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法家研究
论“黄老治道”与当代中国政府管理创新 
作者:[郭祖炎,王宝利,冯建辉] 来源:[《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期] 2009-06-30

    [摘要]所谓“黄老治道”,在本文中特指战国后期至秦汉时期黄老道家一改原始道家远离政治权力的方向,转而积极参与政治实践,从而在治国管理方面所体现出的理念与原则。从黄老道家的文本、历史典籍、“黄老”连称的名号和司马谈对黄老道家的评析这四个角度探求黄老道家的思想特点,并将其置于具体的治国实践中,考察“黄老治道”对当代我国政府管理创新所具有的启示意义。

  21世纪是全球化的时代,全球化的浪潮要求各国政府对此做出及时与相应的调整,我国政府自然也不例外。如何改革我国政府管理机制,使之能够又快又好地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学界多向西方取经,提出种种解决思路。但是,人们很容易忽略这样一个问题:受经济传统、政治观念乃至思维方式等因素的影响,东西方在文化上,尤其是管理文化上有很大的差异。一般而言,西方更注重个人价值、制度、规则、技术等因素,而东方侧重于强调集体荣誉、信念、宗旨、价值等因素。不考虑这些差异,不考虑本国的传统文化与现实国情,只是盲目地对外国理论加以全盘照抄,是不明智、不合乎理性的。因此,我们在借鉴西方政府管理理论优秀成果的同时,更应该反观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管理智慧,从中汲取养分,探索其对当代我国政府管理的启示意义。
    国内一些有识之士已经开始研究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管理思想,而且成果颇丰,但多集中在儒家思想这一部分。众所周知,儒家管理思想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一直居于我国管理思想的指导地位,但是它把所谓的尊卑、贵贱、等级视为管理秩序的根本,压抑了个人的活力与独创性,缺乏应有的灵活性与包容性。与儒家思想相比,黄老道家积极投身政治实践,探索治国之道,从而显示出了极强的理论优势。



    黄老道家是指在战国末期产生并在汉初达到鼎盛的新的道家一派。它假托黄帝立言、对老子学说加以改造与发展,同时吸收了法、儒、名、阴阳等诸家学说,从而创造性地发展了原始道家的思想。黄老道家在战国末期已经基本成型,但在现今的战国典籍中罕见“黄老”这个名称。“黄老”连称,始于司马迁。司马迁说:“韩非者,韩之诸公子也。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那么,什么是“黄老”呢?东汉王充说:“黄者,黄帝也;老者,老子也。黄老之操,身中恬淡,其治无为。”[1](P781)这里,王充不仅对“黄老”连称作了明确的说明,同时也对黄老治道的基本特点作了初步的概括。

    研究黄老道家的基本特点,笔者拟从四个角度加以考察:一是现有的黄老道家的文本;二是从历史典籍如《史记》中,看看它对黄老道家的事迹是如何记载的;三是从“黄老”这一名号入手来分析黄老道家与黄帝、老庄的联系与区别;四是看看古人对黄老道家的思想是如何评析的,关于这一点,限于篇幅,笔者只就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指》中对道家思想特征的概括加以考察。我们从这四个方面加以考察,相互印证,可能会对黄老道家的思想特征有个了解。
    (一)从现有的文本看。《黄帝四经》、《吕氏春秋》和《淮南子》均体现了黄老道家思想的文本。我们可以通过对这些文本的考察,来归纳黄老道家的思想特点。
    黄老道家之所以仍被看作是老子道家的一个支派,究其根本而言,是因为它首先是旗帜鲜明地坚持了《老子》中所讲的“道”。众所周知,《老子》是以讲“道”而著名的。《老子》第1章就开篇点题:“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2]这里,老子明确提出“道”这个概念,并将其作为自己哲学思想体系的核心。《老子》第42章中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在第62章中又说:“道者,万物之奥也”。这里的“奥”是“庇护”的意思,就是说,道是万物的总根源,它主宰着万事万物。黄老道家继承了《老子》的“道”的主张。《黄帝四经》中的《道原》篇说:“是故上道高而不可察也,深而不可则(测)也;显明,弗能为名;广大,弗能为刑(形),独立不偶,万物莫之能令。”[3](P108)这与《老子》第25章中说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是一脉相承的。《十六经·前道》说:“道有原而无端,用者实,弗用者雚,合之而涅于美,循之而有常。”这句话的大意是说,道虽然是无始无终,却是有规律可循的。合乎道,则实在可靠;离开道,就华而不实。由此可见,黄老道家在“道”这个问题上是承袭了老子的主张的。
