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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大宝:白话文、简化字和现代汉语 
作者:[韦大宝] 来源:[] 2010-02-21

一  

  “文言和白话,实物是古已有之,名称却是近几十年来才流行的。”两者都是书面语,不同是“文言,意思是只见于文而不口说的语言。白话,白是说,话是所说,总的意思是口说的语言”。(张中行《文言与白话》)可见,同口语的亲疏远近是文言和白话最大的区别。  

  但事实上,文言同口语的关系也是相当密切的,只不过是所谓的口语标准不同而已。因为文言文是建立在先秦口语的基础上的上古汉语书面语言,而我们这里所说的口语则是以唐宋以来的北方话为基础的,今天大家使用的白话文,即现代汉语普通话书面语,就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  

  在汉语发展的最初阶段,言文是合一的,我们现在觉得那些深奥莫测的古文典籍其实就是当时的白话著作。比如让人感到“佶屈聱牙”的《尚书》,其中的“诰体”大多便是当时记录下来的口语,《汉书·艺文志》说:“《书》者,古之号令。号令于众,其言不立具,则听受施行者弗晓。”“号令”就是“告示”,“其言立具”则说明是没有经过润色文饰、立刻写成的告示。再比如《诗经》,我们知道其中的“风”多为民歌,这也可以肯定有不少是口头直接创作的。而另一部《论语》,则更是孔子的一部语录,与口语的关系自不待言。  

  由于历史的变迁,书面文字原地不动,而人们日常交际的口语却必然要发生变化,所以大约从六朝起文言文便与口语有了明显的脱离迹象。可是因为汉字是表意文字,语音的差异并不妨碍人们阅读上的理解,所以言文不一致不是什么迫在眉捷的事情,并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同时也因为先秦两汉典籍都是用文言文写的,而这部分作品又是汉文化的源头,所以后世历朝历代的文人们就自觉地坚持了一种仿古文创作,这等于是人为地加剧了言文不一致的局面,并最终形成了汉语长期的言文不一致。而恰恰是这种貌似背离了语言发展规律的创作行为,却造就了汉文明绵延数千年而不断绝的奇迹,这从另一个方面也表达了汉文人在文化态度上的绝对自信。  

  当然现实生活中,也不乏一些符合人们口语交际习惯的口语作品,从《世说新语》、《颜氏家训》开始,到敦煌变文、唐宋语录、宋元话本、明清小说,一路下来,应该说每朝每代都曾产生过数量不少的白话作品,但它终究未能撼动文言文的统治地位,绝大多数只能散落在民间。  

  这一切,直至晚清才发生了逆转。其时外强凌辱,国运多舛,国人首先在文化自信心上产生了动摇,这是一个前提的条件,也是汉文化日后发生变化的根本原因。正是这种心态,使得国人破天荒地把传统推上了被告席,历数其罪过,而文言文作为传统文化的主要载体必然要首当其冲地受到冲击。于是黄遵宪要“我手写我口”,裘廷梁则声称“崇白话而废文言”,可以说是开了白话文运动的先河。对于这样的情形,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本来每个时代对历史的反思都是一种正常反应,也是传统文化发展进步所必需要走的一步。但把国家衰败的责任推卸在传统身上,却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历史态度,然后再把这一罪过连坐到文言文,就更是荒唐之举了。可是由于面临着可能出现的亡国险境,理性地对待传统文化已经成为让国人最难接受的行为,任何冷静的思考都会被斥为反动思想不得彰显,而代表爱国的激进主义却逐渐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思潮。  

  于是到了1917年的新文化运动,白话文运动被推到极至。当年1月,胡适在《新青年》发表《文学改良刍议》,虽然是从改良文学的角度入物,其主旨却是倡导白话文,并认为"白话文学之为中国文学之正宗",他后来还专门写了一部《白话文学史》,就是来论证这个观点的。陈独秀也于2月发表《文学革命论》,用"三大主义"来呼应胡适的"八条主张"。这一前一后,可以说是真正拉开了这场轰轰烈烈的文体革命的帷幕,中国大地从此便没有了一个安静的时刻。1918年《新青年》内所有文章改用白话文,《新潮》、《星期评论》等各类白话杂志也紧随其后,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版,白话文蔚然成风。1920年9月,教育部令国民学校一二年的国文,从本年秋季起,一律改用国语。至此,白话文取得了官方认可的合法地位。  

