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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治波:胡适——其人其事其学其德 
作者:[林治波] 来源:[察网] 2017-03-03

胡适(1891年12月17日-1962年2月24日),原名嗣穈,学名洪骍,字希疆,笔名胡适,字适之

胡适,民国文人兼政客,解放后曾遭到批判,改革开放后又名声鹊起,被公知们捧上了神坛,简直奉若神明。

一个网名叫“摆古论今”的,在自己的微博中发了这样一个帖子:

“冯顺弟,23岁守寡,她不识字,但对唯一的儿子悉心教育,从不在别人面前批评儿子,以免伤到儿子自尊心。但每天早晨,都要对儿子晨训,儿子说错的话,做错的事,全都跟儿子讲清楚道理,告诉儿子错在哪里。不管家境多么窘迫,也要为儿子买书。她的儿子是胡适,后来成为大思想家,一生得过35个博士头衔。”

不明就里的人看了这个帖子,会顿生感动,进而赞叹:啧啧,一个伟大的母亲哺育了一个伟大的儿子!

真的是这样吗?

本人其实无意于研究胡适,因为此人不配消耗在下的精力;但既然公知们如此抬举此人,奉之为偶像,赞之若神明,那就不妨粗线条地梳理一下胡适的人生,看看这到底是个何许人物。

一、胡适的人品好不好?

既然母亲对胡适这个儿子家教如此之严,胡适该出息为一个好孩子吧?其实不然。

1904年春天,胡适告别了母亲和家乡,跟随他的三哥到上海去求学,在上海一直呆到1910年。其间,胡结识了一个德国人,名叫何德梅(Ottomeir),原是中国新公学的教员,一个洋混混。胡适跟着何德梅等一班酒肉朋友鬼混,把旧社会那一套堕落行径——吃喝嫖赌,全都学会了。“有时候,整夜的打牌;有时候,连日的大醉。”这种种情况,在胡适自己的日记里也有所反映。据现存的59天版本《藏晖室日记》(己酉十二月十四日——1910年1月24日,迄庚戌二月十三日——1910年3月23日)粗略统计,有明确记载的:打牌15次,喝酒17次,进戏园、捧戏子11次、逛窑子嫖妓女10次,共计53次。(《藏晖室日记》,收入《胡适的日记》,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1月版上册。)每日里不是打牌,便是喝酒,不是与戏子往来,便是逛窑子,几乎天天如此。有时日记上写着“连日打牌”,有时牌局“至天明始终”,比如:7月13日:打牌;7月14日:打牌;7月15日:打牌;7月16日:自省——“你怎么能如此堕落!先前订下的学习计划你都忘了吗?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反省了一天,然后接着打—— 7月17日: 打牌;7月18日:打牌……有时在这家妓院出来,又进另一家妓院,妓家关门睡觉了,甚至“敲门而入”。 真是花天酒地,吃喝嫖赌,堕入浪荡的深渊了。

在以后的岁月里,有人说胡适毕竟浪子回头,把吃喝嫖赌的毛病改了。其实不然,1911年胡适赴美留学,到了美国依然逛窑子嫖洋妓,从美国回国后还是继续逛窑子嫖妓,甚至拉着徐志摩一起去嫖妓。

那么,成了道貌岸然的大文人且混入政坛之后,胡适的生活不荒唐了吗?人品变好了吗?也没有。蒋介石评价胡适曰:“对于政客以学者身份向政府投机要胁(挟),而以官位与钱财为其目的。平时唱中立,不送钱就反腔,而胡适今日之所为亦几乎等于此矣!” 人们或许不知,奇葩胡适博士,正是今天拿钱发帖的公知水军们的祖师爷。胡适受聘于普林斯顿大学葛思德东方图书馆年薪是5200美元,而现在能够查到的是:1951年至1955年间蒋介石透过俞国华向胡适送过9笔钱,每次5000美元。《台湾是多么自由》一文,竟让蒋介石掏了15000美元!蒋介石曾说,胡适“其人格等于野犬之狂吠”,而胡适的作为恰恰印证了蒋的判断:给它喂上几口,这只“野犬”就会为主人“狂吠”几声!

