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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德勇:汉武帝徙民会稽史事证释 
作者:[辛德勇] 来源:[网友推荐] 2006-02-13

刊《历史研究》2005年第1期

【内容提要】《汉书》记载,汉武帝元狩四年曾向会稽地区大规模移民。这在中国移民史和历史人口地理研究中,都是一项重要事件。前人研究一向认为《汉书》的记载有误,事实上并不存在此事。本文首先从史料学角度,论证《汉书》记载可信,不存在文献讹误;继之从会稽地区的接纳条件,论述移民会稽的可行性;最后从西汉前期东南地区的边防形式,论述了朝廷移民会稽的深层动机,即徙民实边,以抵御越人的侵袭。本文同时还阐释了这次移民的迁出区域,并指出瓠子河决造成的持续水灾,是促使朝廷移民的直接原因。

  汉武帝徙民会稽,事见《汉书·武帝纪》:

  (元狩)四年冬,有司言关东贫民徙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会稽,凡七十二万五千口,县官衣食振业,用度不足,请收银锡造白金及皮币以足用。

    这次移民的迁入地点,陇西、北地、西河、上郡四郡,都在汉朝的西北边地,独有会稽一郡,位于东南。会稽当时地广人稀,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大大落后于中原地区,大批迁入中原移民,对于这里的社会发展会产生重要影响。

  后人较早关注这一事件,注意到徙入人口对会稽社会发展影响的人,是清朝乾隆时期的学者王鸣盛。他在《十七史商榷》卷九列有“徙民会稽”条,叙说此事:

  元狩四年,徙关东贫民于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会稽,凡七十二万五千口。会稽生齿之繁,当始于此。约增十四万五千口也。

    《汉书·武帝纪》所记徙民会稽一事,是目前所知自中原移民会稽的最早记载,王氏特别重视它对会稽人口增长的意义,应当说还是具有一定见识的。然而,王鸣盛由此推论,“会稽生齿之繁,当始于此”,这却显得有些勉强。因为在汉武帝这次迁移的“七十二万五千口”人当中,究竟有多少人迁到了会稽,并没有具体的记载,王鸣盛说的“十四万五千口”,同样没有任何文献依据。有人曾怀疑这“十四万五千口”数目,出自王氏捏造[1]。王鸣盛学识有限,与其盛名远不相副,诚属事实,不过他还不至于荒唐到向壁虚造的程度。实际上这应是王鸣盛用“七十二万五千”这一总数,除以陇西等五郡郡数,而得出的每郡平均迁入移民数量。像这样把数学平均值,视为会稽郡的实际移民数额,作为历史学者来说,是很不妥当的。既没有迁入人口的数额,又没有提出原有人口的基数作比较,就径行提出“会稽生齿之繁,当始于此”的观点,显然过于轻率。不过,尽管具体数字无法确定,但是在这“七十二万五千口”总人数中,哪怕只有十分之一、二十分之一,甚至三十分之一迁入会稽,对于当地的社会发展,也会产生很重要的作用。

  现代的一般历史学著述,多是简单陈说《汉书·武帝纪》的记载而不加辨析[2]。至葛剑雄先生《西汉人口地理》一书,始列专节讨论这一问题。葛氏经考辨分析后认为,《武帝纪》“会稽”二字应属衍文,事实上并不存在汉武帝徙民会稽一事[3]。稍后出版的业师史念海先生著《中国历史地理纲要》,同样认为《汉书·武帝纪》“会稽”有误[4]。这两位先生,都是中国历史地理学界的权威学者,所以,至少在历史地理学界,否定汉武帝徙民会稽的看法,似乎已经成为普遍认同的定论[5]。

  汉武帝徙民会稽,不仅仅是会稽一郡,同时也是整个江南地区大规模移入中原居民最早的记载,因此,我们应当慎重对待。

一、从史料角度,看汉武帝徙民会稽的可信性

  当代学者视《汉书·武帝纪》所记“会稽”二字为衍文,是因为在其他相关文献中,都没有提到这次移民的迁入地点包括会稽郡。

  这些文献首先是《史记·平准书》:

  山东被水灾,民多饥乏,于是天子遣使者虚郡国仓廥以振贫民。犹不足,又募豪富人相贷假。尚不能相救,乃徙贫民于关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馀万口,衣食皆仰给县官。数岁,假予产业,使者分部护之,冠盖相望。其费以亿计,不可胜数。

    《汉书·食货志》记此事除个别文字略有出入外,内容完全与《史记·平准书》相同,贫民的徙入地点都没有提到“会稽”。

  其次,《史记·匈奴列传》有涉及此事的相关记载云:

  浑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降汉,凡四万馀人,号十万。于是汉已得浑邪王,则陇西、北地、河西益少胡寇,徙关东贫民处所夺匈奴河南新秦中以实之,而减北地以西戍卒半。

    《汉书·匈奴传》所记除个别文字外,内容也是完全与《史记》相同,同样没有提到“会稽”。

  基于上述情况,葛剑雄先生认为:“从史料角度分析,《史记·平准书》及《汉书·食货志》的记载是可靠的,而《汉书·武帝纪》中‘会稽’二字当系传抄时窜入。”

