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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炽成:从传统“阳儒阴法”到现代“阳法阴儒” 
作者:[周炽成] 来源:[网友推荐] 2018-03-01


编者按:本文作者是已故华南师范大学政治系主任周炽成教授,他较客观地评价了20世纪70年代中期的“评法批儒”运动,并提出了从传统“阳儒阴法”到现代“阳法阴儒”的主张,特别值得大家关注。原题:《闹剧背后:从思想史的角度看“评法批儒”运动》,载《现代哲学》2006年第2期。


    法家的地位在近代中国不断提升,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而达到了最高点。在汉代以后二千多年的中国厉史中,法家似乎从未像当时那样被全国性地尊仰到这种程度。大家都知道,当时发生了一场尊法贬儒运动(其时的名称叫“评法批儒运动”)。这场运动时间不长,约为两年(1974一1975)左右。它继批林批孔运动而来,或者说与那场运动连在一起。在当时,评法批儒运动规模很大,其影响面也很广。

    这场运动以后,随着政局的大变,时人对它的评价大都是负面的。其中,最常见的,直至现在还被认可的评价是:这场运动是某一政治集团(“四人帮”)的政治阴谋的产物。这一集团以尊法批儒为手段去攻击保守派(主要是指以“现代大儒”周恩来为代表的一派),而把自己这一集团暗示为作为改革派的法家的后继者。

    笔者也同意,这场运动确实与政治牵连得很深并显出闹剧的色彩。但是,必须注意到一个基本事实:当时著文参加评法批儒运动的作者几乎没有人知道,他们是在批判“现代大儒”周恩来。因此,即使这场运动真的源自政治阴谋,但是,绝大多数参与者却无政治阴谋。显然,政治阴谋论无法解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人参与了这场运动。拙意以为,仅仅以政治阴谋来解释那场运动,是远远不够的。本文拟从思想史的角度来重新审视一下这场运动。在我看来,起码不能离开两个背景来看这场运动:一个背景是近代以来法家地位的节节上升,另一个背景是“五四”以来强大的反传统主义。

    屡遭列强欺凌的近代中国人,其富国强兵的愿望异常强烈。在古代中国诸思想流派中,最为注重富国强兵者,莫过于法家。因此,法家在近代中国日益受到重视是很自然的事。陈启天在20世纪40年代曾把“新战国时代”与“旧战国时代”做比较:“旧战国时代所恃以为国际竞争者,厥为法家思想,此不争之事实也。近百年来,我国既已入于新战国之大变局中,将何所恃为国际竞争之具乎?思之,重思之,亦惟有参巧近代学说,酌采法家思想,以应时代之需求而已。”无论是在“旧战国时代”,还是在“新战国时代”,法家思想都是很适用的。近代抵外侮、寻富强的大势唤起国人对法家思想的关注。

    在传统中国,虽然法家的影响一直不断,但是,它并未得到广大知识分子(士人)的认可。尽管有政治家和法律专家施行法家思想,但绝大多数士人总是对它充满了反感。这种情形,到近代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虽然仍然有知识分子批评法家(如谭嗣同就是著名的一例),但正面肯定它的知识分子越来越多。起初,只有严复、章太炎、梁启超等人这样做,而后响应他们的知识分子却数不胜数。这是一种很值得我们注意的转变。

  “五四”以后,中国思想界被反传统主义的思潮长期笼罩。这种反传统主义总是把矛头对准儒家,因为在反传统主义者看来,中国过去两千多年的传统是由儒家来代表的,这种传统要为中国在近代的落伍负责。准确地说,这种反传统主义应该被称为反正统主义。中国传统的内容是很复杂的,其中,儒家在很长的时期内被视为正统,而法家、道家等则被视为非正统。在“五四”时代及其以后,儒家成为众矢之的,它受到了最大的冲击。非正统的各派则被用来作为批判儒家的传统资源。陈独秀指出:“旧教九流,儒居其一耳。阴阳家明历象,法家非人治,名家辩名实,墨家有兼爱、节葬、非命诸说,制器敢战之风,农家之并耕食力,此皆国粹之优于儒家孔子者也。”在陈独秀看来,非儒家的各派都优于儒家这一派。在“五四”时代,以非儒的传统来攻击儒家正统,已成为一个惯用的做法。例如,被胡适称为“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的吴虞就用这种做法。在《道家法家均反对旧道德说》一文中,吴虞以法家和道家作为批判儒家的武器:“商君的理想,是要富国强兵。……然而古来儒家,多以诗书孝弟为个人紧要的事,对富国强兵的反转轻视,这真是不识时务”。吴虞又称赞韩非子:“其思想之博大,义理之明晰,论锋之锐利,实非儒家所及。”

