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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玉忠:伍非百《形名杂篇•分守第三》译释 
作者:[翟玉忠] 来源:[] 2011-09-24

 

分守有职责,职守之意。

 

“正名定分”是“循名责实”的基础,也是一切社会组织管理的基础。因为只有名分正了,职责才清楚,才能够责实,否则问责无从谈起。

 

在治理国家的具体实践中,“正名定分”和“循名责实”都是用法律的形式实现的。先秦法家重要经典《商君书》曾引用 “百人逐兔”的故事说明以法正名定分的重要性,,认为若君主在上制定法令,而百姓在下议论纷纷,就会导致名分不定。所以要设置法官法吏,目的是让他们为天下师,以明确名分。《商君书·定分第二十六》上说:“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为治而去法令,犹欲无饥而去食也,欲无寒而去衣也,欲东而西行也,其不几亦明矣。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为可分以为百,由名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鹜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贪盗不取。今法令不明,其名不定,天下之人得议之。其议,人异而无定。人主为法于上,下民议之于下,是法令不定,以下为上也。此所谓名分之不定也。夫名分不定,尧、舜犹将皆折而奸之而况众人乎?此令奸恶大起、人主夺威势、亡国灭社稷也道也。今先圣人为书而传之后世,必师受之,乃知所谓之名;不师受之,而人以其心意议之,至死不能知其名与其意。故圣人必为法令置官也置吏也,为天下师,所以定名分也,名分定,则大诈贞信,巨盗愿悫,而各自治也。故夫名分定,势治之道也;名分不定,势乱之道也。”

 

商鞅的老师尸子同样强调“正名定分”,并将正名与“守要”和“用贤”相提并论,认为三者是实现无为而治的根本。《尸子·分》篇说:“明王之治民也,事少而功立,身逸而国治,言寡而令行。事少而功多,守要也;身逸而国治,用贤也;言寡而令行,正名也。君人者,苟能正名,愚智尽情,执一以静,令名自正,令事自定,赏罚随名,民莫不敬。”

 

这里的关键是“赏罚随名”,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循名责实”,实现“垂衣裳而天下治” 。《尸子·发蒙》详加论述说:“名实判为两,合为一。是非随名实,赏罚随是非。是则有赏,非则有罚,人君之所独断也。明君之立也,正其貌,庄其心,虚其视,不躁其听,不淫审分,应辞以立于廷,则隐匿疏远,虽有非焉,必不多矣。明君不用长耳目,不行间谍,不强闻见,形至而观,声至而听,事至而应。近者不过,则远者治矣。明者不失,微者敬矣。” 这段话的大意是说:名与实分开就成为二,合并就是一。论定对与错要依据名与实,实行赏与罚要依据对与错,对的就行赏,错的就惩罚。这些是君主要独断专行的。圣明的君王在位,端正仪容,庄肃内心,不令自己的视见虚妄,不使自己的听闻嘈杂不一,不让自己的究察名分迷惑不明。立于朝庭,应对合乎名分,即使一些不顺从朝庭的隐匿不仕之辈有所非难,也一定不会多了。明君不需要博闻远视,不需要秘密侦探,不必努力见闻各种消息,可视的形色到面前了就看,可听的声音到耳前了就听,需处理的事来了就应付。近处的没有过失,远处的也就能治理好了;明处的没有失误,幽微的自然也就恭敬了。

 

“是非随名实,赏罚随是非”,名实-是非-赏罚,与《庄子·天道》达到太平至治的“九变”顺次(天道-道德-仁义-分守-形名-因任-原省-是非-赏罚。)相同,只是没有强调“因任”和“原省”,这是因为《韩非子·二柄第七》所说的“君以其言授之事,专以其事责其功”本在情理之中。

 

中华文化大道一贯,百家横通,精密如此!