  可是当我们回首再重温这段历史时,却不难发现正是那些在白话文运动中的挥拳呐喊的领军人物们,其实恰恰是文言文的最大受益者。他们对文言应用的熟稔程度以及对传统文化的熟识程度,都不是普通人可比的。他们要从传统文化中找出点瑕疵显然不是件难事,同时他们身上的文言文功底也并未因为自己否定文言文的行为而消失贻尽,这反而使他们应用起白话文来更易如反掌。可是在白话文运动中,文言文的受益者们对文言文的种种好处非但只字不提,反而贬之为“桐城妖孽,文选谬种”,文言文就像瘟疫一般,让人唯恐避之不及。而这些人却把自己装扮成尝百草的神农氏,在体验过文言的苦楚后,便告诫世人文言的毒负作用如何之大,完全体现了一种大无畏精神,如鲁迅便有“青年人不要读古书”之说。可是血气方刚世事未谙的年轻人又有多大的辨别能力,千万句苦口婆心的归劝怎么也抵不过一声“振臂高呼”的爱国口号,于是这种批判文言文的运动便有了“天下景从”之势。  

  值得一提的是,恰恰因为这批人的存在,反而使得新文化运动后的三十年间,中国社会并未出现文化真空的现象,大家仍旧可以看到一大批学通古今、学贯中西的学者及作家。面对此情此景,真不知是该暗自庆幸,还是无奈向隅。  

  二  

  汉字经历了与文言文不尽相同的命运:有过同样辉煌的过去,比如它同文言文一道创造了中华文明数千年不灭的奇迹;也有过同样不幸的经历,比如在二十世纪尽管逃过了被诛的厄运,却也遭受了刖、劓等酷刑,成了一种残疾文字。可是汉字毕竟是世界上最神奇的书写符号之一,在某种程度上,它已经成为中华文明的象征与标志,它的遭境是每一个在汉文化下成长的人所不能回避的。  

  在中国远古还没有文字的时候,采取的是“结绳而治”的方法,大约是按照“事大,大结其绳;可小,小结其绳”和“结之多少,随物众寡”的原则来处理日常事务,但这种方法还是显得繁琐而不易辨识。后来有一位叫仓颉的人,据说是“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异也”而引发灵感,“初造书契”,由此可见,依类象形就是最初造字的原则。也就是说,在汉字初创之时,字的结构造形首先是同字所指的意义联系在一起,而非字的读音。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便于“目治”。尽管后来汉字也出现了“依声托物”的假借字和音义结合的形声字,但它并未像世界其他文字一样走上表音的道路,而是坚持了表意的功能。这个特性使得汉字成为世上唯一留存下来的古文字,也成为唯一可以脱离口语而存在的文字,即同一个汉字可以允许有不同的发音(如方言),但意思不变。  

  可是到了清末,汉字的这一特性却成了倍受唾弃的致命缺点。由于西方国家在政治、经济、军事等领域的完胜,西方表音文字成了进步文字的代表。相反汉字不仅成为中国西化进程中的拖累,反而一夜之间变成“吃人害人的文字”,于是废除汉字的呼声日炽,从国语罗马字到拉丁化新文字,这样的声音不一而足。可是要废除一国之文字又是谈何容易,要把汉字变成拉丁文字绝不像把文言变成白话那样简单,所以就出现了一个折衷方案,即简化汉字。其实就连简化汉字也谈何容易,尽管1909年《教育杂志》创刊号就发表了陆费逵《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一文,提倡简体字,并且此后许多学者也纷纷出版了自己的简体字谱与字典,如胡怀琛之《简易字说》(1928)、容庚之《简体字典》(1936)等,但都还是属于学术范围内讨论的事情,并未付诸实施。就连民国政府1936年公布的"第一批简体字表",共324个字,也很快收回不用。而真正把汉字简化并推广,还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的事。  

