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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家林:先秦法家德育思想存在论 
作者:[吕家林] 来源:[《时代文学》(下半月)2008年6月] 2009-03-13

一、儒家的德育思想

      孔子德育思想源自周公,周公的德育观念大约十项是:敬天;敬祖;尊王命;受先哲遗教;怜小民;慎行政;无逸;行教化;“作新民”和“慎刑罚”。[1]孔子的德育思想继承于周公,但是又有所不同。大约为五条:1、“主忠信”(《论语·学而》,下只注篇名);2、“慎终,追远”(学而);3、“三以天下让”(泰伯);4、“中庸之为德”(雍也);5、“忠恕”(里仁)。比较而言,孔子德育的第二条约同于周公之一二两条,孔子之一、三、四条,周公所无,为孔子创造。至孟子又有所不同,他在孔子的德育思想基础上再强调三条,即仁义,善和王道。到了荀子又有所不同。概括起来讲,荀子的德育观念大约就是“礼义”和做“君子”两条。如此看来,时代不同,德育思想的含义就有所不同。同一学派是这样,不同的学派,它的德育思想自然也就不同了。
       孟子是王者之师,韩非也是帝者之师;孟子具有德育思想,韩非子当然也具有德育思想了。那么法家的德育思想是怎样的呢?

二、法家的德育思想

        先秦法家的德育思想大约四条:第一,顺应时代,祛旧道德,建新道德,即“忧天下之害,趋一国之患,不避卑辱,谓之仁义(道德)”;[2]第二,讲信;第三,重视实际功效;第四,尊法。
        我们知道,秦国之所以能够统一中国,最主要的原因是其顺应了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天下盼望统一的大趋势。先秦法家认为,凡是违背这个大趋势的就是不道德,而祛除那些有违于这个大目标的行为举止就是道德。他们认为,当时搞得天下纷乱不已的大约就数“约纵离横”的战略了。韩非说,约纵者,君王之权交托于谋臣,小国的土地由谋臣支配,结果秦国的威胁并没有消除,而得利的只是谋臣说客。另一方面,秦国采用远交近攻的手段对付约纵,结果也只是穰侯、范雎之流的封地在一天天扩大,而秦国的土地却分寸未益。[3]所以,必须用新的战略思想来处理天下问题。那些真正能为秦国带来巨大利益、真正能够为天下百姓带来安生立命者,才为道德。“伊尹以中国为乱,道为宰于汤;百里奚以秦为乱,道为虏于穆公……故谓之仁义。”[4]以此为准则来衡量,那些被世人尊为“贵生之士”、“文学之士”、“有能之士”、“辩智之士”、“廉勇之士”和“任誉之士”的“六民”,[5]都是不道德之人。而新道德观念要求人们,把以下这些人视为有道德和令人尊敬者。他们是:“赴险殉难,死节”之人;“寡闻从令,全法”之人;“力作而食,生利”之人;“嘉厚纯粹,整谷(善)”之人;“重命畏事,尊上”之人;“挫贼遏奸,明上”之人。因为他们才是今天社会最需要的人,所以,他们才是有道德和值得尊敬的人。而君王要做的事情就是抵制“六种反常”,即祛除旧六种人,教育民众做新“六民”。[6]这是法家德育思想的第一项。
      法家的讲信与儒家很不一样。从管仲算起,讲信就一直是法家德育思想的主要特征。比如,管仲“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讲信。管仲治好齐国内政后,马上广交朋友,予人以好,给人以利。树立起信誉的标杆,让大家都相信齐国说话是算数的。然后号召大家尊崇周天子,“挟天子以令诸侯”,维护天下秩序。[7]齐桓首霸,使天下获得数十年安宁,百姓生命有了基本保障,中原文化得到传承。所以孔子喟然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8]而商鞅变法,为了取信于民,他命人在城之南门“立三丈之木”,规定:有人能“徙置北门”,“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果然得到这五十金。一年以后,“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变)者以千数”。[9]到了韩非更是从理论高度阐释信誉问题。信誉是关乎国家生死存亡和个人能否成功的关键。法家讲信,是用最直接、最明确的方式,一点不需要弯弯绕。这是第二条。
      第三,强调实际功用的德育思想。还是在《外储说左上》中,韩非讲了许多实用功效的故事。有秦伯嫁女“买椟还珠”,棘刺之端“为母猴”,“客有教燕王为不死之道”等等故事。我们挑选两个故事。