 

一、子路曰:“卫君待子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论语·子路篇》)

 

释义:

 

子路(对孔子)说:“卫国国君要您去治理国家,您打算先从哪些事情做起呢?”孔子说:“首先必须正名分。”子路说:“要这样做的吗?您想得太不合时宜了。这名怎么正呢?”孔子说:“仲由,真粗野!君子对于他所不知道的事情,总是采取存疑的态度。名分不正,说起话来就不顺当合理,说话不顺当合理,事情就办不成。事情办不成,礼乐也就不能兴盛。礼乐不能兴盛,刑罚的执行就不会得当。刑罚不得当,百姓就不知怎么办好。所以,君子一定要对于名分必须能够说得明白,说出来一定能够行得通。君子对于自己的言行,是从不马马虎虎的。”

 

二、仲尼闻之曰:“……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左传·成公二年》)

 

释义:

 

孔子听说这件事说:“……惟有器物和名号,不能假借给别人。”

 

三、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谷梁传》曰:“郜鼎者,郜之所为也。曰宋,取之宋也,以是为讨之鼎也。孔子曰:名从主人,物从中国。”(《谷梁传·桓公二年》)

 

释义:

 

夏季四月,鲁桓公从宋国取得郜大鼎,戊申这天,把鼎放入太庙。《谷梁传》解释说:“郜鼎,是当年的郜国铸造的;说宋,是因为从宋国得到的。人们把鼎看作是讨伐宋乱得到的贿赂品。孔子说:器物的名字应随从制造它的主人,称呼应随从中原华夏国家。”

 

三、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霣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公羊传》曰:“曷为先言霣而后言石?霣石记闻,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是月者何?仅逮是月也。何以不日?晦日也。晦则何以不言晦?《春秋》不书晦也。朔有事则书,晦虽有事不书。曷为先言六而后言鹢?六鹢退飞,记见也,视之则六,察之则鹢,徐而察之则退飞。五石六鹢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王者之后记异也。(《公羊传·僖公十六年》)

 

    《谷梁传》曰:“先陨而后石,何也?陨而后石也。于宋四竟之内曰宋。后数,散辞也。耳治也。是月也,决不日而月也。六鹢退飞,过宋都,先数,聚辞也,目治也。子曰:石无知之物,鹢有知之物。石无知,故日之;鹢有知之物,故月之。君子之于物,无所苟而已。石鹢且犹尽其辞,而况于人乎?故五石六鹢之辞不设,则王道不亢矣。”(《谷梁传·僖公十六年》)

 

释义:

 

    鲁僖公十六年,春季,周历正月,戊申这天,初一,宋国上空坠落五块石头。这个月,有六只鹢鸟后退着飞,从宋国都城上经过。《公羊传》解释说:“为什么先说坠落后说石头呢?坠落石头是记载听到的事情,听到它们‘轰’的一声落下,走过去看。才知道是石头,仔细察看,才知道共有五块。‘是月’是什么意思?就是刚刚赶上这个月。为什么不记载日期呢?这是晦日,即每月的最后一天。既然是晦日,那么为什么不写明是晦日呢?因为《春秋》是不记载晦日的。朔日,即每月初一,有事情发生就写上是朔;如果是晦日,虽然有事情发生也不写上是晦。为什么先说六,后说鹢鸟呢?因为六只鹢鸟后退着飞这是记载看见的事情。先看见它们,知道有六只,仔细看才知道是鹢鸟,慢慢观察才发现它们是后退着飞的。五块陨石六只鹢鸟,为什么要记载呢?为了记载怪异现象。鲁国以外发生的怪异现象是不记的,这里为什么记载呢?因为这是为称过王的人的后代记载怪异现象。”

 