   20世纪70年代中期的尊法贬儒运动,是“五四”反孔运动的极端性发展,也是“五四”盛行的以非正统来反正统的极端性发展。在“五四”时代,人们要打倒的只是后人所塑造的孔子偶像,而对于历史上的孔子本人,则尚有几分客气之处。例如,陈独秀说:“我们反对孔教,并不是反对孔子本人,也不是说他在古代社会毫无价值。”到了70年代,人们则进一步攻击孔子本人,对他毫不客气了。多种多样的帽子戴在他身上:“复辟的祖师爷”,“奴隶主阶级的思想家”,“顽固派”,“反动思想的总代表”……另外,在“五四”时,人们用多种非正统(道、法、墨等)来反对一种正统(儒家),而在70年代的评法批儒运动中,人们则只用一种非正统(法家)来反对昔日的正统。

    “五四”以后,存在着一种大势:儒家地位每况愈下,而法家地位则不断上升。这种大势为70年代的尊法贬儒运动提供了前提。从思想史的角度看,没有这一大势,这一运动似乎是很难发生的:并且,与反传统(正统)主义相连的崇变意识,也是值得注意的。在这场运动之前,法家主变革、儒家主保守这一基调,已得到普遍的认可。“变革好,保守不好”这一评判,也早已得到普遍的认可。在那个年代,谁会说自己主张保守主义呢?

    从50年代到70年代,阶级斗争的观念和哲学上两条路线(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斗争的观念深人人心。这两种观念也为那场运动提供了思想前提。早在“文革”前17年(甚至更早),史学和哲学已很娴熟地把这两种观念用于研究法家和儒家。把法家归人唯物主义阵营并不难,连称不上是马克思主义者的梁启超都早这样做了。他指出,法家思想以唯物主义为出发点。在五六十年代,以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这一对子研究中国思想的人,没有谁不会把法家作为唯物主义者。在“唯物主义好,唯心主义坏”这一思维定势下,崇法是必然的。另外,在郭沫若关于春秋战国时期为中国“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化时期这一说法被定为一尊的情况下,将法家判为“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将儒家判为“维护旧奴隶制的思想代表”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因为法家在当时确实是主张并极力推行变革的,而多数儒家(尤其是孔子)确实是倾向于保守的。

    从政治上看,撇开政治阴谋论不谈,“文革”时期盛行的“两条路线斗争论”也对评法批儒运动有很大的影响。它成为当时解释中共党史的主线,在这条主线之下,有所谓“党内十次路线斗争”(最早的一次是与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的斗争,而最后三次是毛主席革命路线与彭德怀、刘少奇、林彪错误路线的斗争)。根据这种路线斗争模式,党内的路线斗争与阶级斗争密切相关,是社会上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它还与哲学上的路线斗争有关,因为党内的正确的政治路线总是以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为基础,而错误的政治路线则总以唯心主义的思想路线为基础。显然,在评法批儒运动中形成的儒法斗争模式,就是当时两条路线斗争的一种引申。依照这种引申,过去二千多年的中国历史存在着儒家路线和法家路线的斗争。在当时的论者看来,春秋战国时,二者之争表现的是没落的、正在衰亡的“奴隶主阶级”和新兴的、有生命力的“地主阶级”之间的斗争。在秦汉以后,儒家代表维护现状、维持既得利益的“大地主阶级”,而法家则代表要求改革的中小地主阶级”。

    综上所述,有多种因素促成20世纪70年代那场尊法贬儒运动的产生,不能仅仅用政治阴谋论来解释之。我们尤其不要忘记其意识形态背景。在指斥这场运动的荒唐性时,别忘了指斥指导这场运动的意识形态的荒唐性。在70年代末,对这场运动的荒唐性,前贤已多有论之。其中,立足于事实之论,于今仍有价值;而立足于某种狭槛的意识形态之论,至今读来,则觉得它们同样荒唐:这不过是以一种荒唐来批判另一种荒唐。两种荒唐都共有一种荒唐的意识形态,路线斗争论就是这种荒唐的意识形态的一项重要内容。前述解释评法批判运动的政治阴谋论就是以路线斗争论为指导的。

