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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天河:王安石改革失败的历史启示 
作者:[石天河] 来源:[爱思想2016年7月22日] 2016-07-28

  

  王安石在宋神宗登基后的熙宁二年(1069)被神宗起用,召至汴京任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相当于副宰相)。熙宁四年至熙宁九年(1071—1076),先后两次担任执政的宰相。他为挽救当时在内忧外患中积贫积弱的国家,在神宗皇帝的支持下,进行了一次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军事与文化教育的大改革。那次改革的性质、规模与其激烈程度,不仅在中国古代的封建王朝历史上是空前的,就它的精神影响来说,它还一直延伸到近现代,其历史声誉,甚至超越了中国的国界。

  可是,那一次改革,毕竟由于时代环境的不利因素太多,改革不能不从一开始就陷入步履艰难的困境。一则,宋朝当时所面对的问题,承袭了过于沉重的历史负担:兵弱而敌强,民穷而官冗。朝廷中复杂的朋党关系与病态的封建官僚体制所难于克服的“窝里斗”内耗,也使得改革者的政令施为,不能不为之作无效的消磨与被阳奉阴违地扭曲。再则,由于朝廷中既得利益的权贵势力过于强大,士大夫官僚阶层的主流意识与社会上的民风习俗,也早已在象数迷信等的浸染下,形成了一种听天由命、懈惰无为、因循守旧、苟安偷乐、麻木不仁、得过且过的精神状态。因而,改革的进程,每一步都不能不在为克服守旧势力阻碍的权力斗争中艰难地行进。而由于这样的改革是破天荒的第一次,不可能不有经验不足与用人不当的失误,也就不能不给反改革势力的攻讦破坏留下了可乘之机。加之,一连几年的旱蝗灾害,使农业歉收,旧派把灾害的出现,全都归罪于“新法”,甚至认为灾害是上天示警。后来,在改革遭到旧派的群起围攻时,改革派内部也出现了意见不和,神宗也不能不有所犹豫。改革遇到了出乎王安石意料之外的困难,他只好采取“避位让贤”的态度辞去相位。最后,这一次激进的改革,在王安石罢相和神宗皇帝三十八岁英年早逝以后,终于在幼主登基、太皇太后垂帘听政的情况下,让司马光担任了宰相,反改革的旧派官僚声势煊赫地相率还朝。这样一来,在旧派对新派的反攻倒算与无所不用其极的攻讦诽谤声中,王安石的改革运动便被颠倒黑白地断送了。“新法”被全部废除,“新人”被大量贬逐,神宗和王安石所任用的得力将领王韶等人,通过激战,打败吐蕃才夺回来的五个州、两千多里的国土(是防卫西夏的军事要地),按司马光的主张,也要全部拱手送还敌人。(后来,虽然明的没有那样送,但随着王韶调职,主将易人,整个改革所取得的“富国强兵”的成果,连同“熙河大捷”所形成的“北宋中兴”的形势,等于是被全部砍掉了。)而在“新派”被贬“旧派”上台以后,宋朝的政治日趋紊乱,两派的党争日益纠结,在元祐、绍圣间的“党祸”翻覆中,国势日益衰敝。到哲宗去世徽宗即位之后,不到三十年,在金兵入寇、徽钦二宗被掳的靖康元年,北宋就被灭亡了。王安石的“改革”好像昙花一现,变成了一场留下无穷遗恨的历史悲剧。

  无论古今中外,一个国家的“改革”,总是在国家陷于极其严重的困难或危机四伏的时候,才会启动的。如果一切都是顺顺畅畅的,大家都可以高唱太平歌或闷声发大财,谁还会想到要“改”什么“革”呢?可是,王安石所处的那个时代,却又有一个诡秘得叫人叹气的特点:北宋的危机是潜伏在“澶渊之盟”后,所谓“宋辽约为兄弟”,“百年无事、承平日久”的表面现象之下,“改革者”曲高和寡,而“反改革势力”则已经盘根错节地在朝廷中结成了十分庞大的官僚朋党。而且,这些反改革势力的代表人物,不仅位高权重,对朝廷曾有过显赫的功劳,在社会上也有很高的声誉。比如,富弼、韩琦,都是朝廷重臣。尤其是司马光,是《资治通鉴》的作者,著名的史学家,是当时朝廷反改革派的领军人物。又如苏轼、苏辙兄弟,都是当时声名远播的文学家。还有程颐、程颢、邵雍那样的道学大师和文彦博那样在朝廷中名望极高宾从甚广的官场核心人物。这些人,在当时,无论是在皇家贵族或平民百姓的眼里,一向都被视为正人君子,并不能算坏人,可他们却都是当时反改革的旧派代表人物。他们不仅全部废除“新法”、抹杀王安石改革在当时所取得的“富国强兵”的成果,而且,在王安石被迫罢相、神宗皇帝英年早逝以后,他们竟然把依据王安石所记神宗朝历史事件写成的《实录》材料完全删掉,而把司马光所记一面之词的《实录》作为依据,再掺杂一些在司马光《涑水记闻》和邵雍的儿子邵伯温《邵氏闻见录》两书中捏造的流言蜚语,把神宗朝历史完全写成了以诽谤王安石“新法”为目的的“谤书”。