    (二)从历史典籍如《史记》看。黄老道家继承并发扬了老子“无为”的思想。我们知道,老子不仅讲形而上的道,而且把道的原则加以应用和发挥,提出“无为无不为”的主张。《老子》第37章中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第25章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老子认为,人应该遵循天道自然的客观规律,而不应人为地加以干扰。基于此,他借圣人之口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第57章)可惜的是,老子的学说在春秋时期是没能够应用于政治实践的,当然,这与老庄等原始道家那种耻于与当权者合作的态度有关。黄老道家则不然,它对原始道家那种远离政治权力、蔑视政治权威的态度加以更改,转而寻求与执政治国的当权者合作,积极探讨治国之道,这就使得道家在实际的政治管理中获得了新的发展空间。司马迁在《史记·曹相国世家》中记载:曹参“闻胶西有盖公,善治黄老言,使人厚币请之。既见盖公,盖公为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推此类具言之。参于是避正堂,舍盖公焉。其治要用黄老术,故相齐九年,齐国安集,大称贤相”。这就是说:黄老道家不仅继承了老子“清净无为”的思想特点,而且将其应用到具体的政治实践中去。曹参用胶西盖公“清静无为”的黄老思想治理齐国,使齐国富甲一方。
    (三)从“黄老”合称来看。黄老合称后的黄老道家,与原始道家相比,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对“道”和“无为”等思想的继承,在前文已略有论述。现在着重谈一下其对原始道家的扬弃或发展。这种扬弃或发展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黄老道家把老子的形而上的“道”具体化,现实化,使之用于指导治国安邦的政治实践。如果说,老子的“道”在更多意义上是指涵括万物并主宰万物的一种客观自然规律的话,那么,黄老道家所说的“道”更多的是倾向于指那种支配国家政治管理活动的客观规律。而且,黄老道家将老子的“道”落实到了现实的政治操作当中。其二,黄老道家顺应战国中后期百家争鸣并日渐融合的趋势,以老子学说为主,又兼采法、儒、名和阴阳诸家之长,形成了兼容并包的理论优势。其三,黄老道家在老子消极的“无为”中注入了积极的因素,从而转化为积极的“无为”。黄老道家的“无为”更加注重在国家政治管理过程中的具体应用。它反对的不是“有为”,而是任意的“妄为”。基于这样的无为观,黄老道家尤其强调“循理因资”,主张按照自然所具有的特性和客观规律来积极作为。
    (四)从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指》中对黄老道家思想特征的概括看。司马谈在其《论六家要指》中对黄老道家思想特征进行了集中的概括并给予高度的评价。他指出:“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这里,司马谈已然融合了众家学说之所长,显然不是指以老子为代表的原始道家而指的是战国以后直至秦汉的黄老道家。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指》中的这段话概括了黄老道家的崇尚“虚无”思想和强调“因循”思想,实际上也是对黄老无为思想的阐发。老子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老子》第16章),在道家看来,人若想法“道”,就必须使内心保持“虚静”的状态,这是向内看,指人的内心状态;如果向外看,在具体的实践中,黄老道家特别强调“因循”,强调要顺应外界事物之自然状态,不固执,不强为,只有做到“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这样才能够达到无不为。黄老道家在内强调“以虚无为本”,在外注重“以因循为用”,这大大地发展了以老子为代表的原始道家“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
    综上,我们从四个角度对黄老道家在治国安邦过程中所持的理论特点加以考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1)黄老道家继承了以老子为代表的原始道家的“道”和“无为”的思想,并结合当时的时代特点,加以发展。(2)与原始道家不同,黄老道家假借黄帝的名号,改变了原始道家蔑视政治权力态度,转而寻求为君人南面服务,积极探讨治国之道。(3)黄老道家发扬了老子“容乃公、公乃王”的思想,兼采法、儒、名和阴阳诸家之长,形成了兼容并包的理论优势。(4)黄老道家在内强调“以虚无为本”,在外注重“以因循为用”,这大大地发展了以老子为代表的原始道家“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

    本文中所谓的“黄老治道”,特指战国后期至秦汉时期黄老道家一改原始道家远离政治的方向,转而积极参与政治实践,从而在治国管理方面所体现出的理念与原则。我们说,离开本国具体的国情,离开本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政府管理创新就如同无源死水一般。中国历史上任何一种政府管理理论都是在不同于西方的特定的历史环境和时代背景下产生、发展和演进的,并经过两千多年的争鸣和融合,内化到我们民族的血液当中。在这个意义上讲,“黄老治道”尽管产生的时间距现在比较远,尽管其政治实践在时间上远不如儒家长,但是透过这些相对具体的不足,我们仍然可以发现其中存有而似乎被误解或遗忘的共性的思想优势。