  这样看待有关史料记载的歧异,当然也有一定道理,但是在上下文中根本找不到相应文字的情况下,何以会凭空窜入毫不相干的“会稽”二字,单纯从文献校勘角度来看,使人觉得颇有些费解。

  上述史料可以划分为三组:第一组,只有《汉书·武帝纪》;第二组,为《史记·平准书》和《汉书·食货志》;第三组,为《史记·匈奴列传》和《汉书·匈奴传》。

  首先让我们来分析《汉书·武帝纪》。初看起来,《汉书·武帝纪》的记载不像《食货志》和《匈奴传》的记载那样,可以在《史记》中找到史源,似乎显得有些薄弱。但是如众所周知,今本《史记》早已佚失司马迁《孝武本纪》原本,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孝武本纪》,是两晋间人用《封禅书》补缀而成的赝品[6]。它与司马公原本,已经毫不相干。对比今本《史记·孝武本纪》和《汉书·武帝纪》,可见《汉书·武帝纪》纪事原原本本,详瞻明晰,价值远远超过《史记·孝武本纪》。班固撰著《汉书》,自有可靠文献依据,不能因其比《史记》晚出即不予采信。

  至于《汉书·武帝纪》徙民会稽的记载,是否属于衍生的文字,也需要首先注重文献学的依据。葛剑雄先生在论述这一问题时已经注意到,《通典·食货典》引述东汉崔寔《政论》,谓“武帝遂徙关东贫民于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会稽,凡七十二万五千口”,与《汉书·武帝纪》的记载完全相同。葛氏认为,崔寔这些话,应当完全是在转述《汉书》的记载。崔寔为东汉桓帝时人,去班固之死不过几十年时间,而所见《汉书·武帝纪》就与今本相同,记有移民会稽史事,所以单纯从文献学角度来看,似不宜轻率揣测“会稽”二字为传抄过程中增衍而来[7]。

  《史记·平准书》的记载与《汉书·食货志》雷同,二者之间存有因袭关系,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但是却未必一定是《食货志》因袭《平准书》。近人崔适之《史记探源》,尝谓《史记》“八书皆赝鼎”,并谓其中自《律书》以下包括《平准书》在内的六书“皆后人取《汉书》诸志补之也”。后来曲颖生先生又撰文伸畅其说,进一步论证《平准书》与《封禅书》、《河渠书》等是直接移录《汉书》相应各志[8]。所以,《史记·平准书》的记载,是不是真的早于《汉书·食货志》,还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但不管怎样,至少可以在这里暂时抛开《史记·平准书》成书年代早于《汉书·武帝纪》的问题,看看是否一定如葛剑雄先生所云,是《食货志》可靠而《武帝纪》衍有“会稽”二字。

  辨析利用史料,首先应当明了其一般记述方法,这就是所谓古书通例。这样才能避免因过分关注自己所研究的题目,而造成先入为主的偏见。纪传体与编年体史书,在叙述形式上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记述同一史事,往往采用详略互见的办法,在不同的篇目,分别予以表述。本纪与志、传之间,常常互有详略,需要相互参照,才能得到某一史事的全貌[9]。

  本着这一叙事通则,我们可以看到,《汉书·武帝纪》是按照本纪逐年记述大事的要求,具体而又简洁地记述了元狩四年这一年实际发生的移民事件,包括移民迁出地——关东,移民身份——贫民,移民迁入地——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会稽五郡,移民数额——七十二万五千口。与此相对应,《汉书·食货志》则是本着志书记述典章制度原委的要求,通盘交待这一事件的缘起和经过。所以,《食货志》需要先说明不得不向其他地区迁徙贫民的原因:关东地区遭受严重水灾,多方救助仍无法解救饥民;后面又要交待官府对移民假予产业、进行安置的具体措施及其影响。这些都是本纪当中没有的内容。而对本纪中已经交待过的具体移民地点,却不再详细列举,只是举述其大宗移居地点,笼统地说是“徙贫民于关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同时也把移民数量由“七十二万五千口”这一非常具体的数字,笼统地说成是“七十馀万口”。二者之间,详略互补的用意是显而易见的。

  再具体分析移民迁入地点问题。《食货志》云“乃徙贫民于关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这里的“及”字应训作“以”[10],意即迁徙贫民到关西,以充实朔方以南新秦中地区的人口。所谓新秦中,是指秦始皇在秦昭襄王长城以北新拓展的疆土,包括汉代的朔方郡,还有西河、北地、上郡诸郡的一部份地区,说详史念海先生《新秦中考》[11]。新秦中的地域,含有《汉书·武帝纪》讲到的“北地、西河、上郡”三郡,却不包括陇西郡在内,而上面引述《史记·匈奴列传》以及《汉书·匈奴传》,都讲“徙关东贫民处所夺匈奴河南新秦中以实之”的前提,是“陇西、北地、河西益少胡寇”,与《汉书·武帝纪》的记载相参证,陇西郡肯定是这次移民的迁入地点之一。所以《汉书·食货志》记述的移民迁入地点,显然只是在讲这次移民最主要的迁徙方向,而不是它的所有地域。这样看来,《汉书·食货志》没有提到会稽,应当是与没有具体谈及迁徙到陇西的移民一样,只是一种叙述上的省略,而不能据此推断根本没有向会稽移民。

