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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研究员:中国政治家为什么比西方的优秀 
作者:[李晓鹏] 来源:[] 2015-07-28


编者按:中国的政治制度,是一种独立的职业政治家制度。不论地方政府还是中央政府的领导人,都是以政治为终身职业的政治家。这一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既受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影响,也与中国传统的职业文官制度一脉相承;本文节选自《这个国家会好吗:中国崛起的经济学分析》一书(中国发展出版社2012年出版),作者李晓鹏是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Ash中心研究员。︱

  中国特色的地方竞争制度的特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上级政府和本地区居民分享政府官员的人事任免权力。第二点则是地方政府的官员主要由职业政治家组成。这两个特点,都是由中国共产党一党执政的基本政治制度决定的。

  在这样的制度下,地方政府的官员,必须学会从本区域居民的利益和整体利益两方面来考虑问题。同时,区域之间的竞争也容易建立起较为统一和公平的竞争标准,这个标准目前来看是以经济增长的速度为主,但也包括其他方面,可以称之为以GDP增长速度为主的政绩考核机制。

  而一党执政的政治制度,保证了中国政府的政治家们,可以将政治作为一种终身性的稳定职业。政治家们想要获得晋升或者保住自己的职位,所需要的也不是去四处募集竞选资金,陪有钱人吃饭。政界与商界之间,不存在一个美国式的“旋转门”机制——也就是一个人可以先经营企业,挣了足够的钱之后再来从政,任期结束,又很潇洒的回去当企业家——这种“政治-资本”之间的防火墙,是保障政治力量与资本力量互相制衡所必须。
 
  在决策思想的来源方面,中国政府拥有自己独立的研究机构和智囊集团——比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这种完全由国家财政支持的智库。政府从中获得的政策建议也能较少受到资本力量的影响。与之相比,美国政府的 “智库”主要是私有制机构,其主要经费来源于平时向有钱人募捐,然后用这些钱来搞研究,向政府提供建议。这种机构的研究结论,不可能不受资本力量的影响,反应大资本的利益诉求。因此,中国政府的政治力量来源,决策思想的来源,以及政治家们的个人经济保障,都无需依靠资本力量的支持。中国的政治制度,是一种独立的职业政治家制度。不论地方政府还是中央政府的领导人,都是以政治为终身职业的政治家。这一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既受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影响,也与中国传统的职业文官制度一脉相承。

  这种职业政治家制度,保证了地方政府的管理者普遍具有丰富的地区经济管理与政府管理经验,并且其个人利益与区域竞争的胜负密切相关。他们有能力、有动力、有压力来管理好本地区经济。

  2008年,在美国加州出现严重的财政危机之际,著名影星施瓦辛格被为选举州长。他没有任何政府管理经验,而选举的成功可以保证他连续四年占据州长的职位。最终的结果是加州的财政赤字在其任上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好几倍。而施瓦辛格先生,在上任之前是著名影星和亿万富翁,卸任之后还是著名影星和亿万富翁,而且多了一个“前加州州长”的头衔。加州的财政问题在其任职期间严重恶化,对其个人利益没有什么影响。这样一个曾经号称“全球第八大经济体”的地区领导人的位置,成了一个社会名流前来“镀金”的职位。这种情况在中国目前的政治制度下,不可能出现。

  一项调查表明,在中国要坐到一个省的最高职位——省委书记上,平均需要在政府部门工作35年。而负责管理一个城市的政治领导人,大部分也都在政府部门工作了十多年甚至几十年,而且往往是在多个不同层级、不同职能的部门担任过管理者。就管理能力而言,一群缺乏实际管理经验的管理者无法与一群有着十多年、几十年经验的管理者相提并论。

  所谓“隔行如隔山”,经营一家电话公司和经营一家投资银行之间都有天壤之别,何况是演电影与管理政府?在西式民主选举中的胜利者,即使是专门从事政党活动的“政治家”,也很有可能没有任何实际的政府管理经验,只是一直在台下忙于宣传和公关。只需在选举中取胜,就会立即被放到负有实际行政责任的位置上,管理一个庞大的政府机构,做出关乎本地区的人民生活的政治决策。

  这样的一种制度,是有问题的。在发达国家,医生是很专业的、律师是很专业的、公司CEO是很专业的、技术研发人员是很专业的、金融家是很专业的、演员也是很专业的……无论哪行哪业,要想出人头地,都要在本领域辛苦专研埋头苦干十余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只有干出成绩来了——医生治好了无数疑难杂症,律师打赢过很多官司,公司经理做了很多盈利的项目,技术人员研究出了不少有用的技术——才能节节高升,成为这方面的专家或权威。实践是检验人才的唯一标准——这应该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基本常识。

  可是,政治家,特别是地方政府的政治家,却是可以很不专业的。医生、律师、公司老总、影视明星……都可以来当政治家。一个人无需在政府部门有一点点工作经验,而是在其它领域功成名就之后,再半路出家、登高一呼,说出一些合乎潮流的政治口号,加上正确的宣传包装,就有可能一夜之间成为本地区的政府最高领导人。

  这真的是一种合理的政治制度吗?

