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资本主义研究
盛洪:英国的“自由贸易”——划时代的谎言 
作者:[盛洪] 来源:[《读书》2002年第12期] 2009-09-09

  记得在1998年一次关于哈耶克《自由宪章》的读书会上,邓正来先生说“小心将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化”。我当时颇有同感。在当时的语境下,“自由主义”显然是指哈耶克的古典自由主义,或者我们常说的经济自由主义。我的担心并非只是经济自由主义会被某些人当作大棒挥舞,更重要的是,这会严重损害人们对其真精神的信赖。一般地,任何意识形态化,都是对“好的”理论的双重损害。

  细究起来,何为“意识形态化”,似乎也难说清。在这里我估且做两点描述。一是“简单化”;一是“贴标签”。简单化,就是对一理论作过于简化的叙述,舍去该理论成立的前提条件和范围,以及很细微的判断分寸。这固然对理论的普及有好处,但被意识形态化的语言,不仅失去了原理论的准确性,并且经传媒的放大,往往比原来“小心求证”的理论更具有话语优势。前提和分寸会被大众忘掉,他们只做非此既彼、“爱憎分明”的判断。甚至会有这样的可能,某一理论的真精神会受到其意识形态化的变种的批判。

  也许“自由贸易”理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今天中国有很多人已经知道“自由贸易”是件“好事”,但不知道“好成什么样”。通俗点说,自由贸易“比”贸易保护要“好”,但不是“最好”。“更好”的事是要加上“自由迁徙”。这在“纯洁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米瑟斯那里只是常识,因为“限制自由流动的影响与保护关税的影响是完全一样的”(《自由与繁荣的国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第161页)。然而,尽管米瑟斯声称为限制移民的政策辩护是徒劳的,但后来一些自称是自由主义者的人却“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比如,有一篇文章介绍说,与“经济自由主义”一词天然相联的芝加哥学派多是反对“自由移民”的。由于文章较短,我没弄清他们究竟凭据何种经济学理论。

  不过有一种与自由贸易理论有关的主张,最容易用来为“自由贸易而不自由移民”辩护,这就是所谓“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从这个定理我们可以推导出“自由贸易可以替代自由移民”的结论来,因为如果自由贸易能导致各国的工资相等的话,人们也就没有移民的经济动机了。然而最近看了杨小凯和张永生在《经济学季刊》上的一篇综述,发现这一定理连同它背后整个古典自由贸易理论都已经遭到了不少经济学家,其中包括大师级的人物如阿罗、德布鲁,也包括杨小凯本人的猛烈批判,有人断定,“两国商品价格通过贸易达到均等化,通常并不能保证各国要素价格的均等化”(2002第一期,第29页)。只是杨小凯不无遗憾地看到,这些理论成果并不为贸易经济学的主流接受,我最近看到的《国际经济学》教科书也依然故我:“要素价格均等化”还是“定理”。

  被自由贸易理论忽略的另一个重要事实是,这个世界是一个由民族国家组成的无政府社会。实际上,迄今经济学分析的所有交易,都暗含地假定有一个政府。否则交易的纠纷就无人裁决,只能靠拳头解决问题。到了没有政府的国际上,拳头就要换成坚船利炮,在今天就是核武器等等。在殖民主义时代,“贸易跟着国旗走”;在今天,军事力量仍是国际经济秩序背后隐蔽的支配因素。既然国家实力影响着国际财富分配,所以也应在贸易政策的视野之内。自由贸易带来的好处,主要表现为商品价格的下降;而贸易保护的好处则表现为货币的聚集,这是可以集中使用以增强国家实力的资源。所以在其著名的《通论》中,凯恩斯一针见血地说,重商主义者(即主张贸易保护的人)“所追求的,乃是国家的利益,及国力之相对的增加。”(商务印书馆,1977,第296页)所谓国家利益,也包括国家内商人的利益,所以熊彼特更坦率地说,“强权与利润可能有冲突,然而强权最终将导致更多的利润,特别是在海盗式的帝国主义时代。”(《经济分析史》,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96,第516页)

