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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联华电子前高管涉嫌投资大陆案遭起诉 
作者:[新法家] 来源:[] 2006-01-12

香港时间2006年01月10日10:46更新 来源:《华尔街日报》中文网络版
 
     台湾检察机关对台湾知名企业联华电子(United Microelectronics Corp.)两名前高层管理人士提出指控,称他们非法协助在中国大陆设立一家半导体公司。

台湾新竹地检署的这项起诉于周一宣布,此前数小时,在联华电子召开的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上,遭到起诉的曹兴诚(Robert Tsao)和宣明智(John Hsuan)正式辞去联华电子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之职。曹兴诚上个月曾表示他将于3月份辞职,在此之前台湾监管机构指称联华电子在信息披露方面有违规行为并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但此事与联华电子涉嫌投资大陆案无关。

台湾检察机关已针对联华电子与一家大陆企业的关系进行了长时间调查,起诉曹兴诚和宣明智这一引人注目的决定是此案的最新进展。检方的调查已迅速演变为联华电子和政府监管机构间公开进行的一场激烈纷争,此事彰显出那些急于在大陆开展业务的台湾企业家与台湾政府官员之间的关系已十分紧张,政府官员担心,台湾正变得过于依赖大陆这个政治对手。

按收入衡量,联华电子是世界第二大晶圆代工企业,仅次于台湾电(Taiwan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Co. Ltd.)。

昨天公布的起诉书指控说,曹兴诚与宣明智及联华电子另一名管理人士对大陆一家名为和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He Jian Technology (Suzhou) Co., Ltd.)的企业提供了支援,有违联华电子及其股东的利益,因而依台湾刑法对这三人以背信罪提出起诉。检察机关说,虽然联华电子受台湾法律限制未在大陆晶片企业持有股份,但它却对大陆晶片企业和舰科技提供了帮助,且未获得任何回报。

起诉书还指控上述三人违反商业会计法,因为他们没有披露自己与和舰科技的关系。新竹地检署发言人蔡添源说,如果最终被认定有罪,这三人有可能面临最高达五年的刑期。

联华电子表示,它相信曹兴诚、宣明智被起诉纯属政治性质,是由台湾与大陆间关系的特殊性所导致的。联华电子称,对曹兴诚和宣明智两人的起诉绝不表明两人的诚实和正直有问题,起诉对联华电子未来的运营也不会有任何影响。联华电子首席执行长胡国强(Jackson Hu)已按预定计划接替曹兴诚出任董事长。

和舰科技由联华电子的一批管理人士于2001年11月成立,此后几个月台湾放宽了禁止台湾公司投资大陆晶片企业的规定。从2002年3月起,台湾开始允许本地一些半导体公司投资大陆,不过事先需获得台湾当局的批准。

《亚洲华尔街日报》2004年4月的一篇文章曾报导过有关和舰科技与联华电子相互关系的话题,台湾检方周一的起诉书引用了这篇文章的内容。联华电子在此文发表时曾说和舰科技的创始人已从联华电子离职,并否认和舰科技与联华电子除此之外还有更进一步的关系。

台湾检方从2004起开始调查这两家公司的关系。在检方去年2月搜查了联华电子在台湾的总部后,曹兴诚发表声明承认联华电子确实“协助”了和舰科技,联华电子将该公司视为其在大陆的代理人。但曹兴诚否认联华电子的管理人士曾向和舰科技提供资金和技术,因此未违反台湾的法律。

新竹地检署的发言人说,调查人员没有发现联华电子向和舰科技提供资金的证据。但他表示,调查人员已发现了联华电子向和舰科技提供技术和人员管理经验的“实质性证据”,证据还表明联华电子甚至向和舰科技一些员工提供薪酬。联华电子并不持有和舰科技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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