胡适一家和许多中国家庭一样,是切切实实受过传统宗族救济制度恩惠的人。成年之后,很多人都能够对宗族传统保持着一份尊敬与珍重之情,认为宗族是“吾国人道主义精神的生长点”。而青年胡适则成为一名致力于反传统的公知,说“吾国之家族制,实亦有大害”。胡适这么说,实在是忘恩负义。

1962年2月24日,胡适突发心脏病去世。对其知之甚深的蒋介石长出一口闷气,送了一副挽联,上书: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

此联看似称颂,实则颇含嘲讽之意。

1923年,胡适在杭州与曹诚英同居。“摆古论今”微博里吹捧胡适母亲教子甚严,还用了一副女性照片,但那人其实不是胡母,而是胡的情人曹诚英——胡适三嫂的妹妹。原来胡适在同江冬秀举办婚礼的时候,就看中了比自己小11岁的伴娘曹诚英。胡吃了窝边草,曹便怀孕了。为了爱情,曹毅然离婚,北上找胡适逼婚,如同现在的小三逼婚一个节奏。 这就是蒋之挽联上联“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的来源。

曹诚英带子逼婚,胡博士旁敲侧击地向妻子江冬秀提出离婚,不料江氏竟拿出菜刀,以杀死两个儿子相威胁,吓得胡博士抱头跪地,再也不敢重提离婚之事。曹无奈堕胎。这就是蒋之挽联下联“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的来源。

1962年3月3日,蒋介石在“上星期反省录”中写道:“胡适之死,在革命事业与民族复兴的建国思想言,乃除了障碍也。”这是蒋对胡之死所作的结语与真实评价。

二、胡适的学问深不深?

梁漱溟晚年接受采访的时候,谈到他一生最佩服两个人,一个是章士钊,一个是章太炎。有后生在章太炎面前议论哲学时谈及康有为、梁启超,并问“先生对于胡适之怎样看”,不料章老先生竟哈哈大笑:“哲学,胡适之也配谈么?康梁多少有些‘根’,胡适之,他连‘根’都没有。”(顾晓绿:《1912-1949民国映画:一言难尽》,团结出版社)此语可谓一语中的、一针见血。

旅美学者唐德刚,乃近代史大家,笔者曾与之谋面请益。唐先生曾整理过《胡适口述自传》,并著有《胡适杂忆》。他对胡适颇有高评,但对其学问也不以为然:“胡适之那几本破书,实在不值几文。所以我们如果把胡适看成个单纯的学者,那他便一无是处。连做个《水经注》专家,他也当之有愧。这便是海内外‘专家’——不论‘白专’或‘红专’——之所以低估他的道理。” (摘自《胡适杂忆》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北大孔庆东兄在其微博中也对胡适作了一个入木三分的评价:“胡适参与了很多开风气的文化事件,有他应该肯定的历史地位。但其学问才华品德都是三流的,无一句超过普通教授水平的话。年轻时被学界蔑视,后来老前辈死光,他又勾结官府,残害学生,被老蒋当做玩偶利用,名气大了起来。近年大陆的果粉汉奸暴增,找不到精神领袖,就把这个瘪三捧了起来。”

国学大师、史学家钱穆和胡适为同代人,他对胡适第一印象即大不佳,胡的为人处世、待人接物令他反感,认为此人“是个社会名流式的人物,骨子里不是个读书人”,“以言以人,两无可取”。据了解钱穆的人说,钱先生对一个文人作出“不是个读书人”的评议,确是很严峻的判词了。钱穆对胡适的这种印象,后来只有加深,而无改变。其“世俗之名既大,世俗之事亦困扰之无穷”,正是钱穆对胡适乐于尘俗而无暇学问的判断。

钱穆与胡适相识于1928年。其时,钱穆尚在苏州中学教国文,而身为北大教授的胡适早已名满天下。胡适曾得人叮嘱,来苏州有两人必见,其一便是钱穆。必见的理由可以想见:胡适的《中国哲学史》研究的对象是先秦诸子,而钱穆也正于此处用力,对诸子问题别有洞见。胡适往苏州中学演讲之际,校长招呼原本在台下落座的钱穆登主席台与胡适同坐。

