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法家研究
翟玉忠:名学十三篇•名实论第一 
作者:[翟玉忠] 来源:[] 2011-10-17

题解:

 

本篇为《公孙龙子·名实论》全文。

 

《说文解字》释“名”云:“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夜晚人与人不能看清楚,故自己称呼自己的名子。

 

《说文解字》释“实”云:“实,富也,从宀,从贯。贯,货贝也。”段玉裁注:“以货物充于屋下,是为实。”“实”显然有物充满空间之意。

 

公孙龙是在运用中国本土学术概念论述名与实的关系的,它与西方逻辑学简直风马牛不相及。大家知道,西方传统逻辑学包括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四个基本规律,其中同一律是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可以用公式A=A来表示,用名学来说就是“马是马”,这正确,又未免肤浅。而名学不满足于这一点,讲白马非马,这种思辨境界应该说比西方传统逻辑学还要高。所以过去一百年来许多学者想用西方逻辑学解读中国名学的真义,可谓升山采珠,缘木求鱼!

《公孙龙子·名实论》不仅是公孙龙子的思想总纲,也是整个名家的理论核心,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近代学者王琯论本篇云:“《墨子·经说上》:‘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释‘名实’之义最富。‘名’为名词,所以代表事实,故曰‘所以谓’,‘实’为事实,所以承当此名之本体,故曰‘所谓’。通篇大旨即在正名正实,二者使求相符,明定界说,科律最严。《经说》曰:‘名实耦,合也。’公孙造论,殆同此旨,盖不特全书关键,正名家精神之所寄也。”《公孙龙子悬解》,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87页。)

 

名学理论核心在《墨经》写作的时代已经成熟。因为《经下》及相对应的《经下说》中已经对《名实论》的主要内容作了阐述。上面说:“[]彼彼此此与彼此同,说在异。[]彼,正名者彼此。彼此可: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彼此不可:彼且此也;彼此亦可:彼此止于彼此,若是而彼此也,则彼亦且此也。””雷一东女士解释这段话说:“把彼物命名为‘彼’、此物命名为‘此’与‘彼物、此物‘是同一的,因为不同的实物有不同的名字——正确的命名应该分清‘彼’和‘此’。彼此可以这样用:用‘彼’来命名彼物时只限于彼物,用‘此’来命名此物时只限于此物;彼此不可以这样用:用同一个名字既命名彼物又命名此物;彼此也可以这样用:‘彼’、‘此’两个名字只用来命名彼物或此物,在这种情况下说到‘彼’、‘此’时,彼物也就是此物了。”(雷一东:《墨经校解》,齐鲁书社,20101月第3次印刷,第347页。)

 

古人写书常常把总论或总序放在末尾,道藏本将《名实论》列为第六,这里我们将之提前,总领名学十三篇。本篇的主旨又全在第一句中“物”、“实”,“位”,“正”四字,要在正名(位)责实。具体内容即文章最后一段的“审其名实,慎其所谓”。北宋谢希深注云:“公孙龙之作论也,假物为辩,以敷(敷,论述——笔者注)王道之至大者也。夫王道之所谓大者,莫大于正名实也。 仲尼曰:唯名与器,不可以假人。 然则名号器实,圣人之所重慎之者也。 名者,名于事物以施教者也。实者,实于事物以成教者也。失名非物也,而物无名,则无以自通矣。物非名也,而名无物,则无以自明矣。是以名因实而立,实由名以通,故名当于实,则名教大行,实功大举,王道所以配天而大者也。是以古之明王,审其名实而慎其施行者也。”

 

名教(礼教)、名法(刑名法术)构成中国文化的主体——名实对于社会治理的意义大矣!

 

原文:

 

    天地与其所产焉,物[1]也。物以物其所物[2]而不过[3]焉,实也[4]。实以实其所实,而不旷[5]焉,位[6]也。出其所位非位[7],位其所位焉,正也[8]

 

    以其所正,正其所不正;不以其所不正,疑其所正[9]。其正者,正其所实也;正其所实者,正其名也[10]

 

  其名正,则唯乎其彼此焉[11]。谓彼而彼不唯乎彼,则彼谓不行[12] 。谓此而此不唯乎此,则此谓不行。 其以当不当也,不当而乱也[13]

 

  故彼彼当乎彼[14],则唯乎彼,其谓行彼[15] 此此当乎此,则唯乎此,其谓行此, 其以当而当也。以当而当,正也[16]。故彼彼止于彼[17],此此止于此,可[18] 彼此而彼且此[19],此彼而此且彼[20],不可[21]

 

    夫名,实谓也[22] 知此之非也,知此之不在此也,则不谓也。 知彼之非彼也,知彼之不在彼也,则不谓也[22]

 

    至矣哉[23],古之明王!审其名实,慎其所谓[24] 至矣哉,古之明王!

