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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竹:美国社会的暴力传统和警察暴力 
作者:[寒竹] 来源:[《中国力》2016-09-26] 2016-09-28

  编者按:王充《论衡》篇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美国社会的暴力血腥素来有其根由,这与该国贫富差距大和枪支泛滥等社会痼疾息息相关。而近年来美国在伊拉克、阿富汗发动的战争,客观上对美国国内社会治安产生了恶劣的反弹效应。

  美国联邦调查局在最新发表的2012年犯罪统计报告中指出,2012年美国共发生121万多起谋杀、强奸、恶性攻击等暴力犯罪,较上年上升了0.7%。这意味着,每10万人中平均发生386起暴力犯罪案件。2012年,美国执法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共实施了1220万次逮捕行动,这一数字还不包括对违反交规者采取的逮捕行动。

  根据这一统计报告,拥有270万余人口的美国第三大城市芝加哥2012年发生500起谋杀案,位列美国各城市之首。此外,2012年,芝加哥共发生抢劫案13467起,暴力攻击案12272起,财产犯罪112466起,盗窃案22748起,偷车案17001起。为数众多的犯罪案件使芝加哥的社会治安状况蒙上了一层阴影。

  面对这些社会顽症,一味信奉“放任自流”、“有限政府”而放弃“纠举非法,平章赏罚”的美国官员似乎难有作为,致使社会治安问题成为美国身上的一道很难彻底愈合的创伤。

    2016年9月20日下午,美国警方在夏洛特市东北部社区枪杀了43岁的黑人男子斯科特。这起枪杀案当晚就激起了当地民众的抗议。21日晚,夏洛特市的许多商店和建筑物门窗被砸,一些民众、记者和警察被打伤,一名抗议者被他人开枪击中头部,重伤不治身亡。

    由于民众抗议的规模越来越大,北卡罗来纳州州长帕特·麦克罗里宣布夏洛特进入紧急状态,并在该市部署国民警卫队,以维持秩序。

    对于美国社会发生的暴力枪杀事件人们已经习以为常,对警察的暴力执法和肆意开枪的行为人们也不会感到惊讶。但夏洛特市的枪杀案发生在今天,人们还是禁不住会产生困惑。

    2016年美国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动辄开枪的恶行已经在美国各大城市激起了接二连三的大规模抗议游行,而警察被报复性枪杀的案子也越来越多,为什么美国警方热衷于开枪执法的行为并未收敛?难道执政当局不担心这样长期下去,美国的民众,特别是非洲裔美国人跟警方的仇恨会越演越烈,最后社会走向难以控制的动乱?

    要理解美国警察开枪滥杀的根源,关键是要理解美国社会的暴力传统,而这一点很多人并没有理解到。现在不少人在谈到美国的传统时,开口理性,闭口宽容,常常给世人描绘出一副理性平和的画面,美国的历史和传统仿佛就是在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中一群乡村绅士优雅地坐在一起签署宪法文件;而忽略了这个国家本身产生于暴力和战争,并且靠暴力来维系。

    先来看看美国的暴力传统。美国之所以形成私人持枪的历史传统,是因为暴力冲突的需要,以弥补北美历史上国家公权力的缺位或不足。

    当年的这些殖民者在开拓北美大陆时,社会并未形成有效的国家公权力来维系社会秩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北美殖民者之间的冲突,殖民者和当地印第安人的冲突大都通过武力方式自行解决,暴力冲突和私刑是那个年代的家常便饭。正是由于政府的公权力无法保障民众的人身安全,正是由于政府的公权力无法维系社会秩序,所以普通民众只有靠自己手中的枪支在这种丛林社会中生存下来。
在北美十三州独立之前,许多州的政府都无法给民众提供工作和生活的安全保障,所以只有要求老百姓携带枪支以求自保。有的州,如弗吉尼亚州、马萨诸塞州和纽约州的政府甚至用法律的形式强制要求民众拥有和携带武器。有的州要求外出旅行和工作的公民必须携带枪支;有的州规定成年男子必须拥有枪支,没有枪支的公民还会被处以罚款。美国的民兵传统也就大致是在这个时代形成。为了保卫各个州的安全和利益,几乎每一个成年男子都是携带武器的战士。

    美国社会的丛林原则在19世纪的西部大开发过程中进一步得到强化。美国社会崇尚暴力的传统也是在这个时期确立的。

    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行为都会受民间社会的影响。由于美国在建国前和建国初期具有很强的丛林社会色彩,在此基础之上生长起来的政府也具有强烈的暴力色彩。还在1787年美国宪法颁布之前,马萨诸塞州的政府就严厉地镇压了谢斯起义。从美国宪法颁布到二十世纪,美国政府对各种社会起义和动乱,尤其是对工人罢工,历来采取强硬的暴力镇压措施,这一点跟有着社会民主主义传统的欧洲国家有很大的不同。

    根据历史资料,自南北战争后,几乎每届美国政府都采取过武力镇压民众的行动。格兰特、哈里森、克利夫兰、麦金莱、西奥多·罗斯福、威尔逊、哈定、胡佛、富兰克林·罗斯福、约翰逊、尼克松等,都有在执政期间使用武力镇压民众的记录。