和真有学问的人一见,胡适即露了原形。钱穆在《师友杂忆》中记述当时的情景:“余时撰《先秦诸子系年》,有两书皆讨论《史记?六国年表》者,遍觅遍询不得。骤遇适之,不觉即出口询之。适之无以对。”演讲结束,校长请客,钱穆陪席。主人请胡在苏留宿,胡适以忘带刮胡刀为由,坚持当日即返回上海。钱穆忖度胡的坚辞与他的“无以对”多少有些干系。此后,胡适颇不愿和钱穆打交道。两人关系疏远,原因之一是立场相反,气味不投,一个崇洋,一个守旧;更重要的原因,是胡适的学问犹如蜻蜓点水,与钱穆相差太远,很怕钱的较真和拷问。(参见余斌:《钱穆对胡适第一印象不佳:骨子里不是个读书人》,《万象》杂志)

三、胡适的骨头硬不硬?

据何新先生研究,胡适在康奈尔大学就读农学期间,于1911年12月初次接触及了解共济会。康奈尔大学是得到共济会、光明会基金资助创办的大学。另据台湾联经版《胡适日记全集》,1911年12月2日胡适记:“夜往访L. E. Patterson之家,夜深始归。是夜偶谈及Freemason(规矩会)之原委始末。”1914年,胡适24岁。经推荐前往哥伦比亚大学(共济会著名大学)攻读哲学,从学于哲学家约翰?杜威。杜威是美国共济会33级别大师,胡适经他介绍入会为石匠学徒。

共济会,乃白人种族主义的最高秘密组织,是一个致力于消灭所谓垃圾人口、建立白人种族主义统治的极为反动的秘密政治组织。加入了共济会,就意味着必须遵循共济会的宗旨,在中国为共济会工作,说白了,就是专干损害中国利益、背叛国家民族的事。从此,胡适一生的所作所为,都与此相关。具体说,就是亲西方,在中国推行西方自由主义,反共,挖祖坟,诋毁中华文化。其从美国归国后,便纠集同伙,发起组织了一个“疑古派”,主张中国的夏商周是并不存在的虚构的历史,即便东周以后的史料也“宁可疑古而失之,不可信古而失之”。当时的有识之士就指出,胡适一伙“大肆贩卖西方学者之唾余,以民族虚无主义误导中国社会”,企图从根子上瓦解中国人的民族自信,同时为传播西方自由主义打开空间。这是胡适对中华民族的大逆不道。

反对爱国主义,贬损民族精神,是胡适一贯的政治倾向。早在1915年,胡适发表《致留学界公函》,反对抗议《二十一条》卖国条约的爱国学生运动,骂爱国学生们是“理智失常”,得了“爱国癫”(《胡适全集》第28卷第129页)。今天的公知们咒骂爱国者为“爱国贼”,与他们的祖师爷胡适真是一脉相承。

面对日寇侵略中国的暴行,胡适作为学界领袖,非但不主张抵抗,反而呼吁妥协。1933年,长城抗战失败,国民政府与日寇签订屈辱的《塘沽协定》,变相承认日寇对中国东北的侵占,遭到爱国民众的谴责,而胡适却为之辩解,声称“非如此不可”。1935年,他致信蒋介石,竟要求国民政府放弃东北三省,承认伪满洲国。其理由是:以东三省数千万人民被日本蹂躏50年为代价,资源被日本掠夺50年为战略,可“继续剿共50年”。对此,鲁迅先生讽刺说:“胡适博士不愧为日本帝国主义的军师。” (鲁迅:《出卖灵魂的秘诀》)