  我们不能想象,可以让一个打官司胜率很高的律师,一转身就去拿着手术刀去给病人做手术;或者一个影视明星,退役下来立马去当投资银行的CEO。如果这样,这个社会就会乱了套。尽管律师很有才华,影视明星在拍电影的时候也很辛苦很努力,但做好一件事情,除了需要聪明才智和辛苦努力的品质以外,在本行业的知识和经验的长期积累,同样不可或缺,甚至可以说是最重要的。

  因此,政治选举权,是应该人人平等的享有;但被选举为政府领导人的权利或者说资格,则应该根据职位的具体要求做出适当的限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候选人的实践经验。

  美国总统这个职位的被选举权就受到宪法的限制:必须45岁以上的美国公民才能参选美国总统。宪法制定者们认为,45岁是成为一个大国领袖所必备的成熟心智所需要的年龄。所谓“治大国若烹小鲜”,一些年轻的天才可能依靠在竞选时的出色发挥和人民的热情而被推上总统的高位,但如果心智不够成熟,在漫长的四年里,因为一时冲动而在重大决策上一意孤行——比如发动对别的大国的战争——就可能将整个国家拖入灾难。

  因此,这样的规定,并不是说45岁以下的人就一定不可能当好美国总统。它是一种制度的限制,它会让美国失去让一些天才人物成为总统的机会,却保障了整个政治制度能够平稳运行。

  在有些国家,要想参与政府领导人选举,参选者必须缴纳一笔数额不菲的保证金。如果交不起这笔钱,就不能参加选举。在这种制度下,穷人的被选举权就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对于这样一种规定,我还在读大学的时候,听一位法学教授这样解释:“它能不能说明西方的选举制度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我觉得不是。一个人在社会上生活,如果只能养活自己,连剩余的一笔钱都交不出来,你怎么能领导一个政府?”

  当时,我听到这样的解释,觉得这位教授说的很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人挣钱的多少应该是跟他的个人能力成正比的。有一个保证金门槛,可以避免参加选举的人太多太杂,也是一件好事。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慢慢发觉这种逻辑里面的漏洞:当我们说一个人“很有能力”的时候,这个“能力”是一种抽象的概念,它包括很多种类的具体能力。比如挣钱的能力和利用公共资源为公众谋福利的能力,在台上夸夸其谈的能力和实际决策判断的能力。

  这些具体的能力之间差别巨大。一个很有挣钱的能力的人要成为一个很有政治能力的人,往往需要付出巨大的转型成本。那位教授的解释,把挣钱的能力和行政的能力这两个概念混为一谈了。

  在这个方面,中国的职业政治家制度就值得西方国家借鉴。候选人的门槛,不应该按照他能交多少保证金来限定,更不应该按照他拥有多少个人财富来限定,而应该按照他的“政绩”,也就是实际政府工作经验和成绩来限定。以一个人过去在政府管理方面表现出来的能力来衡量他未来管理政府的能力,显然比以他过去在市场投资或者表演电影方面表现出来的能力更有说服力、更合理。

  抛开意识形态的差异不谈,单纯从程序设计的角度来看,西方国家的政治选举也可以从中国的政治制度中找到可资借鉴的地方。中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

  像施瓦辛格这样的电影明星,他想参选州长,是不是可以要求他先有一段时间的政府管理经验?州长属于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按照中国的干部任用条例,他至少需要在市长这个级别上工作过一段时间。在他被确定为下任州长以后,还要以“副州长”或者“州长助理”的身份实习一年以上再正式接任州长。 这样的要求,应该并不过分。

  用这样的思路,我们就可以把保证金的门槛变成政府工作经验的门槛。比如,一个人如果想要参加市长的选举,基本条件就是他至少在政府部门工作10年以上。这就比要他拿出10万美元的保证金更合理。如果他要想参加州长的竞选,则至少在政府部门工作15年以上,并且至少当过市长——也即在一个独立决策和负有独立责任的政府领导的位置上工作过,而且没有出现重大过失;如果他要想参加总统竞选,则至少需要在政府部门工作20年以上,担任过州长,并且至少连任过一次——这说明他在“一把手”的位置上做出的决策得到了辖区内人民的认可,这证明了他确实具备当总统的基本能力。

  所以,东西方的政治制度,其实是应该互相学习。中国需要向西方学习的是公开、透明的民主程序,这方面需要改进的地方本文在最后一章细说。反之,西方也应该从中国的独立的职业政治家制度中吸取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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