    《谷梁传》解释说:“先说落后说石,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先看见有物从天上下落,而后才看清是陨石,因为落在宋国境内所以又说宋,最后说数目是五,因为这是描写陨石散落在各处数了以后才知道是五颗的用语,这是由耳听到陨石坠落的声音来查数的;这是指和陨石坠落是同一个月发生的,分开来叙述是由于日子不同而月份相同。‘有六只鹢鸟倒退着飞经过宋国都城’,先说数目是六,因为描写的是一群鹢鸟的用语,是用眼睛看着数的结果。石头是无知之物,鹢鸟是有小智慧之物。石头是无知之物,所以记载它坠落的日子;鹢鸟是有小智慧之物,所以只记载它飞过宋都的月份。写《春秋》的君子对于记载的事物没有一点马虎,对石头、鹢鸟尚且尽量作到准确无误,何况是对于人事呢!所以‘五石’‘六鹢’记载的文辞不具备,那么治国之道就不能发扬。”

 

四、梁亡。《谷梁传》曰:“自亡也,湎于酒,淫于色,心昏耳目塞,上无正长之治,大臣背叛,民为寇盗。梁亡,自亡也。如加力役焉,湎不足道也。梁亡,郑弃其师,我无加损焉,正名而已矣。”(《谷梁传·僖公十九年》)

 

释义:

 

    梁国灭亡。《谷梁传》解释说:“梁国是自己把自己搞灭亡的。梁君沉湎于酒,淫乱于女色,思想昏庸,闭目塞听,上面没有正直的首领治理,大臣纷纷背叛,人民起来反抗,所以说梁国灭亡,是自己把自己搞灭亡了。如果是有人用武力进攻它,那样湎淫之事就不值得一提了。‘梁亡’,‘郑弃其师’这两条经文,我没增加或减损,是为正名罢了。”

 

伍按:

 

孔子以“正名”为为政之先。《春秋》为正名分之书。如“取郜鼎”、“梁亡”、“五石六”之辞,皆儒家正名之学也。

 

翟按:

 

以上四条大致分为两个方面,一二条讲立政,三四条讲立言,皆以正名为先。然汉儒所鼓吹的“微言大义”容易使人陷入过度阐释的泥潭,不可不慎。《文心雕龙·论说篇》曰:“若秦君延之注‘尧典’,十余万字,朱普之解《尚书》,三十万言。所以通人恶烦,羞学章句。”《桓子新论》也说:“秦近君能说《尧典》,篇目两字之说,至十余万言,但说‘曰若稽古’,三万言。”这里秦近君和秦君延疑为一人。

 

五、天道圜,地道方。圣王法之,所以立上下。何以说天道之圜也?精气一上一下,圜周复杂,无所稽留,故曰天道圜。何以说地道之方也?万物殊类殊形,皆有分职,不能相为,故曰地道方。主执圜,臣处方,方圜不易,其国乃昌。《吕氏春秋·圜道》

 

释义:

 

天道圆,地道方,圣王效法它们,据以设立君臣上下。怎样解释天道圜呢?精气一上一下,环绕往复,循环不已,无所留止,所以说天道圆。怎样解释地道方呢?万物异类异形,都有各自的名分、职守,不能互相代替,所以说地道方。君主掌握圜道,臣下处守方道,方道圆道不颠倒改变,这样国家才能昌盛。

 

六、先王之立高官也,必使之方,方则分定,分定则下不相隐。尧舜,贤主也,皆以贤者为后,不肯与其子孙,犹若立官必使之方。今世之人主,皆欲世勿失矣,而与其子孙,立官不能使之方,以私欲乱之也,何哉?其所欲者之远,而所知者之近也。今五音之无不应也,其分审也。宫、徵、商、羽、角,各处其处,音皆调均,不可以相违,此所以无不受也。贤主之立官有似于此。百官各处其职,治其事以待主,主无不安矣。以此治国,国无不利矣。以此备患,患无由至矣。(《吕氏春秋·圜道》)

 

释义:

 

