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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志辉:浅论农业文明时代社会形态的演变 
作者:[段志辉] 来源:[] 2008-07-16

社会底层成员越来越脱离组织的形态,表现出一种自由趋势,也就是越来越个体化的特征,而与之相适应的是上层组织形态越来越等级化和庞大,上层建筑越来越发达。

商鞅改革的力量基础,最为重要的是变氏族的军队为由平民组成的军队,重构了国王权力的基础,这才是变法之所以可以推行的直接动力.

世界历史的文明是建立在农业基础上,而不是现代西方国家开创的社会文明所赖于建立的工业基础.马克思在研究世界各国的社会演变史后把人类社会所经历的形态概括为四大形态,这个概括根源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两个根本观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也能动地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也是直接依据社会形态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同时也是最为主要的特征---生产关系来确定的.[1]奴隶制社会的生产关系是奴隶主把不但生产资料而且还有人身直接当作财富的形式所有,生产资料与劳动力是直接结合,不过这种直接结合首先不是自由的结合而是被奴隶主占有被迫地结合,其次它也不是在全国范围内的结合,而是以单个奴隶主的所有范围为边界的;[2]封建制社会的生产关系是封建领主不直接占有劳动者本身,而基本上采取的是对生产资料全面的所有,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也就不是直接结合,而是通过与领主签订契约的形式实现,另外,由于领主在其封地内具有独立的司法权和武装力量,使得领主对劳动者的剥削不仅仅是契约方式,而且还有凭借政权实现的超经济强制.[3]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是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劳动者占有其劳动本身,通过契约生产资料与劳动也实现了间接结合,但是没有如封建领主那样,资本家不对劳动者实行超经济强制,劳动者在资本主义社会获得了比较完备的人身自由权利,尽管在实质上依然受到潜在的强制.三种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尽管不同,但都贯彻着一种相同的精神,那就是对劳动者的剥削是不变的,其变化的就是劳动似乎获得了越来越大的人身自由权利.我们再深入一步,那就是这种自由权利其实都是法律上的,而不是实质上的,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并未减少,甚至工业初期较之成熟的农业时期劳动者的劳动负荷更大.所以仅就此生产关系而言,我们很难发现社会演变的方向与意义.
我们不妨再深入地思考!

三大生产关系共同点是生产资料所有者都对劳动者实现了剥削,就剥削的内容来看,历史地处于农业文明时代的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其大多数都是消费品,而工业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剥削的除了消费品之外更多地表现为资本品,而资本品的剥削就其单纯的消费效用来讲不是资本家阶级与工人阶级财富分配不公平的主要争论处,试想一下,处于大工业时代的社会主义国家其也要把社会总产品中的一部分用于折旧和扩大再生产.从消费品的分配来讲,这三种社会存在着巨大的不公平.这种不公平可以调整吗?答案是不确定的,因为各个国家的社会结构发达程度不一样,所以调整力量的有无状况是不一样的.

奴隶制社会形态有史可据且非常典型的是城邦时代的希腊和王政共和时代的罗马,奴隶制是和贵族纠结在一起的,斯巴达人是以一个氏族凌驾于黑劳士之上的,社会结构非常清晰,占有生产资料—土地—和黑劳士的人身的斯巴人既是经济上的统治阶级(奴隶主)也是政治上的统治者(氏族的斯巴达人),其统治的经济基础是人类生存方式从采集与渔猎转变为种植的农业,与农业这种新生存方式相适应,占有土地特别是占有奴隶(生产力的最重要也最稀缺的要素)本身是实现剥削的前提条件;统治的政治基础就是军事征服和征服完成后有组织的氏族及与之对应的分散黑劳士.在这里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与政治上的统治者是完全一致的,只要消费品的分配量不足于威胁黑劳士的苟且偷生,那么黑劳士的反抗力度就不太可能让统治者调整其极不公平的分配方案.罗马不过是数量上扩大了的斯巴达,同盟问题的存在并不足于影响其社会结构的两极形式,还有罗马公民内部的分化问题只不过是其向新的社会形态—封建领主—过渡的前奏曲.
当社会演进到封建领主制时,同这个时代相伴随的是可耕地已基本上瓜分完毕,人口规模实现了巨大的跃升,这种成果是同生产力的长期积累分不开的.还有一个最为主要的社会情况是氏族已经作为一个时代的象征基本上退出了历史舞台,无论是作为贵族的氏族还是作为被征服而瓦解的氏族都已经成为历史的遗迹,不是非常稀少就是荡然无存,前者的典型是罗马公民的分化,后者是军事失败的无奈.地域的划分是整个人类社会在氏族分解的基础上重新组织起来的标志,这个标志的出现是同家庭作为最小的社会组织相伴随的.个体与个体之间不再以血缘关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而是被分散得成为了可怜的羔羊.由于贵族的氏族内部的分化,公民之间也就越来越不像是同一个氏族成员了,不再以血缘凝结而成的统治集团转变成以雇佣兵为核心的新型集团.罗马历史上有名的马略改革为这种转变作了最为详细的说明,到了屋大维掌权时,这种转变就具备了完整的形态.封建领主制的建立也就具备了充分的条件.