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爆发,日本全面侵华战争开始。面对敌强我弱的严峻形势,蒋百里将军发表文章,科学分析中日国情,坚定地鼓励国人——“打不了,也要打,打败了,就退,退了还是打,无论打到什么田地,穷尽输光不要紧,胜也罢,败也罢,就是不要和它讲和!”“千言万语化作一句话,中国是有办法的。”而胡适则恰恰相反,和周佛海等人拼凑“低调俱乐部”,散布“战必大败,和未必大乱”“再战必亡”的论调,反对抗战,他说:“我情愿亡国”,“决不主张对日作战”(《胡适全集》第21卷第610、617页),甚至将爱国军民的抗战呼声污蔑为“歇斯底里的风气”。他要求国民政府以日方提出的条件为基础来举行谈判,并“自动地主张东三省解除军备,中、日皆不得在东三省驻兵”(《胡适全集》第21卷第478页),还说什么,“日本只有一个法子可以征服中国,这就是征服中国民族的心”。胡适的歪理邪说让爱国者深感气愤。在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的会议上,程潜将军说:“胡适是汉奸!”国民政府司法院长居正则要求“逮捕胡适”。当时的青年学生致信胡适骂道:“适之先生:《塘沽协定》签字之后,你曾替它辩护过!现在丧心病狂的军人又把整个的华北出卖了,你还替它辩护吗?唉!我的胡适之老师!胡先生,我们深切的明白了你的人格!你妈的!难道华北卖给日本以后,你还能当北大的文学院长吗?”

1937年8月初,蒋介石在庐山召见胡适等北方学者。陶希圣回忆说:“八月初,委员长约了张伯苓、蒋梦龄、胡适之、梅贻奇和我到黄埔路官邸午餐。……胡适之先生建议,请委员长指示南京上海的报纸,不可攻击张自忠。在国际法上,一个大都市被敌军侵入的时候,市长为了保全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与敌军订立临时条款,是合法的。他相信张自忠是忠于国家的,二十九军是抗日的。委员长说:我立刻告知他们,不可攻击张自忠.张自忠是爱国的,二十九军是抗日的。”(摘自陶希圣《由牯岭到南京》)此处胡适的话,表面看似替张自忠说情,实际上却表明了胡适不愿对日作战的一贯立场。值得玩味的是,后来张自忠英勇战死于抗日沙场,悼念、讴歌张将军者从国到共,由上而下,成千上万,而胡适却不置一词。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胡适在民族立场上的软骨病,决定了他必然和汉奸走得很近。走得最近的,当然就是汪精卫。两人过从甚密,臭味相投。汪叛国后,舆论一片责骂,而胡却默然。1944年汪死于日本,国人拍手称快,胡却颇为痛心,在其日记中写道:“精卫死在日本病院里,可怜。精卫一生吃亏在他以烈士出名,终身不免有烈士情结。”一个汉奸,在胡眼里竟成烈士!蒋介石对胡的评语可谓深入骨髓:“徒有个人而无国家,只有私情而无道义。”1960年10月13日,蒋介石在日记里写道:“此人实为一个最无品格之文化买办,无以名之,只可名曰‘狐仙’,乃为害国家,为害民族文化之蟊贼。”

“文化买办”,蒋介石对胡适的定性可谓精准。

四、胡适的贡献大不大?

胡适如此之多的不堪,让公知也深感难堪。于是有人提出,胡适出使美国,为抗战做出了重大贡献!

真是这样吗?且看历史的真相:

1937年8月19日,胡适觐见蒋介石。蒋命其担任中国驻美大使,交给他的任务是:“即日去美国,进行抗战宣传”。可是,胡适之到了美国后怎么做的呢?日寇侵华采取了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胡适在美期间则采取了“四不”政策:不宣传、不借款、不购军火、不办救济事业。

既然他什么都不做,那都忙了些什么呢?

忙着谋取博士学位。

其实,赴美之前胡适已有了4顶博士帽,但还嫌不够多。

1939年,哥伦比亚大学、芝加哥大学分别授予名誉法学博士。

1940年,美国8所大学——韦斯尔阳大学、杜克大学、克拉大学、卜隆大学、耶鲁大学、联合学院、柏令马学院、宾夕法尼亚大学,分别授予胡适名誉法学博士学位,形成“博士高峰年”。至此,他的博士帽有14顶了。