其一,墨子制造了一个“木鸢”,花了三年时间,结果“蜚一日而败”。其弟子夸赞老师,竟然“能使木鸢飞”。墨子说,我不如“为车輗者巧也。用咫尺之木,不费一朝之事,而引三十石之任,致远力多,久于岁数。”  其二,讴癸带领工人为宋王“筑武宫”。他引领着大家唱打夯的歌,行人停下观看,工人们也不累。“王闻,召而赐之”。讴癸说,我的老师比我唱得还好。王把讴癸的老师射稽请来。射稽引领着工人们唱打夯的歌,结果“行者不止,筑者知”。王说:“行者不止,筑者知倦”,这怎么能说你讴癸唱得不如射稽好呢?讴癸说:请大王“试度其功”。我引领工人们夯筑“四板”,而“射稽八板”。再检查一下土墙的结实程度,“癸五寸,射稽二寸”(射稽之墙坚硬一倍半)。这就是以实际功效为原则的德育思想的表现。这也是韩非在《五蠹》篇中,将儒家、言谈家、带剑者、患御者(逃避兵役者)和商工之民,皆视为蛀虫的原因。他说“儒以文乱法”。比如,有个叫“直躬”的人,其父窃羊,他告官。结果“令尹”说,杀了他(直躬)。因为子为父隐就是儒家的美德。但是这在韩非看来,“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君王如果“兼礼之”,那么百姓就不知何去何从了。“此所以乱也”。又比如,“患御者”。“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孔子询问其故,这个人说,我有老父亲在。如果我死,他将无人养活。孔子认为此人是孝子,就推举这个人做了官。韩非说,这简直是在破坏君王的权威,是在添乱和帮倒忙。
        他说,象这种逃兵竟然得到奖赏,这就是鲁国的士兵都轻易败北的原因。当今“人主”如果不祛除“五蠹”,听任“五蠹”谋私利,那么,不仅“乱”而已,必将使“公利灭矣”。[10]第四,尊法为德。韩非在《六反》篇中有这样看似偏激的论述:“君不仁,臣不忠,则可以霸王矣。”为什么呢?他说,为父母者,生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男女孩都是自己所生,为什么这样残忍呢?因为“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而君臣之交,本身没有象父母与子女之间那样的恩泽关系,君主却想用仁慈“禁下”,这不是明摆着行不通的吗?那么,靠什么使臣子为君王服务呢?唯有以法。“人主使人臣虽有智能,不得背法而专制;虽有贤行,不得逾功而先劳(自行犒赏);虽有忠信,不得释法而不禁(约束)———此之谓明法。”[11]人臣服务于君,不是因为人君的慈爱,而是法律所规定使之然。那么人君用什么来衡量其道德与不道德呢?“霸王者,人主之大利也”。人主以“霸王”为标准“听治”,规定:凡是有利于此(霸)者为道德,反之则为不道德。这样,人君“任官者当能,其赏罚无私”。就是要大家知道,竭尽全力工作,就可以建立功勋并得到“爵禄”,成就“富贵之业”。而“富贵者,人臣之大利也”。人臣为其“大利”,“行为至死”,也绝不会产生怨恨之情。于是在上之君“审于法禁,法禁明著,则官法”;官法则“赏罚不阿,则民用官”。也就是由君王制定法律条款,官吏严格依法办事,民众为官所用、听令行事。而一切尊法的行为,就是道德。“官治则国富,国富则兵强,而霸王之业成矣。”尊法为了“霸王”,“霸王”为了统一,统一顺应民心,所以尊法就是德育思想。[12]因为“守法的意识,本质上已升华为道德意识。
       古人说‘德,得也’,这里的德,可以理解为广义的德……也包括政治、法律等。这些规范外施于人,内得于己,即为德。引申来说,广义的德和狭义的道德,都主要是把外在的行为规范内化为个人自觉意识的结果。”[13]因此,法的制定必须有德,法的执行必须显现道德。先秦法家以法为德的思想真的是很深刻的哦。

注释:
[1]刘泽华.先秦政治思想史[M]第38页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
[2][3][4][5][6][10][11][12](清)王先慎.韩非子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98,7第一版.
[7]新世纪万有文库.梁运华校点整理.管子卷第八.小匡[M].第75页.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3.
[8]杨伯峻.论语译注.宪问[M].北京:中华书局1980,12第二版.
[9]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M].上海:上海书店1988,1第一版.
[13]夏伟东.“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治国理论的前进[J].引自人大复印资料,伦理学2001,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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