先王设立高官,一定要使百官各得其职,各治其事。如此职分就确定了,职分确定了,臣下就不会有隐私壅蔽其上。尧舜是贤明的君主,他们都把贤人作为自己的继承人,不肯把帝位传给自己的子孙,然而设立官职仍然一定要使它各得其职,各治其事。当今世上的君主,都想父子相传世世代代不失君位,从而把它传给自己的子孙。但他们设立官职反而不能使它各得其职,各治其事,用私欲把它搞乱了,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他们贪求的太远,而见识太短的缘故。五音无不应和,这是由于它们各自的乐律确定。官、徵,商,羽、角各处在白己的位置上,音都调得十分准确,不可以有丝毫盖误,这就是五音无不应和的缘故。贤主设立官职与此相似。百官各守其职,治理分内的事,以此恃奉君主,君主就没有不安宁的,以此治理国家,国家就没有不兴旺的,以此防备祸患,祸患就无从降临了。

 

伍按:

 

右为形名家“君臣定分”之义。

 

翟按:

 

领袖与臣下名分确定是无为而治的关键。《老子·第七十四章》云:“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希有不伤其手者矣。 ”这段话意思是说,有专管杀人的人去执行杀人的任务,代替专管杀人的人去杀人,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那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指头的。

 

七、名正则治,名丧则乱。使名丧者,淫说也。说淫则可不可而然不然,是不是而非不非。故君子之说也,足以言贤者之实、不肖者之充而已矣,足以喻治之所悖、乱之所由起而已矣,足以知物之情,人之所获以生而已矣。凡乱者,刑名不当也。人主虽不肖,犹若用贤,犹若听善,犹若为可者。其患在乎所谓贤从不肖也,所为善而从邪辟,所谓可从悖逆也。是刑名异充,而声实异谓也。夫贤不肖,善邪辟,可悖逆,国不乱,身不危,奚待也?

 

    齐湣王是以知说士而不知所谓士也。故尹文问其故,而王无以应。此公玉丹之所以见信、而卓齿之所以见任也。任卓齿(齐湣王后为其相卓齿所杀——笔者注)而信公玉丹(公玉丹是齐湣王谀臣——笔者注),岂非以自仇邪?尹文见齐王,齐王谓尹文曰: “寡人甚好士。”尹文曰:“愿闻何谓士?”王未有以应。尹文曰:“今有人於此,事亲则孝,事君则忠,交友则信,居乡则悌。有此四行者,可谓士乎?”齐王曰:“此真所谓士已。”尹文曰:“王得若人,肯以为臣乎?”王曰:“所愿而不能得也。”尹文曰:“使若人于庙朝中深见侮而不斗,王将以为臣乎?”王曰:“否。大夫见侮而不斗,则是辱也,辱则寡人弗以为臣矣。”尹文曰:“虽见侮而不斗,未失其四行也。未失其四行者,是未失其所以为士一矣。未失其所以为士一,而王以为臣,失其所以为士一,而王不以为臣,则向之所谓士者,乃士乎”?王无以应。尹文曰:“今有人於此,将治其国,民有非则非之,民无非则非之,民有罪则罚之,民无罪则罚之,而恶民之难治,可乎?”王曰:“不可。” 尹文曰:“窃观下吏之治齐也,方若此也。”王曰:“使寡人治信若是,则民虽不治,寡人弗怨也。意者未至然乎!”尹文曰:“言之不敢无说,请言其说。王之令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民有畏王之令、深见侮而不敢斗者,是全王之令也,而王曰:‘见侮而不敢斗,是辱也。’夫谓之辱者,非此之谓也。以为臣不以为臣者,罪之也。此无罪而王罚之也。”齐王无以应。论皆若此,故国残身危,走而之谷,如卫。齐湣王,周室之孟侯也,太公之所以老也。桓公尝以此霸矣,管仲之辩名实审也。(《吕氏春秋·正名》)

 

释义:

 

    名分正国家就治理得好,名分不正国家就混乱。使名分不正的是浮夸失实的言辞。言辞浮夸失实就会把不可以说成可以,而把不是这样说成这样,就会把不对说成对,把不错说成错。所以君子的言辞,足以说出贤人的贤明,不肖之人的不肖就行了,足以讲明治世之所以兴盛、乱世由何引起的就行了,足以令人知晓事物的真情、人之所以能生存的原因就行了。凡是混乱,都是由于名实不副造成的。君主即便不贤,也还是知道任用贤人,还是知道听从善言,还是知道做可行之事。他们的弊病就在于他们所认为的贤人只不过是不肖之人,他们所认为的善言只不过是邪僻之言,他们所认为的可行之事只不过是悖逆之事。这就是形名相乖、名实不副。把不肖当成贤明,把邪僻当成善良,把悖逆当成可行,像这样,国家不混乱,自身不危险,还等什么呢?