  所以汉字简化,从表面上看仅仅是一个笔画增减的字形问题,其实其原动力却始于“废除汉字,走拼音文字的道路”。1951年,毛泽东就明确对马叙伦说:"文字必须改革,要走世界各国共同的拼音方向。"这句话成为以后文字改革的主要指导思想。1952年2月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马叙伦为主任,吴玉章为副主任。1954年12月23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改组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吴玉章为主任,胡愈之副主任,二十三名学界名人成为委员,简化汉字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教政策之一被确定下来。  

  根据文字改革者们的研究,汉字的缺点大致如下——“字数繁多,结构复杂,一字多音,同音异体”,同时把“笔画繁多”认作是造成人民群众识字难的主要障碍。1955年1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提出《汉字简化方案草案》,面向全国征求意见,据说参加讨论的人数达二十万人以上。《草案》根据意见修订之后,于1955年10月经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并通过,方案正稿于1956年1月26日由国务院正式公布推行。此方案包括汉字简化一、二两表,共列515个简体字,还有汉字偏旁简化表,列有54个简化偏旁,简化字终于取得了合法地位。  

  简化汉字既然涉及到了汉字字形的问题,就不得不提及在汉字发展史上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隶变。隶变是官隶因公务繁忙而适时出现的一种简便文字,郦道元在《水经注》中这样说:“篆字文繁,无会剧务,故用隶人之省,谓之隶书。”而隶变主要针对的文字就是秦用来统一六国文字的小篆,所以卫恒《四体书势》又说:“隶书者,篆之捷也。”隶变所具有的最大意义就是,汉字从此定形下来,在此后的数千年间,没有再大的变化。可是由于隶变对汉字的整形工作,无一不体现了简化原则,所以后世的简化字工作者们便以此为历史依据,将简化视作汉字发展的唯一趋势。  

  这里显然忽略了几个基本常识:一、隶变同后世的简化字运动之间没有任何可比性。我们知道,隶变是根据书写的正常需求而自然引发的字体改变,而简化字运动则是为了完成某个政治理念而精心制订。并且隶变持续了二三百年的时间,有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不像我们的汉字简化工作仅四五年工夫就广为推行。二、简化不是汉字发展的必然趋势。事实上,在汉字字形的发展演变过程中,简化和繁化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都出现过。同时,简化与繁化也是互为转化的,“当一些字繁得不便书写的时候就需要简,当一些字简到不便辨形别义的时候就需要繁”(王宁《古代汉语通论》)。三、简化并不能解决识字难的问题。减少书写笔画当然便于书写和心理上的接受,可是过度地减省笔画反而容易造成汉字字形相似,加大了识字的难度。  

  凡此种种,都说明简化汉字并非国家机构或某些学派所说的那样冠冕堂皇。由于它违背了文字常理,所以在进行过两次简化之后,简化工作便再也无法进行下去,拼音化的目标更是成了一纸空文。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同意停止使用1977年的《第二批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985年12月26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更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重点也由"简化汉字、制订汉语拼音方案、推广普通话"三大任务转为"推普"和"扫盲"。所有这些,大概可以看作是亡羊之后的补救措施吧。但是经过近半个世纪的简化字影响,要使人们的识字习惯再回到繁体字,显然不是件想做就能做的事情,所以汉字现在还俳徊在一个何去何从的十字路口。  

  三  

  在中国最近百年的社会生活中,有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就是尽管西洋的民主(democracy)与科学(science),即所谓"德先生"和"赛先生"被喊得很响,似乎从上至下已达成共识,但真正进入实施阶段却十分困难,直至今天还只是停留在口号上,难以左右人们思想行为。而西洋的另一件事物--语法(grammar),即所谓"葛郎玛",却无声无息地化入国人的血液中。为了符合"主谓宾"的造句规则,人们看来早已习惯了这种不厌其烦地填充语言成份的行为,他们亦步亦趋,不惜改变自己说话习惯,不惜使语句变得繁复冗长,让汉语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守法守纪的"良民"。这个"良民",就是我们今天使用的"现代汉语"。  