    (一)积极的“无为”观与政府管理创新。我国目前正处在由原先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化的过渡时期,政府管理体制也随之处在转型期,仍然没有完全摆脱了改革开放之前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全能政府”模式。“全能政府”是指政府包揽了政治、经济、社会的绝大部分事务,在国家生活中,管了许多不应该管也管不好的事情。“全能政府”不仅使得政府背上了原本没必要也不应该背的包袱,而且太多的政府干预束缚住了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手脚,限制了其能动性的发挥。更为严重的是,它使得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习惯于用政治的思维、行政的手段来认识经济现象和处理经济事务,也因此而助长了简单粗暴、以权压人的工作作风,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黄老治道的“无为”在这一方面可以给我们以启示。
    黄老治道视阈下的政府,首先是“无为”的政府。“无为而治”是黄老道家政治管理的最高原则,是对执政者提出的最高要求。“无为”要求执政者应对老百姓实行无为而治,减少对私人活动的束缚与干预,使得私人有更多的自由去从事自己认为应该从事的活动,这也有利于私人活动中人的积极性的发挥,从而使经济和社会发展出现更加活跃的局面。
    其实,即使是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至建立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之后的几千年里,“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政府权力对社会的渗透也是有限度的,县级政权以下基本上是实行地方精英自治的。在公共事务上,官府对诸如行会、宗族、乡团、神社等各种社会组织实行一定的权利让渡。”[4](P88)也就是说,无为的理念、无为的模式在古老的中国曾经存在了两千多年,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它比“全能政府”的理念和模式更有生命力,也更适合中国。这对我们现在搞政府管理创新是很有启发意义的。当然,黄老治道的 “无为”并不是消极的“无为”,而是积极的“无为”,这一点笔者将放在下面加以论述。
    (二)贵“因”尚“循”与政府管理创新。如前所述,黄老治道是崇尚因循的。《淮南子·原道训》中说:“所谓无为者,不先物为也,所谓无不为者,因物之所为。”《淮南子·修务训》中提出“循理而举事,因事而立功,推自然之势”的思想,即认为真正意义上的无为,应该是个人意志不违背自然的公理,应当是顺应自然的客观规律,遵循自然之势而采取适当的行动,而决不是任凭自己主观上的任意作为。这是黄老道家对老子“无为”理论的积极改造。
    黄老道家提出的“因循”,在我们现代人眼里是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理解的。其一,当前,在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各国政府都在谋求政府管理方面的改革与创新,而这其中,尽管各国的国情不一,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不一,但是从“统治”到“服务”,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无疑是政府管理的大势所趋,也是我们所必须“因循”的客观规律。其二,在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我们的领导干部必须因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目前,一些领导干部在政绩观上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在其任期中,重“形象工程”,盲目地扩规模、上项目,热衷于数字和速度的攀比,有的甚至不惜以资源浪费、环境恶化的代价来换取任期内“政绩”,而对于事关一个地区长远发展的基础设施、教育环境等却不够重视,投入不足。从科学的角度和长远的利益来看,这种做法是与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的规律相违背的,最终必将削弱地方经济增长的后劲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违背规律,必将受到规律的惩罚,在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必须因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三)黄老道家的“德法兼治”与政府管理创新。黄老道家在战国时期那种诸子百家争鸣与交融共存的时代背景下,以开阔的理论视野,积极吸收法、儒等家的理论所长,尝试着“以道论法”、“道儒兼容”,从而使得黄老治道具有了较强的理论深度和可操作性。