  至于《汉书·匈奴传》的记载,重点在于这次移民活动与防御匈奴的关系,其所记移民迁入地点,大致与《汉书·食货志》相同,与《武帝纪》的记载,同样是详略互见的关系,这里就无需赘述了。

  分析过《汉书》各相关部分的叙事关系,应当有理由相信,即使按照大多数人的通行看法,是《汉书·食货志》沿用《史记·平准书》的记载(《汉书·匈奴传》当然是沿用《史记·匈奴列传》的记载),在司马迁的《史记》原本里,《孝武本纪》也应当与《汉书·武帝纪》一样,记有元狩四年移民会稽一事,即《史记·平准书》与佚失的《史记·孝武本纪》原本之间,应当存在着与《汉书》形式相同的详略呼应关系。

  其实,早在清朝末年,王先谦已经注意到,在《汉书》的《武帝纪》与《食货志》之间,对于这一徙民事件的记述,文字存在出入。王先谦同样没有考虑到叙事详略互见的古书通例,认为二者之间,应有一误。但他同时又提出了另外一个需要解释的问题,这就是所谓“关东”的地域范围,本来应当包括会稽郡在内。

  假若确是如此,那么《汉书·武帝纪》所说的徙关东贫民于会稽,就成为从关东向关东移民,行文显得不够合乎逻辑。所以,在《汉书·武帝纪》“关东贫民徙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会稽”的纪事之下,他很困惑地写道:

  据《食货志》,以贫民尚不能相救,乃徙于关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衣食皆仰给县官,数岁贷与产业。会稽自在关东,志未言及,未知纪误或志漏也[12]。

    王先谦的困惑提示我们,对于这次移民的迁出地“关东”,与迁入地“会稽”之间的关系,还需要进一步予以阐释,才能从文献学角度,理清《汉书·武帝纪》徙民会稽记载的可信性问题。

  在秦汉时期,关东与关西,是两个最重要的区域概念。区分这两大地域的界标,是位于今河南灵宝的函谷关。关东与关西各自包括的地域范围,并不完全确定,要根据它的具体使用情况,加以分析。

  扬雄在《方言》中阐述各地语言特征时,往往首先用“自关而东”、“自关而西”来对全国的地域做第一级的分别,显然是分别包括有函谷关东、西两侧所有地区。战国时秦与六国东西对峙争雄,列国之间,纵横捭阖。李斯说秦王,谓“关东为六国”[13],东汉人文颖称“关东为纵,关西为横”[14];东汉人高诱则进一步解释说:“关东地形纵长,苏秦相六国,号为合纵。关西地形横长,张仪相秦,坏关东纵,使与秦合,号曰连横。”[15]东方六国包括函谷关以东绝大部分区域,而李斯、文颖、高诱以“关东”相称,说明在这里“关东”的用法,大致与《方言》之“自关而东”相同,也是泛指整个函谷关以东地区。

  函谷关位于崤山谷地,所以,秦汉时还普遍用崤山来作为区分这东、西两大地域的界标,分别称关东、关西为山东、山西。如西汉初贾谊在《过秦论》中反复讲到“山东”,称“秦并兼诸侯山东三十馀郡”、“山东虽乱,秦之地可全而有”、“山东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16],都显然与前述“关东”所表述的大区域意义相同,包括战国时关东列国的所有疆界范围。又东汉时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语中称:“秦汉以来,山东出相,山西出将。”而据《后汉书·虞诩传》记载,邓骘云东汉时有谚语云:“关西出将,关东出相。”这更可以直接说明,关东、关西与山东、山西,是完全可以相互替换的同义地域概念。

  不过,“关东”或“山东”有时还被用来表述更为狭小一些的地域。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里,把全国划作四个大的区域,分别为山西、山东、江南和龙门、碣石以北。如上文所述,这里“山西”与“关西”同义,“山东”与“关东”同义。这种划分,应当是基于社会的一般习惯。按照这种区域观念,龙门-碣石一线以北和大江以南的“大山东”或“大关东”地区,显然不包括在这里的“小山东”或“小关东”区域之内。

  前引《汉书·武帝纪》讲徙“关东贫民”,《史记·平准书》却记述这些被迁徙的饥民,是来自遭受水灾的“山东”,两相参证,已经可以充分说明,《汉书·武帝纪》所谓“关东”,同样完全可以与“山东”相互替换,二者表述的是同一地域概念。

  引起武帝元狩四年这次移民的“山东”水灾,灾情极为严重,致使当地持续歉收数年,以致“人或相食,方一二千里”。为此,汉武帝在几年后的元鼎三年,又不得不“令饥民得流就食江、淮间”[17]。这说明这次遭受水灾并引起徙民的“山东”,是来自淮河以北,并不包括江南地区。