1941年,胡适在美国被授予博士学位有5个,在加拿大被授有2个。前者全是名誉法学博士,分别为:加利福尼亚大学、森林湖学院、狄克森学院、佛蒙特州的密特勃雷大学、密达伯瑞学院;后者是麦吉尔大学(名誉文学博士)和多伦多大学(名誉法学博士) 。

1942年是胡适拿博士帽的第二个“高峰年”,达10个之多,都是美国大学授予的。其中两个是名誉文学博士:达特茅斯学院、纽约州立大学;其它8个是名誉法学博士,分别是:俄亥俄州州立大学、罗切斯特大学、奥白林学院、威斯康辛大学、妥尔陀大学、东北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第纳逊大学 。

此后,美英大学又陆续授予胡适5顶博士帽。

抗战最艰苦的岁月,爱国军民浴血奋战,胡适却在大弄博士学位,前前后后一共弄了36顶博士帽!

蒋介石看在眼里,气在心上。1942年10月13日,蒋在日记《上星期反省录》中评价说:“胡适乃今日文士名流之典型,而其患得患失之结果,不惜借外国之势力,以自固其地位,甚至损害国家威信而亦在所不惜。 彼使美四年,除为其个人谋得名誉博士十余位以外,对于国家与战事毫无贡献,甚至不肯说话,恐其获罪于美国,而外间犹谓美国之不敢与倭妥协,终至决裂者,是其之功,则此次废除不平等条约以前,如其尚未撤换,则其功更大,而政府令撤更为难矣!文人名流之为国乃如此而已。” 蒋介石这段日记透露的信息是:胡作为中国驻美大使,生怕得罪美国,连该说的话都不肯讲。外间传说美国之所以不与日本妥协,且最终与日本决裂,都是胡适的功劳,这完全是扯淡。其时,国民政府正与美英商议废除列强与清朝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蒋估计,若此时尚未将胡撤换,则废约之大功可能又会归之于胡,那样的话要撤换他就更难了。故蒋感叹,文人名流的“为国”不过如此而已。

五、胡适的胸怀宽不宽?

在清华第五届庚子赔款留美考试中名列第一,后来成为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美国艺文及科学院院士、美国亚洲学会会长的何炳棣先生,十分推崇毛泽东的诗词。1958年,他亲自将毛泽东的《沁园春?雪》翻译成英文发表,四处推介,赞赏备至。然而,却遭到胡适的反对。在胡适的纽约公寓里,两人就此发生争执。胡认为何对毛诗评价太高,理由是“看了很不舒服,因为你还夸他颇有诗才。事实上,他当初在北大还不配上我的中国文学史班呢!”何据此认为胡过于自负,自认是文化艺术界第一人,不肯承认有比他更高之人。除毛诗之外,胡适还认为,陈寅恪不过尔尔,也就是记性好而已。从这两件事上,可以看出,胡适的自负并非基于其真才实学,而是缺乏容人之雅量。胡适对毛诗的非议,还见于《胡适日记》。1959年3月11日,胡适读到大陆出版的《毛主席诗词十九首》,便在其当天的日记中写道:“看到大陆上所谓‘文物出版社’刻印的毛泽东《诗词十九首》,共九叶。真有点肉麻!其中最末一首是‘全国文人’大捧的‘蝶恋花’词。没有一句通的!……我请赵元任看此词押的舞、虎、雨,如何能与‘有’韵字相押。他也说,湖南韵也无此通韵法。”(参见《胡适日记全编(1950—1962)》第8册,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568—569页)其实,深谙诗词格律的毛泽东对于韵脚不合十分清楚,故在其“作者自注”中解释说:“上下两韵,不可改,只得仍之。”说明毛泽东在此破韵,只是不想因韵害意而为之。如此用韵,意与声谐,浑然天成,是一种不拘程式的更高境界。毛泽东在遵循词律的前提下,根据表达需要而稍加变通,不正是他“旧体诗词要发展,要改革”诗论的一种艺术尝试吗?反之,了无诗意,缺乏诗味的句子,即便切韵合律又如何?显然,胡适如此胶柱鼓瑟、吹毛求疵,苛刻地将毛的《蝶恋花》贬得“没有一句通的”,不是他的水平高,而是他的器量小,实质上属于羡慕嫉妒恨。至于其“他当初在北大还不配上我的中国文学史班呢”这句话,则更属于一种虚妄无聊的自负。不配上你的中国文学史班的毛泽东,却缔造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形成了毛泽东思想理论体系,领导中国人民创建了新中国,不但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甚至影响了世界力量对比的大格局。胡适全然不见泰山之鸿巨,而独拿诗词挑刺以作障目之论,只能说明其心胸之局促、器量之狭窄。况且,仅以诗词而论,胡适之诗词与毛泽东相比,差距也不可以道里计。

