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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星球:警惕地方利益集团的政治绑架 
作者:[章星球] 来源:[] 2008-07-16

   政府系统整体看就象一棵树,稳定和秩序当然重要,但“稳定”的关键在于树根,而不在枝叶。一棵树,从力学角度看,正是以枝叶在动态稳定中消解了风力而保障了根茎的不被动摇,大自然神奇的设计就是不令枝叶与根茎绑得太死。试想,假如一棵树的叶子遭狂风吹时与根茎联系太紧密,那树岂不连根拔起?容易被地方政府绑架的中央政府,就好比这种缺少了大自然神奇设计的“树”,是不能得到真正稳定的。

    中央政府要警惕地方的是,不能发生什么群体事件后都任凭地方官员往“黑势力”、“别有用心”一类帽子挂靠、不能让他们动辄以“大局”为幌子隐瞒真相。这是一个自古以来的难题,古代腐败官员碰上让自己头疼的民间抵触,也很自然乐于把某些与官员私利相涉的事件定性为造反,结果就是真的把民众给逼反了。某些立足于阴谋论的帽子显然已成为基层政府引爆与民众矛盾后用来绑架中央政府的一张王牌,如果中央政府对此不能保持戒心,任凭地方政府以稳定为名行镇压、欺瞒、饰非之实,只会不断加剧民众与政府的矛盾,把本来只针对地方政府的民怨过渡给了中央政府,局部的求稳结果引发整体的不稳。

   在网络与通信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诸如瓮安事件一类公共事件,对中央政府而言,“真相”、“透明”或“新闻言论自由”是比“稳定”更重要的标杆,因为只有这样,中央政府和最广大的公众意志才会会拢到一起,这些元素虽然可能导致那些不合格基层政府“枝叶”强烈震动,却会通过渐进改变中央和地方的执政理念和执政策略而让中国这棵大树的根基得到夯实,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稳定。

    以这次瓮安事件为例,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6月30日到瓮安,很显然受到了那批后来被他撤掉的官员蒙蔽,只一天就发表结论,把一明显的群体突发事件描述成黑势力阴谋策划蓄意制造的反政府行为,公安厅则宣布事实“真相已基本查明”,并宣称李树芬为“自杀”。尽管后来石非常难得地进行了一系列纠正或补救,毕竟要重新定性就不容易了。

    黑势力是什么性质的组织?无疑是为非作歹、无恶不作、唯利是图的组织,黑势力策划什么事,也要考虑成本收益风险问题,为一小女孩出头,一口气被捉了100多名,以前多少年都没事,就证明他们为小女孩冒险倒成了他们“黑社会”生涯中冒风险最大又最没有收益的一次赔本买卖了。所以他们的行动越是精心策划的结果,越可能成就“黑社会”生涯最壮烈的一刻,多少给人一种“侠匪”的感觉了。何况石宗源书记又强调了事件有“深层原因”,是某些政府官员包庇黑势力、处理矿群等纠纷不力导致社会矛盾厚积薄发,甚至承认事情是迟早要发生的,这实际上又是在另一层意义上给事件定性——也就等于说石其实是给瓮安事件的定性预留了两个方向的,他自己的判断应该是倾向于后者,而前一种定性则是他受瓮安官员蒙蔽的结果。石最后撤掉公安局长、县政法书记、直至县委书记和县长,然而撤除不法或无能官员之所以可能,岂不是因事件而发?如果把事件归为黑势力所为,这不是给黑势力脸上帖金吗?毕竟,瓮安人多少年没有掰倒的恶势力保护伞,竟然被他们掰倒了。

    群众的非理性行为当然需要谴责,但事件如果定性为黑社会组织,群众只是受了欺骗,那么对群众非理性的批评就无从谈起,结果群众总是没有责任的,责任只在“别有用心”的黑势力那里。人们对瓮安群众和对“黑势力”的要求是完全不一样的,对群众、对公民的要求肯定要高于黑势力,如果事件定性为黑势力策划,那么黑势力就拥有了“侠匪”的荣光,因为此时其行为的道德正当性高于人们平时对他们的期望值;如果定性为群众非理性行为,则群众应该受到责备,因为我们对公民的理性有比黑势力人员更高的要求。仅仅因为期望值不同导致完全不同的民意评价,这是非常吊诡的,也是中央政府不能不察的。只有把事件定性为群体非理性行为,对群众非理性的解剖和批评才成其为可能,才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理性增长和秩序稳定。否则,把责任全算到“黑势力”头上,群众永远是无辜的,永远只是受了“别有用心”者的欺骗而已。所幸的是,石仍然拥有一定主动权,因为他之前的言论隐含了两种定性逻辑,为他预留了调整余地,他完全可以说之前的定性是遭到他撤掉的官员隐瞒,经过对民间的走访,改变了看法。我敢肯定,目前他做得是还算漂亮的,但关键在于两个刑事案件,如果不给出合理的说法,他目前扳回的一点民意很快就会丧失殆尽,而一旦真相揭穿,又必然影响整个事件的定性,无论是中央还是石宗源,此时都需要大智大勇,致胜之道则如曾国藩告诫李鸿章时的一个字“诚”!!!钢丝绳上的石在目前的几手棋基础上,如能下出最后一着最大胆的,可以断定他将大获全胜,并为中央争得荣光。