 

注释:

 

[1]物:泛指天下万物;旧注(指北宋谢希深注,谢氏注多能阐发《公孙龙子》一书的政治、社会学意义,实在难能可贵,为后世学者多所不及——笔者注):“天地之形及天地之所生者,皆谓之物也。”《荀子·正名篇》有:“故万物虽众,有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

 

[2]物以物其所物:前一个“物”指“物”这个名称;第二个“物”是动词,意为命物,引申为指称;第三个“物”是所命之物。

 

[3]过:过差。

 

[4]实:含“不过”之意;旧注:“取材以修廊庙,制以车服器械,求贤以实,侍御仆从,中外职分,皆无过差,各当其物,故谓之实也。”

 

[5]旷:空虚不实。

 

[6]位:名位;旧注:“实者,充实器用之小大,众万之卑高,器得其材,人堪其材,庶政无阙,尊卑有序,故曰位也。”

 

[7]此句旧注:“离位使官,器用过制,或僭于上,或滥于下,皆非其位。”

 

[8]此句旧注:“取材之与制器,莅事之与制赏,有尊卑,各亦异数,靖共(靖共,当为安恭之意——笔者注)其位而不僣滥,故谓正也。”

 

[9]疑其所正:疑,质疑;旧注:“以正正于不正,则不正者皆正,以不正乱于正,则众皆疑之。”

 

[10]正其所实者,正其名也:旧注:“ 仲尼曰,必也正名乎。 故正其实,正矣。 其实正,则众正皆正矣。”

 

[11]则唯乎其彼此焉:唯,古应答之词;彼此,此,这个,彼,那个;旧注:“唯,应辞也。 正其名者,谓施名当于彼此之实,故即名求实,而后彼此皆应其名。”

 

[12] 谓彼而彼不唯乎彼,则彼谓不行:谓,这里有称号、教命之意;不行,行不通;旧注:“谓者,教命也。发号施命而召于彼,而彼不应者,分不当于彼,故教命不得行也。”

 

[13]其以当不当也,不当而乱也:当,相当,符合之意。旧注:“教命不当而自以为当者,弥不当也,故曰其以当不当也。 以其命之不当,故群物不应,逆其命矣。 以不当,应物之不应命,而势位以威之,则天下皆以不当为当,所以又乱之矣。”

 

[14]彼彼当乎彼:彼名称呼彼物并且符合彼物。

 

[15]行彼:彼名可以适用彼物。

 

[16]此句旧注:“施命于彼此,而当彼此之名实,故皆应而命行,若夫以当,则天下自正。”

 

[17]彼彼止于彼:止,停止,这里引申为仅当之意;全句意为以彼名指称彼物且仅当称呼彼物。

 

[18]此句旧注:“彼名止于彼实,而此名止于此实,彼此名实不相滥,故曰可。”

 

[19]彼此而彼且此:用彼名指称此事物,既指称彼,又指称此。

 

[20]此彼而此且彼:意与注[19]同。

 

[21]此句旧注:“或以彼名滥于此实,而谓彼且与此相类。或以此名滥于彼实,而谓此且与彼相同,故皆不可。”

 

[22]夫名,实谓也:名是实的指称。

 

[22]此句旧注:“夫名所以命实也,故众政之与实,赏刑名当其实,乃善也。假令知此之大功,非此人之功也。知此之小功,不足在此之可赏也,则皆不命赏矣。假令知彼之大罪,非彼人之罪也,知彼之小罪,不足在彼之可罚也,则皆不命罚矣。”

 

[23]至矣哉:头等重要的大事啊!

