说:

  “以妻之近与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

  并且,还有一种情况也是有的:

  “且万乘之主,千乘之君,后妃夫人嫡子为太子者,或有欲其君之早死者。”

  这说来虽不好听,却也是一种事实,于是韩非子又来了一句,说:

  “妻者,非有骨肉之亲也。”

  这就从根本上让“人主”要“备内”了。因为据古史《檮杌春秋》统计:

  “人主之疾死者,不能处半。”

  就是说,做了人主,属于正常病死的不足一半,其余除了死于战争或真正的意外,那就是被臣下左右乃至自己妻妃儿子之类的害死了,总数上要占到一半以上。这就不能不得出一个该可恐怖 的结论:

  “利君死者众,则人主危。”

  真想不到还会有希望“人主”早点死的人。在“利”的驱动下,情况会有这样的严重性。韩非子只不过面对事实讲老实话,并不是他要主张“刻薄寡恩”。因为即使“人主”愿意对臣下、对 自家后宫里的所有亲人多么地好,也不能避免这些算计与危险,对一切是不得不防,有防为好。

  我们设身处地为“人主”这样尊贵而可怜的人着想,他们在脸上当然不必摆出“我知道这一切”来。脸上大可示以“儒仁”,并用“仁义”教育内外,还可以扬言我是最提倡“仁义道德礼爱 廉耻”这些的,但在如此积极以儒为表的同时,暗中要紧的却是以法为里,要不然掉了脑袋还不晓得怎么掉的。

  韩非子还怕言之不狠不足,甚至举例说:

  “匠人成棺,欲人之夭死。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

  多么可怕的“利益催动法则”!说得真是“极惨礉少恩”,然而他指出的仍不过是某种惨酷的事实而已。

  那怎么办呢?韩非子为“人主”设想了一些办法,除了吃东西都要注意之外,主要还是要以“法,术,势”执政,比如:

  “远听而近视,以审内外之失;省同异之言,以知朋党之分;偶参伍之验,以责陈言之实;执后以应前,按法以治众。”

  另外,在百姓方面,他认为,还应当看到:

  “徭役少,则民安。民安,则下无重权。下无重权,则权势灭。权势灭则德在上矣。”

  这是从如何安民这一头来考虑制约臣下弄权以自重的问题了,虽然距离“相信和依靠群众”还差着老远老远,有着本质的不同,毕竟已很可贵,二千多年前,亏他怎么能想到民众力量的这一 头能起到由下而上的制约作用的呢?

  韩非子认为,这样上下两头着手,治国必定有望。

  韩非子从古之《传》、《春秋》古书所记看出,成大奸的都是“尊贵之臣”,而法令之所备,刑罚之所诛,却常常用在卑贱的这一头,“是以其民绝望”,且“无所告愬”。这样的情况需要 得到根本改变。不能“臣专法而行”,而“人主”有名无实,那就会像东周以来的可怜的“周天子”,只能困守宫中坐以待亡了。

  (残周于公元前249年为秦所灭,而韩非子遇害是公元前233年,是在周灭后16年,而他没说到周亡,而只举周天子之窘境,可见,作此文时,残周仍在。)

  总之,从《备内》篇看,并不是韩非子“极惨礉少恩”,恰恰相反,他极爱其国、极爱其君、极爱其民,千方百计为国、为君、为民着想,充满着为公的热情,沸腾着忘我的热血,真乃把心 都掏出来了,是有大爱之人。

  他说了老实话,把残酷的现实指了出来,并且针锋相对提出预防和解决的办法,毫不留情,不容马虎,所以,说他是“极惨礉少恩”,这就站到那些奸臣奸人的立场上去了,虽倡“仁义”而 实际将背离“仁义”也。

  韩非子的风格确如鲁迅所说是“峻急”的,然而他能不峻不急么?他倒是应该模模糊糊的么?

  在《奸劫弑臣》篇,韩非子给“奸臣”的特点,作出揭示:

  “凡奸臣,皆欲顺人主之心,以取信幸之势者也。”

  我们分析,如果“奸臣”一味顺着,一顺到底,一合到底,不拿出自己的一套,则何必为奸?除了取得一点俸禄之利以外,也就不能算是“奸”,而应当说是“忠”。问题在于,“奸臣”终 究会拿出自己的一套来的,这行为,韩非子称为:

  “欺主成私”。

  这样“欺主”成功了,就成了“擅主之臣”,国事他说了算,他作了主。那么,人们不觉要问,这时还有那么多“群臣”呢?他们是何态度?韩非子描绘出的情况是可悲可叹的:

  “群下不得尽其智力以陈其忠;百官之吏不得奉法以致其功。”

  两个“不得”,说明着在奸臣“欺主成私”的情况下,群下百官都不得不跟着跑,也就是,“都被绑架了”。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奸臣会有相应的手段来对待群臣。你如果不跟着跑,那么 等着你的是:

  “身困而家贫,父子罹其害。”

  你如果跟着跑,那么有好处等着你:

  “身尊家富,父子被其泽。”

  这样下去的结果,就会出现“田成之所以弑简公”一类的事情。

  “奸臣”,也即“重人”,要防止这样严重的事情产生,韩非子别的也拿不出好方法,还是只有要求“人主”能够真正“明于圣人之术”,不能凭着认为“意气投、人爱我、取舍合”,那是 靠不住的,要系于法度才是:

  “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是以左右近习之臣知伪诈不可以得安也”。

  韩非子说,他的这一主张是有成功的历史经验的:“此管仲之所以治齐,而商君之所以强秦也。”

  韩非子又一次摆出他的说到底的话:

  “夫君臣非有骨肉之亲。正直之道可以得安,则臣尽力以事主;不可以得安,则臣行私以干上。”

  “明主知之,故设利害之道以示天下而已。夫是以人主虽不口教百官,不目索奸袤,而国已治矣。”

  这就归结到老子的“无为而治”上来了,实际上也是在解释老子。韩非子与老子的关系在此,其以老子之道为自己的哲学基础。

  韩非子这样治国,要把国治成什么样儿呢?他说:

  “正明法,陈严刑,将以救群生之乱,去天下之祸,使强不凌弱,众不暴寡,耆老得遂,幼孤得长,边境不侵,君臣相亲,父子相保,而无死亡系虏之患,此亦功之至厚者也。”

  “其极惨礉少恩”的韩非子,在这里竟然追求这样的“功之至厚”,其与“大仁大义”实在是有些接通了。上面一段话,显然直接模仿了《礼记》里的“大同”:

  “……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可见,韩非子也是信仰《礼记》里记载的古代社会理想的。苏东坡王船山为何没有看到这样的韩非子呢?

  还是司马迁公允,他在《自序》中说:

  “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

  其实,韩非子确实也是从《礼记》里出来的,因为《礼记》中的“小康”说得很明白:

  “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

  这样往下演变的情况是很不美好、很自私的。

  怎么办呢,那就要想办法应对,儒家认为要“礼义以为纪”,要以“礼义”为纲纪来加以管束:“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

  但这求治之路并不平坦,“礼义”管不住天下:“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

  于是儒家也要借用刑法了:“如有不由此者,在执者去,众以为殃。”

  是说,对于“礼义”也管不住的人,要“去”,要惩罚到“众以为殃”的程度,让大家都害怕。

  这岂不是严刑峭法?与韩非子岂不是很相同吗?

  儒家如果去掉“不由此者,在执者去,众以为殃”的法治部份,而以为单靠“行仁义”能解决问题,韩非子就要称之为“愚学”,认为它是自相矛盾的:“欲治,而恶其所以治。”分歧之处 就在这里,被韩非子一言道破,切中肯綮。

  儒们为《礼记》作注说,“如有不由此者,在执者去,众以为殃”这句话,说的是如果执政者“不谨于礼”,就是“殃民之主,而共废黜之”,这个理解倒是敢于“犯上”。看来“礼义”的 内部调节功能,竟然能将废黜之事也包括在内,并不是一味“温良恭俭让”,简直比韩非子还要厉害,韩非子讲来讲去,没有讲到臣下可以如此堂而皇之废黜君主的。

  韩非子认为,求治之路是不平坦的,阻力有两方面,其一,来自世俗保守的习惯势力:

  “圣人为法者,必逆于世”。

  “知之者同于义而异于俗,弗知之者异于义而同于俗。天下知之者少,则义非矣。处非道之位,被众口之谮,……几不难哉!”

  其二,阻力还来自上层:“群臣之毁言”。于是,结果竟然会产生“贤圣戮死”的荒谬结果:

  “商君之所以车裂于秦,而吴起之所以肢解于楚”。

  尽管如此,韩非子认为,他主张的这条积极有为的求治之路是对的:

  “伊尹得之汤以王,管仲得之齐以霸,商君得之秦以强。此三人者,皆明于霸王之术,察于治强之数,而不牵于世俗之言。”

  而王船山在这方面是有些消极无奈的思想的,他在《君相可以造命论》中说:

  “危不造安故不危,亡不造存故不亡。皆顺受也,奚造哉!造者,以遂己之意欲也。安而不危,存而不亡,皆意欲之私也,而猜忌纷更之事起矣。”