 

    齐湣王就是这样。知道喜欢士,却不知道什么人才叫士。所以尹文问他什么叫士。湣王无话回答。这就是公玉丹之所以被信任,卓齿之所以被任用的原因。任用卓齿,信任公玉丹,难道不是给自己安排仇人吗?尹文子谒见齐王,齐王对尹文说;“我非常喜欢士。”尹文说:“我希望听您说说什么样的人叫做士。”齐王没有话来回答。尹文说:“假如有这样一个人,侍奉父母很孝顺,侍奉君主很忠诚,结交朋友很守信用,住在乡里敬爱兄长。有这四种品行的人,可以叫做士吗?”齐湣王说:“这真是所说的士了。”尹文说:“您得到这个人,肯用他作臣子吗?”齐王说;“这是我所希望的,但却不能得到。”尹文说:“假如这个人在大庭广众之中受到莫大侮辱却不争斗,您还将让他作臣子吗?”齐王说:“不。士受到辱却不争斗,这就是耻辱。甘心受辱,我就不让他作臣子了。”尹文说:“这个人虽然受到侮辱而不争斗,但他并没有丧失上述四种品行。没有丧失上述四种品行,这就是说没有丧失一点成为士的条件。没有丧失一点成为士的条件,可是大王您却不让他作臣子,那么您先前所认为的士还是士吗?”齐王无话回答。尹文说:“假如有这样一个人,将治理他的国家,人民有错误责备他们,人民没有错误也责备他们,人民有罪惩罚他们,人民没有罪也惩罚他们。这样做,反倒埋怨人民难以治理,可以吗?”齐王说:“不可以。”尹文说,“我私下观察您的臣属治理齐国正像这样。”齐王说:“假如我治理国家真地像这样,那么人民即使治理不好,我也不怨恨。或许我还没有到达这个地步吧!”尹文说:“我既然这样说就不能没有理由,请允许我说一说理由。您的法令说:‘杀人的处死,伤人的受刑。’人民中有的敬畏您的法令,受到奠大侮辱而不敢争斗,这是顾全您的法令啊,可是您却说,‘受侮辱而不敢争斗,这是耻辱。’真正叫做耻辱的,不是说的这个。本该作臣子的,您却不让他作臣子,等于是惩罚他。这就是没有罪过而您却惩罚他啊。”齐王无话回答。君王的言论都像这样,所以国家残破,自身危急,逃到谷邑,又跑到了卫国。齐国是周朝分封的诸侯之长,太公在这里得以寿终。桓公曾凭借齐国称霸诸侯,这是由于管仲辨察名实非常详明啊。

 

伍按:

 

此论形名家“正名”“审分”之道。其言最精,可补《尹文子》之缺。

 

翟按:

 

名辩之学似乎真是起源很早,因为在现存管仲遗教《管子》中多有论及名实的言论;今天淫说横行,名实混乱,学人却习以为常,真乃可悲之事——名学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本篇论述得十分清楚。

 