封建领主制是同军事胜利相联系的,没有军事的胜利,封建领主制是不可能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把作战有功的人(其实往往是军队的各层军官或军事领袖的心腹)封到各地去做领主,在最初并不是以接受大员的方式去的,更多的是以一支军事分队去的,这样就相对确定了这支分队在其占领的地域内的独立地位.他们的占领不是以高贵的胜利氏族作为统治者,而是以军事组织直接矗立其上,而对应的属民也不是掠夺而来的别的氏族成员,而是曾经长期居住在此的奴隶.其政权的组成不是现代意义的官员,而是作为军事组织附庸的包税人.其实严格意义来讲他们并没有建立政权.而是确立的是掠夺权.之所以不再采取奴隶制的剥削方式,一者属民不再是刚刚从别的氏族掠夺而来的人,已经成为同原子一样孤立的个体了;二者,劳动力相对于被占有的可耕地的稀缺性大大下降,三者可耕地的所有权基本上确定了,可开垦的无主生地没有,逃避被剥削的可能性下降了;四者获得一定人身自由和生产自主权的属民比奴隶的生产力要大的多.在这里剥削者既是经济上的统治者,又是政治上的统治者,不过它同贵族奴隶制还是有所区别,被剥削的人大多数是小生产者,具有一定的独立经济权利,这是以后通过经济分化造就地主阶级的基础.军事集团作为统治者其经济目标相比于贵族集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追求无限止的经济剥削方面有所减弱.但是其离扮演经济上的仲裁者角色还远不成熟,也永远不可能是经济的仲裁者.所以在封建领主制时代,消费品分配也难于置于相对理性的位置上.

依然是农业作为一个社会的主要产业,小生产者进一步分化,出现了富农,进一步的发展,纯粹的经济因素分化出的地主终于登上了历史的舞台.这一重大现象只有在中国得到了最为成熟的表现,农业文明所能达到的辉煌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呈现.

秦商鞅变革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划时代的变革,但是对于变革成功的条件至今在学术界认识不清,纷纷幼稚地归结为国王的支持.其实不然,因为商鞅所处的时代,我们完全可以借鉴罗马的马略改革来类推商鞅改革的力量基础,最为重要的是变氏族的军队为由平民组成的军队,重构了国王权力的基础,这才是变法之所以可以推行的直接动力.

经历了八百多年的周封建领主时代,中国的社会基础完成了奴隶与隶农向自耕农的转变,上层建筑的发达局面也就在战国时期得以基本形成,保留着氏族残遗的贵族政治已经在向人们所说的内廷转变,“县”的出现和国王直接派出代表治理表明中国社会现代性的政治机构在形成,在统治阶级内部,经济统治者从统治者集团分化出来,而由军队作为力量依靠的王权代表逐渐掌握了政权,组成了真正的权力系统,他们就是农业文明的最后一个阶段—官僚地主制—的政治代表.这个官僚群体脱离直接的经济统治,而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群体主要地来自两个方面,一者是以前的贵族成员,另一者就是小生产者分化出来的新贵,即地主.中国社会到此已经出现了三大社会阶级,农民、地主和官僚.其中官僚是军事集团的代表,这种代表性也就决定了王权下宰相治理结构的合理性,在中国历史上如遇上雄才大略或贪权的皇帝,那么作为军事集团的顶极代表的皇帝就会把宰相的角色与自己一体化,皇帝与宰相之间的权利争夺只不过是专家治国还是实行军事专政而已,对于整个社会影响根本不大.

由于官僚集团从直接的经济统治中脱离出来,其追求就不再是直接的经济利益,而是社会的稳定,那就是其权力的维系了.权力的基础在于社会结构的稳定,劳动者与剥削者之间有关消费品分配的斗争是社会危机的直接原因,也是主要矛盾.出于维护权力架构的存在与延续,官僚集团不得不保护劳动者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当然也只会在劳动者不被迫造反的最低界线下进行保障.超过这一界线,官僚集团是没有动力进行保障的.不过这种保障是否正确与到位并不是官僚集团所能够具有的能力,所以一旦社会危机出现,如果官僚集团处置不当,就会引发革命,强制性地破坏旧有的社会权力结构,生产资料进行新的有利于劳动者的分配,重造一批新的小生产者,社会又进入新一轮的生产资料争夺者的周期,剥削者争夺更多的生产资料一者是为了满足其骄奢淫逸的生活,二者是为了攫取更大的经济权力.而劳动者挣扎着维护其可怜的生产资料是为了满足其基本的生存需要和减少被剥削的可能.有人说中国二千多年是一个超稳定状态,死气沉沉,缺乏生气.较之动荡的同期西欧社会,中国社会确实具有稳定的特质,但这不是死气沉沉缺乏生气,而是中国社会结构已臻于农业文明所能达到的最好状态,中国人民较之同期的其它国家的人民享受到了更多的安全与幸福.

以上是农业文明社会演化的基本形势,我们再进一步概括上述所描述的情况.在社会底层,氏族成员—奴隶—隶农—自耕农或是雇农,社会底层成员越来越脱离组织的形态,表现出一种自由趋势,也就是越来越个体化的特征,而与之相适应的是上层组织形态越来越等级化和庞大,上层建筑越来越发达,氏族会议作为组织形态其成员之间是相对平等的,在氏族内部未见有严格的等级;进入贵族奴隶制,社会出现了贵族与奴隶这两个阶级,前者内部还保留着氏族平等之遗迹,但是其已经不再是社会基本组织而存在,而是踩着奴隶这一更为庞大的群体上升为统治者;进入封建领主制社会,社会结构更为严密,较为松散的贵族统治形式被较为严密的职业军事集团代替,作为军事集团非常重要的补充封建领主这一统治集团也被创造出来,而社会底层的隶农较之从氏族成员转变而来的奴隶更为个体化,从而为社会的更加庞大而有力的组织创造了条件,官僚地主制的到来,是同社会底层成员更为个体化的雇农阶级的出现、中间地主阶级的崛起和专业的官僚集团的诞生相适应的.农业文明社会总体上表现出一种社会单元的规模越来越大,社会组织越来越系统化的特征.这同生物进化的规律同一了.由原核到真核,由单细胞到多细胞,生物个体越来越复杂,直至人这一最为系统化的个体出现.它预示了世界本身的演化趋向——人类社会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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