  可能,这是船山经历了明亡于清的惨变,又纵观历史上多少次朝代的更叠,而得出结论只有这“顺受”二字。试想,若韩非子持此论,那么他写的这些都大可不必去写,一切“顺受”就是了 。可是韩非子表现出的是要千方百计挽救国运颓势,即“造命”。这并非“意欲之私”,而是存国之责、爱国之情。曾经奋起抗清的船山当能理解。船山认为:

  “臣以意欲造君命者,干君之乱臣。子以意欲造父命者,胁父之逆子。至于天而徒怀干胁之情,犹以羽扣钟,以指移山,求其济也,必不可得已。天命之为君,天命之为相,俾造民物之命。 己之命,己之意欲,奚其得与哉!”

  船山将其“顺受”的道理释为顺从“天命”,于是一切也就没啥可说的,“顺受”就是了。这正是明亡以后,遗民们可奈何的心情和自慰心理。而处在国之危亡关头的韩非子的态度,恰正相 当船山于奋起抗清的时期,是积极有为的,是要抵抗“天命”而“意欲造命”的。因此,船山于韩非子有过相同相似的处境,对韩非子应当有相当的理解,而不当指责如此之深:“损其心以 任气,贼天下以立权,明与圣人之道背驰而毒及万世”(见《韩非子挨骂》一文)。

  通观《奸劫弑臣》篇,前面讲“奸臣”,末尾讲“劫弑”,在别处多有,而当中讲变法求治之艰难,涉及“为法”之道与“礼义”之道的异同,最有价值。

  《南面》篇对于“人臣”一般心理与行为的揭示,也是“其极惨礉少恩”,是尖刻的,他说:

  “人臣者,非名誉请谒无以进取,非背法专制无以为威,非假于忠信无以不禁。三者惛主坏法之资也。”

  一个“名誉请谒”,一个“背法专制”,一个“假于忠信”,当时之“人臣”,有这样又狡猾又强干,“人主”的应对,只能是“明法”:

  “使人臣虽有智不得背法而专制,虽有贤行不得逾功而先劳,虽有忠信不得释法而不禁。”

  另外,“人主”还要有本领使人臣“有必言之责,又有不言之责”,“莫敢妄言,又不敢默然”。

  韩非子为“人主”之术的设计,可算是无微不至。在人臣这一面看来,却就是“极惨礉少恩”了。

  但既然人臣会那样,“人主”也就不得不这样,总不能束手无策,任凭那种“人臣”霸权欺君,所以,韩非子要求君主“明法”,我们不能说他不对,虽王船山亦不能。

  《南面》篇另一有价值的议论,是论“治”与“变”的关系。知“治”者必“变”,求“治”而不“变”是不可能的。只有“不知治者”,才“必曰无变古,毋易常”。但是,“变与不变, 圣人不听,正治而已”,不是哪个人一说“变”,就绝对是好的,一切要看是否有利于“治”,要看“常、古之可与不可”,不可的就不可变,可的就一定得变,总要有所权衡利弊。

  “不变古者,袭乱之迹,适民心者,恣奸之行也。”

  该变革而不变革,就要生乱,而利用落后社会习惯势力阻挡变革,是“恣奸之行”。变革就这样往往在某种尖锐的对立中进行,所以要有备:

  “铁殳重盾而预戒”,

  “管仲始治也,桓公有武库”。

  韩非子真是思想缜密,面对这些严重的情况,他的主张不能不是“极惨礉少恩”,很明确,很坚的。

  《韩非子集》中也有讲“亲民”的,如《饰邪》篇说,不要相信龟筮鬼神,而要学:

  “古者先王,尽力于亲民,加事于明法。”

  他明确认为,秦国治,而东方六国不治:

  “忠劝邪止,而地广主尊者,秦是也。群臣朋党比周,以隐正道,行私曲而地削主卑者,山东是也。”

  如果东方六国亡了也是活该:

  “乱弱者亡,人之性也,治强者王,古之道也。”

  韩非子虽讲严刑峭法,却也看到:

  “用刑过者民不畏”。

  韩非子也不是认为人臣就天生暗怀奸心,而是看到人臣有两大类:

  “修身洁白,而行公行正,居官无私,人臣之公义也”。

  “污行纵欲,安身利家,人臣之私心也”。

  针对这情况,“明主”就要设法让人臣“去私心,行公义”。总之,在韩非子眼中,君臣是一对矛盾,国家的治乱也是一对矛盾,要往好的方面引导,而预防和惩治不好的方面。这些,东坡 船山诸公不知为何没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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