  除此之外,在通行贵金属货币的近代早期,贸易盈余直接等于货币供给的增加;加上重商主义更有保护本民族幼稚工业之功效,都会为民族国家带来好处。这两点,货币和市场,也恰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因此,重商主义、民族国家和经济发展,应该说还有战争和殖民主义,是解释近代史的互为因果的重要事件。W·罗斯托显然注意到了这一点,在《这一切是怎么开始的 —— 现代经济的起源》一书中,他不仅用大量篇幅讨论重商主义活动,而且给予了正面的评价,因为重商主义在整个西方世界的崛起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在16、17世纪出现的重商主义学派,与其说他们没有发现自由贸易的“真理”,不如说是时势造英雄。同样的逻辑,后来一些国家从重商主义走向自由贸易,也并非经济学家的功劳,而是重商主义政策本身具有阶段性,即过长地实行重商主义会导致负面的结果,如工资上升和资本过剩(利率下降),最终导致出口竞争力下降以及资本外流。所以凯恩斯说,“故增加顺差之努力,以后会物极必反,而归失败。”(第286页)这时将贸易政策调整到自由主义政策上,又会有利于这个国家及其商人。熊彼特不无正确地指出,“正是以前支持保护主义的资产阶级现在给予了英国的自由贸易以坚定的支持。”(第546~547页)所以在他看来,“‘重商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之间并不存在任何鸿沟。如果对重商主义经济学家的政治理想和兴趣所在不抱任何偏见,那么自由主义经济学本来是可以继承重商主义经济学的分析工作的。”(第555页)

  在所有经历过重商主义实践的国家中,最成功的当属英国。这段历史少为人知,是因为一些主流的西方历史学家,为了使英国崛起的历史显得漂亮一些,慷慨地放弃了这一“光荣”。以致不少人认为,英国人是以自由贸易起家,靠自己产品的竞争实力成为“世界工厂”的。例如布罗代尔认为,赶上并超过印度的棉纺织业,只是英国及欧洲棉纺织革命的结果(《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三联书店,1993,第三卷,第663页)。而在费正清那里,“自由贸易”又变成了贩毒战争的正义之旗(《剑桥中国晚清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上卷,第251页)。更有甚者,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的作者,认为中国不肯与英国贸易(尽管是因为英商走私鸦片),即违反了其国际义务(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第一卷,第158页),一个推论就是英国动用炮舰天经地义。全然不顾自由贸易之所以有效率,在于有“不贸易”的自由。当然,这个“贴标签”的过程相当漫长,而且不仅仅是这三个人的功劳。而所谓“贴标签”,就是将已经被简化的理论主张与某些利益集团脸谱化地联系在一起。

  回到17、18世纪之交,当时印度和中国如布罗代尔所说,“合为一个超级世界”。面对潮水般涌入的印度棉布,1700年英国国会通过了一项禁止销售印度棉布的法令。当然,这不过是16世纪都铎王朝以来的重商主义传统的又一新的应用。罗斯托承认,正是在这一法令保护下,“英国的发明者和革新者终于解决了用棉线作经线的问题,从而以机器同印度人的灵巧的双手展开了竞争。”(《这一切是怎么开始的》,商务印书馆,1997,第106页)然而这只是开始,因为只靠当时的英国市场,是无法形成导致“革命”的规模的。看一看英国传统的毛纺织业就知道了。应该说,根本的转折来自英国对印度的殖民。在英国人的统治下,印度被强加了不公平的关税。斯塔夫里亚诺斯在《全球分裂》中描述说,1814年,印度对从英国进口的棉丝织品的关税仅为3.5%,而向英国出口棉织品的关税则高达70~80%。“结果,在1814年至1844年30年里,印度棉织品输入英国的数量从125万匹跌到63000匹,而英国棉织品输入印度的数量从不到100万码增加到超过5300万码。”他引证英国殖民史学家M·马丁的话说,“英国制造品取代印度本地产品的事实,常被引用来说明英国技艺成就的辉煌例证,其实,这是英国的暴政以及英国为了自己的私利将可恨的关税制度强加于印度,把印度弄得贫困不堪的有力的例证。”(商务印书馆,1995,上卷,第254页)

