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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笑了,调控该如何回应? 
作者:[lup] 来源:[] 2007-07-26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房地产大亨任志强笑了,他在2007博鳌房地产论坛上说:“没买房的人都亏了。”他还说:“我们希望政府不断的宏观调控,因为调控一次房价就涨一次,开发商就乐得合不上嘴了。”虽然任志强挨了许多骂,但是面对滚滚的财源他还是忍不住地笑了,他笑得自信,他笑得很有理,他笑得让人深思。

 

毋庸置疑,任志强的笑是针对政府关于房地产的宏观调控,他说政府的调控政策搞反了方向:“我们几年前就不讨论泡沫了。政府在今年年初已经提出增加供给,政府如果知道有泡沫能说增加供给吗?用增加供给来解决泡沫问题,有这个说法吗?”

 

这一回如果更多的指责这位商人已经显得没有太多的道理,因为政府对房地产的调控已经实行了许多年,调控的目标是要稳住房价,房价非但稳不住,一个劲的往上涨,可见政府的调控基本没有起到作用,就连《市场报》都直言不讳:“房价疯涨为哪般:九龙治水难扼房价”,我以为政府的调控是应当受到质问了。

 

笔者观察中国房地产价格问题也有许多年了,基本立场是赞成“国六条”和“双房限”,至于为什么不见成效,笔者以为许多问题仅仅纸上谈兵不行,需要有非常具体的办法,“国六条”说来说去还是一纸空文。就连“双房限”中90平米的概念都争论不休,今年1月10日14时左右,建设部网站上贴出一条说明,宣布《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予以废止。那个时候,“国六条”已经公布8个月了,关于一个90平米的概念还在进行争议,你说这个调控会有什么积极成果?

 

再说经济适用房,这也是一个模糊概念,在“国六条”中又提出了一个“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并且确立了“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的基本原则。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如果中央政府的调控中并没有非常细致的办法就一定会落空。当然这是还需要各地依据当地的情况提出相应的意见。如果没有明确的定义,没有实施细则也会成为一纸空文。例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就竟是一个什么概念,它和90平米是什么关系, 90平米本身也是非常笼统,因为89平米也是小于90平米,房地产结构如何根据各地的情况实行调整基本是一笔糊涂账。经济适用房,为什么是经济房?面对什么样的人群销售?廉租房为什么廉租,面对什么样的人出租;甚至包括这些“经济”和“廉租”的投入资金来源都没有明确的界定,这一系列的问题不落实,因此就很难让这种调控政策落地。

 

前几天看到天津电视台的一档节目,说的是天津针对拆迁的双困户落实了廉租房,不过受租人还需要通过电脑摇号,也就是说这种每月租金为1元的住房非常紧缺,前后就推出几千套,受益面非常窄。其实许多地方的推出的经济适用房也是远远低于需求,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如果过宽,很难满足需求;条件过于苛刻的话,即便有权购买了也未必能买得起。无论经济适用房还是廉租房如果都能保证供给,房地产价格一定能趋于平稳。有一个报道说:北京市对经济适用房的规划建设,2006年规划建设52.3万平方米,2007年规划建设114.7万平方米。那么我们就根据这个报道算一笔账:以2007年为例,我们不多算,每套平均80平米,共计解决1.43万套。每一套人口按4口人算,共计改善5.72万人的居住问题。北京市的现在常驻人口总数大约在1350万左右,外来的几百万统统不算,每年改善居住条件的人口比例是4.2‰。如果依照这个速度推出经济适用房,不要提出更大的期望,改善15%的居民居住问题大概需要35年的时间。现在的问题是北京调查显示有6成居民不起房子,如果让他们都能买得起经济适用房的话需要140年的时间。面对这种需求任志强能不笑吗?

