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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云辉:一个社会主义微型城乡经济共同体的试验 
作者:[余云辉] 来源:[作者惠寄] 2016-01-11


编者按:本文是“建设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理论的提出者,余云辉博士的又一篇力作。与那些坐在书斋里啃外语书的的“城市经济学家不同”,他在田野里实践并充实了自己的理论。“福建省古田县杉洋镇蓝田传统农耕社”的试点,为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开了一道崭新的大门。

    作者进一步提出了“经济共同体是宏观经济的细胞,而微型城乡经济共同体是城乡经济体的细胞”的观点,高屋建瓴地指出:“建设宜居乡村和发展生态农业是新时期经济发展的另一个发动机。这将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奠定稳定的农业基础、生态基础和社会基础。没有宜居乡村和生态农业就没有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也是当前食品危机、健康危机、就业危机、生态危机和城乡基础社会危机的根源。”

    本文值得所有经济理论工作者和政治决策者认真研读。
 
    一、杉洋传统农耕社的诞生

    福建省古田县杉洋镇的农田撂荒问题只是全国农田撂荒的一个缩影。在1949年解放之前,杉洋的土地是分块切割的私人所有;解放后经过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土地集体所有,规模化经营;土地承包与确权改革之后,集体所有制瓦解,土地重新在制度上被分割切块,似乎重新回到解放前,三农问题和土地撂荒现象出现了。杉洋的山地梯田,分别撂荒三年、五年甚至十年,茅草丛生,野猪出没。

    历史总在分分合合之间循环往复。虽然城里的经济专家们通过土地承包和确权在制度上把乡村土地切割成小规模的地块,但村里的茅草和野猪却又把被农村土地承包确权所分割的土地重新整合成连片的成规模的荒地。这里可以看到城里的经济学家与村里野猪茅草的较量,但是,最终还是后者胜出,经济学家们不如野猪和茅草。

    正是依靠茅草和野猪整合出来的一大片成规模的撂荒梯田,才促成了社会主义合作经济性质的“杉洋蓝田传统农耕社”的诞生。

    农耕社由十位农民自愿组成,平均年龄六十多岁(与其它地方农村一样,这里已经没有年轻的农民),其中三位是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队长,种田能手。他们希望重新回到有组织、有分工、有合作、有归属感的生产生活状态。农耕社员总共开垦了100多亩被长期撂荒的梯田,以传统农耕方法种植单季水稻。

    杉洋镇属于鳌江源头,山清水秀,风景优美。山地梯田的长期撂荒客观上起到休耕的作用,土壤肥沃,没有化肥农药的污染。农耕社社员严格按照传统农耕的耕作方法:从山上引来山泉水灌溉,确保土壤和水不被污染;不用除草剂,完全由人工除草,杜绝稻米出现除草剂残留,防止残留的除草剂在人体脊椎骨富集从而导致小孩和老人易患白血病;完全以有机肥代替化肥,防止土地退化和大米营养成分单一化;通过推迟播种、拉大间距、强化田间管理等途径减少虫害威胁,不用或少于农药。通过全过程的精细化人工管理,提高了稻谷品质、保护了土壤和水源。

    这里不用担心农民因偷懒而使用除草剂和化肥。第一、农耕社社员每天出工劳动可以获得150元的工钱。如果使用除草剂,不用人工除草,虽然可以省工,但农民就得不到工钱。因此,农民没有使用除草剂的动机和必要性。第二、农耕队成员每月出工满20天就可以得到3000元的稳定收入,他们的收入与粮食产量无关,因此,他们没有使用化肥增加产量的动机和必要性。第三、农耕队每个社员每月3000元的工钱(全年3.6万元工钱)由60个城市家庭以众筹的方式平均分摊,粮食由他们包销。

    经测算,每月每个城市家庭支付600元可以获得50斤大米快递到家。农耕社每月在固定时间把稻谷加工成新鲜的大米,定时快递到参与众筹的每个城市家庭。每月加工一次稻米,大米无需防虫处理,避免二次污染,确保了稻米的新鲜品质和安全。

    城市家庭雇一个保姆做家务需要支付3000—5000元不等的费用,而请一个农民在农村为全家种粮50斤只要支付600元,确保大米主粮的食品安全,他们是可以接受的。市场上有机大米每斤价格在30—100元之间不等,而农耕队生产的有机大米每斤只有12元,而且是每月加工一次,保证了大米的新鲜、口感和营养,无需防虫处理。

    这100多亩山地梯田不仅是这60个城市家庭的稻米主粮基地,也是他们一家大人和孩子的梦想田园。他们可以在假期领着孩子到杉洋的蓝田书院读经习武,也可以到自己众筹的稻田里体验耕种的艰辛和乐趣。

    二、杉洋传统农耕社的特点

    杉洋传统农耕社的主要特点是:坚守社会主义的经济原则,没有剥削、没有压迫、劳动者与消费者可以享受到充分的自主与平等。

    1、农耕社不交地租。农耕社只选择山区成片撂荒的梯田开荒耕种,一律不向撂荒土地的承包户缴纳地租,既不制造事实的地主,也不接受事实地主的剥削,以此降低种粮成本,提高农民收入。如果承包者想收回土地,农耕社就在第二年把开垦好的土地归还农民,由土地承包者耕种。

