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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占军:中国应尽快启动问责机制 人大应启动特别问题调查程序 
作者:[苏占军] 来源:[] 2008-06-14

   汶川地震了,震碎了很多房子,注意是震碎,而不是震倒;但也有很多屹立不倒的。房子被破坏的罪魁祸首肯定是地震,但遭受地震,房子是否就变成豆腐渣,是否应该有那么多的人被填埋其中,官方和民间的说法不一;比如,教育部门对房子质量的解释,至少学生家长就不干。抗震救灾还在紧张进行,学生家长们便不顾一切集合起来,举着孩子的镜框上街、上访,弄得当地市委书记在大街上下跪阻拦、哀求,甚至一连跪了四回。以前碰到这种情况警察、武警就能解决问题,根本不用劳书记大驾,但这次失效了。

    在地震研究、监测、预报方面,人们也颇有微词。临震预报谁也没有能力做出,但中期预报是可以做到的----地震局的专家如是说。既然如此,国内、外有无汶川地区要发生地震的研究成果及监测成果?如果有,地震局分析、上报了吗?报告了,是谁决定不发布地震中期预报的,动机又是什么?人们注意到,地震发生当天晚上,四川省政府网站上关于成功平息地震谣言的网页还挂着呢,但后来却没了。

    地震发生的当天,国务院立即成立了“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温总担任总指挥长。而早在1993年,国务院就已经成立了“国务院看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的办公室设在地震局。1996年,国务院为这个指挥部配齐了人马,总指挥长由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担任。地震发生后,原先的机构没派上用场,因为它起不了顶点儿作用,还得温总亲自挂帅出马,原来的总指挥长回良玉,这次成了副总指挥长。

    地震是自然现象,无法避免。但地震来临之前,我们应该有充裕的时间可以做很多事情:可以把房子盖得结实一些,以便地震时不至于研成粉末,人可以多逃出一些来;可以发布中期预报,要大家提高警惕,注意防灾;地震发生后,相应机构和应急预案应当立即启动、发挥作用,而不应该临时再组建一套人马、现想办法。我觉得上面几点都是大问题,值得好好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其实核心问题就一个:对地震这一突发事件,政府部门有无失职,是否应该有人为此承担责任?这次不调查、不处理、不追究,下次再发生地震怎么办,还死这么多人?难道中国人的命永远如此低贱?

    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里面就有人大特别问题调查制度。这是跟外国学的。现行宪法仍有这项制度。《宪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第一款)。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一切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第二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也都有这个规定。可惜,建国以来,这项制度一直躺在宪法里睡觉,至少在全国人大这一层面还没用动用过。并不是说这项制度不好,缺乏操作性,也不是说没有值得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去关注、去调查的事儿,而是因为我们的政府和人民历来就没有依法办事、遵守法律的习惯和传统,出了大事儿,往往习惯于和稀泥,反正时间一长人们也就忘记了。而不以法律作为解决手段,以后还会有许许多多个“汶川地震”的。

    这次汶川地震给人民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太过惨重了,绝不能放过。放过这个,人大就是瞎子,就是摆设,就是渎职,就是犯罪。但我也注意到,此次地震之后呼吁设立哀悼日、降半旗的人多,而呼吁人大启动特别问题调查程序的人少,至今我没发现过。没有人起来呼吁,没有人来关注,人大自然就不会考虑这个问题。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人如果同意我的观点的话,都行动起来,一起呼吁人大对此次地震启动特别问题调查程序。

    现在已经开了个好头:哀悼日、降国旗的建议国家不是采纳了吗?如果专家、学者、大腕们以及数不清的网友们也如呼吁哀悼日、降国旗那样一起为启动汶川地震特别问题调查程序鼓与呼,国家是不会漠视的,毕竟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还是人民的权力机构,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地方。

    让我们都站出来齐声呼吁、呐喊吧!我在这里先开个头,放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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