  《汉书》和《史记》的相关记载,没有明确交待引发这场水灾的原因,实际上应与黄河的决口泛滥,具有直接关系。汉武帝元光三年,“河水决濮阳,泛郡十六”[18]。由于受灾区域广泛,灾情严重,武帝当即“发卒十万救决河”,但是却未能奏效。这次黄河决口的具体地点为濮阳境内的瓠子,《汉书·沟洫志》记云:

  孝武元光中,河决于瓠子,东南注巨野,通于淮、泗。上使汲黯、郑当时兴人徒塞之,辄复坏。是时武安侯田蚡为丞相,其奉邑食鄃。鄃在河北,河决而南则鄃无水灾,邑收入多。蚡言于上曰:‘江河之决皆天事,未易以人力强塞,强塞之未必应天。’而望气用数者亦以为然,是以久不复塞也。

    直到元封二年四月,汉武帝亲临瓠子,督率群臣身预其役,这才结束这场持续二十三年的灾害[19]。

  由于河水长期泛滥,“自河决瓠子后二十馀岁,岁因以数不登,而梁、楚之地尤甚”[20]。所谓“梁、楚之地”是指汉初的梁、楚王国。《汉书·沟洫志》说河决于瓠子后,“东南注巨野”,这巨野泽周围正是梁国的属地;《汉书·沟洫志》又说泛滥的河水“通于淮、泗”,而淮河以北的泗水两岸地区,正是楚国的属地。可见巨野泽周围和泗水两岸地带,是遭受黄河水灾最为严重的地区。在瓠子决口的这二十三年间,随着降雨量的增减,灾情时缓时重,故“岁因以数不登”,元狩三、四年应当就是其中灾情较重的一个时期,而元鼎三年汉武帝诏准灾民就食江淮时,《史记·平准书》更明确讲到,饥民流移的原因是“山东被河灾”。

  明确元狩四年汉武帝所迁徙的关东贫民,是遭受瓠子河决水患的灾民,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首先,是藉此弄清了前人未能深入探究的这次大规模移民的具体迁出地域,为巨野泽周围及其以南以泗水为中心的淮河北岸地区。这一点,不仅可以非常具体地确认,武帝所徙“关东贫民”,与江南略无关涉,而且还复原了西汉人口地理格局中的一项基本内容。其次,可以看到,这批来自淮北梁、楚故地的移民,向南渡过淮河、长江,很容易进入会稽地区,远比迁往西北边地,要近便许多。所以只要从其他方面考虑有这种需要,距离与交通条件,并不成问题。前述元鼎三年时武帝诏准梁、楚灾民得以流移于江、淮之间,就是因为基于地缘关系,灾民自然要向这一方向移动。

  以上论述表明,《汉书·武帝纪》记载从关东向会稽迁徙灾民,用的应当是上述“小关东”的概念,其具体迁出地点,是河、淮之间的梁、楚旧地。会稽所在的江南,既是与此“关东”并列的地理区域,《汉书·武帝纪》谓自关东徙民于此,便没有任何逻辑抵牾了。

二、从接纳条件,看汉武帝徙民会稽的可能性

  如《汉书·食货志》和《史记·平准书》所记,汉武帝元狩四年这次移民关西诸郡与江南会稽,是由于关东地区遭受到非常严重的水灾,在相继启用了“虚郡国仓廥以振贫民”和“募豪富人相贷假”两项措施后,仍然无法解救的情况下,而不得已采取的救济办法。除了对《汉书·武帝纪》文本的勘验之外,葛剑雄先生认为,汉武帝元狩四年时不可能向会稽迁移灾民,还有一项重要理由,这就是会稽不具备接纳大量移民的条件。他论述说:

  会稽的农业生产在西汉中期还相当落后,除非粮食供应另有来源,否则绝不能安置大批移民。而在关东受灾,“虚郡国仓廥”,“犹不足”,说明关东郡国已无粮可调了,哪里还会有粮食供应会稽?

    这样从解决灾民实际需求的可能性来考虑移民徙入的地点,当然很有学术眼光,只是对于朝廷解决灾民食物需求的途径,似乎还需要进行探讨,即当时朝廷是不是要通过徙入地出产的富馀粮食,来为灾民提供食物。

  会稽的农业生产,在西汉中期确实还相当落后。但是这次移民徙入的主要地点,即陇西郡与北地、上郡、西河三郡的新秦中地区,与移民的迁出地关东地区相比,其农业生产水平也同样相当落后。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称:“龙门、碣石北多马、牛、羊、旃裘、筋角。”这是典型的牧业区域特征,与“山东”亦即“关东”地区“多鱼、盐、漆、丝、声色”的农业社会特征,迥然有别。司马迁更明确写到:陇西、北地、上郡诸郡,“畜牧为天下饶”,“地亦穷险”,显然绝对以畜牧经济为主,在迁入中原居民之前,根本谈不上有什么像样的农业,当然也绝不可能有馀粮向外供应,或是养活外来的人口。所以,早在汉文帝时,就有西北“边粟不足给食当食者”的明确记载[21]。司马公是与汉武帝同时代的人,所说陇西、北地等地农业基础既然如此,说明当时朝廷决定移民到这里,并没有打算利用当地出产的粮食,来解决灾民的食物供给问题。

