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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的问责VS鲁能的反击 
作者:[王智新] 来源:[] 2007-01-30

    一夜之间,山东第一大企业鲁能集团被《财经》杂志推上了“国有资产流失”的“被告席”,怒不可遏的鲁能集团及相关力量在第一时间展开了强力反击。

    一方是有深远背景和雄厚实力的财团,一方是全国发行的财经类专业杂志。《财经》与“鲁能”的对峙表面上看“一方在泰山之巅,一方在渤海之渊”。但事情绝对不会如此简单,《财经》的问责与鲁能的反击,很有可能是中国政治博弈在经济领域的体现。如果这样的话,“问责鲁能”将会成为一件对中国政治、经济领域有深刻影响的事件,无论结局如何,都将会对中国社会进程有符号化的意义。

 
 
    2007年1月17日10点27分,在鲁能集团官方网站上出现了这样一则简短消息:《鲁能集团三家上市公司今日复牌》全文如下“2007年1月8日,鉴于广宇发展、金马集团、鲁能泰山三家上市公司股东发生变更,鲁能集团主动申请三家上市公司停牌。后经函证公司大股东,并将有关澄清资料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经交易所同意,于今日复牌。”这则长度不到一百字的消息却有着标志性的意义。联系到9天前《财经》杂志抛出的“重磅炸弹”——封面文章《谁的鲁能?》,以及8日鲁能集团三家上市公司的突然停盘,这则消息显得意味深长,有人将其视为鲁能方面的强势反弹。
    与此同时,在巨源资讯网(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一则鲁能集团上市公司的《澄清公告》,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鲁能泰山公告编号:2007-002
山东鲁能泰山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 年1 月《财经》第一期刊登《谁的鲁能》一文,涉及本公司潜在实际控制人变更信息,经函证本公司大股东,现澄清说明如下:
    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鲁能集团”)已在2006 年5月27 日发生股权变更,中国水电工会山东电力委员会已将其持有的鲁能集团31.52%的股份转让给首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鲁能物业公司等46 家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0.09%的股份转让给北京国源联合有限公司。
    2006 年6 月28 日,经鲁能集团2006 年度第三次股东会决定,鲁能集团的注册资本金由357654 万元增加至729400 万元,其中,北京国源联合有限公司增资203003.65 万元,占增资后的57.29%;首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增资168742.35 万元,占增资后的38.59%;原鲁能集团的三家小股东占增资后的4.12%。鲁能集团于2006 年6 月30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
    工商变更后本公司控股股东、潜在实际控制人及其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北京国源联合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 年3 月4 日,注册资本金250000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顺义区北京空港物流园区绿生路2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彬。
    首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 年10 月,注册资本金120000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法定代表人为熊宏伟,首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其股权结构图见附件。
    根据鲁能集团的复函, 北京荣达聚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人)与新时代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受托人)先后于2006 年5月、9 月签署两份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其主要内容分别为:委托人以其合法拥有的资金357645.83 万元委托给受托人,以受托人的名义受让财富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国源联合有限公司的66500 万元股权占总股本的95%;以及委托人以其合法拥有的资金17.1 亿元委托给受托人,以受托人的名义对北京国源联合有限公司进行增资17.1 亿元股权。受托人为该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委托人为该股权的实际持有人。另经了解,北京国源联合有限公司与首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无股权关系,不是一致行动人。
    特此公告。