  “现代汉语”即“现代汉民族的共同语”,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型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它是一个后起的名词,20世纪50年代中期,我国在制订高校中国语言文学系的专业教学计划时,借鉴了苏联的教学计划,新增设一门课程--现代汉语,用来研究通行了数十年之久的"白话文",这样"现代汉语"就作为一个专有名词被固定下来,而废之不用的"文言文"也就相应地成了"古代汉语"。  

  由于“现代汉语”的研究对象是现代白话文,所以一般把1919年的五四运动作为现代汉语的起点。可是白话文运动是一个文体运动,拿一场文体变革作为全民语言转变的分界线,显然不合适。王力也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说"文体的转变不等于全民语言的转变,我们之所以承认五四时代是汉语发展的关键,那只是因为汉语的语法和词汇从这个时候起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不是因为改变了文体"。(王力《汉语史稿》)那么,转变后的汉语又有什么特征呢?王力将其归结为两点:一是适当地吸收了西洋语法,二是大量地增加复音词。可见,"语法"是现代汉语最能体现出其与此前汉语的不同之处。而把语法和汉语破天荒地联系在一起,就不得不提及一本名为《马氏文通》的著作了。  

  《马氏文通》的作者马建忠,生于1845年,自幼在上海教会学校徐汇公学求学,精通于拉丁语、英语、法语等,同时由于他的母语是汉语,这就为他日后撰写这样一部西洋式的汉语语法书奠定了基础。1884年中法战争后,马建忠赋闲家中,开始了《马氏文通》的创作,终成于1898年。关于写作此书的起因,马建忠说:"余观泰西,童子入学,循序而进,未及志学之年,而观书为文无不明习。"所以在西方社会里,"无不学之人,而人各学有用之学"。相对而言,"吾国童年能读书者固少,读书而能文者又加少焉,能及时为文而以其余年讲道明理以备他日之用者,盖万无一焉"。经过分析比较,马建忠得出中西语言学习的难易关键就是语法的有无,于是他想如果国人在阅读古书和使用文言时也采用了语法,那么"其成就之速必无逊于西人"。马建忠这一奇思妙想,不仅使自己名存千古,也为中国语言学开创了一个新天地。"自此以后,不断有人作汉语语法的研究",语法之学一跃成为显学。其大多以《马氏文通》为范本,"对马氏之说,有补充、有修订"。尽管也有不少学者对马建忠模仿拉丁语法的行为颇为诟病,可不同的是,他们是"借其他英语的分析方法"而已,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以洋证汉的本质,所以启功对现代汉语的研究有一个总结性结论--"无论'以英鉴汉',还是'以汉补英',终都没离开《马氏文通》学说的主干轨道"。(启功《汉语现象论丛》)可见《马氏文通》对中国语言研究的影响是很大的,这就有必要对马氏的语言思想作个认识与了解。  

  在马建忠看来,“各国皆有本国之葛郎玛”,这本来不错,可是他接着说各国的葛郎玛“大旨相似,所异者音韵与字形耳”,就有待商榷了。因为把各地语言的差异性仅仅局限在字体和读音上,显然是扩大和强化了语言间的共同特征,而忽略或否认了语言的特殊性。这种行为在语言研究的初期阶段是可以理解的,在语言比较的过程中,由于汉语同印欧语言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语言上的共同点,所以必然能找出一两处两者相似或吻合的地方,这样便总能给研究人员带来难捺的喜悦与兴奋,这使得现代汉语的研究人员们认定语言有一条普世法则,世间所有语言均可按此法则来进行梳理与细划。这表明在语言研究之前,天下大同的思想已经先入为主,而天下大同是近现代学者们颇为醉心的理论范畴,中国学者也不例外,无论是世界语的出现,还是后来全球一体化思潮的泛滥,都准确地反应了这一心态。  