  事实上,前引《史记·平准书》已明确记载,这次的移民徙入后,当时是“衣食皆仰给县官”。几年之后,则由官府“假予产业,使者分部护之,冠盖相望。其费以亿计,不可胜数”。《史记·平准书》还记载由于负担过重,以致“县官大空”[22]。显然,从当地的农业生产能力来看,陇西、北地、上郡等地,同样不适于接纳关东的灾民。那么,陇西、北地、上郡等地用以赈济灾民的粮食,又是来自哪里呢?《汉书·食货志》记载,文帝时晁错针对边地缺乏粮食的情况,上书云:“使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于是文帝从错之言,令民入粟边”。《汉书·食货志》又载,武帝时“兴十馀万人筑卫朔方,转漕甚远,自山东咸被其劳,费数十百巨万”。可见解决灾民食物供给的途径,是利用边地郡县储存的边防用粮,而这些粮食储备,应大部分来自包括关东地区在内的内地。

  在汉武帝时期,会稽是汉朝在南方的另一重要边防前线,这一点将在下文论述。朝廷在会稽,是否也有与西北边地一样的战略粮食储备,可以供给灾民,史阙有间,不得而知。不过会稽地处亚热带地区,又濒临海洋,降雨丰沛,湿热而宜于多种生物繁衍,比西北内陆更容易解决生存所需要的基本食物。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曾描述说:

  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蠃蛤,不待贾而足。地埶饶食,无饥馑之患,以故呰窳偷生,无积聚而多贫。是故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

    对于生命濒危的受灾饥民来说,能找到一块“无饥馑之患”的去处,恐怕无异于天堂乐土了。所以,尽管其农业生产水平低下,远不能和关东地区相比,但是向这里迁徙灾民,还是完全可以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十分迫切的求生需求。况且从发展眼光看,这里的自然条件,本来有很大的农业生产潜力有待开发。关东移民带着中原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定居后很快就可以发挥作用。他们不但完全可以解决自己的衣食,还可以带动当地的农业经济开发。后来中原向江南地区的移民,无一例外,都是如此。

  前文已经谈到,事实上,由于这次水灾的持续影响,关东地区在灾后持续数年,仍然严重歉收,以致在方圆一两千里范围之内,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为此,汉武帝在元狩四年向陇西、北地、会稽等五郡大规模移民后,又下诏说:“江南火耕水耨,令饥民得流就食江淮间”,并且说假如饥民“欲留”在当地居住,则准许他们“留处”[23]。此举清楚说明,农业生产水平低下、“火耕水耨”的江南地区,本是解决饥民求生需求的理想场所,完全有能力接纳大批遭灾的难民。

  总之,从地理条件方面讲,实际上会稽比陇西、北地、上郡各地,更为适宜接纳受灾难民。《史记·平准书》称迁入陇西、北地等地的移民,几年过后,官府“假予产业”,巨大的消耗,使得“县官大空”,还是“无以尽赡”。这充分说明当地的农业生产条件,并不能很好地解决移民的生活问题。西北边地气候干旱,不尽适宜于农业开发,即使有官府大力扶助,仍然难以取得预期的成效。既然陇西、北地、上郡、西河各地,环境条件如此艰难,还能够接受大批关东饥民,那么,环境条件相对优越的会稽,应当更有条件接纳难民移入。

三、从边防形势,看汉武帝徙民会稽的必要性

  汉武帝这次迁徙关东难民的直接原因,是解决他们的粮食需求,而之所以要徙民于边地,则有着更深一层的原因,这就是《史记·匈奴列传》所说的匈奴浑邪王杀休屠王降汉后,匈奴在陇西、北地等西北边地的骚扰,明显减轻,于是朝廷想通过移民实边,来充实边境地区,以减少边地的戍卒,从而缓解国家的经济负担。

  早在汉文帝时,晁错就上书建言,对付匈奴的入侵骚扰,最好是“徙民实边,使远方无屯戍之事,塞下之民,父子相保”。即与其“令远方之卒守塞,一岁而更”,“不如选常居者,家室田作,且以备之”,如果边地居民不足,则“募民之欲往者,皆赐高爵,复其家,予冬夏衣,廪食,能自给而止”。这样,便可以“使屯戍之事益省,输将之费益寡”。汉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24]。武帝则继续执行这一方略。按照前引《汉书·武帝纪》的记载,这次西北边地接受移民的地区,没有处于抵御匈奴最前线的朔方郡,这是因为在此之前的元朔二年夏,已经“募民徙朔方十万口”[25]。晁错最初向文帝提出徙民实边建议时,尽管提出了一系列鼓励移民的优惠条件,甚至包括给孤男寡女买送配偶,他仍然担心“塞下之民,禄利不厚,不可使久居危难之地”[26]。可知在正常情况下,募民徙边,决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关东大水,饥民生存难以维系,求生的需求,远远超过对背井离乡的畏惧和顾虑,为朝廷创造了向边地徙民的绝佳机缘。于是,朝廷便一举两得,徙民实边。

