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校下属的《学习时报》在最新一期发表文章,指出中国官员财产申报目前存在统计、折算和监控三大困难,中国要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至少还需要10年时间。
这篇署名“仲武冠”的文章说,中国在官员财产申报方面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尝试,但受到金融实名制、税制不完善、私有财产保护不足以及各级领导执行不力等多种因素影响,中国的官员财产申报工作效果不理想。
虽然早在1995年中共就要求官员申报个人财产,但申报内容不仅简单,而且也不对外公布,公众无法监督。近些年来,随着官员贪腐现象愈演愈烈,公众要求公开官员个人财产的呼声也逐渐升高。新疆阿勒泰、湖南浏阳等地一度尝试公布官员财产,但至今也没了下文。中国监察部部长马馼今年3月表示,官员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仍在试点阶段。
《学习时报》的文章分析了中国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存在三大困难:
一是统计困难,即统计官员的收入分配存在很大困难。因为通常官员的收入分成工资收入、相关福利与灰色收入两大块,工资收入与相关福利一般受到单位规定约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者上级人事主管部门都能够掌握;但是灰色收入就很难统计出来,而灰色收入恰恰又是工资收入的很多倍。
二是折算困难,贪官接受的赃物有时可能比现款的金额还大很多,这些赃物包括文物古董、玉器金银、名烟名表,等等。
三是监控困难,贪官的很多灰色收入并不进入本人合法拥有的银行账户,即使进入也不是以自己的名字立账。
文章说,以前许多贪官贪污几千几万仅仅是为了改善一下生活,比较容易被查处,现在许多贪官污吏动辄贪污千万上亿资产,而且财产藏匿手段十分高超。一些国企及其主管部门贪官纷纷利用自己的亲属通过现金走私、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对外投资以及信用卡工具等多种方式向海外转移财产,而贪官本人在国内成为“裸官(配偶子女拥有境外定居权的官员)”。
文章指出,中国的反腐法律规定既不完善也不系统,存在许多漏洞,官方应该制定反腐败法,构建严峻法网高压打击贪污受贿的官员藏匿财物,建立“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机制,完善公众与社会的监督方式途径,保护和奖励合理举报者。
对于为何中国的官员财产申报起不到遏制贪官的作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指出,在缺少公开透明的民众监督的条件下,任何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都不可能是真正有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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