  比起印度来,当时的中国更强大,市场也更大。尽管已经发生了棉纺织业的“革命”,即使到了鸦片战争以后,英国棉纺织品的成本仍较中国为高。鸦片战争时许多人预言,一旦英国获得了在中国“自由贸易”的权利,英国工业品的对华出口将有大幅增长。然而1854年英国对华出口的工业品竟仅为1843年的59%。马克思在其“对华贸易”一文中引述说,1844年一位先生将中国的各种土布的样品寄往英国,并注明了价格。“同他通信的人告诉他,他们不能在曼彻斯特依照他所开列的价格生产那种布匹,更不能将其运往中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6,第二卷,第59页)市场是公平的,它只看谁的成本为低,不管是“工业革命”的产品,还是“传统家庭”的产品。事实上,英国棉纺织品成为向中国出口的第一大宗产品,是在鸦片战争的半个世纪以后。然而,任何一项新的生产方式,都要“眼前”的利润来维持。不要说半个世纪,5年的赔本买卖都作不起。如果真是坚持“自由贸易”原则的话,英国的棉纺织业早就垮台了。

  在这一整个过程中,鸦片是重要的角色,而不像马士或费正清所说,是偶然为之。事实是,直到19世纪初,英国没有什么大宗产品可以与中国交易,反而中国的茶叶、丝绸和瓷器却是英国必不可少又无法替代的。所以只能“出售”大量的白银。《天子南库》的作者张晓宁指出,“一直到18世纪中叶,在英国的对华贸易中,购买中国货值的90%以上都用白银支付”,在此之后虽然这一比例有所降低,但仍然有大量白银流向中国(江西高校出版社,1999,第136~139页)。这种情形其实在东西方贸易中延续了上千年。当初大量黄金被中国的丝绸换走时,曾引起罗马人的惊恐。后来有两个事件的巧合对东西方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就在哥伦布于1492年“发现”美洲之前不久,明朝政府于1436年(英宗正统元年)解禁了白银。再以后,一直到英国崛起之前,中西贸易的主要形式就是用中国的产品交换西班牙在美洲生产的“货币”。弗兰克在《白银资本》中指出,约有一半美洲白银最终到了中国。由于解禁后的白银逐渐成为中国货币体系中的主要成分,中国大量的贸易顺差直接等价为货币供给的增加。这为一些经济史学家(如拉蒙·梅耶斯)认为明清时期存在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货币条件。然而后起之秀英国就没有西班牙那样幸运,它没有在美洲发现那么多金山银矿。它拿什么与中国贸易呢?

  即使是“生产货币”的西班牙,也认为白银流入中国的贸易黑洞不可容忍,以致在其殖民地菲律宾颁布了《禁穿华布令》。更何况没有“货币”的英国。如果听凭“自由贸易”,英国大量靠其它贸易挣来的白银就会无情地被中国吸走,其宏观结果就是造成英国国内的通货紧缩;其微观结果就是剥夺了对大机器工业的投资。英国也就不具备“经济发展”的货币条件和资本条件。在这时,鸦片就具有战略意义。撇去道德考虑,鸦片的生产特性是无需复杂的技术;它的消费特性是,一旦成了它的消费者,就会持续成为它的消费者。于是鸦片贸易既一本万利,又有着稳定的且不断扩张的市场。不是随便什么商品就能担此“大任”。然而鸦片作为一种毒品,无论是在当时(包括英国国内)还是现在,又是被排除在贸易之外的“非法物品”。“战略性的商品”和“非法物品”的冲突,在英国国内表现为国会就要不要打鸦片战争的辩论,在无政府的国际上,就是中英之间的鸦片战争。两次鸦片战争,使英国在中国贩卖鸦片完全合法化,鸦片作为英国向中国出口的第一大宗“商品”的纪录一直保持到了19世纪90年代。这战略性地扭转了白银的流向。中国为进口鸦片每年流出3000~4000万两白银,而据马克思说,鸦片收入提供了英国岁入的六分之一(第28页)。鸦片从中国的货币体系中抽血的同时,为英国的崛起提供了货币条件和资本条件。