八、凡人主必审分,然后治可以至,奸伪邪辟之涂可以息,恶气苛疾无自至。夫治身与治国,一理之术也。今以众地者,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迟也。主亦有地,臣主同地,则臣有所匿其邪矣,主无所避其累矣。凡为善难,任善易。奚以知之?人与骥俱走,则人不胜骥矣;居于车上而任骥,则骥不胜人矣。人主好治人官之事,则是与骥俱走也,必多所不及矣。夫人主亦有居车,无去车,则众善皆尽力竭能矣,谄谀诐贼巧佞之人无所窜其奸矣,坚穷廉直忠敦之士毕竞劝骋骛矣。人主之车,所以乘物也。察乘物之理,则四极可有。不知乘物,而自怙恃,夺其智能,多其教诏,而好自以。若此则百官恫扰,少长相越,万邪并起。权威分移,不可以卒,不可以教,此亡国之风也。王良之所以使马者,约审之以控其辔,而四马莫敢不尽力。有道之主,其所以使群臣者亦有辔。其辔何如?正名审分,是治之辔已。故按其实而审其名,以求其情;听其言而察其类,无使放悖。夫名多不当其实,而事多不当其用者,故人主不可以不审名分也。不审名分,是恶壅而愈塞也。壅塞之任不在臣下,在于人主。

 

    尧舜之臣不独义,汤禹之臣不独忠,得其数也;桀纣之臣不独鄙,幽厉之臣不独辟,失其理也。今有人于此,求牛则名马,求马则名牛,所求必不得矣,而因用威怒,有司必诽怨矣,牛马必扰乱矣。百官,众有司也;万物,群牛马也。不正其名,不分其职,而数用刑罚,乱莫大焉。夫说以智通,而实以过悗;誉以高贤,而充以卑下;赞以洁白,而随以污德;任以公法,而处以贪枉;用以勇敢,而堙以罢怯。此五者皆以牛为马、以马为牛,名不正也。故名不正,则人主忧劳勤苦,而官职烦乱悖逆矣。国之亡也,名之伤也,从此生矣。白之顾益黑,求之愈不得者,其此义邪!故至治之务,在于正名。名正则人主不忧劳矣,不忧劳则不伤其耳目之主。(《吕氏春秋·审分》)

 

释义:

 

    凡是君主,一定要明察君臣的职分,然后国家的安定才可以实现,奸诈邪僻的渠道才可以堵塞,浊气恶疫才无法出现。修养自身与治理国家,其方法道理是一样的。现在用许多人耕种土地,共同耕作就缓慢,这是因为人们有办法让自己省力,分开耕作就迅速,这是因为人们无法偷工,无法缓慢耕作。君主治理国家也像种地一样,臣子和君主共同治理,臣子就有办法藏匿自己的阴私,君主就无法避开负累了。凡是亲自去做善事就困难,任用别人做善事就容易。为什么知道是这样?人与千里马一块跑,那么人不能胜过千里马,人坐在车上驾驭千里马,那么千里马就不能胜过人了。君主喜欢处理官吏职权范围内的事,那么这就是与千里马一块跑啊,一定在很多方面都赶不上。君主也必须像驾车的人一样坐在车上,不要离开车子,那么所有做善事的人就都会尽心竭力了,阿谀奉承、邪恶奸巧的人就无法藏匿其奸了,刚强睿智、忠诚谆朴的人就会争相努力去奔走效劳了。君主的车子,是用来载物的。明察了载物的道理,那么四方边远之地都可以占有,不懂得载物的道理,仗恃自己的能力,夸耀自己的才智,教令下得很多,好凭自己的意图行事,这样,各级官吏就都恐惧扰乱,长幼失序,各种邪恶一起出现,权成分散下移,不可以善终,不可以施教,这是亡国的风俗啊。王良驾马的方法是,明察驾马的要领,握住马缰绳,因而四匹马没有敢不尽力气的。有道术的君主,他驾驭臣子们也有“缰绳”。那“缰绳”是什么?辨正名称,明察职分,这就是治理臣子们的“缰绳”。所以,依照实际审察名称,以便求得真情,听到言论要考察其所行之事,不要让它们彼此悖逆。名称有很多不符合实际,所行之事有很多不切合实用的,所以君主不可不辩明名分。不辨明名分,这就是厌恶壅闭反而更加上下阻塞啊。上下阻塞的责任,不在臣子,在于君主。

 