  应该说,语言的普世法则观念同西洋文化中“语言起源于一”的传说有很大关系,在《旧约·创世纪》中便有“起初天下只有一种语言”之语,至于后来各地语言不同,那是因为上帝为了阻止人类沟通思想,而把人类分散到各地形成的。它这里所谓的不同语言其实是方言而已,这实际上是反映了印欧语言历史变迁的实际情况。而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尽管也有“万物起源于一”的观念,但语言却是个例外,因为中国先民很早认识到的是“五方之民,言语不通”(《礼记·王制》)这样一个现实,与西洋文化恰恰相反。所以所谓的普世法则其实是印欧语的法则,而生长在此法则之外的汉语却要按部就班地按此法则行事,显然是现代汉语研究人员的普世法则心结作祟所致。这样一味以西洋语法为语言的唯一标准,只能是使他们在歧途上越走越远。  

  需要指出来的是,《马氏文通》的研究对象是文言文,所以并不缺乏研究的语料及文本。可是由于此后语法研究把视角转向了白话文,除了几部明清小说外,那些所谓“典型的现代白话文著作”又该怎么去找呢?朱德熙介绍道,现代汉语语料“多为鲁迅、毛泽东、老舍、赵树理、曹禺、巴金等人的著作里援引例句。可是这些著作的语言还远远不是均匀的、一致的。甚至同一部著作内部也不一定都一致。……同时这些新的句式还没有被大多数人接受并且仿效之前,仍不能看成是规范的说法”。(《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对象是什么?》)可见,现代汉语并没有现成的文本,大多数现代白话文本是在一边研究一边根据西洋语法制造出来的。一些在白话文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潮知识分子们,为了配合白话文的传播,急就出来的白话诗歌、散文、小说、政论,成为当世语言研究者所依据的研究文本,其本身就可以说明许多问题。  

  这些白话文作品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平白如实的口语创作,这个传统来自说唱艺术和通俗小说,三十年代的“大众语”运动,以及后来的解放区文艺都秉承了这一风格。而另一类则是模仿西洋语言长句而产生的较长的修饰性(品)的句子,即欧式语言,这主要是中国翻译家在译介外国作品的过程中使用了直译手段而出现的新式语言,后来被引进来丰富白话文,以补充口语创作的单调与不足,并且成为现代汉语的主要组成部分。比如现代汉语中代词“她”“它”的出现、动词词尾“着”“过”的出现,都带有很明显的模仿痕迹,显然是以西洋语法为准则的。  

  然而真正规范的汉语是不讲“语法”,只讲“文法”的。也就是说,汉语中没有“语言学”(linguistics),只有"语文学"(philology)。历代的汉语研究"特别着重在文献资料的考证和故训的寻求"上,其研究对象是"文字或书面语言",而非"语言的本身"(王力《中国语言学史》),这是由汉语自身的特殊性所决定。因为在中国传统语言教育中,偏重的是对文字的认识与理解,这门学科叫“小学”,《汉书·艺文志》有“古者八岁入小学”一说,它本是经学的附庸,是为读经书服务的,可是慢慢地却蔚为大国,成为汉语研究的主流。“小学”后来被细分为文字、音韵、训诂三大类,就是指文字的形、音、义,但三者间联系十分紧密,研究者往往相提并论。所以在历代汉语研究中,我们看到的大多是对字形的分析、词义的注释,以及字词的读音,除此之外,顶多只把词分为虚实两类,却不像西洋语言中有那么繁琐、那么明确的法则条例。  