  西北的匈奴,是汉朝的心腹大患,利用水灾的机会,徙民实边于西北,这一点很容易理解。而徙民于会稽,却很容易使人感到困惑。史念海先生认为此次徙民的迁入地点,不应包括会稽,就是因为“这次迁徙固然是解救关东贫民的困境,实际上却是巩固西北的边防”,可是会稽则位于东南,所以他认为“这事与会稽无涉”。然而,汉朝的边患,实际上不止北方的匈奴一处,在武帝时期,南方的越人,也在不断与汉朝发生冲突。

  汉武帝时,越人分为如下几大部分,即居住在今浙江省南部的瓯越,又称东瓯;居住在今福建省的闽越;以及居住在岭南地区的南越。相对于南越,瓯越与闽越又合称东越。越人性情强悍,不易臣服于汉朝,所以双方冲突不断。在越人几大部分中,所谓瓯越居地最北,从地缘政治角度看,对汉朝的威胁也就最大。从汉朝方面来说,会稽是毗邻瓯越的战争前沿地带,可以说与北地、上郡、西河诸郡同匈奴的位置关系,基本相当。

  西汉前期同越人的冲突,实际上与同匈奴的冲突一样,都是从秦朝那里沿袭下来的老麻烦。南越北胡,是秦朝两大边患。秦末两大支边防戍卫军队,便一在北边以备胡,一在南岭以防越,故汉人谓“秦常举天下之力以事胡、越” [27]。汉初国力有限,南越北胡,都只能隐忍怀柔,至武帝始大力抗击,虽拓边及于四境,威胁最大的胡、越,却是其中重点。所以,汉朝人称述武帝对边地用兵,往往也是胡、越并称[28]。

  秦并天下后,以东越地设闽中郡,而越人并不甘心接受这种统治,伺机反抗。陈胜揭竿而起,诸侯叛秦,东越首领便趁机起兵。楚、汉相争,东越佐汉击楚,故刘邦得天下后,封其首领无储为闽越王,摇为东海王(又称东瓯王),分别统辖闽越和瓯越地区。汉武帝建元三年,闽越进攻东瓯。东瓯向汉朝告急。汉武帝派遣庄助发兵会稽,击退闽越。东瓯请求举国内徙,武帝将其安置于江、淮之间地带。东瓯内徙之后,闽越势力应逐渐向北面的瓯越旧地渗透扩张。至建元六年,闽越又攻击南越。汉朝几路同时发兵,其中韩安国率领的一路,也是从会稽出兵。闽越王郢的弟弟馀善,见汉军来势难以抵挡,率人杀掉郢降汉。于是汉朝立王孙丑为越繇王,馀善为东越王,并王闽越故地[29],而大体上是由馀善行使实际的统辖权。

  汉武帝之所以连续派兵,介入越人内部纷争,是由于当时汉朝人一般认为越“人众兵强,能难边城”[30],对于汉朝南部边疆的安宁很不放心。建元六年出兵进击闽越时,淮南王刘安曾上书劝阻。击败闽越后,汉武帝派遣庄助,作为特使,向淮南王刘安说明出兵闽越的必要性。

  庄助在阐述汉武帝的战略意图时谈到:

  今闽越王狼戾不仁,杀其骨肉,离其亲戚,所为甚多不义,又数举兵侵陵百越,并兼邻国,以为暴强,阴计奇策,入燔寻阳楼船,欲招会稽之地,以践勾践之迹。今者,边又言闽王率两国击南越。陛下为万民安危久远之计,使人谕告之曰:“天下安宁,各继世抚民,禁毋敢相并。”有司疑其以虎狼之心,贪据百越之利,或于逆顺,不奉明诏,则会稽、豫章必有长患。且天子诛而不伐,焉有劳百姓苦士卒乎?故遣两将屯于境上,震威武,扬声响[31]。

    会稽本来是越人的老根据地,当年越王勾践,在此称雄一方。越国强盛时,甚至曾一度沿海北进到今山东半岛,迁都琅邪,试图争霸中原。秦始皇二十五年,王翦始率军“降越君,置会稽郡”[32]。现在,汉武帝判断,越人“欲招会稽之地,以践勾践之迹”,这当然是对汉朝的重大威胁。

  关于闽越对会稽的实际威胁,虽然庄助没有在这里举述像燔烧寻阳楼船那样的具体侵扰行为,但是,在武帝去世后不久举行的著名盐铁论战中,桑弘羊在述说汉武帝所面临的边患时,曾明确谈到,当时是“四夷俱强,并为寇虐”,“东越越东海,略浙江之南”[33]。所谓“越东海略浙江之南”,是指出动水师,从海上侵袭会稽。由此可见,东越对于会稽,是兴师动众,大规模入寇,已经远远超过偷偷燔烧几艘楼船的程度。

  淮南国毗邻闽越西北部,当初淮南王刘安在劝阻汉武帝对闽越用兵时,曾根据淮南王国边吏对付闽越的实际经验讲到:

  越人欲为变,必先田馀干界中,积食粮,乃入伐材治船。边城守候诚谨,越人有入伐材者,辄收捕,焚其积聚,虽百越,耐边城何[34]!

