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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玉忠:揭穿中国第一谎言 
作者:[翟玉忠] 来源:[作者惠寄] 2005-07-16

 

 

如果不能揭穿历史的谎言,我们就不能找回历史的光荣——两千三百年前曾有这样一个中国,那里的人们崇拜规则与秩序,那里社会安定,民风古朴,那里官员廉洁,国家强盛

 

如果不能恢复华夏族的原精神,我们就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让我们用法家刷新我们蒙尘千年的思想,回归那伟大灿烂的青铜时代吧

陈王何以挥黄铖

把陈胜吴广起义的儒家版本看成中国第一谎言并不是因为儒家对陈胜吴广起义原因的误读本身,而在于这个儒家版本影响之广,以至于中国的政治精英两千多年来很难脱离儒家的治国理念。

贾谊(前200-前168)《过秦论》激扬的文字并不能改变他混乱的思想。汉初的皇帝还能看到大秦帝国的辉煌,他们清楚地懂得儒家思想的弱点,在这种情况下,贾谊被贬为梁怀王太傅也就没有什么奇怪的了。令贾谊没有想到的是,他那被政治家们丢弃的《过秦论》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在笔者中学时代《过秦论》就已经被选入了教科书。

在《过秦论》中贾谊首先分析了大秦帝国辉煌的原因,一言以概之就是秦帝国几代人都坚定贯彻了法家治国原则。贾谊写道:“当是时也(秦孝公时代),商君佐之,内立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具;外连衡而斗诸侯,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孝公既没,惠文武昭襄王,蒙故业,因遗策,南取汉中,西举巴蜀,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施及孝文王、庄襄王,享国日浅,国家无事。及至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搞朴以鞭笞天下,威振四海,南取百粤之地,以为桂林象郡。”那么秦始皇一死为什么天下就大乱,终至灭亡了呢?而且首倡者是两位普通农民,贾谊认为原因是秦始皇“废先王之道,燔百家之言,以愚黔首。堕名城,杀豪俊,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鍉,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也就是儒家“仁心不施”。

事实是怎样的呢?大秦帝国灭亡的根本原因是秦二世胡亥背叛了法家治国理念,而不是象贾谊所说的那样将法家贯彻过了头,天下都统一了,“攻守之势异”了还不儒化。贾谊的一些旧观念事实上早就被刘邦否定了,如抛弃郡县制,重新回到诸候分封制等等。但他《过秦论》再一次假设:“向使二世有庸主之行,而任忠贤,臣主一心,而忧海内之患,缟素而正先帝之过;裂地分民,以封功臣之后;建国立君,以礼天下。虚囹圄而免刑戮,去收孥污秽之罪,使各反其乡里。发仓廪,散财币,以振孤独穷困之士。轻赋少事,以佐百姓之急,约法省刑,以持其后。使天下之人,皆得自新,更节循行,各慎其身。塞万民之望,而以盛德与天下息矣。即四海之内,皆欢然各自安乐其处,惟恐有变。虽有狡害之民,无离上之心,则不轨之臣,无以饰其智,而暴乱之奸弭矣。”

胡亥背叛了秦帝国的立国基础——法家是显而易见的,这一点我们可以从陈胜吴文起义的直接原因看出来。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是这样记述的:“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适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于是这些人以必死的意志揭杆而起。奇怪的是,在《睡虎地秦简·徭律》中我们看不到失期就要杀头的记载,就象我们在其中看不到酷法的痕迹一样,“御中发征,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至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其得也,及诣。水雨除兴。”,你看,即使徭役不去也只是罚二副甲;失期三至五日只是斥责一下;失期六至十日,罚一盾;超十天,罚一甲;如遇大雨,可免除此次征发。无所谓处罚。《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中还有:“不会,治(笞);未盈卒岁得,以将阳有(又)行治(笞)。”就是说征发徭役时如不报到,处罚应该是笞打;征发徭役时不报到,但在一年内被捕获,以游荡罪再行笞打。

湖北睡虎地发现的简文写作于昭王元年(公元瓣306年)至始皇三十年(公元前217年),距陈胜吴广起义仅8年。难道严谨的司马迁记错了吗?不是的,原因是胡亥彻底背叛了法家,颠覆了《秦律》,这才有了“失期,法皆斩”。