  这些书,当时虽然也起了一些“起争议、树正气”的作用,但宋朝亡国以后,王安石关于神宗朝的《实录》材料已经被毁弃无存,元朝依据反改革派和他们的后人所提供的材料所修成的《宋史》,就完全成了颠倒是非、把传言诽谤当事实的“谬史”。其中,尤以把宋朝亡国的责任归罪于王安石的改革,把追随王安石之后力图恢复新法的章惇等人列入“奸臣传”,把推动最后一次北伐被内奸谋杀的南宋唯一主战派宰相韩侂胄也列入“奸臣传”,可算最荒谬绝伦的史笔。而这荒谬绝伦的史书所传播的荒谬观念,竟流传了近一千年而无法改正。虽然在当时和后世都有陆佃、陆九渊、颜习斋、李绂等著名学者的公正辩驳,但由于史传相沿已久,后世习非成是,反驳的意见,竟无法消除《宋史》谬误观念的流传。由此可见,在习惯于守旧的中国,做一个从事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政治家,不仅在他生前要经得起攻讦诽谤、造谣诬蔑的种种中伤与陷害;在他死后,后人要想为他辨明是非争一个公正的对待,留一个清白的名声,都是很不容易做到的。

  王安石在宋神宗死后、哲宗登基的元祐元年(1086)去世。他亲眼看到了自己推行的改革所取得的富国强兵的实际成效,也经受了新法被全部废除的沉痛打击。尽管在他执政的时候,遭到旧党不遗余力的攻讦,但是,他的人品与学识,却是连他的政敌也无法完全抹杀的。他九年之中,两为宰相,到罢相归隐时,仍然没有多少私人财产。他生活简朴,一生不坐轿、不纳妾,在古代的宰相中是极少见的。他辞官归隐后虽然表面上寄情山水,淡化名利,但他内心中对改革失败国家濒于危亡的情势,是深怀隐忧并感到异常伤惨的。这从他的《桂枝香•金陵怀古》歌曲的后半阕中可以看到:“念往昔、繁华竞逐,叹门外楼头,悲恨相续,千古凭高,对此谩嗟荣辱。六朝旧事随流水,但寒烟、芳草凝绿。至今商女,时时犹歌,后庭遗曲。”在这样的句子里,所表现的是,他分明感到,在他早年《上仁宗皇帝万言书》里面早已预见到的亡国危机,随着他辅佐神宗皇帝的执政过程中,改革事业遭到权贵官僚们的破坏而陷于失败,这国家的情势,显然也会像“六朝旧事”那样“悲恨相续”地发展下去。面对着“至今商女,时时犹唱,后庭遗曲”的六朝亡国遗风,他不能不感到自己已经无法挽救国家危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国家衰败下去的内心难以忍受的痛楚。这位大改革家的这种凄怆心境,在当时,可能只是他个人孤独无助的伤怀,内心沥血的自语,在他的周边环境中,是无人理解他的。

  二

  我们在千秋之后来回望王安石的改革,也不能不为王安石感到难受。因为,他的那些改革主张,原本是不应该失败、至少是不应该完全失败的。如果与他同时代的北宋士大夫对国家危机略有与他相近的忧患意识,那么,大家齐打鼓、齐敲锣、齐心协力一起干,谁也不给改革拆台。即使王安石的“新法”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大家在实践中一步步地修正,便会使它逐渐完善起来,岂不既有利于国家,也免得在几十年“窝里斗”的折腾中,旧党新党,你斗我,我斗你,斗来斗去,大家都被弄得灰头土脸,甚至妻离子散、在长年的贬谪播迁中凄凄惨惨地死去,最后儿孙也都作了亡国的臣民。想想,神宗是那么好的一个改革皇帝,王安石是那么好的一个改革宰相,偏偏遇上满朝的一大批反改革臣僚,到底是谁安排了这改革失败的命运呢?难道真的是无法逆转的“天数”和“天命”吗?