    从事实上看,儒法斗争确实存在过,但是,如果把它作为贯穿于中国二千多年历史发展的主线,则绝对言过其实。在战国末年,儒法之争很激烈,甚至直到两汉年间,这种斗争还仍然存在。在汉昭帝时召开的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之士与桑弘羊的争论,确实是属于儒法之争。不过,这应该是中国历史上最后的一次正式的儒法斗争了。说在南北朝时期崇佛与反佛,是当时儒法斗争的重要内容”,那简直是信口开河。把司马光与王安石之争还看做是儒法斗争,那也远远违背事实。确实,在评法批儒运动中,存在着一种总体倾向:中国历史上任何一次影响较大的争论,都可能归为儒法斗争。这说明,对某种观念的偏执、狂热信奉,会使人失去起码的学术良知。

    而且,战国至秦汉间的儒法斗争,具有非常复杂的内容,其中有人性假设上的分歧,有道义论与功利论的争执,有重德与一重法的对立,有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对峙,等等。但是,令人奇怪的是,在70年代儒法斗争模式之下,时人竞置这些真实的论争内容于不顾,毫无根据地把“复辟和反复辟的斗争”、“分裂和统一的斗争”、 投降主义和抵抗主义的斗争”等等作为儒法斗争的内容。因此,儒法斗争模式不仅在时间上用错,而且其内容本身也大有问题。

    为了推行儒法斗争模式,法家代表人物的数量被恶性地扩充。历来公认为儒家代表人物的荀子被推到法家阵营(可能因为他是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子的老师)。具有明显的道家倾向的王充,也荣列法家之榜(可能因为他写过《问孔》、《刺孟》等篇,对儒家有所不满)。明末清初的儒者王夫之被硬拉到法家队伍中去.(可能因为他是“伟大的唯物主义者”)。另外,范填、柳宗元、刘禹锡、刘知几、沈括、陈亮、李赘、龚自珍、魏源、严复、章太炎等也都被归人法家。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被认定为法家。时人心里似乎起码有两个判定法家的标准:唯物主义、反对儒家。因此,秦汉以后几乎所有被认为是主张唯物主义的思想家和反对儒家的名士都荣获法家桂冠。这两个标准当然是大有间题的。如果所有唯物主义者都是法家,那么,为什么不明确地把现代中国最伟大的唯物主义者列为法家?如果凡是反对儒家的都是法家,那么,为什么不把尖锐批判儒家的庄子列为法家?

    从价值上看,法家思想中确实有好的东西,儒家思想中确实有不好的东西。但是,如果说所有法家思想都是好的或基本上是好的,所有儒家思想都是坏的或基本上是坏的,那就很难说得过去了。在评法批儒运动中,价值的天平大大地向法家一边不恰当地倾斜。有关论著过高评价法家,而对其不足的一面总是轻轻带过。对儒家的评价,则总是负面的。法家被评得高高在上,而儒家则被批得一无是处,这种一边倒的情形,进一步显示了这场运动的闹剧色彩。就以当时说得最多的改革与保守的分野来说,法家确实具有鲜明的改革倾向,而儒家则经常显得保守。但是,并不能说一切改革都是好的,一切保守都是坏的。关键要看改革和保守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如果把有价值的东西改革掉,这种做法难道是好的吗?如果保守有价值的东西,这种做法难道是坏的吗?可是,“五四”以来过激的反传统主义,到文化大苹命时期达到顶峰。在这种情势下,“一切改革好,一切保守坏”的价值定势,深深地支配了当时参加评法批儒运动的人们。他们极度狂热于新,过分恐惧于旧。他们无法看到儒家保守的正面意义。而且,并不能说所有儒者都是保守的。近代大儒康有为就是一个杰出的改革家。他在改革方面是这样的大胆,以致于直到现在,还有人批评他太冒进了。康有为的例子,无疑证伪了凡儒者必保守的论断。

    虽然在评法批儒运动中有很多荒唐的东西,但是,在新的世纪,反思这30年前的事,仍然可以发现不少耐人寻味之处。首先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与“文革”初期的仇视古书刚好相反,在评法批儒运动中出版了大量的古籍。《历代法家著作选注》、《历代法家著作译注》等,一时充斥书市。关于法家代表人物的著作的单行本(如《韩非子注》、《商君书注》等),也有很高的发行量。上海人民出版社于1975年出版的《历代法家著作选注》第1册,印了21万本。同一出版社于前一年出版的《韩非子选》(王焕镰选注)也印了20万册。在1974、1975这两年,全国兴起了一阵古籍热。虽然在形式上看,这一阵古籍热只限于热法家著作,但是,正如前面指出的,法家代表人物的数量在不断扩充,这就使很多不属于法家的著作“挂羊头卖狗肉”般地大量印行。一般地说,重物崇实、弘新尚力、非旧弃虚的古籍都在当时以被作为法家著作(尽管其中很多事实上不是法家著作)出版。