《史记·李斯列传》详细记载了“胡亥更法”的细节,由于胡亥继位本身就是一场阴谋,为了剪除异己,他听从赵高“严法而刻刑“的建议,将法家渐推向了严刑酷法的反面,“赵高曰:‘严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诛,至收族,灭大臣而远骨肉;贫者富之,贱者贵之。尽除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亲信者近之。此则阴德归陛下,害除而奸谋塞,髃臣莫不被润泽,蒙厚德,陛下则高枕肆志宠乐矣。计莫出于此。’二世然高之言,乃更为法律。”

在李斯阿意求容上了《行督责之术》那篇文章后,刑杀人便成了胡亥的一种统治方式,《史记·李斯列传》上说:“ 书奏,二世悦。于是行督责益严,税民深者为明吏。二世曰:‘若此则可谓能督责矣。’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杀人觽者为忠臣。”

当法家精神暗谈下去的时候,大秦帝国的末日也就到来了!

祖龙身死魂犹在

贾谊也看到了秦始皇时代严重的社会问题的,那就是财政政策的极度膨胀,难怪马司马迁也说秦始皇“轻民力”。贾谊“轻赋少事,以佐百姓之急”的主张在汉初就得到了认真贯彻。但汉家改变秦始皇过度膨胀的财政政策的同时又恢复了法家——祖龙(秦始皇)是死了,但祖龙的治国理念一直延续到汉宣帝时代(公元前49年)。

秦始皇失误的经济政策是秦朝灭亡主要原因之一,据统计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全国服役者达200万。当时全国人口约2000万,即1/10人口脱离生产。以至于“丁男被甲,丁女转输,苦不聊生,自经于道树,死者相望”(《汉书、严安传》)。到胡亥时,赋税甚至增加到超过农民收入的2/3。今天,面对长城、秦始皇陵、灵渠、驰道这一个又一个古代奇迹,我们不得不反思,那是以一个大帝国自身的毁来为代价的。

刘邦和他的谋士们清楚看到了秦帝国灭亡的原因,他一方面恢复了大秦帝国的立国根基法家,另一方面改变了秦朝过度膨胀的财政政策,开始尽可能的紧缩财政,即使受匈奴之辱也靠和亲之策忍气吞声。“伐无道,诛暴秦”在刘邦那里不过是一个政治口号!《汉书·刑法志》载:“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益蠲削烦苛,兆民大说。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捃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法九章。”那么入咸阳“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的萧何是如何”捃摭秦法“的呢?由于秦汉律在南北朝时期就已经散佚,所以世人很难断言。考古学的伟大此时显现了出来,《张家山汉简》与《睡虎地秦简》的出土让我们清楚地看到,汉继承了秦律,恢复了法家!

后来法家又是如何悲剧性地退出历史舞台的呢?这是汉儒以经注律的直接结果。随着时间的推移,儒家逐步取代了法家成为主导的治国精神——中华民族的没落是从她原精神的没落开始的。

儒家对法家的攻击是持续的,南宋洪迈在其著作《容斋续笔》中就汉人对秦批判有一个辑录,其中包括张耳、张释之、张良、王卫尉、贾山、董仲舒、刘安、吾丘寿王、徐乐、严安、司马相如、伍被、路温舒、贾捐之、刘向、梅福、谷永、刘歆等。在这种批判秦政与秦法的潮流下,人们不再对法家思想进行理性分析,一种超越律的“令”出现了,后者实际上是对法家的一种儒家修正。西汉杜周说:“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徐世虹先生对此精辟地分析道:“于是伴随着令的产生。一种新型立法语言也应运而生。汉初统治者灵活地操纵着这种语言,自如而频繁地删除旧律,发布新令,不断地将一种新的法律文化因素注入到汉律体系中去,特别是当汉武帝摈弃清静寡欲的黄老之学,独尊儒术,以儒家作为整个时代的文化大背景,儒家文化开始向汉律令体系全面渗透后,‘贵贱尊卑’、‘长幼亲疏’、‘亲亲相隐’等一批代表儒家血亲人伦宗法关系的立法语言开始频繁出现,不敬、不道、恶逆等反映伦理犯罪的概念也被高频率使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汉令’语言恰好是儒家法律思想作用于立法的结果。换言之,儒家文化正是通过‘汉令’的语言符号逐步向封建法制渗透的。”