    政府为土地承包者个人确权而不是为土地集体所有者确权,实际上就是在搞土地私有化,在土地制度上制造地主和地租。这显然违背了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原则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底线。

    2、农耕社没有利润。没有利润就没有剥削。资本家、资本和利润并不是简单的人与钱的概念,而是一种生产关系。只有在特定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金钱才表现为资本,掌握资本的人就成为资本家,劳动成果的剩余部分才表现为利润。农耕社没有利润和资本家,劳动成果的剩余全部归农耕社社员所有,因此,没有剥削。

    3、城市消费者也不被剥削。他们买粮食的费用只包含人工费用、种肥费用和加工运输费用,没有地租、利息和利润的费用。因此,他们只要支付不到市场价一半的价格就可以买到优质的大米,提高了城市居民的农产品质量,同时却降低了大米价格,减少了城市居民的负担。

    4、农耕社人人平等,没有压迫。在农耕队内部,所有成员按天计酬,按劳分配,日工钱一律150元,不分队长和社员,一律平等,没有差别。这里没有老板,也没有工头,人人劳动,人人平等。生产队长由社员推选,不胜任的社员由集体表决淘汰。  

    在农闲时间,农耕社社员要兴修水利和其它农业基础设施,也可以作为临时工参加当地的其它项目建设,所得收入作为奖金进行分配。

    社员每月保证出工20天,其他时间可以自己种粮种菜。既有粮食蔬菜,又有经济收入,生活稳定安康,不必外出打工骨肉分离。

    5、农耕社坚持自力更生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不申请政府的农业补贴,不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

    三、建设微型城乡经济共同体

    经济共同体是宏观经济的细胞,而微型城乡经济共同体是城乡经济体的细胞。

    通过互联网+微信+众筹+快递,把10户乡村农民家庭与60户城市居民家庭直接联系起来,构成了一个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相互信赖、互利互惠的微型城乡经济共同体和新型城乡熟人社会。以组织创新,建设社会主义性质的平等互助的微型城乡经济共同体。

    通过这一微型城乡经济共同体平台,农民开垦了梯田荒地,增加了粮食种植面积,保障了食品安全,提高了经济收入;与此同时,城市居民与农民实现产销直接对接,免除了各类中间环节,降低了各类费用,大幅减少了支出。此外,也为参与众筹的城市家庭大人小孩提供了周末假期参加劳动和休闲的基地。满足了城市孩子不仅有饭吃,而且有田种的需求。

    人们无法理解那些城市孩子在自己众筹的田园里,第一次走田埂、第一次踏进秧田、第一次抓到青蛙、第一次看到夜晚萤火虫的感觉。教育部门正在倡导要从小培养孩子的劳动意识。这种微型的城乡经济共同体和城乡熟人社会模式为城市的下一代创造了优美的体验劳动艰辛与劳动快乐的环境。

    四、中国需要新的经济发动机

    中国经济正在艰难的转型过程中。转型本身并不艰难,而是转型方向迷失造成了艰难。当外贸出口和房地产基础设施这两大经济增长发动机大幅减速之后,中国经济存在着失速并硬着陆的风险。新的两大经济增长发动机在哪里?一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二是建设宜居乡村和发展生态农业。

    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是新时期经济发展的发动机。这将引领着中国产业走向高端,走向国际前沿。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主要应该依靠资本市场提供资金和动力,财政支持必须退居第二位。

    建设宜居乡村和发展生态农业是新时期经济发展的另一个发动机。这将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奠定稳定的农业基础、生态基础和社会基础。没有宜居乡村和生态农业就没有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也是当前食品危机、健康危机、就业危机、生态危机和城乡基础社会危机的根源。领导者的关注焦点应该从城市产业转向乡村农业,财政资金应该从城市美化转向“三农”补偿和生态补偿,应该把政府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财政资金,大部分转向用于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建设宜居乡村和宜居乡镇,吸引农民工和大学生重新上山下乡到农村创业。城市提倡创新,但农村适合创业。在解决三农问题、建设宜居乡村、发展生态农业方面,政府必须担当,财政支出应该放在第一位,不能推给社会资本和海外资本,不能再让地租、利息和利润等分配工具继续盘剥乡村农民和城镇居民。

    政府不仅要鼓励农村开展“一村一品”活动,而且要鼓励发展“一村一社”活动,即每个乡村都可以成立类似于“杉洋蓝田传统农耕社”一样的微型城乡经济共同体。应该让这类微型城乡经济共同体,成为城乡经济的细胞,并借助现代互联网和物流体系,进一步发展成为城乡经济的微循环系统,成为实现城乡平衡发展的微平台。

 (作者余云辉系安信信托独立董事、厦门大学金融系客座教授、投资银行专家、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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