    首先,我们先看以道论法。《黄帝四经》中《经法·道法》篇说:“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这句话体现了黄老道家把原始道家的核心概念“道”与法家的核心概念“法”相结合的思路,表明了黄老道家在试图为法寻求形而上的依据。需要强调的是,法家的“法”几乎是尽其全力地为君王的专制主义而服务的;黄老道家则不同,黄老道家的法有限制君王欲望或权力的成分存在。《史记·曹相国世家》中记载有,曹参曾对汉惠帝说:“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参等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可见,曹参的“无为而治”是以立法、守法为前提的;其中让帝王“垂拱”而大臣“守职”之语体现了黄老道家用法来限制君王权利的意图。
    其次,黄老道家在“以道论法”的基础上,也吸取了儒家的政治主张,提出了“刑德相养”的德法兼治的统治政策。《十六经·观》借黄帝之口写道:“春夏为德,秋冬为刑,先德后刑以养生。”《十六经·姓争》说:“刑德相养,逆顺若成。刑晦而德明,刑阴而德阳,刑微而德章(彰)”。这些都表明了黄老治道主张以政治法律制度和伦理道德原则相结合,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主张。
    再次,黄老道家的这种“德法兼治”的治国思路对我们今天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一方面,我们虽然已经建立了一定的行政体制,但是却没能真正实现制度化管理,不少领导干部习惯于以个人偏好和经验凌驾于规则和制度之上,我们离真正的法治政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另一方面,由于受公民素质总体偏低、社会团体发育不良、民主发展水平不够理想等因素的制约,我国目前还必须着重强调德治。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公众的利益置于最高的地位,通过精简办事程序,规范行政行为,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来赢得公众的认可。只有强调德治,强调“公民本位”,强调服务理念,我们才有望建成真正的服务型政府。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黄老治道”是在两千多年前就形成的,其积极的“无为”思想对于当代我国政府管理由“全能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有一定的启示意义,但这并不是说,我国现在就可以采取“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模式。就我国现在的具体国情而言,我们尚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在“政企分开”等问题上,政府应“无为”,应分权;而在诸如“公共服务”等方面,不但不能无为,而是要积极有所作为。我们进行政府管理创新,无论是对于西方的政府理论,还是对于中国传统的政治思想,都应首先考虑当前我国的具体国情。

[参考文献]
[1]黄晖.论衡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 1990.
[2]任继愈.老子新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3]任继愈.中国哲学发展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4]彭澎.政府角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相关文章:
·翟玉忠:以政治重心“中”为核心的中华治道——从尧舜禹到21世纪
·翟玉忠:从《太一生水》看黄老之学的特点
·陆寿筠:物质贪欲、精神贪欲充斥当代世界
·刘巍:王霸分张与儒法争流——周秦之际治道的传承、裂变、分化
·翟玉忠:中华治道“无为而治”与西方民主政治
大六经工程 |  国学网站 |  香港中国文化研究院 |  联合早报网 |  时代Java教程 |  观察者网 | 
环球网 |  文化纵横网 |  四月网 |  南怀瑾文教基金会 |  学习时报网 |  求是网 | 
恒南书院 |  海疆在线 | 
版权所有:新法家网站  联系电话:13683537539 13801309232   联系和投稿信箱:alexzhaid@163.com     
京ICP备0507368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