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
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
妇姑荷(hè)箪(dān)食(shí),童稚携壶浆,
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
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
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
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
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
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
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1]
作品注释:
(1)刈(yì):割。题下注“时任盩厔县尉”。
(2)陇 :同“垄”,这里指农田中种植作物的土埂,这里泛指麦地。
(3)覆(fù)陇(lǒng)黄:小麦黄熟时遮盖住了田埂。覆:盖。
(4)妇姑:媳妇和婆婆,这里泛指妇女。
(5)荷(hè)箪(dān)食(sì):用竹篮盛的饭。荷:背负,肩担。箪食:装在竹篮里的饭食。注:在此诗中,“食”与“浆”相对,均作为名词用,“食”在此处的意思是食物,并不是通假字,也不是“给……喂”的动词,故不读“sì”而读“shí”。
(6)童稚(zhì)携壶浆(jiāng):小孩子提着用壶装的汤与水。浆:古代一种略带酸味的饮品,有时也可以指米酒或汤。
(7)饷(xiǎng)田:给在田里劳动的人送饭。
(8)丁壮:青壮年男子。
(9)南冈(gāng):地名。
(10)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双脚受地面热气熏蒸,脊背受炎热的阳光烘烤。
(11)但:只。
(12)惜:盼望。
(13)其:指代正在劳动的农民。
(14)秉(bǐng)遗穗:拿着从田里拾取的麦穗。秉,拿着。遗,遗失
(15)悬:挎着。
(16)敝(bì)筐:破篮子。
(17)相顾言:互相看着诉说。顾:视,看。
(18)为(wèi)悲伤:为之悲伤(省略了“之”)。为:为了。
(19)输税(shuì):缴纳租税。
(20)曾(céng)不事农桑:一直不从事农业生产。曾:一直、从来。事:从事。农桑:农耕和蚕桑。
(21)吏(lì)禄(lù)三百石(dàn):当时白居易任周至县尉,一年的薪俸大约是三百石米。石:古代容量单位,十斗为一石。(古时候念dàn)
(22)岁晏(yàn):年底。晏,晚。
(23)念此:想到这些。
(24)尽日:整天,终日。[2]
创作背景:
《观刈麦》这首诗大约作于公元806年(唐宪宗元和元年)至806年(元和二年)间,是白居易任陕西盩厔(今陕西省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是作者早期一首著名讽谕诗。县尉在县里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正因为白居易主管此事,所以他对劳动人民在这方面所受的灾难也知道得最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