恰巧,毛与胡均写过《沁园春》,不妨搁在一起,两相比较一下:

胡之《沁园春》:

客子何思?冻雪层冰,北国名都。想乌衣蓝帽,轩昂少年,指挥杀贼,万众欢呼。去独夫“沙”,张自由帜,此意于今果不虚。论代价,有百年文字,多少头颅。

冰天十万囚徒,一万里飞来大赦书。本为自由来,今同他去;与民贼战,毕竟谁输!拍手高歌,“新俄万岁”!狂态君休笑老胡。从今后,看这般快事,后起谁欤?

毛之《沁园春》: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腊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心平静气地说,两首词根本不在一个量级上。胡词气势孱弱,想象乏力,文辞更有不逮。其词既不够“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更不够“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与人们想象中刚从哥伦比亚大学读博归来,高擎新文化运动大旗呼啸前进的英姿勃发、顾盼自雄、风华正茂的形象颇有不合,可谓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与毛词相比,胡词差矣;作为中国新诗之开山鼻祖,即便在新诗百年长河中,胡诗也差矣。胡适在诗词上对毛找茬挑刺,实乃自讨没趣。其对毛之苛刻,缘由似有两点:一是因主义对立,故而在主观情感上不愿认同毛的成就;二是因自知不如而内心自卑,故在对待毛之事上不能像其对待他人那样优游自如。胡对毛如此刻薄,而毛对胡评价如何呢?1956年2月,毛主席在怀仁堂宴请全国政协的知识分子代表时,谈及胡适,他平和地说:“胡适这个人也顽固,我们托人带信给他,劝他回来,也不知他贪恋什么?批判嘛,总没什么好话,说实话,新文化运动他是有功劳的,不能一笔抹杀,应当实事求是。”(参见唐弢:《春天的怀念》)毛、胡互评,两人器量之大小,高下立判。(此段内容参见于朱向前先生的《从两则史料看胡适评毛诗》一文,《毛泽东诗词研究》2014年第1期)

六、胡适的主义真不真?

一个人,倘若抱定一种主义,坚持不懈,始终不渝,即便不为他人认可,也足以令人尊敬;但胡适并非如此,而是一个十足的实用主义者、机会主义者。

看看他是如何对待皇帝的。1922年5月17日,闲极无聊的溥仪把电话打到了胡适家:“你是胡博士呵?好极了,你猜我是谁?”

“您是谁呵?怎么我听不出来呢?……”

“哈哈,甭猜啦,我说吧,我是宣统啊!”

“宣统?……是皇上?”胡博士受宠若惊。

“对啦,我是皇上。你说话我听见了,我还不知道你是什么样儿。你有空到宫里来,叫我瞅瞅吧。”(溥仪《我的前半生》)

胡适兴奋莫名:皇上要召见我了!他在日记里写道:“今天清室宣统帝打电话来,邀我明天去谈谈,我因为明天不得闲,改约阴历五月初二日去看他(宫中逢二休息)。”(《胡适日记全集》第三册)为此,胡适还专门写了一篇文章《宣统与胡适》,文中颇为得意地说:“他称我先生,我称他皇上”,其兴奋之情、骄傲之感溢于言表。

承蒙“皇上”召见之后,胡博士兴奋之余,还给庄士敦写了封信,描绘令其骄傲难忘的场景:“不得不承认,我很为这次召见所感动。我当时竟能在我国最末一代皇帝——历代伟大的君主的最后一位代表的面前,占一席位!”

这,就是号称新文化运动领袖的胡适之博士,在封建废帝面前的表现!