从西汉后期的引经注律再到魏晋南北朝引经入律,儒家经典开始全面法典化。《晋书·刑法志》记载了汉儒在这方面的工作:“后人生意,各为章句。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凡断罪所当用者合二万六千二百七十二条,七百七十三万三千二百余言。”魏晋时代,用儒家思想对法律的全面改造已经完成,到了唐代,《唐律》已经是“一准乎礼”,每一条款的设置都能够找到“礼”的依据。就连被儒家列为帝王典范的唐太宗也是将“人治”放在第一位,他曾下诏,以为“比来有司断狱,多据律文,虽情有可矜而不敢违法,守文定罪,或恐有冤。自今门下复有据法合死,而情有可矜者,宜录状奏闻”《贞观政要·刑罚》。

大唐盛世继承了西北的雄风,从黄帝到秦始皇再到刘邦,那里是华夏民族的精神故乡。不过这种继承只是表面的,儒家已经腐蚀了中华民华族生生不息的原精神——法家,华夏民族青铜时代的光荣早在西汉末年就已经褪去,历史呼唤着她的再来!

回归青铜时代

经历了一百五十年耻辱的中国人对自己民族衰朽扼腕叹息,多少仁人志士前仆后继、披肝沥胆,他们要重建中华,恢复大汉雄风——他们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学习西方的政治法制制度。很快,这些人就发现自己犯了矫枉过正的错误。后来这种错误中国的政治精英一犯再犯,到今天西方宪政的呼声已经越来越高了,尽管还没有人象毛泽东的老师徐特立先生那样砍下自己的手指铭志。

戊戌变法时的思想家梁启超是以西法救国的代表人物,他是最早在中国接过西方文艺复兴/启蒙运动接力棒的人。梁启超也象今天的好多学者一样把西方法治在中国必然发生的排异反应归结于儒家的“礼治主义之学说”,最后这位失去信心的老先生伤心地总结道:“自由之说入,不以之增幸福,而以之破秩序;平等之说入,不以之荷义务,而以之蔑制裁;竞争之说入,不以之敌外界,而以之散内团;权力之说入,不以之图公益,而以之文私见;破坏之说入,不以之箴膏亡,而以之灭国粹。”(《饮冰室合集·新民说》)梁启超至死也不明白,是因为东西方政治经济基础的不同导致了西方法治在中国的破产——中国没有独立的资产阶级,中国自黄帝时代起就有强大的中央力量——中国需要恢复的是两千年前的大秦法治,而不是两千年前罗马帝国的法治!

我们不能苛求古人,那样的历史态度是不对的。不仅梁启超不能理解西方法治的历史局限性,西方人也不理解中国的法治精神。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证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专制政体的法律特点时,将“中华帝国”单独列出,因为中华帝国不可能和希腊那些小小城邦的政治相同。这令孟德斯鸠十分痛苦,在孟氏的法律理论体系中,专制的中华帝国应属于法律简陋、统治恐怖的国度,但从中国回来的传教士和商人却说:“那个幅员广漠的中华帝国的政体是可称赞的。它的政体原则是畏惧、荣誉和品德兼而有之。”孟德斯鸠最后的结论是:“传教士们被秩序的外表所迷惑。”启蒙时代的传教士和商人看到是的完全儒化了的中国法律,他们已经不能理解华夏民族真正的法治精神了。或许西方人真正理解中国还要200年,那时中国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精神家园,恢复了华夏民族青铜时代的光荣——那时《睡虎地秦简》会成为每一位西方政治家的必备读物——他们应该理解西方文明已经腐朽堕落了!

4700年前,在轩辕黄帝实现民族大统一的涿鹿之战中,我们的先祖取昆吾山铜,制成青铜兵器,战胜了强悍的蚩尤部落;奠定今天中华基础的大秦帝国,战胜东方六国的武器同样是精制青铜器。青铜是华夏族荣耀的象征,它曾给我们带来三千年的光荣与梦想。当青铜在地下滋长满铜锈的时候,中华民族也失去了她伟大的光泽——儒家取代法家成为中国官方政治哲学!

中国不是天生就只会孕育腐败和无能。两千年前曾有这样一个中国,那里的人们崇拜规则与秩序,那里社会安定,民风古朴,那里官员廉洁,国家强盛——这就是秦汉帝国,从秦孝公嬴渠梁(公元前359商鞅变法)到汉宣帝刘询(汉武帝曾孙,公元前92-前49)持续了整整300年!那才是真正的中国——她积极、进取,充满着生命的张力!

华夏族的子孙们,让我们用法家刷新我们蒙尘千年的思想,回归那伟大灿烂的青铜时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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