  但事实上,汉语也并非没有语法,它的语法往往是隐藏在人们的日常阅读当中。《礼记·学记》上说:“比年入学,中年考校。一年视离经辩志。”郑玄注:“离经,断句绝也。”学会断句被认作是读书的基本要求和前提条件,这是因为汉语文章从不加标点,而阅读则完全是凭感觉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汉语具有模糊性。所以古代学者历来很重视句读功夫,也就是所谓的培养语感。人们在使用这种语言时已经达成了一种默契,作文时积字成句,积句成章,阅读时则依靠句意和语肋词,这样即便没有标点,文章也是字通文顺,很容易让人理解。汉语的这些特点显然是印欧语所没有的,而印欧语却有很明确的划分,不仅有大量的词形变化,如人称代词有主格、宾格的区分,词性有阴阳之分,就连句子也有严格的时态限制。由于两者存在本质区别,说明并不能进行类比。可是由于现代汉语研究人员们对西洋语言的钟情,便免不了出现一些牵就主观情感的行为,要么对汉语进行变形处理,如削足适履;要么则是伪造汉语,以假汉语充真汉语,迷惑大众。忽视汉语自身的特点来研究汉语语法,这是现代汉语研究人员们所犯的通病。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斯大林的语言学理论被奉为“金科玉律”,现代汉语研究进入了又一个崭新时代。1950年6月20日,斯大林《论马克思主义在语言学中的问题》在苏联《真理报》发表后,在社会主义国家内部引起很大反响,《人民日报》随即翻译、介绍。该文主要是批驳马尔的语言理论,指出"在人类社会存在的一切阶级上,语言是交际、交流思想和互相了解的工具",语言"不是上层建筑","不可能是阶级性的"。这些观点成为社会主义国家语言研究的纲领性文件,尤其是"语言是交际工具",成为我国语言研究的主要指导思想。  

  无庸讳言,语言的某些功能的确具有工具的特性,但工具的特性只是语言所具有的属性中之一种,而非全部。可是斯大林语言学理论及他的追随者们却强化了语言的工具特性,从而演绎成彻头彻尾的“工具论”。这样的后果就是,人们此后再面对汉语的时候,就无需那么小心翼翼地考虑汉语背后所依附的文化背景了,而是把汉语作为一种没有生命的工具,可以任意拆卸。这样汉语就等同于铁锹、锄头一类的物什,汉语改革的力度也就可以随意加大、范围随意扩广了。由于“工具论”具有很强的迷惑性,许多语言学家对此深信不疑,他们甚至认为语言研究如果把“社会和文化的因素引了进来,会降低语言学理论的单纯性”。而另一部分学者,如许国璋则把语法规则等同于物理、化学的法则,这样是把语言当作物理、化学来看待了,实际上也是工具论的另一种表现。  

  “工具论”不仅对汉语研究影响很大,对汉语教学也造成了连带作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出现的语言和文学的分科教学就是具体表现。这次分科的主要理由是语言不能跟文学混淆,不要以文学的任务代替语言的任务,这样就更干净地剥离了汉语的文化属性。于是在1954年,人民教育出版社相应地成立了中学汉语编辑室,开始着手拟订"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简称"暂拟系统",作为编写《汉语》课本的纲领,并于1956年最后修改拟定。"暂拟系统"对大陆人影响很大,我们现在的许多人都或多或少地受到过这个语法规则的影响。  

  可是由于中国的语言学理论全是外来的,而中国语言学家傍人藩篱,各执一词,终未成一统之势,于是“暂拟系统”也就只能是一个语法的大拼盘——“关于词的定义和单句、复句的界限,主要采取吕叔湘先生的讲法。关于兼语,主要采取王力先生的讲法。关于动词、形容词的名物化用法,是稍有变通地采用了黎锦熙先生的讲法。关于单部句、独词句,主要采取高名凯先生的讲法。关于词的重叠,主要采取陆宗达、俞敏先生的讲法。凡动词的后置成分一般归入宾语,主要采取丁声树先生等《现代汉语语法讲话》的讲法。”(《语言学百题》之《“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是怎样产生的?》)到了1981年7月,在哈尔滨市召开全国语法和语法教学讨论会,对"暂拟系统"进行了讨论和修订,产生了《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以后也有不断的修订。但尽管如此,事实上直至今天还没有出现一个让人信服的、可以准确表达汉语特征的法则,这不能不说是让现代汉语学家们尴尬的一件事情。  

  这就是说,本来我们在一种貌似无规则的语言环境中已经达成一种默契,知道语言深浅,也知道如何把握文字的分寸,生活地很自在。可是横空出来一个法则,要丁是丁,卯是卯,让大家遵守,反而搞得没有法则可依。所幸的是,汉语的韧性很大,尽管容器不同,它也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特征,不妨碍意思的表达。但这并不能回避我们的确是生活在一个似是而非的现代汉语体系之中这样一个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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