  退一步讲,即使不谈鸦片的非法性问题,当时的英国也很难与现代意义的“自由贸易”沾边。它的所谓“自由”,大概第一是要打破在它之前的欧洲强国,如西班牙、葡萄牙和荷兰对贸易的垄断,第二是打破政府对贸易的垄断。只是到了鸦片战争的前夕,垄断的东印度公司才将销售鸦片的权利“自由化”到散商那里,却仍然保持着强迫印度农民生产鸦片的垄断权。与东印度公司相比,“广东十三行”毕竟是获得特许权的多家私人商号,特许权只涉及茶叶、丝绸和瓷器等大宗商品,并不垄断其它商品的贸易。尽管这些特许商号共同成立的公行有价格卡特尔之嫌,但其主旨仍是行业自律,以致其“行规”开头就说“中外一家”( Foreign and Chinese are of one family )。至于关税率,直到鸦片战争时期,据林德特等人的《国际经济学》,英国的平均进口关税率还高达30%以上(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第254页),比当时中国官方规定的2%(据马士资料)~5%(据张晓宁估计,第125页)的关税率高了许多,显然远不够“自由贸易”的标准。

  传统中国作为一个超越国家的文明,一直是开放海外贸易的。据鲁传鼎的《中国贸易史》,汉唐以后,不独长安、洛阳商贾云集,而且沿海的广州,泉州,宁波,以至扬州,也都是当时的国际贸易中心。进口关税率时有不同,但多为6.7%(粗货)~10%(精货)(中央文物供应社,1985,第1 ~ 30页)。历朝中国政府基本没有重商主义的概念,他们开放贸易也并非信奉“自由贸易”;而是对内“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对外则要“怀柔远人”。但由于清代只开广州一关,且十三行制度仍有垄断性质,加上吏治腐败,经常出现在关税之外加征规费和勒索之事。据梁嘉彬的《广东十三行考》记载,康熙和乾隆两代皇帝都曾直接干预过广东海关勒索外商的事件(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第69~70页,第92~98页)。明清以后,政府也不时设有海禁。然而这并非想搞“贸易保护”,而是因海盗所致。明时海盗多为“倭寇”,清初为台湾郑氏集团,后来则与西方有关。事实上,欧洲的商人多出身海盗,后来也是亦商亦盗。当时经常有装备大炮的“商船”开入中国的港湾,致使清朝政府采取“不得不防”的态度。这些海盗不仅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却经常是本国政府的座上宾。英国王室与海盗的关系更是源远流长。例如伊利沙白女王在海盗德雷克那里持有股份,在一次对西班牙商船的成功掠夺中,女王分得了25万英镑。这部分钱为后来的英国东印度公司提供了初始资本(斯塔夫里亚诺斯,《全球通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第280页)。海盗德雷克也被加官进爵,官至海军中将。因此在中国人看来,用大炮护送的鸦片走私,与其说是“自由贸易”,不如说更像海盗行为。

  只是到了鸦片战争以后,英国的贸易政策才确实开始走向了“自由贸易”。但这时英国已经用“不自由的”暴力手段搬倒了两个昔日的经济巨人;并且为了这一天,如果从1700年算起,它已经实行了几乎一个半世纪的重商主义政策,也到了该考虑克服该政策弊端的时候了。尽管中国的实力不是一下子能被打垮,但这条龙的脖子已经被勒住了:被强加的5%的条约关税率。而英国的关税仍然由自己做主。实际上,英国的“贸易自由化”的过程是漫长的,直到1900年左右,英国的平均进口关税率才降到约5%;甚至在1860年左右,这个数字仍高达15%。而到了20世纪大萧条时期,这个数字又回升到了20%以上。因而英国式的“自由贸易” 理想还有一层含义,即在贸易对手被强加低关税率的同时,自己保持较高的关税率;如同对待被殖民的印度和鸦片战争后的中国一样。