    另外,为了树“靶子”和立“反面教材”,儒家著作也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奇特方式(“批注”)来出版。在发行量同样也很大的《论语批注》等书中,作者的本意在批判儒家的言论,但是,读者却很可能对作者的批判不感兴趣,反而对批判的对象—儒家的言论感兴趣。只要著作一出版,作者便无法控制读者的解读,著一而解多的现象便必然会由此产生。在评法批儒运动期间,笔者正在上初中。我们语文课本中就有《三字经批注》的片段。其中,所谓“批注”的内容,我早就忘了。但是,对课文中出现过的《三字经》名句,如“人之初,性本善;……苟不教,性乃迁”等,却有极深的印象,至今不忘。说来难以置信,在这个猛批“封建主义”的时代,我却以一种非常独特的方式,在违背教材编写者本意的情况下,接受“饱浸封建主义毒汁”的蒙学教育!这真是太吊诡了:在反传统主义登峰造极的年代,传统却以一种令人不可思议的方式在延续!

     对照“文革”十年中的“1966一1967”和“1974一1975”,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变化:在前一个时期,人们横扫一切古书,当然包括法家的古书;在后一个时期,古书得到大量的印行。“文革”以恨古书始而以读(以一种非常奇特的方式)古书终。这一怪异的始终从一个侧面展示了中国文化传统的强大生命力。无论如何,评法批儒运动中的大印古籍,总是一件带有正面意义之事。它以一种曲折的方式修正了“文革”初期的过错。在人类历史上,人们不断地修错。当然,修错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不过,像现在所说的修错,却真是在“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的史无前例的修错!尽管当时编印古籍者大多未意识到自己是在修“文革”早期之错,但是,事后地看,却真是一种修错。历史在此向我们展示了一种与“意”不同的“势”。

    当时参加编注古籍的人,既有中老年专家,也有年轻新手,前者如高亨、王焕镰等,后者则鲜显其名。不过,正是这班年青人,在这场运动中接受了一些关于中国典籍和中国思想文化的基本功训练。这些人中的相当一部分,在20世纪80年代的“文化热”和90年代的“国学热”中大显身手。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正常的人才培训受到极大的冲击,年青人以非常规的方式受到训练,这也算是评法批儒运动的一个意外结果。

    前面已指出,“五四”以来的反传统主义,确切地说,应该被称为反正统主义。以中国传统资源来攻击正统(儒家),这一做法从“五四”开始而到评法批儒运动中得到极端性的发展。虽然这一极端性的发展经常显得很荒唐,但是,透过这些荒唐,我们能从它的对非正统资源的大挖掘中,发现它对中国文化中非正统一面的充分发挥。在传统中国,尤其是在其后期,由于正统的过分强大,非正统的一面不被人看重。“五四”以后,这一面被越来越多的人展示出来。到了评法批儒时期,非正统的一面在法家的名义下被推至前所未有的境地—成了新的正统,而以前的正统(儒家)则成了异端。于是,法家大旗之下,兵强马壮,声势浩大。在传统中国被压制的异端的声音,此时空前地释放出来。经此释放,人们便不得不面对中国文化的另一而(原来非正统的一面)。

    如果可以把儒家和法家的传统分别简单地概括为“道德的传统”和“力智的传统”(余英时先生把法家作为中国反智论的代表,笔者不以为然),那么,评法批儒运动则是一场鄙弃“道德的传统”和光扬“力智的传统”的运动。鄙弃“道德的传统”,这是一大过错。但是,光扬“力智传统”并不错。近代以来,面对列强的人侵和西方文化的东进,这一传统早已受到国人的重视。评法批儒运动以非常极端的方式突出了这一传统。

    有人把中国传统文化称为德性文化,它不同于西方的智性文化。这种看法法实际上只以儒家来论来中国文化,而忽视了法家,忽视了中国文化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一翻开法家的著作,我们即可看到一种与德性传统完全不同的东西。评法批儒运动以一种夸张的方式把这些东西展现出来,在今日视之,不无启示作用:不能把中国文化等同于儒家文化,甚至不能笼统地说,中国文化以儒家为主导。