  王安石的那些改革主张原本不应该失败、至少不应该完全失败,这是有历史事实依据的。因为北宋那些大臣,虽然对王安石的“新法”(包括“青苗”、“雇役”、“市易”、“均输”、“农田水利”、“保甲”、“保马”等十余项)都持异议,但反王安石反得最疯狂的,就是反他的“青苗法”。而“青苗法”,对应于封建时期小农经济的情况,实际上应该是利国利民的上善之法。王安石是先在他当鄞县令时,作了实验,取得了实效,为农民所欢迎,然后,才在他当宰相时向全国推广的。“青苗法”的用意其实非常简单,就是在农村“青黄不接”的时候,给农民发放贷款,让农民渡过难关,免得去受高利贷的盘剥,更免得当田卖地,遭到大户的兼并。这贷款似乎是以农民的“青苗”作抵押,故谓之“青苗钱”。到秋收时,农民收了粮食,归还贷款,国家可以收到二分息,对国家财政是一笔不小的进账,也是“青苗法”赖以持续施行的保障。这岂不是利国利民吗?所不利的,只是不利于地主、大户,使他们失去了用高利贷盘剥农民,以及在逼债时可以兼并农民土地的机会。

  宋朝的大臣们,其所以群起反对“青苗法”,就因为他们没有哪一个不是大地主、大财东,“青苗法”把他们可以从农民身上盘剥的钱,转到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去了,他们当然要群起而攻之。对于这个秘密,神宗皇帝是做了调查的。据《宋史》说,神宗问文彦博:“新法于士大夫诚有不悦,然于百姓何所不便?”文彦博回答说:“陛下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为百姓治天下也。”大概就由于神宗皇帝摸到了这个底,所以他始终相信王安石是为皇帝、也为百姓治天下,其他任何一位大臣反对“新法”、反对王安石,他就让他走人。——在这一点上,神宗是非常坚决的,无论韩琦、富弼、司马光、文彦博以及苏东坡兄弟,凡是反对“新法”的,他一个不留地外迁或贬官下放,放出汴京,不让他们干预朝廷大事。而对王安石则言听计从,待以“师臣”之礼。一直到王安石再次请辞相位以后,仍然多次派人慰问、送汤药,并迭赠舒国公、荆国公尊号。一直到神宗皇帝元丰八年晏驾,他对王安石的情谊,是始终不渝的。像这样的君臣关系,在中国古代那二千几百年的历史上,可以说是仅有的一例。如果丢开封建时代的君臣关系不说,他们实际上就是两个志同道合的致力于改革的改革家。

  王安石活着的时候,虽然一直受到反改革派群僚的攻讦,但后来那些反改革派也因此而倒了大霉。就因为他们既要不顾一切地攻讦王安石,便免不了涉及攻讦神宗。因而在神宗的儿子哲宗从太皇太后手里接过权力“亲政”以后,他立即把年号改元“绍圣”(绍,续也。绍圣,就是要“绍前圣之大业”,即要继承他父亲神宗皇帝的革新大业),他重新起用改革派,重新把反改革派贬逐流放出去,北宋后期的“党争”就因此而更加变成了冤冤相报的孽结。而冤冤相报的结果,是使国家权力逐渐从“新党”、“旧党”士大夫的播弄,转移到了长于投机幸进的蔡京等人的手里。到哲宗去世(他十岁登基、十八岁亲政、二十五岁去世,还没有到而立之年,只能算是个夭殇了的短命主子),在他母亲(向太后)的主持下,传位给他的弟弟徽宗(一个艺术上的天才,而政治上昏懦无能又荒淫奢靡的亡国之君),北宋的朝廷便只能在“导君于恶”的蔡京等人的操纵下一步步走向灭亡了。

  神宗皇帝的英年早逝,给朝政的改革造成了“天变”式的打击,而哲宗的早死更使得遭到沉重打击后的改革派,又一次面临着“无力回天”的情势。这两代皇帝的短寿,谁也说不清是不是“天命”或“气数”。但王安石在太皇太后秉政的元祐元年就已经去世,哲宗朝的党祸,以及后来徽宗朝的乱政,实际上都与王安石无关。而且,假如不是徽宗听信谗言,把改革派宰相章惇贬出朝廷,朝政不致任凭蔡京播弄,北宋也许还不会亡得那样快。

  关于王安石被《宋史》埋没的改革成果,以及蔡京得到朝廷重用与王安石有无关系,这两个问题,在梁启超《王荆公》一书及其所引用的蔡上翔《王荆公年谱考略》中,有非常明确的辨白。蔡氏不仅反驳了《宋史》对王安石的种种诬蔑,而且具体地拆穿了旧派诬蔑王安石的那些卑鄙手段。在《王荆公年谱考略》一书的后面,附录了写在杨时(字龟山)《论蔡京疏》后面的一段文字。这段文字极短极精粹:

  “荆公之时,国家全盛。熙河之捷,拓地数千里,宋朝百年以来所未有者。南渡以后,元祐诸贤之子孙,及苏、程之门人故吏,发愤于党禁之祸,以攻蔡京为未足,乃以败乱之由推原于荆公,皆妄说也。其实,徽、钦之祸,由于蔡京;蔡京之用,由于温公;而龟山之进,又由于蔡京;波澜相推,全与荆公无涉。至于龟山在徽宗时,不攻蔡京而攻荆公,则感京之恩,畏京之势,而欺荆公已死者为易与,故捨时政而追往事耳。……”

  蔡上翔称赞这一段文字“此高识宏论也”,算是用这一段当时人的揭秘文字,为沉埋了近千年的王安石被冤诬的原因,提供了一个透视历史的显微镜。原来,把徽宗皇帝引向奢靡误国以致亡国的蔡京,其所以当了宰相,正是司马光(温公)把他推上去的。因为他是元祐朝廷中,第一个积极执行司马光废除新法恢复旧法的积极分子。而把北宋靖康亡国之祸的原因,不归罪于蔡京而要“推原”于王安石的变法,则是因为作出这种主张的杨时(龟山),正是蔡京把他推上政治舞台的。由此可见,《宋史》的颠倒是非、淆乱视听,就因为以司马光为首的旧党,不仅用尽机谋反对变法,而且由废除新法而导致北宋亡国以后,他们的门人故吏及其子孙后代,还企图把亡国的罪责,推到王安石的头上,而把他们自己应该承当的罪责,则湮没在一大堆谎言妄语之中。正是他们在中国历史传承中,把董狐、司马迁以及历代史官追求“直笔”、“信史”的史学传统,糟蹋到无以复加和扫地以尽的程度,才创造了扭曲历史的种种魔法。而更可悲的是,这种种魔法,一直流传到后世,虽然早已被大家识破甚至为大家所耻笑,却仍然有人认为它是可以作为“进身之阶”、可以靠它“牟名窃利”的非常有用的“贴面史学”。以谎言掩盖历史事实,以谎言欺骗子孙后代,这种“瞒与骗”的史学,衣钵相传,宗祧不绝,至今贻害千秋,真使人不能不为之拊膺一叹,放声一哭。

  

  不过,我们今天在千秋之后来回望王安石变法的失败,除了新旧党争的是非之辨必须厘清订正以外,对其深层的历史原因,也必须有更进一步的新的探索。因为,历史上的大事件其成败得失往往是主客观的多重因素交互作用演变而成的,并不只是单线性的起于一点终于一端,或成于一言而败于一事。王安石在推行新法时,所依靠的是当朝皇帝的权威力量。他的行为方式,也是一种古典的“权威主义”方式。在中国漫长的古代历史上,帝王的专制权力,是被公认的至高无上的权力。任何政治施为,没有皇帝的权威认可,是不可能实行的。王安石虽然只是处于辅佐皇帝治理国家的“宰相”的位置上,但他对自己在这一改革运动中的权威地位,却是下了功夫来精心塑造的。

  首先,他通过奏议及召对时与皇帝的对话,把自己的改革主张与富国强兵的目的,向年轻的皇帝全面地讲述了一遍,实际上就是使皇帝通过这样一个学习过程,领会了改革的意义,坚定了改革的信念,从而在皇帝心中,转化成为了他实行改革的意志与排除阻力的决心。——这一套作法,就是儒家所谓“为帝王师”的做法。也就是说服皇帝、影响皇帝乃至驾驭皇帝的“儒术”之第一法式。

  其次,是建立新的集中权力的机构。他通过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把原先与宰相分权并立的掌管盐铁、户部、度支的“三司”权力,归并于这一新机构的统领之下,由自己推荐的人掌管,实际上就是把国家的资源管理、财政税收与国库收支结算的大权集中起来,使之成为听命于宰相的推进改革的权力机构。——这样的集权措施,是王安石以前的那些宰相所不曾有过的。

  再次,就是向皇帝推荐“新人”建立实行改革的“核心团队”。王安石本来是谦谦君子,并不是政治野心家,他并没有想要建立一个“新党”。但是,当王安石被神宗越次启用,一步登天地作了宰相的时候,面对满朝中的守旧官僚,他若不采取“用新人、行新政”的方式,改革就根本无法进行。所以,他不能不通过自己的遴选识拔,把一些有才能的、有改革意志的人,安置到朝廷的重要位置上,任用他们来推进改革。这样,在客观上,也就不能不形成与朝廷旧的官僚朋党相对立的“新党”。

