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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坚持文化发展的“中国道路” 
作者:[人民日报评论员] 来源:[人民日报2011年11月10日] 2011-11-10

    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器物可以照搬、技术可以模仿、管理可以参照;而文化这一熔铸于民族灵魂的精神血脉具有极强的自主性,它深深镌刻着一个民族的鲜明特征,代表了一个国家的未来方向。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第一次从文化纲领、文化目标、文化政策上阐述文化强国的“中国道路”,这是我国文化发展历程中划时代的历史贡献。这条道路的丰富内涵,体现在全会确立的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重大方针中,体现在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中。这是我们党在深入总结改革开放特别是十六大以来文化建设实践探索、深刻把握文化发展特点规律的基础上,所做出的重大理论创新,充分体现了文化上的高度自觉和政治上的远见卓识。

    走什么路、朝什么目标迈进,这是文化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从基本国情看,深厚的文化传统和现实的政治基础,决定了我国文化建设必须走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不能照搬西方发展模式。从实践探索看,这条道路凝结着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了人类文明成果,适应了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战略需要,符合具体国情、顺应时代要求、体现发展方向、反映党的宗旨,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实践特色。从理论层面看,无论是文化的发展性质、发展目的,还是文化的发展动力、发展思路,以及文化的发展格局、发展保障,全会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拓宽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最鲜明的特征,也是事关文化改革发展全局的根本问题,在思想多样、价值多元、思潮多变的今天,更显重要性和紧迫感。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必须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为了谁、依靠谁决定着社会主义文化的性质和方向,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必须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大力弘扬中华文化,学习借鉴一切有利于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外来文化优秀成果,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必须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四个必须”,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

    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提出一系列指导文化建设的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文化发展规律的认识,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六中全会深刻总结和论述了这条道路的方向、目标、思路,不仅标志着我国文化改革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更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了新的境界。

    理论上的每一次创新,都会带来实践的飞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充分认识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实现中华文化繁荣兴盛的唯一正确道路,我们就一定能让一切智慧都汇集到文化改革发展的沸腾实践中来,一切力量都凝聚到建设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上来,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中,不断开拓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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