为此,1931年10月上海《申报》登载《蒋召见胡适之》一文,把胡博士讥讽了一顿。鲁迅接着加了一把火,说:“中国向来的老例,做皇帝做牢靠和做倒霉的时候,总要和文人学士扳一下子相好。做牢靠的时候是‘偃武修文’,粉饰粉饰;做倒霉的时候是又以为他们真有‘治国平天下’的大道。当‘宣统皇帝’逊位到坐得无聊的时候,我们的胡适之博士曾经尽过这样的任务。见过以后,也奇怪,人们不知怎的先问他们怎样的称呼,博士曰:‘他叫我先生,我叫他皇上。’现在没有人问他怎样的称呼。为什么呢?因为是知道的,这回是‘我称他主席嘛(很明显恶搞胡适之的【他称我先生,我称他皇上……】’。安徽大学校长刘文典教授,因为(见蒋)不称‘主席’而关了好多天,好容易才交保出外,老同乡,旧同事,博士当然是知道的,所以,‘我称他主席’。”(《二心集·知难行难》)

是否真的主张民主自由,更重要的是看他对待现实政治的态度。铁的事实是,胡适是《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的始作俑者之一,又是第一个在《台湾戒严令》这个毁灭民主、自由、宪政的文件上签下自己大名的人。在台湾,胡适自己可以“批判”一下蒋公,但不容许别人也如此做,别人谁批判蒋介石那胡适就批判谁。以致美国人都调戏胡博士说:“台湾言论自由,只有胡适一个人的自由”。(智效民 :《胡适与蒋介石的交往》)

1953年,胡适在日记里记载:“我说,台湾今日实无言论自由。第一,无一人敢批评彭孟缉。第二,无一语批评蒋经国。第三,无一语批评蒋总统。所谓无言论自由,是‘尽在不言中’也。”

一年后,也就是1954年,原台湾省政府主席兼保安司令吴国桢赴美后反水,发表《在台湾你们的钱被用来建立一个警察国家》,引起舆论震动。刚刚指责“台湾今日实无言论自由”的胡适之,看到这篇文章后是什么反应呢?

胡博士大为光火!蒋公也是你们能黑的?要黑也只能我来黑!蒋介石则大为着急!赶紧派人给胡适送上美元。拿了美元的胡博士不仅写信批评吴国桢,还大笔一挥,展开反击——闻名遐迩的洗地奇文《台湾是多么自由》出笼了!由此拿钱发帖之事例可见,在金钱利益与民主自由之间,胡博士完全站在了金钱利益一边;在政治需要与事实真相之间,胡博士完全站在了政治需要一边,一切都由着他胡喷!

胡适大节不端,小节亦然。一是其品德不怎么样,这吃喝嫖赌放在黄金荣一类人身上不是什么大问题,而放在一个北大校长身上就是问题;二是其学问不怎么样,没有真才实学,无论历史、文学、哲学、教育、红学,哪一门都稀松平常;三是其气节不怎么样,崇洋媚外,挟洋自重,加入共济会,是对中华民族的背叛;四是其对祖宗祖国不怎么样,挖祖坟,诋毁中华文化,搞历史虚无主义,为他传播西化制造空间,此乃大逆之罪。

胡适的一生,姑不论其吃喝嫖赌、浪荡堕落,也不论其私欲熏心、投机善变,仅以其政治立场论,也是乏善可陈:从“低调俱乐部”到恐日妥协的各种言论,从鼓吹自由主义到甘当蒋家王朝之鹰犬,从崇洋媚外到挖祖坟虚无中华文化,胡适离汉奸很近很近,近到了仅一步之遥。还好,他终究没有跨出那一步,总算守住了底线,所以不能称之为文化汉奸,而只能称之为文化买办。

总而论之,尽管胡适参与新文化运动,自有其历史贡献与地位;但其道德学问和他的巨大名声是不相配的。胡适,不配成为后人之偶像。笔者和此人无冤无仇,之所以揭一揭他的短,就想说明这一点,以免更多的年轻人上当受骗,被他忽悠成新一代媚外公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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