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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法系儒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上请 
作者:[新法家] 来源:[] 2006-02-07

    上请制度就是通过请示皇帝给有罪贵族官僚某些优待的制度,随着中华法系儒化程度的加深而加强。汉高祖刘邦就曾下诏:“郎中有罪耐以上,请之。汉宣帝、平帝相继规定,凡六百石以上官吏、公侯及子孙犯罪,均可以享受“上请”的优待。东汉时“上请”适用面越来越宽,遂成为官贵的一项普遍特权,从徒刑二年到死刑都可以适用。为官僚贵族犯罪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使他们免受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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