  当初在英国国会辩论该不该为鸦片出兵时,托利党人曾义正词严地谴责这场不义的战争。但我不知道在鸦片战争之后还有多少这样的声音。我想正像近代史所展现的那样,道德信念经不起巨大利润的重压。我们只能在角落里听到那些“不合时宜的”声音。然而道德耻辱感却进入了这个民族的灵魂深处。今天的中国刑法规定,贩卖1000克以上鸦片的人,要被处以15年徒刑以至死刑。在整整一个多世纪中,一个凭借武力向其它民族贩卖了至少242072800000克鸦片的民族,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有时一个毒枭可能会逍遥法外,但除非没有任何道德思考,一个贩毒的民族怎能因它暂时躲过了惩罚就能心安理得呢?于是,一些西方学者下意识地将“自由贸易”这块招牌做了夸张的处理,用来“对冲”整个民族为贩毒而战的道德耻辱感。这种努力如此成功,不仅今天的英国青年对那段历史怀有虚妄却强烈的道德优越感,甚至不少受这场战争损害的民族的青年,也真诚地相信英国人为了“自由贸易”的伟大理想而贩毒。

  这种将“自由贸易”标签贴到英国脸上的作法引起了两种负面结果。一是因喜欢“自由”而倾向英国。人们将自由的价值观等同于英国的价值观,又将英国的价值观等同于英国的利益。他们认为只要符合英国人的利益,就符合自由的理想。回顾一下从1700年到1900年英国的所作所为,我们就知道这个标签有多少真实信息。另一种是因厌恶英国而否定“自由”。既然英国打着“自由贸易”的旗号做了那么多损害其他民族的事情,“自由贸易”本身一定是值得怀疑的。有些人甚至怀疑一国之内实行经济自由主义政策是否西方的阴谋。可以说,用“自由贸易”为贩毒辩护导致了对“自由”的双重践踏。一方面,它打着“自由”的旗号践踏真正的自由权利;另一方面,它又用罪恶的行为践踏“自由”理念本身。这不能不是意识形态化毁掉经济自由主义的极好例证。

  在经济学假定的情形下,自由贸易确实优于贸易保护。但迄今为止这种“自由贸易”没有在世界上实行过一天。一个国家若想将这一理念变为现实,就要看与它打交道的国家是否愿意做同等的事。单方面地谈“自由”和“开放”是没有意义的。经济学还将证明,如果仅有自由贸易而没有自由移民,不是所有的国家都会皆大欢喜的。虽然中国在只强调“自由贸易”和“资本自由流动”的“全球化”中或许是赢家,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们不应去思考在这一过程中可能被“边缘化”的国家的利益。这个历史证明曾经为了道德信条而不惜牺牲经济利益的文明,在今天也不应仅考虑自己的福利。在这时,经济自由主义的真精神更加符合她的道德理想:只有自由移民,才能天下一家。

 


相关文章:
·黄卫东:英国的封建等级制度与固化的现代英美等级社会
·贾根良:英国因何丧失了第二次工业革命的领先地位?
·张宏良:英国、美国为什么痛恨希特勒?——对德国重新出版希特勒《我的奋斗》的点评
·吴煮冰:当年英国人根本没看上香港,他们看上的是这个城市
·周小平:英国暴恐、法国爆炸、德国砍人、瑞士枪击,是谁把西方逼到这地步的?
大六经工程 |  国学网站 |  香港中国文化研究院 |  联合早报网 |  时代Java教程 |  观察者网 | 
环球网 |  文化纵横网 |  四月网 |  南怀瑾文教基金会 |  学习时报网 |  求是网 | 
恒南书院 |  海疆在线 | 
版权所有:新法家网站  联系电话:13683537539 13801309232   联系和投稿信箱:alexzhaid@163.com     
京ICP备0507368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