    山东鲁能泰山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1 月16 日

    这则公告“澄清”的主要事实,却与《谁的鲁能?》一文所表述的主要内容基本一致:那就是鲁能集团已经被私营公司绝对控股,事态并没有就此明朗起来。
    这场“问责鲁能”的风波始于2007年1月8日《财经》杂志抛出“重磅炸弹”突然向鲁能集团发难。在那一天出版的最新一期《财经》杂志的封面专题文章:《谁的鲁能?》一文中,《财经》杂志披露了一个重大消息“很少有人知道,这家“巨无霸”数年前已并非国有企业,主要由具有垄断地位的电网系统职工控股;更少人知道,今天的鲁能,已经完成了惊险的一跃:在内部人严密运筹之下,职工退股已经基本完成,两家位于北京的企业——北京首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首大能源)和北京国源联合有限公司(下称国源联合)——已获得鲁能集团91.6%的股份。鲁能集团股权的作价依据,为鲁能集团截至2005年底的账面净值,并且减去了鲁能集团向股东支付的2005年度现金红利。以此计算,两家公司收购总价格约为37.3亿元。”
    与此同时,《谁的鲁能?》披露“鲁能集团,这个原为国家电网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下属的‘三产多经’企业(电力行业内部对‘三产’和多种经营公司的通称),如今已然是羽翼丰满的企业王国,总规模不仅超过原母体山东电力集团,也超过胜利油田、兖州煤矿、海尔集团等其他知名本地企业巨头。据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截至2005年底的数据,鲁能集团以总资产738.05亿元傲居山东企业第一。”
    从鲁能集团“738.05亿元”的总资产估算,到“以此计算,两家公司收购总价格约为37.3亿元”的巨大价格落差,谁都感受到这枚“重磅炸弹”的杀伤力。
    与《谁的鲁能?》同时刊登的还有几篇密切相关的报道,其中即有诠释鲁能集团演变过程的《鲁能变形记》,也有评论员文章《避免最坏的私有化》等文,矛头锐利,直指“国有资产流失”这样的命穴。
    1月8日当天,与鲁能集团相关的三支上市股票鲁能泰山(000720)、广宇发展(000537)、金马集团(000602)均发布公告称:公司就媒体报道向大股东询问,目前尚未答复,三家公司股票从即日起停牌。
    1月9日,鲁能集团在官方网站上发出了以《律师声明》为题的反击檄文,内容如下:

律师声明
  
    我所受鲁能集团公司委托,依法对《财经》杂志所涉及鲁能集团公司的诸多不实报道,声明如下:
    鲁能集团公司是依法注册和规范经营的法人实体,在企业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与其他任何法人之间产权明晰,管理界面清晰。鲁能集团公司对自身的管理和经营独立承担民事和法律责任。对任何损害鲁能集团公司利益的行为,我所将受鲁能集团公司委托,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鲁能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
2007年1月9日


    就在鲁能集团发表律师声明的第二天,同样被牵连进“问责漩涡”的山东电力集团也在官方网站首页最醒目的地方以更激烈的形式发表了声明:

声    明
 
    一、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主要负责山东省境内的电网规划、建设、运营和电力供应。多年来,在山东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的电力主业、辅业健康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国家实行电力体制改革以来,先后经过政企分开改革(将电力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省综合管理部门)、网厂分开改革(将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分开),目前正在按照国家部署,稳步推进电网企业主辅分开、主多分离改革(将辅业和多种经营企业与电网企业分离)。在上述改革过程中,我公司一直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规范操作。今后,仍将按此原则积极推进主辅分开、主多分离改革。
    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与山东鲁能集团公司均为依法设立的法人主体。近日,《财经》杂志在“谁的鲁能”等文中涉及的我公司有关情况,与事实严重不符,给我公司队伍稳定、安全生产和社会形象带来严重影响。我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三、我公司将在山东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落实科学发展观,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坚持依法治企,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改革,加快发展,确保电网安全,确保全省电力供应,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声明。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二ΟΟ七年一月九日

   鲁能集团和山东电力集团除了义正辞严地一齐声讨《财经》,也援引了中国投资协会的声明,证明《谁的鲁能?》一文中的不实。
    事实上,就在《谁的鲁能?》刊发当日,中国投资协会就发出了致《财经》杂志的公函:

财经杂志编辑部:

   贵刊2007年第一期刊登的《谁的鲁能?》一文中专门提到的,“2006年12月,中国投资协会会长、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陈光健上书国务院,反映鲁能清退职工股并引进两家私人企业股东的情况”与事实不符。我会及陈光健会长个人并未就此问题“上书国务院”,请尽快予以公开澄清。
 
中国投资协会 
                                      2007年1月8日

    在鲁能集团和山东电力集团“出招”,中国投资协会在旁要求澄清情况后,事态似乎向着《财经》杂志不利的方向发展。
     然而1月10日,《财经》“接招”并再次使出了“以静制动”的招数。在当天的《财经》网络版上,登出了一则更正启事:

更正启事
      《财经》网络版    2007-01-12 20:11:57 

    《财经》2007年1月8日封面文章《谁的鲁能》开头处第五段,应为:
  2006年12月,中国投资协会能源经济研究中心副理事长、原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陈望祥具名上书国务院,反映鲁能清退职工股并引进两家私人企业股东的情况。这封信的内容经中国投资协会多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并由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投资协会会长陈光健递交。信函措词峻急,请求国务院成立专门调查组,查清这一事件中可能涉及的“腐败问题”。
    (2006年12月,中国投资协会会长、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陈光健上书国务院,反映鲁能清退职工股并引进两家私人企业股东的情况。这封信措词峻急,请求国务院成立专门调查组,查清这一事件中可能涉及的“腐败问题”。)
  文章最后一节“如何定规”第三段,应为:
  《财经》记者还获悉,2006年12月,中国投资协会能源经济研究中心副理事长、原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陈望祥上书国务院,反映鲁能清退职工股并引进两家私人企业股东的情况。这封信措词紧急,请求国务院成立专门调查组,查清这一事件是否涉及腐败问题。此信由投资协会会长陈光健亲自递交。陈光健曾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颇具影响力。他曾于2003年就鲁能改制为职工持股企业之事上书国务院。明确要求“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国资37号文出台,即在当年8月。
    (《财经》记者还获悉,2006年12月,中国投资协会会长陈光健上书国务院,反映鲁能清退职工股并引进两家私人企业股东的情况。这封信措词紧急,请求国务院成立专门调查组,查清这一事件是否涉及腐败问题。陈光健曾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颇具影响力。他上一次就鲁能改制为职工持股企业之事上书国务院是在2003年,而明确要求“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国资37号文出台,即在当年8月。)
  文章第四节“垄断的血缘”第九段,应为:
  2006年8月19日,国家电网公司1000千伏的交流特高压实验工程正式奠基。
    (2006年8月19日,国家电网公司百万千伏的交流特高压实验工程正式奠基。)
  特此更正,并向读者致歉。
《财经》杂志编辑部
 
*注:据号中蓝色文字为笔者加上去的1月8日《谁的鲁能?》一文原文对照

    表面上《财经》杂志做出了道歉,但“致歉”的对象是“读者”,而非鲁能集团和山东电力集团。另外对比更改前后的文字,除了在个别职务、人名、数字上有出入外,原文整体架构、基本资料和所述观点并没有改变,与此同时《财经》网站还附上了中国投资协会公函的原文,以正视听——这也是以退为进的一招。
    1月17日,鲁能集团下属三家上市公司复牌。但如果以此视为鲁能集团方面的阶段性胜利似乎为时尚早,因为与此同时发布的《澄清公告》,等于认同了《谁的鲁能?》一文中的重要事实。
    就在鲁能集团官方网站上发布《鲁能集团三家上市公司今日复牌》通告后的33分钟,反应迅速的《财经》又在网站上刊登了两篇文章:《赵兴银成鲁能集团实际控制人》和《〈谁的鲁能〉引出两张“蛛网图”》,虽然没有再次与鲁能集团正面交锋,但明眼人一望便知这是围魏救赵的侧面攻势。
    “问责鲁能”事件将向何处发展?
    一方是有深远背景和雄厚实力的财团(在鲁能集团的背后,另有国企背景的山东电力集团如影随行),一方是全国发行的财经类专业杂志。《财经》与鲁能集团的对峙表面上看一方在如泰山之巅,一方如在渤海之渊。但事情绝对不会如此简单,《财经》的问责与鲁能的反击,很有可能是中国政治博弈在经济领域的体现。如果这样的话,“问责鲁能”事件将会成为一件对中国政治、经济领域有深刻影响的事件,无论结局如何,都将会对中国社会进程有符号化的意义。
    多言无益。
    拭目以待。
 

附:《财经》杂志简介
《财经》杂志网站:www.caijing.com.cn
主办单位: 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
编辑出版: 财经杂志社
国内统一刊号: CN11-4568
出版周期: 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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