 

政府说的供给不足,主要是中低价位经济适用房供给不足,政府在调控中的力度又甚微,导致整个调控不见成效。

 

任志强笑了,他说:“政府在今年年初已经提出增加供给,政府如果知道有泡沫能说增加供给吗?用增加供给来解决泡沫问题,有这个说法吗?”很明显任志强是在偷换概念,这笑中藏奸。赚了大把的票子装进口袋这大概就是这位商人所说的“房地产行业比任何行业都具有公益性”——而实际上是自己获利最大而已。他的理由是既然供给不足,何谈泡沫?这一点我已经多次说明中国人口太多,对住房需求空间大,而且还有农民进城的问题,因此房地产的泡沫不容易显露,但不是没有,现在开发商笑了,因为他们大赚了一笔,其实就有泡沫,没有这泡沫他们也不能赚这么多钱。中国房地产的特征就是市场供给不足与泡沫并存。

 

现在城市中的高收入者有两套或者更多套住房的人家非常普遍,其中包括公务员、国企高管,民企业主、大学教师、医生、律师等等。房地产的炒作已经成为有钱人进行的一种游戏,这些有钱人通过炒作获取巨额利润。由于整体上需求旺盛,因此这些泡沫就被掩盖了。

 

政府对房地产炒作似乎毫无办法?几年前国家税务总局就提出对土地持有环节收税,如果国家开征土地使用税,并进行累计递增和对中小面积住户实行免征或者退税政策,炒作房地产的成本就会加大。中国的土地成了免费的午餐这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无疑,这种现象对有钱人无限制占用国有土地有利,对房地产炒作有利。

 

任志强笑了,他说:“北京去年地价上涨了26%,房价只上涨了9.1%,相当于地价增长的一半左右。”言外之意北京的房价还会要涨。对此我并不怀疑,不久之前我写过一篇短文:《房价“刘翔”速度之究竟与对策》,文章中提出:“作为房子本身的造价,尽管这些年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构成房子的成本价增加是同步的,并不是太大,这和房价相比不足为道。那么现在房子价格上扬这么快,是什么原因呢?我以为是城市化的结果。例如过去城乡结合部的房价很低,现在要成为城市中心地段,开发后将成为商业中心,这里的土低价已经变成寸土寸金,有的甚至是寸土尺金,这种变化就是城市化的成果,因此在解决中国房地产价格的问题必须抓住这个牛鼻子。”

 

任志强说地价上涨的速度远远高于房价上涨的速度,这并不能够具体说明开发商究竟在土地升值中捞到多少好处,但是城市化的成果究竟应当如何分享不能回避。

 

笔者认为:关于分享城市化成果的问题,政府不能让开发商分享其中太大部分而成为暴利。政府分享的城市化成果——通过土地出让的收益,不仅用于城市建设,而且也应当把这部分收益用于推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关于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的定义要用法律的形式予以固定下来,这种房源供应的对象,价格,都要有很严格的法定程序确定,让城市真正需要住房的居民也能分享到这种城市化的成果,如果是要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城市建设需要推出相当数量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不然必然是远水不解近渴,不一定奏效。政府也可以把这种收益转让给一些由于城市建设需要而拆迁的住户,解决城市建设中造成拆迁居民住房具体的困难。总之,城市化的成果是国家的,应当用之于民。

 

“国六条”中提出:“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我看现在也没实现,我所在的城市已经把目标对准上个世纪90年代前后建设的住宅,这种拆迁无疑会带动周边地价、房价更快的上扬。

 

在贯彻“国六条”、“双房限”中既没有实现增加供给,特别是满足中低收入家庭需要的房子,其中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解释与实施细则都不够详细也导致市场供给不足。政府在调控中也确实没有认真考虑如何分享城市化的成果中,既要做的透明,又要把绝大部分利益转让给公民,特别是既需要住房的公民。

 

任志强在2007博鳌房地产论坛的发言还算是坦诚,需要思索的是政府的调控需要有实质性的进展,不然的话房价还是让开发商赚了空子。房地产的调控责任在于政府,政府调控不能是一纸空文,是需要出钱的,这个钱从哪里来?就要从城市化的成果——土地的增值中抽出来,而用之于民。政府不出钱,所有的调控必然是空话。开发商是不会自觉去进行什么调控,代替政府行使这个职能,现在开发商在嘲笑政府的调控,显然政府实失策了,政府的调控成功与否决定于城市化成果如何分享,取决于政府如何增加整个建设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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