    就地处内陆的淮南国方面的情况而言,刘安这种说法,应当有一定道理。可是汉武帝不仅要考虑淮南,还要考虑会稽。会稽与东越俱濒临东海,而越人是擅长航海和水战的民族,当初其祖先能够远航今山东半岛的齐国,就是赖此长技。如上引桑弘羊语所示,越人完全可以海陆并发,夹击会稽。会稽所受到的威胁,自远远超过内陆的淮南国方面。——这就是在元狩四年向会稽移民之前,会稽边防所面临的严峻形势。

  正是缘于这种严峻形势,从庄助的谈话中,可以清楚看到,汉武帝对于会稽的边境安全,是充满警惕并且非常忧虑的。后来击灭馀善后,汉武帝正是因为“东越险阻反复”,担心其“为后世患”,这才“迁其民于江淮间”[35]。

  前述建元三年和建元六年,两次对越人作战,都曾从会稽发兵。后来在元鼎六年东越王馀善反叛时,朝廷出兵征讨,横海将军王悦统领的一路兵马,也是由会稽出兵[36]。这说明会稽是汉朝在东南防御越人的重要军事前哨,所以汉武帝会予以特别关注。

  会稽的边防形势如此充满危机。而如葛剑雄先生研究所表明的,在秦汉之际“整个江东地区的汉越人口不过二三十万”,到汉武帝时,人口虽然会有所增长,但也不会一下子增加很多。地广人稀,人少自然兵源也少,其军事实力就不免空虚。建元三年庄助到会稽发兵时,会稽太守起初据不受命,直到庄助斩杀掉他的一名司马后,方才顺从[37]。这恐怕也是由于当地可征发的兵力有限,会稽太守担心对付不了越人。

  上述历史背景表明,元狩四年,汉武帝利用关东水灾的机会,徙民会稽,与向陇西、北地等西北边地徙民一样,同样是为了充实边疆地区的人力资源,以保障会稽不受越人袭扰。后来在元鼎六年,汉武帝能够迅速平定东越王馀善的反叛,并最终解决越人的困扰,徙民会稽,充实边地的举措,应当在其中发挥了一定作用。

  具体对比这次同时向西北和东南两处边防重地迁徙居民的军事背景,可以看到,如前引《史记·匈奴列传》所记,徙民西北边地,正值匈奴浑邪王降附之后不久,由于浑邪王的降附,“陇西、北地、河西益少胡寇”,才“徙关东贫民处所夺匈奴河南新秦中以实之”,并“同时减北地以西戍卒半”。与此相似,据《史记·东越列传》记载,在元狩四年徙民会稽之前十几年,紧邻会稽的瓯越,也是举国降附汉朝,并内迁于江淮之间,会稽得以暂时脱离与越人的直接接触[38]。利用这样相对安宁的时机向边地迁徙居民,是因为徙民实边,不同于征发士卒戍边,假如是烽火遍地,干戈扰攘,谁也不愿冒死前往,即使勉强迁去,也会很快跑掉。所以,必须有一段安定的时间,让移民适应边地的生活。这种相似的移民背景,可以更进一步证实《汉书·武帝纪》所记移民会稽一事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汉武帝徙民会稽,是中国移民史上一项重要事件。大批移民迁入,直接影响到中原的农业技术以及其他文化成分在江南的传播扩散进程。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相互印证,不仅足以证实《汉书·武帝纪》所记元狩四年汉武帝徙民会稽一事,确实可信,从而为认识江南经济、文化的发展历程,提供了一个重要基础,同时还揭示出汉武帝通过移民会稽来巩固东南边防的战略意图,充实了西汉军事地理研究中的一项基本内容,使我们对于西汉东南边防线的建构形式,取得了更为清楚和全面的认识。

(辛德勇,男,1959年8月生,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教授)

注释:

[1] 周振鹤《点石成金、披沙沥金与脸上贴金》。见所著《随无涯之旅》,三联书店,1996年11月第1版。
[2] 比较有代表性的著述,如吕思勉《秦汉史》第十三章第四节《人民移徙》。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2月第1版。
[3] 葛剑雄《西汉人口地理》第十章第三节《武帝时徙民会稽辨正》。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版。案本书有关汉武帝徙民会稽这部分内容,此前曾在1983年 11月,以《汉武帝徙民会稽说正误——兼论秦汉会稽丹阳地区的人口分布》为题,发表在《历史地理》第3辑上。两处所论,大体相同,而《西汉人口地理》为晚出定稿,故本文引述葛剑雄先生观点,俱以《西汉人口地理》为准。又案在葛剑雄先生考订这一问题之前,谭其骧先生在《何以黄河在东汉以后会出现一个长期安流的局面——从历史上论证黄河中游的土地合理利用是消弭下游水害的决定性因素》一文中,已经怀疑《汉书·武帝纪》“会稽”二字应属衍文,惟仅是猜测,没有论证。谭文原载《学术月刊》1962年第2期,后收入作者文集《长水集》下册。人民出版社,1987年7月第1般,页13。
[4] 史念海《中国历史地理纲要》第四章第三节《人口的迁徙》。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12月第1版。案史念海先生此前刊《新秦中考》一文,已经谈到“会稽一郡可能是误文”,文刊《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87年第1辑。不过史念海先生早年的看法,却与此不同。他在20世纪60年代初发表的《秦汉时代的农业地区》一文中,在谈到《汉书·武帝纪》这一记载时,明确把会稽列在这次移民的迁入地之中。见所著《河山集》,三联书店,1963年9月第1版。又史念海先生在1985年发表的《陕西省在我国历史上的战略地位》一文,更清楚指出,这次徙民的迁入地点,分为西北和东南两个区域,东南即会稽郡。文刊史念海先生主编《文史集林》第1集,收入所著《河山集》四集,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12月第1版。
[5]《西汉人口地理》一书出版后,陈桥驿先生撰写《评<西汉人口地理>》一文(刊《历史地理》第七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6月第1版),特别称道其中关于汉武帝徙民会稽为讹误的考订,“有见地”而且“可信”。
[6] 余嘉锡《太史公书亡篇考》。见所著《余嘉锡论学杂著》,中华书局,1963年1月第1版。
[7] 葛剑雄先生推测,除崔寔所见《汉书》即与今本一样记有移民会稽一事之外,还有一种可能,为唐人杜佑编著《通典》时,根据唐代通行的《汉书》版本,妄自在所引述的《政论》中加上了“会稽”二字。今案从文献学角度看,似不应存在这种可能性。
[8] 曲颖生《史记八书存亡真伪疏辨》,刊台北《大陆杂志》第9卷第12期。
[9]王利器先生谓古书叙事于篇章间互见之例,始发自《吕氏春秋》,说详《<风俗通义校注>叙例》。见所著《晓传书斋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案《汉书》中此类详略互见的例证比比皆是。如汉武帝元光二年,拟于马邑设伏以诱歼匈奴单于一事,《匈奴传》虽然详细记述事件经过,却将汉朝五大统军将领略书为“御史大夫韩安国为护军将军,护四将军以伏单于”,这是因为韩安国领护的其馀四位将军——“卫尉李广为骁骑将军,太仆公孙贺为轻车将军,大行王恢为将屯将军,太中大夫李息为材官将军”,俱已详载于《武帝本纪》及《韩安国传》。杨树达《古书疑义举例续补》卷一《一事互存二说以徵实例》条,亦列举有多条《汉书》类似例证,可参看。
[10] 参见吴昌莹《经词衍释》卷五。
[11] 见所著《河山集》五集。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12月第1版。
[12] 王先谦《汉书补注》卷六《武帝纪》。
[13]《史记》卷八七《李斯列传》。
[14] 《史记》卷四《周本纪·集解》引文颖语。
[15] 《史记》卷七《项羽本纪·索隐》引高诱语。
[16]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17] 《史记》卷三〇《平准书》。案《史记·平准书》记此事无明确系年,唯紧接着在这一事项之下,记述“其明年,天子始巡郡国,东度河”,“西逾陇”。检《汉书·武帝纪》,武帝巡行河东、陇西,事在元鼎四、五年间,故可知武帝诏准关东灾民得就食江、淮间,应在元鼎三年,上距元狩四年外迁关东灾民,已有五年。
[18]《汉书》卷六《武帝纪》。
[19]《汉书》卷六《武帝纪》。
[20]《汉书》卷二九《沟洫志》。又《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下也记载这次河决“灌梁、楚地,故已数困”。
[21] 《史记》卷三〇《平准书》。
[22] 案“县官”指天子或朝廷。《史记》卷五七《绛侯周勃世家·索隐》:“县官谓天子也。所以谓国家为县官者,《夏官》王畿内县即国都也。王者官天下,故曰县官也。”又《汉书》卷六八《霍光传》颜师古注引如淳语:“县官谓天子。”此点承北京大学历史系陈苏镇教授垂教,谨致谢意。
[23] 《史记》卷三〇《平准书》。
[24] 《汉书》卷四九《晁错传》。
[25] 《汉书》卷六《武帝纪》。
[26] 《汉书》卷四九《晁错传》。
[27]《盐铁论·复古》。
[28]《盐铁论·复古》。
[29] 《史记》卷一一四《东越列传》。
[30] 《汉书》卷六四上《严助传》。案《汉书》因避东汉明帝讳改庄助姓,称“严助”,参见陈垣《史讳举例》卷二、卷八。
[31] 《汉书》卷六四上《严助传》。
[32]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33]《盐铁论·备胡》。
[34]《汉书》卷六四上《严助传》。
[35]《汉书》卷六《武帝纪》。
[36] 《汉书》卷六《武帝纪》。
[37] 《史记》卷一一四《东越列传》。
[38]另据《汉书》卷六四下《终军传》记载,汉武帝元狩改元“后数月,越地及匈奴名王有率众来降者”。案“匈奴名王”应指混邪王降汉事。《汉书·武帝纪》系此事于元狩二年秋。《史记》之《南越列传》和《东越列传》,均未记载元狩初年有越人首领率众降汉事。此时南越正与汉朝廷僵持对峙,双方决裂,一触即发,形势异常紧张,若其“名王有率众来降者”,似应有所记载,故疑《终军传》所记降汉者属东越。若然,则元狩四年汉武帝徙民会稽前,东越的形势,与匈奴更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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