    瓮安自今日始,可能真正实现吏治的进步,谁驱动了这次改革?显然,真正的荣誉并不属于黑势力,正如瓮安的一位警员王健康自述的:“整个过程除了学生,参与打砸烧抢的还有100多不明身份的人,其余有上万群众围着看热闹。这话透出的信息就是:打砸是以学生为主体的,100多不明身份者只是“参与”者,这一百多参与者从哪来呢?不用猜就知道,“上万围着看热闹的群众”中任何一人一念之下“参与”进去,就自然转化为“不明身份者”,其中当然也难免出现有刑事记录人员,但这绝不影响事件的整体性质就是以学生为主体的群体失控事件,而不是黑社会蓄意策划的阴谋。无独有偶,这样的逻辑充斥于瓮安官员头脑之中,瓮安副县长肖松曾在新闻发布会上作如是说。“有什么问题可以派代表和我们对话,不能聚集在这里”,当即遭到少数不法分子的拒绝和谩骂。这是多么有趣的逻辑,肖县长眼里的“围观群众”仅仅因为“拒绝和谩骂”就可以称为“不法分子”,围观的群众一时丧失理性“参与进来”,自然也就变成了不明身份者。小县城的所谓帮派成员如果不是在逃的罪犯,也可以作群众等视,并不是群众之外的异类。所以要定性为黑势力蓄意策划,光从群众中找到一些“帮派”成员是不够的,还需要找到明显的组织策划证据。所以,还是民警王健康的一句话实在:“退一万步说,他们即便是对哪件事或者哪个人有意见,也应该通过法律手段和纪检部门理性的解决,而不是失去理智的破坏。”这句话透露的还是同样的信息 ——事件的本质是群体失控事件。应该庆幸的是,失去理智的人群中,还没有一个愤怒到了北京人杨佳的程度,失去理性的部分瓮安群众毕竟只对物不对人。

    所以,为了保留回旋余地,政府方面一定不能急于给事件定性,要有耐性,先充分了解真相,搞清楚到底是群众的过激失控行为,还是地方黑势力蓄意谋划,如果仅仅因为有帮派成员参与是不能定为黑势力策划的,要讲证据、摆事实、最后审判也是要公开的,因为这不是普通案件,而是举世瞩目的公共事件,容不得黑箱操作。当疑案还是疑案的时候,就不能妄言“真相”已基本查明,当还没有确凿证据判断自杀或他杀时,就不能以国家公安机关的名义随便定为“自杀”,否则到了背后就难以避免为保全政府或官员形象而掩饰做假的可能。不过好象最近的新闻中已经更改为“溺水死亡”了,算是一点小小的进步。在一桩悬案确实没有条件查清时,不妄定为自杀或他杀,本身就是一种最基本的诚实。毕竟,李秀华受威胁而举家逃亡,李秀忠遭受不明人士群殴至重伤,都是充满蹊跷的事,李秀忠面对镜头时布满恐惧的脸,总让人联想背后还有不敢言说的内容,审讯过程中让三位当事人天天呆在一起而不是隔离开来,很明显提供了串供机会,就算李树芬真如当事人描述得被父母虐待哥哥欺负所以要自杀,为什么没谈恋爱之前好好的,一段才十几天的恋爱本应该是一种平衡怎么反而让她走上了黄泉路,这一切都远不足以让人们相信“自杀”结论,至于尸检报告,恰恰正因为从无性经验的结论令人想像所谓“男朋友”对她的性索取可能遭到生硬拒绝。在这一点上,中央政府绝对不要容忍地方公然侮辱国人的智商,随便把案件定为自杀了事,宁肯结不了案也不要伪造“真相”。

    可以断定中国已经进入社会矛盾冲突增长期,还将有各种群体性事件发生,为了避免社会整体的稳定秩序被局部牵累,避免地方官员随意绑架中央,我建议胡温果敢出手,建立一个地方突发事件监督委员会,对全国可能有潜在冲突的地方或者所有县市构架纵向监督体系,每个县都从中央直接派一名委员,一旦地方发生某些突发事件,该委员可以迅速介入调查和进行干预,掌握一手信息,避免被地方官员操纵和蒙骗甚至绑架。该委员会的机制应当类似于树的枝叶结合部,目的在于避免基层政府——叶所受冲力过多转移到根茎——中央和省,并力求使每一群体事件都有可能成为地方政府改革和中央应变能力和公信力提升的契机。我多年前曾提过的,随着社会利益的分化,中央、地方、民众三方博弈关系正在形成中,要警惕各种地方割据力量,而中央会与民众有更多的共同利益,在三方利益博弈格局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执政理念都会渐进地发生变革,推动社会整体进步。但一定要警惕的是,地方政府的利益往往会被官员私利左右,而官员私利又往往并不能与中央政府稳定与秩序这一要求一致,尽管他们惯于借“稳定”的幌子来保障自己私利。因此中央政府急需从公安、检查,新闻、人大等方面建立起纵向监督管理制衡体系,打破目前地方政府的横向垄断格局,形成一种致力于向民主和公共服务型政府目标的“威权对官,民主对民”的过渡型威权民主政治。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保护民众言论自由与知情权、表达权、及其它民主权利,鼓励民间媒体发展以与地方政府控制的媒体相制衡,避免遭受地方政治绑架,将是胡温新政最终能否功德圆满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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