    美国社会民间崇尚枪支暴力的传统催生了美国政府对使用武力的热衷,美国国家机器为了在力量上压倒民间的武装力量,便发展出一个更为强大的暴力机器,美国逐渐演变为一个依靠警察暴力维持社会秩序的国家。

    2014年12月英国的《经济学人》杂志发表了一篇专门谈美国警察暴力的文章。文章指出,美国执法系统热衷暴力,非常具有致命性:根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美国警察开枪打死了至少458人。而相比之下,英格兰和威尔士的警察没有开枪打死任何人。

    根据英国媒体的披露,美国的警察组织事实上已经变成了准军事部队,他们给自己装备了榴弹发射器和装甲车。美国全副武装的SWAT特警组执行的袭击次数已经从1980年的每年3000次上升到目前的每年5000次。在如此强大的武装力量的支持下,美国警察系统把全国人口的近1%投入监狱,这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5倍。

    斯科特在夏洛特市被警察枪杀一案使人们产生的另一个疑问是,如果说美国警方在执法过程中动辄开枪是因为美国私人枪支泛滥,(就在20日下午夏洛特市的斯科特被警察枪杀后三天,美国西北部华盛顿州发生枪击案,迄今有5人死亡)那么为什么美国民众不能在禁枪问题上达成共识呢?美国政府宣扬的“普世价值”(包括对人权和生命的珍视)究竟体现在哪里呢?

    根据统计资料,美国民间社会拥有约2.7亿支枪,每100个公民中就有89人持枪。如果严格限制私人拥有枪支,会不会减少美国的犯罪率,从而也减少美国警察滥用枪支的弊端呢?

    问题其实并没有这样简单。美国国会不能通过禁止私人携带枪支的法案,并非仅仅如一般人想象的那样,是因为步枪协会的巨大影响力。

    如果美国的2.7亿支枪支真正是平均地分散在每一个美国人手中,美国国会恐怕真的会坐不住,要通过某种法案来限制民间的枪支。真实的现实是,2.7亿支枪并非平均地分散在民间,而是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这些人主要是郊区和农村的白人。所谓美国人人可以携带枪支是一个迷惑了不少人的不准确说法。

    最近英国《卫报》发表了美国哈佛大学和东北大学联合做的调查报告。根据这份调查,全美大约一半的枪支集中掌握在3%的持枪成年人手中。这小部分美国人平均每人拥有17支枪。这份调查也显示,美国的持枪者大多是白人、男性、思想保守、生活在农村地区。非洲裔美国人中只有14%自称持枪。

    针对美国民间枪支的分布情况,有美国人说,第二宪法修正案对黑人是没有意义的。一来黑人能合法携带枪支的人很少,二来,当黑人面对警察时说自己带有枪支,很可能被当场射杀。

    所以,简单地把美国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动辄开枪滥杀的行为归结为枪支泛滥并不准确。近年来发生的警察肆意开枪滥杀的事实表明,美国警察很多时候在开枪射杀嫌疑人员时并没有受到生命威胁。这一次警察对毫无威胁的斯科特开枪射杀并非个案。美国民众每一次走上街头抗议警方滥杀无辜的示威游行,基本都是因为警察枪杀了没有任何威胁的嫌疑人员。

    美国社会高度丛林化,民间社会的枪支分布极不平衡,而美国的犯罪案发地点也极不平衡。根据美国政府的统计资料,在2016年上半年,美国发生的枪杀案有23000多起,其中大规模枪击案(伤亡4人及以上)136起。死亡近6千人,受伤12000多人。其中未成年人伤亡1500多人。美国发生的枪杀案在发达国家中可谓首屈一指。但需要指出的是,美国绝大多数的凶杀和暴力抢劫案件都是发生在各大城市的贫民区。在美国许多的富人区,治安相当良好。

    理解了美国社会的传统暴力文化,理解了美国枪支的民间分布情况和犯罪发生地点的不平衡分布,就会明白,美国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滥用暴力和动辄开枪滥杀无辜的事件还会发生,斯科特在夏洛特市被执法警察枪杀绝不会是最后一次。而民众的示威,媒体的责问都不会让美国政府采取措施限制或约束警察的开枪权力。美国的主流社会更不会因此而质疑美国的司法制度和执法程序。

    美国就是一个崇尚暴力的国家。在所有的发达国家中,美国赋予警察使用暴力的权力是最大的,而普通民众对警察使用暴力的承受度也是最大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主流社会中有相当多的人希望警察拥有强大的武力,希望警察用暴力执法行动来保障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热衷暴力,容忍暴力,这是我们理解美国统治精英的一个重要特征。

    同样,枪支是丛林社会的最佳武器,而枪支的分配并非人人均等,美国的财富和购枪法律对枪支在社会中的分配起着决定性作用。美国国会及主流社会非常清楚这一点。全面禁枪对社会的强者来说是作茧自缚。只要按照美国的自由市场进行社会分化,再加上购买枪支的种种法律限制,民间的枪支会自然集中在少数精英和郊区及农场的普通白人手中,而这些人总体上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并无威胁。

    所以,即使美国再发生多少起警察枪杀平民案件,再发生多少起枪击犯罪案件,美国国会都不太可能通过全面禁枪的法案。这不是因为第二宪法修正案,而是美国统治精英的需要。(作者简介:寒竹,旅美学者、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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