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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玉忠:法家不是专制主义的严刑峻法(对话录之刘君) 
作者:[翟玉忠] 来源:[] 2006-01-25

刘君长期关注新法家的发展,也给了新法家网站力所能及的支持。这次见面,刘君把自己对新法家的困惑一股脑提了出来:法家执行的前提是强力专制君主的存在?同时法家本身也不能阻止独裁君主的产生?

刘君:翟先生,见到你很高兴。我支持法家是因为法家是讲实用的,不像儒家那样空谈,结果什么也搞不成?

翟玉忠:是的,比如说法家同儒家一样主张助人为乐,路不拾遗,但和儒家不同,法家制定了法律,比如遇见有贼杀伤人而不救止,一百步内的人都要受惩,再比如路上拾到东西在限定时期内不交公或上报,也是犯罪。称“准盗”,就是作为盗窃减一等论罪。

刘君:我在《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看到这些法律条目了,看来《史记》中记载商鞅变法后秦国“道不拾遗”、“乡邑大治”是真实的;今天几千个人看见小孩落水都不救,我建议恢复秦国那样的法律!

翟玉忠:是啊,所谓“威生德”,儒家的德生不了德。有人说把路不拾遗也法治化是不对的,说关键是法律的执行。我不这样看,应该说一是要法治化,二是要执行。商鞅早就指出每个国家都有法律,关键是没有让法律一定执行的法律,他说:“国之乱也,非其法乱也,非法不用也。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商君书·画策》)”。对这个问题,商鞅给出了历史证明可行的答案:一是违法必究(“必得”),二是重其轻者,怎样做到违法必究呢,就是全民监督。

刘君:我真不明白,今天中国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情况那么严重,为什么不反思一下?不过法家也是过去的东西,其核心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了,比如法家执行的前提是强力专制君主的存在?同时法家本身也不能阻止独裁君主的产生?西方三权分立、民主在这方面做得好!另外法家主张严刑峻法,这也不合时代潮流!

翟玉忠:请问,你说的“专制”是什么意思?

刘君:当然就是专制独裁了,自己为所欲为,只放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翟玉忠:不是这样的,法家反对君主独裁,主张国民自治。商鞅认为国家长治久安有三个因素:一是法度,二是信用,三是权力。法度是国家领袖和国民共同执行的,信用是领袖和国民共同树立的,只有权力是国家领袖独自控制的(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日法,二日信,三日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商君书·修权》)。法家主张国君首先要依法行事,《商君书·君臣》中说:“故明主慎法制。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另外,韩非子引用申子的话说:“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是在说君主不能没有决策的独立意志,不能随便受制于人,《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讲得很清楚,不能断章取义。

说到人民自治,商鞅甚至认为一个国家民众自治的程度和这个国家的强大的正比,也就是民众自治程度越高,国家越强大。所谓“国治——断家王,断官强,断君弱(《商君书·说民》)”,就是说在民众的家中能决断是与非的国家,能称霸天下,由官吏来决断事情的国家就强大,由国君来决断事情的国家就弱。

现在人们提到中国就是封建专制,提到西方就是自由民主,事实上根本不是那回事。罗马的民主并没有保证共和国的衰落,事实上全球化时代生产关系的特点越来越象西欧封建社会——资源板块国家和廉价劳动力板块国家的人们被禁锢在土地上——美国的霸权主义越来越明显,所谓单边主义,就是那么少数几个鹰派决策。

法家主张强有力最高领袖的存在,但不主张独裁专制,至于说法家执行的前提是强力专制君主的存在,应该说历史上任何一种新制度的推行都有一个强有力的人在后面,但执行法家政策,一个智力平庸的领袖就够了,秦国六世并不是每个人都是你所谓的强人。

刘君:我也认为国家领袖要有威信才能,现在政令都出不了中南海,这怎么行?问题是你不能保证国家领袖失去监督,为所欲为?

翟玉忠:那我问你,为什么私人公司的老板不贪污自己的钱?

刘君:这还用问吗?公司是他自己的,当然他不会贪污?

翟玉忠:是啊,国家领袖的最大利益就是治理好国家,他当然不会违法,这也是为什么那些施行法家的君主大都依法办事的原因——这是人性之所在啊——美国总统掌握着核按钮,你担心他有一天起来会炸毁地球吗,不会啊,因为那违反了一个人的天性!

刘君:为什么中国有那么多混蛋皇帝?

翟玉忠:那些人背离了法家,自己也会灭亡?你能举出一个实行法家的皇帝是“混蛋”吗?

刘君:的确没有,我最近认真读了《史记·秦始皇本纪》,发现秦始皇是个遵守法律,胸怀宽广,礼贤下士,勤政,大事不糊涂的伟大政治家。可悲的是这一切都是通过骂他的人说出来的,如尉缭,卢生那些人;两千年来中国人对秦始皇太不公正了。

翟玉忠:“大事不糊涂”?怎讲?