尧、舜的臣子并不全仁义,汤、禹的臣子并不全忠诚,他们能称王天下,是因为驾驭臣子得法啊!桀,纣的臣子并不全鄙陋,幽王、厉王的臣子并不全邪僻,他们亡国丧身,是因为驾驭臣子不得法啊。假如有这样一个人,想要牛却说马的名字,想要马却说牛的名字,那么他所要的一定不能得到,而他却因此生气发威风,主管人一定会责备怨恨他,牛马一定会受到扰乱。百官就如同众多的主管人员一样,万物就如同众多的牛马一样。不辨正他们的名称,不区别他们的职分,却频繁地使用刑罚,惑乱没有比这更大的了。称道一个人明智通达,实际上这人却愚蠢胡涂,称赞一个人高尚贤德,实际上这人却很卑下,赞誉一个人品德高洁,这人表现的却是污秽品德;委任一个人掌公法,这人做起事来却贪赃枉法,由于外表勇敢任用一个人,而他内心却疲弱怯懦。这五种情况,都是以牛为马、以马为牛,都是名分不正啊。所以,名分不正,那么君主就忧愁劳苦,百官就混乱乖逆了。国家被灭亡,名声受损害,都由此产生。想要白,反倒更加黑了,想得到,却越发不能得到,大概都是这个道理吧!所以国家大治需要做的事情,在于辨正名分。名分辨正了,那么君主就不受忧愁劳苦了。不受忧愁劳苦,那么就不会损伤耳目的天性了。

 

九、王也者,势也。王也者,势无敌也。势有敌则王者废矣。有知小之愈于大、少之贤于多者,则知无敌矣。知无敌则似类嫌疑之道远矣。故先王之法,立天子不使诸侯疑焉,立诸侯不使大夫疑焉,立适子不使庶孽疑焉。疑生争,争生乱。是故诸侯失位则天下乱,大夫无等则朝廷乱,妻妾不分则家室乱,适孽无别则宗族乱。慎子曰:“今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一兔足为百人分也,由未定。由未定,尧且屈力,而况众人乎?积兔满市,行者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已定矣。分已定,人虽鄙,不争。”故治天下及国,在乎定分而已矣。(《吕氏春秋·慎势》)

 

释义:

 

    所谓称王,是权势无人与之抗衡。权势有人抗衡,那么称王的人就被废弃了。有知道小可以超过大.少可以胜过多的人,就知道怎样才能无人与之抗衡了。知道怎样才能无人与之抗衡,那么比拟僭越的事就会远远离开了。所以先王的法度是,立天子不让诸侯僭越,立诸侯不让大夫僭越,立嫡子不让庶子僭越。僭越就会产生争夺,争夺就会产生混乱。因此,诸侯丧失了爵位,那么天下就会混乱;大夫没有等级,那么朝廷就会混乱;妻妾不加区分,那么家庭就会混乱;嫡子庶子没有区别,那么宗族就会混乱。慎子说:“如果有一只兔子跑,就会有上百人追赶它,并不是一只兔子足以被上百份,是由于兔子的归属没有确定。归属没有确定,尧尚且台竭力追赶,更何况一般人呢?兔子摆满市,走路的人看都不看,并不是不想要兔子,是由于归属已经确定了。归属已经确定,人即使鄙陋,也不争夺。”所以治理天下及国家,只在于确定职分罢了。

 

伍按:

 

以上二节,亦“正名”、“明分”之义。名分既定,则万事万物各得其所。君臣上下,各守其职,各尽其责,而不乱也。不尽其职而尽他人之职者谓之“侵”,不自尽其责者谓之“旷”。“旷”与“侵”皆失其“名分”,而致乱之道也。

 

翟按:

 

伍非百先生强调了“侵”、“旷”两种名分混乱的情况,是值得管理者特别注意的。只有名分确定后,组织中才能人人各守其职,各尽其责,才会实现真正的治理,实现无为而治。西晋郭象《庄子·天道》注云:“夫无为也,则群才万品,各任其事而自当其责矣,故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而不与焉,此之谓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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