  有了这样的权威地位、权力机构和执行改革任务的新班子,王安石在朝廷中的发号施令,自然是可以力排众议的。可是,他没有料到他的这种“权威主义”工作方式,尽管在朝廷中枢决策层面上,可以依靠神宗的权威把反改革的阻力轻易地排除掉,可要把新法贯彻到全国各地的城乡基层去,中下层官僚的阻力,是远比朝廷议事复杂得多的。正如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样,中层官僚可以采取搁置、延宕、争议、推诿等故意“不作为”的方式,一面对新法表示抵制,一面上书言事,说新法“违反祖制、侵官生事、征利敛财、扰民招怨”等等,把新法说得处处“不便于民”,要求朝廷停用新法。下层的官僚则可以采取阳奉阴违、瞒天过海、以类似于“驱牛闹市”、“引火烧房”等各式各样“乱作为”的方式,故意把新法扭曲成“恶法”。例如把青苗钱由贫苦农民自愿借贷,改成向包括富裕农户在内的所有农户强行摊派,或把二分息加成三分,加重农民的负担;或遇上灾害,收成不好,贫苦农户一时还不起贷款的时候,就加以鞭扑逼迫,造成人为的民怨。然后向上司申报,说“青苗法”行不通,以此来制造出民间反对“青苗法”的舆论。类似这样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对“青苗法”的推行,其破坏作用是王安石原先根本没有想到的。

  在涉及国家全局性的重大改革的进程中,王安石原先在作鄞县令时,采取类似“摸着石头过河”的谨慎态度实验过的、被农民欢迎的良法,到这时候却突然遇到了意外的困难。照说,青苗法在小农经济中应该是可以普遍推行的上善之法,决不会产生“南橘北枳”的变异。那么,青苗法在中下层所遇到的困难,便只能归咎于中下层官僚的梗阻与破坏。为什么王安石的“权威主义”工作方式,在顺利冲破高层决策时的阻拦以后,在遭遇中下层的梗阻与捣乱时,“权威”的作用竟然会层层递降,甚至在某些地方,会有些“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的意味呢?原因何在?现在客观地看来,从上而下的“权威主义”工作方式,如果没有获得底层人民群体的热情拥戴,便不能造成上下一心的大势。在施政过程中,便反而会有因人民群体被中下层官僚欺骗绑架而一同来阻挠改革的可能。一旦形成了人民群体被官僚愚弄的这种局面,改革的困局便难于突破。而要获得底层人民群体的拥戴,必须事先把“新法”于人民群体有利的政治经济内涵,向人民群体作透明的宣示。使人民对改革的真实意义有透彻的了解,这样,人民群体不致被中下层官僚所愚弄,中下层官僚的阻挠,便会因失去依据而容易被揭露和打破。可见,王安石在改革进行之初,单纯依靠皇帝的权威而没有把新法利国利民的宗旨,通过有志于改革的社会清流、廉明吏士,向底层人民作广泛深入的宣传解释,以唤起人民对改革的呼应。这是这次改革仓促上马、缺少了一个社会精神动员与政策公开化环节的失误。

  由此可见,王安石的“权威主义”工作方式,实际上潜在着的危机是非常严重的。一旦皇帝去世或皇帝失势、或由于皇帝动摇、皇帝变心,围绕在皇帝周边的皇族和反改革旧派大臣,必然会立即内外合谋、促成领导改革的“权威集团”之解体,并立即“变天”,变成一个使改革派措手不及的全盘崩溃的结局,这在中国过去的历史上,已经是一个昭昭在人耳目的客观规律性现象。历史上的改革家商鞅、王安石以及王安石之后的张居正、康有为和梁启超,都没有能打破这一规律的羁绊,这说明中国历史上政治改革其所以不如民主革命运动之能跻于成功,就因为过去封建士大夫的政治改革,是没有社会群众基础的。改革家的立足之地并不牢固,仅仅依靠皇帝的支持来进行改革,即使掌握了执政大权,也只是一种“幕燕危巢”式的处境,是经不起一场大风的。所以,王安石改革的失败,可以说是,虽然“得其君矣”,却并没有能“全得其士、全得其民”,以致一旦皇家内部发生变异,“权威主义”的改革便无法持续下去。而且,这种中途变异,是王安石只能预料而不能预防的。它是一种潜在的危机,除非皇帝在位时能剪除皇族和朝廷内部的反改革势力,这危机便无法避免。这是王安石改革失败的另一个历史教训,同样是最值得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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