刘君:你注意到没有,秦始皇要把侯生、卢生那样的骗子铲除时,皇长子扶苏就建议说:“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这使始皇大怒,把扶苏发配到边疆去监军了。秦始皇可能比汉宣帝还明白,要是政治儒化了意味着什么?可惜汉宣帝下不定决心废太子,换了认同法家的那位皇子就好了;结果秦始皇的皇位落到了胡亥手里,没有儒化,反而将法家推向了暴法的极端。

翟玉忠:中国最高领袖的继承上应参考西方的民主制度,血缘继承制太落后了,遗传上一代不如一代。最高领袖应由选举产生,任期长些,比如像欧洲总统制国家那样八年,十年也可。

刘君:奉行法家的领袖遵守法律,守法成了他最大的利益了,有道理!但西方的部门职能分权体制还是值得学习的,不是相当于又加了一层保险嘛!

翟玉忠:我也不反对学习西方好的东西,问题是不可迷信那些东西。两千三百年前商鞅就曾指出西方那种体制有弱点,认为这种治国理念是一时之计。他说:“今恃多官众吏,官立丞、监。夫置丞立监者,且以禁人之为利也;而丞、监亦欲为利,则何以相禁?故恃丞、监而治者,仅存之治也。(《商君书·禁使》)”就是说,现在治国的人,依靠官多吏众,官吏下又设辅佐和监察人员。设立辅佐和监察人员是为了禁止官员们谋私利。但辅佐和监察人员也想谋私利,那么怎么去禁止呢?因此依靠辅佐和监察人员治理国家的是暂时的;无论西方的三权分立还是中国的三省制都解决不了官员个人以权谋私的问题,华盛顿不就有“腐败之都”的恶名吗?还是把政治哲学建立在人皆趋利避害这个更坚实的人性基础上好,可惜法家的声音在汉朝后期已经显得过于微弱了。

刘君:我怎么没有注意到,那部门分权监督不行?商鞅的方案是什么?

翟玉忠:实际上商鞅并没有否定西方的权力监督原则,他就反对“驺虞相监”,就是马夫监督马夫,因为二人“利合而恶同”,他认为众官员利益实际上是一致的,只能让“事合而利异者”,即事务相关而利益不同的人互相监督才行。商鞅的方案是全民监督,将举报确定为每个人的神圣法律义务,不举报受到严厉的连坐惩办。

刘君:说实在的,我常常感到中国政治文明比西方成熟得多。你看西方的刑事政策,老是搞不定东西,说报复刑主义不人道,搞目的刑主义和教育刑主义,教育刑搞不定,又回报复刑主义。

翟玉忠:我们主张回到中华法系,用全民监督代替三权分立。

刘君:可是你扭转千百年来人们对法家的错误认识很难?大多数人都认为法家是严刑峻法,我看了你们网上秦国的法律,实际上不是,很人道。看来你们要搞一个东方的“启蒙运动”才行。

翟玉忠:这正是我们要做的。法家反对西方“轻轻重重”的量刑原则,主张“重其轻者”,“赏罚当符”的同时反对“厚诛薄罪”的暴法。那么“重其轻者”的目的是什么呢,是让严重的犯罪不复发生,而“重重轻轻”只能是越来越乱。《商君书·说民》中说的再清楚不过了:“故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无从至矣,此谓治之于其治者。行刑。重其重者,轻其轻者,轻者不止,则重者无从止矣,此谓治之于其乱也。故重轻则刑去事成,国强;重重而轻轻,则刑至而事生,国削。“这段话用今天的白话文说就是:所以使用刑罚,对民众犯的轻罪施行重的刑罚,那么轻微的犯罪就不会发生,严重的犯罪就不能出现了。这就叫国家安定的时候去治理。使用刑罚,犯重罪的重罚,犯轻罪的轻罚,那么轻微的犯罪不能制止,严重的犯罪就更无法制止了。这就叫在民众乱的时候去治理。所以轻罪重罚,那么刑罚能除掉而事情也能办成,国家就会强大;使用刑罚有重有轻,那么刑罚虽然用了,犯罪的事却仍然发生,国家就会被削弱——国人失去了文明记忆,什么时候这个睡狮才能真正醒来啊!西方的大炮实际上没有唤醒中华民族,反倒吹进了西学的迷魂药。

刘君:现在我想起了社会主义革命,革命了,革命者反而成了新官僚,这是个怪圈,似乎法家才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法家是在体制上消灭了官僚的,不就是你说的国家功勋制嘛,秦国叫军功爵制吧?看那些官僚买办还怎么拿着党证到处拉关系买官。要不真实行的国家功勋制,党的先锋队作用就会自然形成,还用教育吗?我记得一位老同志回忆说,革命战争年代,拼命拿下一个山头就能入党,这实际上不就是国家功勋制吗,所有这些好东西都还是要的;另外为了阻止最高领袖像秦二世那样随意改变法律,乱杀无辜,我主张法律的修改要全民议决,法律更加程序化,我想这是西方法律的优点所在!

翟玉忠: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西方政治文明中也是好的东西,拿来就是。最高领袖的无限权力是历史的产物,不适应现代了,要在体制上保证最高领袖不得不施行法家、以法治国,尽管这对实行法家的领袖没有多少意义,但却可以遏制反对法家的人胡作非为!因为儒化和西化与“按核按钮”还是有不同的地方,社会炸弹不会马上爆炸,所以有人意识不到背离了法家实际上是宣布了自己的死刑。法家现代化绝对不能复古!但我们也不能连自己最优秀的东西都不要了,搞全盘西化;总的说来,我的主张是中国未来政治以法家为体,西学、儒、道、兵等诸家皆为用。

刘君:说得好!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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