 

[24]审其名实,慎其所谓:详尽考察名实,慎重地给事物命名。

 

释义:

 

天地及天地间产生的万物,名为物。天下万物各相其名色命名不发生过差,各当其物,这就是实。实对于所指称的物来说无过差,有序,不空虚不实,就是(名)位。离开本来的名位就是非位,符合其名位,就是正。

 

应当以正确的名位校正不正确的名位,不应当用不正确的名位怀疑正确的名位。这里的正是按它所指称的实去校正,校正了,就是正了名。

 

名正了,那么彼名就当施于彼实,此名就当施于此实。名施于彼,而彼实不相应,彼名就是行不通的。名施于此,而此实不相应,此名就是行不通的。所谓名实符合并不符合,不符合必然导致混乱。

 

所以彼名称呼彼物并且符合彼物,就是相应于彼物,这叫做彼名可以适用彼物。此名称呼此物并且符合此物,就是相应于此物,这叫做此名可以适用此物。这是因为名符合于实。也因为名符合于实,所以天下万物自得其位。

 

所以以彼名指称彼物且仅当称呼彼物,以此名指称此物且仅当称呼此物,彼此名实不相滥,这是正确的。用彼名指称此事物,既指称彼,又指称此。用此名指称彼事物,既指称此,又指称彼。这是不正确的。

 

名是实的指称。知此物的实并不是此物的名所指称的,知此名指谓的此实不存在于此事物,则此名就不指称此事物了;知彼物的实并不是彼物的名所指称的,知彼名指谓的彼实不存在于彼事物,则彼名就不指称彼事物了。

 

古代的圣明之王无不关切名实这样的头等大事,详尽考察名实,慎重地给事物命名。太伟大了,古代圣明的君王!

 

名学论今:

 

名学与现代西方术语学

 

在现代西方庞杂的学术体系中,与名学相通的当属二十世纪兴起的术语学。谈到术语学的意义,被称为“术语学之父”的奥地利科学家欧根·维斯特(Eugen Wüster1898~1977年)有句名言:“标准化工作将把人们从繁琐的日常工作中解脱出来,也就是说,把人们从对人类智能的滥用中解放出来。” (转引自邱碧华:《术语学之父———欧根·维斯特》,载《科技术语研究》,2001年第03期。)

 

据说外国学者的术语学著作时常用引用孔子的“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一语作篇首语,尽管这些西方学者同现代中国学者一样很少全面深入地、按名学的内在理路考察名学。

 

20世纪初,有以下两大趋势催生了西方现代术语学。

 

一是哲学开始关注语言问题。20世纪初在哲学中产生了所谓语言哲学,在语言哲学家看来,语言本身就是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语言哲学发展的关键人物包括弗雷格(F.Frege1848~1925年)、罗素(B.Russell1872~1970年)、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1889~1951年)以及卡尔纳普(R.Carnap1891~1970年)。黑龙江大学辞学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郑述谱教授指出:“他们提出了创建形式化语言的设想,并尝试借助这种语言的初浅形式阐明自己的认识论学说。他们致力于建立全世界统一科学语言的努力最终并没有获得成功,但是这一哲学思想却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正是在这种思想的直接影响和启发下,现代术语学的奠基人奥地利人维斯特逐渐形成了必须对科学术语进行整顿的想法,从而为术语学的诞生埋下了思想的种子。”(郑述谱:《术语学是一门独立的综合学科》, 载《国外社会科学》,200305期。)

 

二是20世纪初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国际间科技交流的活跃。自然科学同一般人文学术不同,它以实验作为基础,对名实统一的要求也更加迫切,事实上西方术语学是从科学技术的母体中产生的,这与中国名学从政治社会的母体中产生有着很大的不同。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冯志伟先生指出:“20 世纪初,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日趋迅速,国际间的科学技术交流日趋活跃,术语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显得更加重要,出现了国际性的组织来协调术语工作。1906 年建立了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开始编纂多语种的《国际电工词典》。1936 年国际标准化协会(ISA)建立了第37技术委员会,又称术语学委员会。1951 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继承了ISA37 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建立了术语学原则和协调委员会,仍称第37技术委员会(ISO/ TC 37),它的秘书处设在奥地利标准化研究所。”(冯志伟:《现代术语学的主要流派》,载《科技术语研究》,200101期。)

 

现代西方现代术语学的创始人维斯特1898103生于维瑟尔堡(下奥地利州的一个小城镇),其父亲是一位企业家,母亲是维瑟尔堡一个著名啤酒酿造家族的后代。1918年,维斯特离开中学以后,去了柏林,在夏洛滕堡(Charlottenburg)高等技术学校学习电工学,1927年在该校获得工程师毕业文凭。1931年他获得技术科学博士学位。同年,维斯特回到奥地利,一边经营家族公司一边持之以恒地从事术语学研究,直到1977329去逝。这位天才科学家的划时代工作得到了世人的广泛认同,拥有多项荣誉:1960年他获得“报效奥地利共和国荣誉金奖”;1963年,奥地利工程师和建筑师协会授予他荣誉金奖;1973年荣获“奥地利科学研究十字勋章”;同年,德国翻译家协会授予他金奖。