    但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文化讨论,却存在着一种只重儒家忽视法家的倾向。在述说所谓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时,论者们所讲的实际上经常是儒家文化的基本精神。从思想史的角度看,这恐怕也是一种修错。70年代那场评法批儒运动,再加上在它之前的批林批孔运动,把儒家打人了十八层地狱。上述那种倾向,应该是为修70年代之错(和更早之错)而做出的大幅摆动。虽然摆得太厉害了,但在当时亦为可理解之事。不过,在经过大摇大摆之后,我们应该以平静的心态来看待法家。在评法批儒运动中,人们把法家作为新的正统,而把儒家作为异端,这当然不可取。但是,如果我们回复到把儒家作为正统,而把法家(以及其他家)作为异端,这同样不可取。正统和异端的二分,是一种应该克服的先见。

    在21世纪的中国文化建设中,应该考虑充分利用法家的思想资源。前述力智的传统,就有较高的利用价值。其他如法治主义、国家主义、现实主义、功利主义等,也同样如此。近代以来,很多中国人都努力开挖法家资源来应对西方文化。在21世纪,这种努力不应该中断。

    儒道互补,人们已经谈论得很多,但是,少有人提儒法互补。其实,儒法互补也是很值得重视的。这种互补有多种表现:德性精神与智性精神的互补、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互补、软心与硬心的互补、活性思维与刚性思维的互补……当然,也可以说在这些方面存在着儒法之争。但是,我们应该超越儒法的派性之争。在70年代盛行一时的儒法斗争”模式之下,人们全部倾向于法家一边来谈论儒法之争,以法抗儒,结果导致了一场千古未见的闹剧。如果我们反过来,倒向儒家一边来谈论儒法之争,以儒抗法,结果又会怎么样呢?应该也是大有问题的。为了避免这两方面的问题,有必要重视“互补”的概念。《周易》所阐发的阴阳互补,实为中国思想宝库中的明珠。用这种活性思维来看待儒法的分歧,要比用韩非子式的“不两立”的刚性思维来看待它好得多。不过,正是根据这种儒家式的活性思维,必须容忍法家。立足于这种思维,儒法关系就变成了一种互补关系。

    用阴阳互补的模式来看待儒法关系,最好阳法阴儒(与传统的“阳儒阴法”刚好相反)。“阳”是指“公共的、外在的”,“阴”是指“私人的、内在的”。当然,笔者绝无尊阳卑阴之意,也无尊阴卑阳之意,而是主张阳与阴的和谐、均衡发展。并且,这里说的儒、法均指根据当代生活需要和今人的价值观重新建构的儒、法,它们超越了战国时的原生儒、法和后来的继生儒、法。拙意以为,在外在的、公共的生活领域,我们要多用法家精神,而在内在的、私人的生活领域,我们则要多用儒家精神。

    —在公共生活领域,我们要推行法治,上下守法,以法的权威来作为最高权威。但是,良好的法治需要内在的道德来支撑。在一个有德而无法的社会中,我们尚不会感到太难过。但是,在一个有法而无德的社会中,我们就会感到难受了。因此,我们需求政治领袖、司法立法界人士以及普通人在守法的外观下,有一颗内在的德心。并且,在私人生活领域,人人都需要修身养性,保持良好的操守。

—在经济领域中,我们以实力立足,以实力竞争,以实力论英雄,这是阳的一面。但是,我们同样需要儒商,需要经济伦理,这是一面。在中国大陆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奸商满大飞的情况下,这一面显出了非常宝贵的价值。

    —在执法领域中,执法人员要坚持法家式的无情的公正,决不可以私情伤公法。但是,在家庭与私人交往等领域,我们又要保持儒家般的温情,不可将冰冷冷置于其中。

    —在实际行动中,我们离不开法家的现实主义精神,离不开务实态度。但是,在内心深处,我们又必须恒持儒家的理想主义精神,固守崇高的价值理念。

    —在外交关系中,我们要坚持强硬的“法家路线”,以“计算之心”对外。一百多年前,李鸿章的肺腑之言“弱国无外交”,道出了外交关系的相当一部分真谛。但是,在对内关系中,我们又要走温厚的“儒家路线”,要用“侧隐之心”对待国民……以上都是阳法阴儒的种种表现。以阳法阴儒的模式来看30年前的评法批儒运动,我们会发现,那太阳了,需要滋阴,而80年代以来的文化讨论,则有过阴之嫌,需要旺阳。阴阳和谐,乃为正道。


参考文献:

1.陈启天.《韩非子校释》,中华书局1941年版

2.陈独秀.《陈独秀文章选编》(上),三联书店1984年版

3.赵清、郑城编《吴虞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4.陈独秀.《独秀文存》卷1,安徽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5.梁启超.《梁启超学术论著·先秦政治思想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6.上海市《历代法家著作选注》编辑组.《历代法家著作选注》第3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

7.周炽成.《荀子韩非子的社会历史哲学》,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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