 

1931年,维斯特发表了《在工程技术中(特别是在电工学中) 的国际语言规范》(Internationale Sprachnormung in der Technik , besonders in der Elekt rotechnik) 这一划时代的著述,宣告了术语学的诞生。在这篇论文中维斯特教授提出了现代术语学的基本原则和方法,阐述了术语学完整的指导思想。此后,他又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术语学的论文,如《术语学的基本概念,系统化的定义词典》、《普通术语学———一门界于语言学、逻辑学、本体论、情报学和专业科学之间的边缘学科》等等。维斯特认为,术语学的研究应该先从概念出发,即先从概念的定义开始,而不是先从词语开始。术语学应该研究概念的本质、概念的产生、概念的特性、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概念系统的结构、概念的描述和定义、概念与事物的关系、概念与名称的关系等等问题。

 

尽管国际术语学的四个学派(即维斯特所属的德国-奥地利学派、俄罗斯学派、捷克斯洛伐克学派、加拿大-魁北克学派)对术语学的认知有很大的不同,我们依旧能够看到它们对名实关系的普遍重视(概念与事物的关系)。现代术语学研究和术语标准化工作的一般程序也与名学有相通之处,即:事物(客体)→概念→定义→定名(术语)。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高级工程师顾孟洁先生谈到术语学和术语标准化的现实和长远意义时,同古代名学家一样,十分注重其在政治社会生活领域的作用,并指出了术语工作的四大意义:

 

  一、对各级各类标准的制定起着奠基作用。即以对牛奶中蛋白质含量的检测方法而言,如果把“蛋白质的真实含量”同“模拟蛋白质含量”的“氮含量”这两个概念区分开,即在更接近本质的层面解决好名实问题,就有可能从技术手段上采取相应的对策以防假冒,并制定出更科学合理并且切实可行的检测方法标准(ISO8968)

 

  二、促进科学研究和知识工程建设。从术语学和知识工程的角度看,对于知识而言,必要的是真实性和正确性,故只有在命题是真实的或是正确的情况下,知识才会产生。术语标准化要求作为构成知识基本单位(即知识单元)的概念必须正确地反映事物(客体)的本质属性,这正是开展科学研究最根本的前提。

 

  三、为社会推进民主与法制提供有力支撑。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是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名实问题解决好了,术语标准化的理论与方法切实推行并强化了,“权”与“法”的概念不再混淆,公民履行权利和义务得到宪法的充分保障,各种各色的“类毒奶粉事件”便没有滋生和立足之地,这当是人民之大幸,社稷之洪福。

 

  四、为长期论争不止的学术争端之决疑排难提供助力。如:“中医学基本理论”和理论物理领域的“相对论”都是百年论争不止的大“学案”。在信息技术发达的网络时代,运用现代术语学的大思路对其理论源头最根本的名实问题和原始命题(如“五行生克”、“光速不变”等)展开大讨论,明辨其中正误的目标或能加速实现。(参阅顾孟洁:《“名实问题”与术语标准化纵横谈》,载《大众标准化》,200810期。)

 

过去六十年来,中国术语学的研究取得了巨大进步。如果中国学者在深入研究本土名学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当代西方术语学的理论成果(千万不可习惯性地用西方术语学生硬解剖中国名学,那样不仅不会推进现代西方术语学,还会损害中国名学),必将极大地推进中国术语理论的建设,或许那时会出现由名学武装的中国术语学学派——我们期待在不久的将来,世界第五个术语学学派会诞生在东方古老坚实在学术土地上!


相关文章:
·翟玉忠:《大学》“德本财末”思想的时代意义
·翟玉忠:《孔门理财学——孔子及其学派的经济思想》译序
·翟玉忠:读余云辉博士《关于共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探讨》
·翟玉忠:不能脱离中华文化背景理解《大学》三纲及“定静”
·翟玉忠:为中华续慧命——六经书院2023-2024年度工作报告
大六经工程 |  国学网站 |  香港中国文化研究院 |  联合早报网 |  时代Java教程 |  观察者网 | 
环球网 |  文化纵横网 |  四月网 |  南怀瑾文教基金会 |  学习时报网 |  求是网 | 
恒南书院 |  海疆在线 | 
版权所有:新法家网站  联系电话:13683537539 13801309232   联系和投稿信箱:alexzhaid@163.com     
京ICP备0507368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